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严打和破案战役打响后,我们的工作加重了,我中断了《萍水相逢》的写作,和所长连续几个晚上都到高速公路建筑工地上核查暂住人口,逐一对照检查每一个人的身份证件,最后终于协助区公安局刑警支队抓获了在福建犯了重案后逃来工地躲藏的3名犯罪嫌疑人。
7月底,有一个笔会在长寿湖召开,我向所长请了几天假。笔会开到第二天,所长就打电话找我了,他说辖区内发生了一起强奸案,区公安局领导要求限期破案。不言而喻,我得赶快回来。
根据报案材料和所掌握的情况,我们都怀疑强奸的事实是不是和不久前发生的案子一样又不能成立。受害人到田里摘藤藤菜,顺手将旁边别人家的藤藤菜也摘了。她偷菜的行为被村里的一个男人看见了。那个男人便叫她从田里起来,和他发生一次性关系,否则就要告她偷东西。受害人有些弱智,果然从田里起来,那个男人将她拖到田坎下面的土沟里,脱了她的裤子。那个男人说还没有发生性关系就被人撞见了;那个女的说:已经发生关系了。
我和所长去出现场,寻找物证。在现场找到丢弃的一把稻草,我们将稻草带回来送到刑警支队化验,上面有男人的精斑和女人的分泌物,证实有性行为是事实。随后,我们对案情进行分析,分析嫌疑人是否构成强奸罪,可能最关键的问题是受害人的弱智到底弱到什么程度,有无性防卫的能力。请示过区公安局领导,同意将受害人送到重庆去鉴定。我们租了一辆长安客货两用车去接受害人。说得好好的,车到了村里,受害人却躲起来了。我和所长都很生气,因为对于我们派出所来说,租一辆长安车到重庆绝对是一次较大的破费。
晚上,我和所长又到受害人家,做受害人家属的工作。
受害人家属同意了,我们怕夜长梦多,赶紧打电话回所叫戴斌联系车,连夜往重庆赶。
车直到凌晨3点才联系上。出门上车的时候,手电的灯泡坏了,看不见路,所长一跟斗跌到了乱石堆里爬不起来了,我去扶他,他一个劲地说没事。
我说:“还没事呢,你看你的右手不能动弹了。”
他试了两下,甩一甩胳膊:“咦,咋不能动弹,不是好好的么!”
回所,所长去换了干净的警服。
我问他:“能不能坚持?如果不能就在所里守电话,我和戴斌去重庆。”
他笑道:“不碍事,我去。还是你留在所里吧,你要写东西。”
他把戴斌叫上走了。
第二天下午他们从重庆回来,鉴定的结论是受害人无性防卫意识。看来强奸的事实成立,接下来便是抓犯罪嫌疑人。
所长到我办公室,垂着受伤的手,说:“远军,估计我的手摔断了,我要回城里照X光片,明天下午回来,晚上你和戴斌去把人捉回来。”随后他又叮嘱我,“跌跟斗的事只限我们几个人知道,不要和外面的人讲,别人听了会笑话我们,说我们警察没能耐,连个夜路也走不稳!”
所长照片回来,受伤的手上了膏灰、夹板,打了绷带,医生诊断是骨折。他没有休息,直到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他都好人似的跑上跑下,忙进忙出,看见他的人只知道他的手受了伤,却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受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