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要讲的事是令我深感震惊和忧虑的。在这部“纪实文学”的开篇之处我便为自己定下了一条不可逾越的原则:凭着一个警察、一个作家的良心和责任,在文章里只讲真话不讲假话。然而,这件事,我讲真话难,讲假话难,闭口不讲绕过去,更难。
接到的报警中,有两件是可以“暂缓”的:女孩被拐到重庆渝北区龙溪镇强迫卖淫,要求解救;有一件则必须立即处理:几个外地小伙子在乡中学校门处玩杂耍骗学生的钱,被师生识破了,劝其离开,那几个小伙子竟穷凶极恶,从背包里抽出一尺多长的藏刀来,将师生砍伤……
所长叫我留在所里待警,他们几个租乘了两辆摩的,火速往乡中学赶。我追到乡政府院坝,想提醒他们注意安全,他们却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回到办公室,我提心吊胆的等候着他们的消息。我想,毕竟人年轻,也不知道生命的珍贵,处理这样的突发事件,居然不带枪,不带自卫武器。
大约过了40分钟,他们回来了,捉到一个人,缴了两把明晃晃的藏刀。取过笔录,将犯罪嫌疑人关进等候室。接着,开始分配警力,郭洪平和罗培林晚上到重庆去解救少女,戴斌留所值班,我和联防队员送嫌疑人员到区公安局办理法律手续刑事拘留。
临行,我把郭洪平叫到一边,我低声对他说:“此话不该我来讲,因为你是领导,我是民警,但为了大家的安全,我不得不讲。还记得捉拿罗国全吗?逮杀人犯,几个晚上,民警都没带枪支。戴斌提一截铁管,你拿一截木棒,联防队员捡两块石头,你们是在捉案犯呢还是去和人打群架?今天更是离谱,明知对方有刀有凶器,你们竟什么也不带,赤手空拳,哪条法律规定人民警察是这样去玩命的!”
郭洪平腼腆地笑了笑。他避开了话锋,说:“远军,还是老话一句,你在局机关呆久了,对基层派出所不完全了解。古人说‘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你以为我愿意如此冒险吗?我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几口没了我就没了顶梁柱。做乡下派出所的民警难,做乡下派出所的所长比做民警还难。遇上突发事件,有几次不是我跑在最前面。我是把危险往自个儿身上揽,把更多的安全留给你们。谁叫我是一所之长呀!”
我无法明白他讲的话的真正含义。我揣摩着问他:“难道派出所没有配枪吗?”
他反问我:“你都来了一年多了,还不知道派出所有没有枪?不要说枪,连警棍也没有。”
我的确不清楚派出所有没有枪,我没问过,所长和民警也没有讲过。不过,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最前沿阵地,随时都有可能置身险恶的环境,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和基于什么样的考虑,一个派出所,没有配备枪支,我真的深感震惊,也深感忧虑。
我写过一篇杂谈:《枪,是警察的命根子》,犯罪分子怕警察啥?说白了不就是怕警察手中的枪吗?枪,不但是法律、权力的象征,也是警察手臂的延伸,是警察最重要的自卫工具。警察离了枪,就好比马失了蹄、人丢了魂,就没有办法保护自己。警察是人不是神,没有几个警察是钢筋铁骨,也没有几个警察能够靠着自己对人民的忠诚和对职业的忠贞挨几刀而不倒下。不是说近年来每一天都有两个民警牺牲,每一个小时都有两个民警因公致伤致残,警察成为了和平时期伤亡最大的一支队伍吗?那么,平心而论,有多少的牺牲和伤残是真正不可避免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