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予一夜吧,让他领受
人类依然无法企及的深渊
赐予一夜让万物盛开
让万物芬芳更甚于紫丁香
——里尔克
我和叶雾美认识是在十几年之前,还是上小学的时候。
每天早上,我都会去街口的小店,买上几个生煎馒头,然后吃上一碗馄饨,当作早餐。
这是我的习惯。
我有很多习惯,比如说看过的小人书一定会放进盒子里,比如说削铅笔从来不用卷笔刀,比如说走路从来都低着头,不踢石子也不四处观望。母亲说我这叫少年老成,父亲则称之为未老先衰。
总之,我的生活就像悠悠球,甩出去收回来,被很好地控制着,不会轻易跑偏。
叶雾美像精灵一样,是在一个早上突然出现的。
她进门的时候,是跑过来的,鼻尖上渗着汗珠。
她要了两个生煎馒头和一碗馄饨,就低着头吃起来。
我看了她一眼。
这个街上所有的同龄人我都认识,虽然我很少和他们一起玩。
她不是这条街上长大的孩子,似乎是刚从别的地方搬过来的,我们之间并不认识。
她吃饭的速度很快,吃完之后,把钱放在桌上,打个招呼就走。
而我不一样,我吃饭很慢,用我母亲的话来说——这孩子吃起饭来就像羊吃草一样。
所以,虽然每次叶雾美比我来得都晚,但走得比我都要早。
赶上顾客多的时候,她会偶尔和我坐在一张桌子上。
但我们从来没有说过话。
后来,有一天早上,我正在吃早饭,我的书包掉在地上,正好掉在她脚下,她帮我捡了起来。
——你是共和小学的?
她问道。
我说是。
——我是民主路小学的。
她说。
我们算是认识了。
从她的书包上,我看到了“叶雾美”三个字,知道了她的名字。
我记得,她那时候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黄毛丫头,头发又轻又软。
在路上,我经常碰到她和别的女同学在一起走。
她总是喜欢和我打招呼,打完招呼,就会和一起的女孩儿捂着嘴偷偷地笑。
她这么干弄得我很不自在。
有一次吃早点的时候,我把这话对她说了。
她笑着答应了我的请求。
但在路上见到我,她还是会笑着和我打招呼。
——一休,你好。
她总是这样和我打招呼,因为她的外号叫“小叶子”。
几年之后,我上了共和中学,而她进了民主路中学,那是一个普通中学,我们见面很少。
即使见到,也不再笑着打招呼,只是点头而已。
她已经不再是黄毛丫头,头发黑得发亮,很随意地披在肩上。如果扎起来,头上就会跳动着一个红色的蝴蝶结。
我吃惊地发现,她的乳房开始突起,已经具备了一个美丽女孩的雏形。
高中时,她经常来找我借辅导材料。
共和中学有好几位特级教师,教学水平很高,很是让她羡慕。
她经常过来,不是来借试卷,就是来借参考书。
母亲也很喜欢她,每次她来,都会给她削苹果吃。
而父亲对此则不以为然,他是怕我像别的孩子一样,陷入早恋的泥潭。
她比那个年龄的孩子都要懂事,身体和智商同步,都已经发育成熟。
她很喜欢欺负我。和我在一起学习的时候,如果她累了,会故意靠在我身上。或者在越过我头顶去书架拿书的时候,故意让她的乳房碰我的头。
我是一个相当腼腆的人,每一次都会被她的大胆弄个面红耳赤。
我们都考上了大学。
叶雾美是在本市读大学,我则考到了外地。
大学第二年春节的时候,她有了第一个男朋友。
她和男同学在街上闲逛的时候,被我妈看到,回家把我臭骂了一顿,说我太笨了。
在她心目中,叶雾美是她看着长大的,差不多就是她的童养媳。
我却没有任何表示,虽然我的心里也很难受,但看到她高兴,我也无所谓。
母亲建议我也带一个姑娘回来找回面子,但我没有听从她的指示。我在大学里是一个相当无趣的人,整天不是泡在图书馆就是泡在录像厅,没有姑娘会对我这样一个人感兴趣。
那些芬芳馥郁甜蜜多汁的姑娘都像牛奶糖,在别人的嘴里融化成了甜言蜜语。
大学毕业之后,我又回到了这个城市。
我分到了区文化馆,做了一名资料管理员。这是一个很轻闲的工作,几乎不用动什么心思,只要把那些下发的资料装进文件夹即可。换成一只猫,经过训练,也许做得比我还要熟练。
叶雾美和所谓的男朋友已经分手,分到了大东图书馆。
她还是经常来找我,不过,母亲对她已经不像原来那样热情。
在她的印象中,女孩只要交过男朋友,就变得不清不白。
——一个女孩子,被人甩了,又回来找我们慕文,是不是太贱了?谁知道她都干过什么?
一次,在饭桌上,母亲这样说道。
父亲瞪了她一眼。
我把碗重重地放到桌上,回了自己的屋。
从此之后,母亲很少在我面前说叶雾美的坏话。
即使说的话,也是采用敲山震虎的手段,让我想发火却抓不住把柄。
叶雾美对母亲的冷淡并不介意,还是经常来找我。
她和我是同年出生,但从出生月份上来说,她比我要大几个月,所以她很喜欢教训我,像是我的姐姐。
她书读得也很多,但比我读得聪明。
她看到我在看《安娜·卡列尼娜》,就劝我不要对爱情太过专注。
书里的爱情是骗人的,她说,连托尔斯泰自己都不相信爱情。
她说,托尔斯泰是个喜欢说瞎话的胖子,和巴尔扎克一样。
她告诉我,托尔斯泰在俄语里的意思是“肥胖”。他们家是有钱人,他的祖父把自己的衬衣衬裤送往荷兰去洗涤。他的母亲是个淑女,从来不会讲任何不体面的言语。但是,托尔斯泰却和她母亲的女友上了床。托尔斯泰和许多女人上过床,色欲使托尔斯泰片刻不得安宁。1847年,他第一次沾染上淋病。从此以后,他的生活差不多都是在性病的折磨中度过的。他出入妓院引诱村妇,把很多无知的女性骗上了床。当然,他有时候也会采用强奸的手段。
和马尔克斯和奈保尔不一样,托尔斯泰不会把这些事说出来炫耀。
——他摆出一副大师的面孔,讴歌爱情,讴歌正义与和平,其实,他骨子里不过是个老流氓。
叶雾美这样说。
父亲的单位分房之后,父母搬到了新楼房去住。
我还在原来的地方住着,我对他们说,我喜欢这里的安静。
真正原因是,我不想离开叶雾美。
我和叶雾美在一起睡过觉,但是没有发生过真正意义上的肉体关系。
虽然她想给我她的身体,但我拿不到。
不是心理原因,而是真的不行。
我曾经查过书。书里对这种现象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先天性器官发育不全,就是人们所说的天阉;一种是后天的过度摧残导致了罢工现象。
我首先否定了第二种可能。
我没有手淫的习惯,从来没有摧残过我的器官。并且,我对它有着相当程度的尊重,不但勤换内衣内裤,连洗澡的时候,我都会对它颇为呵护。我也从不裸睡,从来不会让它着凉伤风。
至于第一种解释,我觉得很有可能。从这个名词来推断,天阉的意思是说:在我成为生命的第一天起,老天就把我给废掉了。我猜测,也许是祖宗或父母做过什么悖德的事,却报应在了我的身上。
我曾间接向父亲询问过我的家族史。在父亲的叙述中,我的高祖、曾祖和祖父都是货真价实的农民,直到父亲才彻底铲掉这条根。家族中既没出过丧尽天良的恶人,也没出过十恶不赦的坏蛋,更没干过断子绝孙的勾当,连一个阉猪宰羊的都没有。至于父亲,更是一个老好人,从来只有挨整的份儿,连别人吃肉自己喝汤这样的便宜都没占过。总的说起来,这是一部让官家相当满意的家族史,世世代代都是良民。
听完父亲的叙述,我有些欲哭无泪。
看来,吾命如此。
老天惟一慈悲的是,还给我留了个银样蜡枪头。
虽然这个物件可以说没什么作用,但模样还不错,聊胜于无。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我的父母这件事,更没有和他们进行探讨。
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个乖孩子,年少老成,成熟稳重。
如果告诉他们我是一个性无能根本就一事无成功败垂成,不知道他们会是怎样的表情。
我的器官从来没有强硬过,它绵软温顺,从来不是新发于硎的利器。
除了日常排泄,它几乎没有别的功用。
它品相完好磨损轻微,差不多可以贴上一个标签:全新待售。
一开始,叶雾美还对我有幻想。
她和我在一起时,用尽物理手段,施展吹拉弹唱十八般功夫,想唤醒我的身体。
她曾经不止一次地这样努力过,但就是不行。
它始终萎靡不振,软软地瘫在那里,一点反应都没有,像一条冬眠的虫子。
叶雾美的身体发育得非常完美,这更加深了我的症状。
在她的面前,我像蜡烛一样融化,丝毫没有像烈焰一样熊熊燃烧的可能。
——会不会是包皮过长的原因?
叶雾美问道。
看来,她在暗地里备过课,下了不少功夫。
带着这个疑问,在她的鼓励下,我们去了医院。
我们没有大张旗鼓地去什么男性病医院,而是去了一家普通医院。
我们在内科诊室外面的长椅上等着叫号。
电视里全部都是药品广告,不是治疗肝病肾病,就是治疗便秘痤疮,我看得有些麻木。
叶雾美做出小鸟依人状靠在我的身上,让那些病患侧目而视。
护士叫到了我的号码。
按照她的提示,我进了最后一个诊室。
里面只有一位医生。
他接过病历,在上面写上了我的名字。
——什么病?
——下面的病。
——下面的什么病?
——老趴着,硬不起来。
——那比较麻烦。
——的确比较麻烦。
医生关上门,他让我站起来脱下裤子,粗略检查了一下。
——是不是包皮过长?
——有些长,还不至于做手术。
医生说道。
——小时候受过伤?
——没有。
——被人踢过?
——没有。
——没有打过飞机?
——什么叫打飞机?
——没有车可以打车,没有飞机可以打飞机。
——什么叫打飞机?
——用高射炮可以打飞机,用手枪也可以打飞机。
——什么叫打飞机?
——一个人可以打飞机,一群人也可以打飞机。
——什么叫打飞机?
——男人可以打飞机,女人也可以打飞机。
——什么叫打飞机?
——年轻人可以打飞机,老年人也可以打飞机。
——什么叫打飞机?
——人可以打飞机,黑猩猩也可以打飞机。
——什么叫打飞机?
医生看了我一眼,像个禅宗大师。
——没有打过飞机?
——没事打飞机干什么?
医生冲我摇了摇头,仿佛有些不可思议。
——打飞机就是手淫,没有过?
——那倒有过,不过从来没有瞄准飞机的感觉。
——那是什么状态?
——像士兵卧倒在地上,平射。
——没有勃起?
——没有,有的话也是很少的一点儿。
——那就有些麻烦,估计是器质性的,不是心理性的。
——有没有女朋友?
——有。
——和她在一起有没有感觉?
——有感觉,不过感觉微乎其微。
医生沉默了一会儿,好像忘了我这个病人。
——治起来难不难?
我问他。
——非常难,和绿化沙漠差不多,贵在坚持不懈。先吃药看看。
他拿起笔,刷刷刷在门诊手册上写了一些东西。虽然我看不清他写的是什么,但看到他写得龙飞凤舞,我非常佩服。
——会有效果吗?
——死马当成活马医。
——没效果怎么办?
——那就得动手术,要增添它的硬度,就要从身体里取出一块软骨植入进去。
——那岂不是一直都是硬的?
——确实如此,随时随地,时时刻刻。
——那就谢谢您了。
——不要谢我,那是外科手术,我是内科。
——还是要谢谢您。
——不客气,你还是先把药吃了,看看疗效再说。另外,培养培养爱好,闲来无事,多去看几次画展,多去看几次人体摄影展,多去看几次模特表演,多去去歌舞厅,多看看前卫电影,多看看杂志中间的大幅插页,经常上街,要学会长时间地关注女人。另外,多看看《动物世界》,可以跟黑猩猩、东北虎、熊猫学学,它们都没有绝种,毕竟我们人类还是比动物要聪明。
医生滔滔不绝地说。
我点了点头。
临出门的时候,他让我告诉护士请下一位进来。
我走到前台。
护士看都没看我一眼。
——内科六诊室,77号。
护士对着下面喊道。
因为这种病被护士小姐蔑视,我觉得自己很无辜。
一个非常威武的男人从我身边走了过去。
想起他也可能和我患有同样的疾病,我稍微有些安慰。
我去了一下厕所,主要是洗了洗手。
我回到了走廊上。
——怎么样?
她问我。
——不怎么样,医生让我多看看《动物世界》,学学打飞机。
——这我可以帮你。
——你会打——飞——机?
我非常惊讶。
——那有什么难的?整个飞机场我都轰炸过!
她有些不屑一顾。
叶雾美把门诊手册拿过去,仔细看了起来。
经过我和叶雾美的仔细辨认,发现医生给我开的不过是两种极为普通的中药——“六味地黄丸”和“海马益肾丸”。
叶雾美和我去药房拿药。
拿完药,她看了看药品说明。
——中药太温和了。
她说。
——像你这种情况,我估计得来点猛烈的。
她自言自语。
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她让我在一楼等她,然后噔噔噔跑上了楼。
过了一会儿,叶雾美下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张处方。
她把处方递进小窗口,划了价,然后从窗口里小心翼翼地接出什么东西。
她端过来让我看了看。
那是四粒蓝色的小药丸。
——这是伟哥,你知道不知道?
——你是怎么开出来的?
——我去诊室,跟那个医生说我是你媳妇。
——他信了?
——信了,一个劲摇头,扼腕叹息。
我捡起小药片看了看。
——有用么?
我自言自语了一句。
事实被我不幸言中,那些药我吃了之后,除了心跳加速之外,几乎没有任何作用。
一怒之下,叶雾美又从晚报的夹页广告里给我订购了几种所谓的神药。
我吃下之后,仍是没有任何效果。
叶雾美想做个实验。
她拿了两粒神药回家,把药粉倒进火腿肠里,用微波炉加热,喂给隔壁的猫吃。
效果很显著。
据猫的主人说,那只猫像疯了一样在屋里乱窜,就跟打了鸡血似的。
一见屋门开了一条缝,猫就跳出去跑了。
那只猫当天晚上就出走,去寻找母猫的温暖和爱情。
隔了差不多一个星期,那只猫回来了。
它变得像一个摇滚歌星,虽然皮毛很脏,但是透着放荡不羁的野性。
它带回了四只母猫,已经妻妾成群。
药的超群性能得到了验证。
叶雾美说,这只猫安顿好那些母猫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爬上她的窗台,冲她喵喵叫了一个晚上,好像是向她要加料的火腿肠吃。
叶雾美不但进行了动物实验,还进行了植物实验。
我在阳台上种了几棵仙人掌和仙人球。
叶雾美说我是生殖崇拜。
真正的原因是,仙人掌是一种很容易养活的植物,地球人都知道。
可是,有一天早上,我发现我的仙人球居然爆裂而死。
我告诉叶雾美这件事。
叶雾美显得有些绝望。
——那个仙人球是被我给弄死的。我把给你买的胶囊弄开口,埋一粒在仙人球下面,然后浇上水。你看,仙人球都涨裂了,可你还是没有任何效果。
她说。
——真的假的?
——真的。
她用小铁铲在花盆的沙土里翻着,果然找到了一粒碎裂的胶囊。
——那几条金鱼也是我给弄死的。
叶雾美交代说。
她捏碎胶囊,把那些药粉洒进鱼缸。
那些鱼把药粉吞下去,一晚上游个不停。
想必是纵欲过度,第二天早上,那些鱼全都累死了。
但我对那些药物却没有任何反应。
我的身体像一口枯井,扔个石头下去,听不到任何水声。
叶雾美对我的身体很无奈。
——我给你讲个笑话吧。
有一天,叶雾美很诡秘地对我说。
一天,一个人心血来潮,想去买只会讲话的鸟回来养养,于是,他逛到一家鸟店去了。一进门就看到一只鹦鹉躺在笼子里,一动也不动,一只脚还搭在笼子上,正好奇想去问问老板时,看到笼子外面贴着一张纸,写着四句话:
——我没有生病。
——脚也没有受伤。
——更不是死掉。
——我就喜欢这样躺着。
那个人觉得这只鸟很有个性,就把它买回了家。
接着一个礼拜,他每天教这只鹦鹉说话。
——叫爸爸、叫爸爸。
可是这只鸟没有任何反应,每天只会睡觉。
过了两三个星期,它还是一样,还是每天躺着睡觉。
这可把主人惹火了,他拎起鹦鹉,把它丢进了鸡笼子泄恨。
第二天他去看时,只见鹦鹉抓着一只鸡说:
——叫爸爸、叫爸爸!
我被这个笑话逗乐了。
——为什么给我讲这个笑话?
我问道。
——这个笑话是讲给你的身体听的,它跟那个鹦鹉一样,太喜欢睡觉,太有个性了。
我有些哭笑不得。
我像纯洁的天使一样和叶雾美相处了很长时间,彼此秋毫无犯。
我曾经问她为什么还和我在一起,她说她爱上了我的手指。
——世界上最博爱的是什么动物?
叶雾美问我。
——叶雾美。
我回答得很干脆。
——不要开玩笑。
——是不是海豹?海豹好像很放纵。
——很接近,海豹男和海豹女的生活很刺激,但是不够博爱。
——那是什么动物?
——是海豚。海豚是一种非常博爱的动物,不管是什么动物,只要它们看上,来者不拒照单全收。海豚的基本功很好,和人一样,海豚是面对面性交的动物,这在动物界绝无仅有。除此之外,海豚的交际很广,经常被看到和海龟、鲨鱼甚至鳗鱼交欢。如果实在找不到对象,它们还会把性器官伸进别的海豚的气孔。海豚的性器官末端有一个钩子,它们就是用这个钩子钩住它的对象,让对方欲罢不能。
——那它可真够过分的,我要也是海豚就好了,钩上你永远不撒开。
我说道。
——不是,你不是海豚,你是儒艮。
——儒艮?
——是,儒艮,海牛目儒艮科儒艮属的1个单型种,又名人鱼。儒艮体纺锤状,体长2.5~3.2米;全身棕褐色或灰色,几乎无毛,仅嘴周围有稀疏的须;头小、眼小,无外耳壳;吻短而钝,鼻通道肌肉收缩,可封闭鼻道,防水浸入;前肢鳍肢呈桨状,后肢消失,可潜水1~10分钟,浮至水面换气,再潜水。饱食后,不洄游。常成对或3~6只小群活动。游泳主要靠尾鳍挥动,游速较慢;儒艮从不挑食,最喜欢的食物是海草,但也会经常尝试其他的海底植物,生活在拥有丰富植物的近海海域。每当傍晚或黎明便到处觅食,大口吃着海藻或其他海草,每天要吃几十公斤,食量颇大。它们在海底嗅着海草,会鼓动下唇肥厚的肉垫,像卷起一张毯子一样把海草连根拔起。儒艮小肠长约10米,大肠23.6米,圆锥状盲肠,有草食性动物消化道的特征,靠臼齿磨碎食物,而不是像牛那样反刍。儒艮性情安静,行动缓慢,白天昏昏欲睡,饱食以后大部时间潜入30~40米深的海底,伏于礁石丛中,静若岩石,消磨时光,苍灰色的体色使它不易被发现。儒艮一般生活于近海,从不到深海中冒险。儒艮生性害羞,只要稍稍惊吓,就会立即逃避,所以一般情况下,儒艮不会被人看见。在哺乳期,儒艮母兽会带着孩子在浅海游弋。
成年母兽乳头肿大,用前肢抱仔半身露出水外喂奶,其状若女人。古代水手看到这种情况,进行大肆渲染,所以儒艮又被称作“美人鱼”。儒艮喜欢生活在温暖水域,水温低于15℃时它就容易患肺炎死去。儒艮的皮可以制革,肉的味道鲜美,营养丰富,胜似牛肉。油是贵重的药材,与鳕鱼肝相似,肺病患者或体弱者服用,疗效颇佳。齿和骨可以作象牙雕刻的代用品。儒艮全身都是宝,所以被捕颇多,濒临灭绝,需加保护。
叶雾美像背书一样说着。
——你怎么对儒艮这样清楚?
——因为你很像儒艮。
——那也不必如此费心!
——上中学时,我是海洋小组成员,很喜欢美人鱼。于是在老师指导下,写过这方面的小论文。
——儒艮为什么叫儒艮?
——儒艮总是很温和,所以有了这么一个温文尔雅的名字,顺便说一声。
——我瞎猜的。
——为什么说我是儒艮?
——儒艮做起爱来也是笨手笨脚。你说,这点和你是不是很相像?
——名字太土了,懒得用。
我想否认。
——你觉得你这个形象怎么样?
——太胖了,我可没有那么肥硕。
我极力想把儒艮的形象从她的脑袋里抹去。
我没有看到任何我和儒艮相像的地方,虽然我是男人,但我的身体很单薄,实在不像海牛这样的动物。我的腰围和叶雾美的腰围差不多,居然能互换牛仔裤穿。因为这件事,她很恶毒地称我为“姐姐”,被我痛殴一顿。
——我就是觉得你是头儒艮公兽。
她固执地说。
——被儒艮之箭射中,就会变成无法说话的人鱼,这是《人鱼又再度哭泣》说的。
我不知道《人鱼又再度哭泣》是一个什么东西,单听这个名字,就知道是一本哄小孩子的书。
我确实是一头儒艮,生存能力很弱,并且真的被暗箭射中。
二十五岁那年,工作三年之后,我居然光荣下岗了。
下岗的居然都是年轻人,而那些中老年人一点儿没受影响,我觉得很愤怒。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我们也没有办法。
人事科主任这样对我说。
多言无益。我只好把档案转到了人才市场。
拜父母所赐,我有自己的住处,没有流落街头,又补发三个月下岗工资,暂无饥饿之虞,实在是件幸事。
我没有告诉父母。
父母不知道我的情况,还以为我还在正常上班,向着成为一个小科长的目标努力。
他们很少过来看我,只是偶尔会打一个电话,告诉我应该好好吃饭,及时增减衣服。
他们生下我来好像就是为了有个东西可以让他们牵挂,而这个被牵挂的东西可以称之为儿子。
他们对此表示满意。
我,一个合格的儿子,没有成为强奸犯,没有诱奸未成年少女,没有罹患不明疾病,没有吃喝嫖赌,没有打架斗殴,没有醉生梦死,小时候受到欺负只会忍气吞声,睾丸激素一直没有分泌不会为女生大打出手或是蠢蠢欲动,长大后肢体健全没有留下残疾,如今在文化馆做资料员,这是一份没有前途的职业,却能获得养老保障。
在他们的眼里,我是一个合格的儿子。
他们似乎打定这样的主意,把我生下来就是为了看到我平平安安地死去。
但他们连这样的愿望也不能满足。
我不想让我的生物学父母彻底失望,打定主意不告诉他们。
在我看来,失业和性无能一样,都是见不得人的丑事。
从上大学的时候起,我就一直认为自己最好的职业是作家,并且一直在向成为一个作家的方向努力。
像很多青年人一样,我也梦想成为一个文学青年。
但我不知道,成为作家是一个颇为艰难的过程。
很多人读了一辈子的书,像一个书虫,但他最终没有成为作家。
那是因为他们读了太多的书。
那些书纸页飞舞,像一团团白色的粉蝶钻进人的脑子。
它们没有随遇而安安身立命,却在里面交配。
那一粒一粒黑色的文字就是它们产下的卵。
那些文字在人的脑子里面孵化蠕动,让人头痛欲裂却无计可施。
他们不知道,作为一个文学青年,这是最为艰难的一个阶段。
一旦这个阶段安然度过,那些卵就会变成蝴蝶一样的灵感,从脑子里翩然而出。
但这个过程又很凶险,一旦这些蛹死在你的脑子里,那就是一场灾难。
你的脑子会被这些文字充斥和填埋,变成一个垃圾场,到处都是死去的偏旁部首。
下岗之后的那段时间,我就处在那样一个尴尬的阶段。
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成为一个作家,总是很迷惘。
——我曾正步走过广场,剃光脑袋,为了更好地寻找太阳。
我连这样的句子都写不出。
如果连这样的句子都写不出来,我想我不是一个合格的作家。
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如果不能燃烧激情,那我就浪费生命。
我似乎读到过这样的句子,于是我身体力行。
我呆在家里,哪都不去。
除了上网、读书和写作,我没有别的爱好。
即使上网,我也从来不和人聊天,也不会玩网络游戏。
我喜欢在网上潜水。
我常常几个小时都坐在电脑前,看着那些垃圾资讯。
我的脑子被那些东西填得满满当当。
我在思考,存款的数目却在一天天减少。
那时候,除了叶雾美会过来看我,我丧失了与世界的对话能力和热情。
叶雾美来的时候,我正在装模作样地写东西。
——大师,你在干嘛?
叶雾美一边脱下外衣挂在衣帽钩上一边问我。
每次看到我,叶雾美都会称我为“大师”,也许是看我每天都正襟危坐的缘故。
——我在写小说,历史小说。
我说道。
——那倒很有意思,拿来看看。
我把写好的稿子递过去。
——《观公孙大娘舞剑》?公孙大娘是谁?
——是唐朝的一个女武术家。
——和薛涛一个时代?
——大概差不多。
——那还有点儿意思。
叶雾美看了起来:公孙大娘舞剑的时候,
杜甫和其他嘉宾一样,都战战兢兢全身赤裸。
那柄长剑不断在他们的下身划出完美弧线,带来一阵凉意。
杜甫很明白:如果不歌颂,那就意味着阉割。
他哆嗦着拿起笔来,开始写《观公孙大娘舞剑器》。
那天参加的嘉宾很多,而且大多数都在诗坛小有名气。
他们后来都没有提起过这件事。
穿上衣服后,他们溜得比兔子都快。
也许是觉得丢人。
——这个小说写得还不错。
叶雾美咂着嘴说。
——顺便问一声,这是小说么?
——应该算是小说。
我客气地答道。
叶雾美是我的第一个读者,就像每天早上店铺惠顾的第一个顾客,得罪她不是个好兆头。
我轻微有些迷信。
——还有没有?
——还有一篇,不过还没有写完。
——拿来看看。
我打开塑料文件夹,把一份手稿递过去。
——还没有起名字?
——大概叫《秦殇》,还没有想好。
叶雾美看了起来:
秦始皇死得很安详。
关于身后之事,他没有忧伤。
他只知道,皇陵早已建成,就等着他进去填充。
李斯会妥善处理他的尸体。
赵高会痛哭流涕。
作为千古一帝,他有绝对的信心。
他的灵柩会回到故乡,带着无限荣光。
如果不能被很好的埋葬,他想:
秦国人民也不会答应。
叶雾美看完之后没有说话。
——这是一篇比较长的作品,我准备写三年,但现在只写了很少的一部分。
我有些心虚地说。
——会有人买这种小说?
——目前还没有。
我实话实说。
——那小说家靠什么活着?
——思想和良心。
——思想和良心能换粥喝?
——不能换粥喝,偶尔可以换洗脚水喝。
叶雾美做了一个恶心的表情。
——这是什么?
她突然问道。
我接过稿子看了看,上面有一个淡黄色的痕迹。
——是蟑螂的尸体。
我实话实说。
——快拿走,你可真够脏的!
——你还没看完呢!
——我才不要看蟑螂的尸体!
叶雾美喊了一声,一下子变得意兴阑珊。
为了鼓励我的写作,让我用“灯光漂白四壁”,叶雾美送了一个台灯给我。
她很喜欢企鹅,所以那个台灯是企鹅的形象。
叶雾美像喜欢企鹅一样喜欢诗,尤其喜欢于坚的诗。
她曾经给我背过一首:
“听见松果落地的时候,并未想到山空松子落,只是噗一声,看见时,一地都是松果,不知道响的是哪一个。”
她故意用椒盐味道的四川话来背,听起来别有一番味道。
在于坚的启发下,她还写过一首企鹅诗:
一只企鹅,想要自杀。
她觉得世界上最恐怖的就是炎热。
于是她抱定必死之心,走向烈火。
她从火焰的另一边走出,却发现自己变成了烤鹅。
香气四溢,浑身滋滋冒油。
企鹅走在大街上,诅咒着狼狈不堪的生活。
我觉得她写得很好,比我写的要生动得多。
叶雾美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手里翻着一本书,把头枕在我的肚子上。
她似乎是一座不设防的城市,不怕我攻城略地。
她的头发散发出一种馥郁的香气。
在我的心里,有一种可以叫做爱情的野心正在滋生。
虽然我是一个“爱无能症”患者,但我还是一个生命。
我把手伸过去,抚摸着她的脸庞。
她把书放下,抓住了我的手。
在她的带领下,我的手在她的身上游走,像浅浅的河水流过裸露的砾石。
在水流的激荡下,那些砾石发出了欢快的歌唱。
我们就这么一直躺着,从黄昏躺到了夜幕来临。
她从床上起来,要回家报到。那时候,她的父亲还没有去世,对她管得很严。
她没有开灯,在黑暗里整理着她的头发和衣服。
我从后面抱住她。
我们的脸贴在一起。她的脸是滚烫的,像喝了酒一样。
她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拍了拍我的手,就轻轻地打开门走了出去。
她没有让我去送她。
从我的家到她的家,大概需要走一千六百多步。
等她到家,想必脸上的热度也会散去,不会让家人看出端倪。
我站在阳台上抽着烟,看着她的身影一步一步走入了梧桐树的阴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