7月中旬,市公安局在长寿湖主持召开了加强派出所工作的会议,提出了“做大做强基层派出所”。会议的规模是空前的。会议后,区公安局也召开了相应的动员会。所长去开完会后回来传达了精神,同时也带给了大家一个好消息:根据区公安局的安排,从7月份起,全局民警每月可报销一定的手机通话费和“朝九晚五”的误餐补助费。钱不多,普通民警拿到手的不过每月一百多元,科长队长所长多一点,也不过200来元。不过,却让大家高兴得不得了。在这之前,手机的话费打得再多,不论是公事还是私事,都是民警自己掏腰包,说实在的,很不公道。民警的工资和待遇本来就低,再为公家的事付话费,谁都有意见。
几年前,有几个公安部门的科长所长犯法被判了缓刑,刑满后调离公安机关到了政府的其他职能部门工作。按说,这绝不是好事情。可是,让大家百思不得其解的却是他们居然都“坏事变成了好事”。别的不说,只谈工资待遇。依照政策规定,警察的工资应略高于同级其他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但事实上略高的只是基本工资,真正拿到手的还不如别的公务员,至于其他待遇就更不必说了。有个直观的比较,我高中时候的一位同学,因为没考上中专或大学,毕业后被乡政府招聘为“八大员”,我呢,考上大学,成为时代的“骄子”。一晃20年过去了,我做了“正局级”主任科员,我那位同学仍在乡政府工作,因为文凭低,虽然转为了公务员,但只是“副局级”主任科员。可是,每月拿到手的“工资”竟比我多好几百。同样,因触犯刑律被调离了公安机关的那几位同仁,今天的工作虽然远不如警察辛苦,但得到的“实惠”却是仍在公安战线摸爬滚打的警察们望尘莫及的。
如此的现实是明摆着的,用不着避讳,也用不着绕来绕去地兜圈子。列举此事例并非想和别的职能部门比什么高低,我只是想替警察说出内心的隐痛。前不久,区公安局面向其他党政部门“择优”招录20名公务员,充实公安队伍,结果报名的只有4人。最初,有人不解:警察那么好的职业,干嘛没有多少人来积极报考?事实上,他是不了解警营的现状和实情。假如他知道和平时期警察是高风险、高伤亡的职业;知道警察因长期超负荷工作,是平均寿命最短的职业;或者知道警察因节假日很难得到休整,很难和家人团聚,而离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是家庭相对不稳定的职业……那么,他做了其他职能部门的公务员,是否还会愿意“跳槽”来做警察?
从优待警提了若干年,但真正落到实处的怕是没有大报小报披露的那么令人乐观。正因为如此,大家一听说区公安局设法解决了部分手机通话费和误餐补助费就高兴得难以形容,拿罗培林的话说是:钱不多,但却让我们看见了希望,看见了组织正在关心着咱们!
回区公安局办事的时候,我将罗培林的话转告给了局长叶和平。我说:“局长,看见了吗,民警其实是很知足的,他们没有过高的要求和奢望,他们努力工作了,盼望着的便是组织尽可能的提高他们的待遇,哪怕这个待遇相比起别的部门、别的岗位来是多么的微不足道!”
和平局长听了我的话后沉思良久,说:“远军,作为局长,我的能力有限,但是,你可以见证我今天所说的话,只要我在局长的位置上坐一天,我就会想到我的民警,我就会把大家的甘苦牢记在心上,我会紧缩银根,财力物力人力最大限度地向一线倾斜……”他又想了想,然后转换了语气,继续说道,“最近局党委做出了一个决定,以后局机关的任何人,包括局领导,下基层派出所检查和指导工作,一律都不准在派出所吃饭,非吃不可的,也自己掏钱,首先从我做起,我叶和平保证做到……”
那以后,区公安局又陆续兑现了民警的节假日补休,兑现了一年一度的公休假,因公未能休假的,则按规定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之前,民警是想也不曾敢往那方面去想的!
什么叫“从优待警”?不少的学者专家连篇累牍地论证、讲解,动不动洋洋洒洒地上万言,生怕大家理解不透彻。假如要让我来说的话,所谓“从优待警”,无非就是把警察当成人而不是当成神或者别的什么来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