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京执政后,在构建垂直权力体系,保证秩序和稳定的同时,谨慎推进经济改革,进一步治理经济环境,完善市场经济的基本体制,为经济复兴创造条件。
一、税制改革
(一)治理经济环境的第一步
税制改革是普京执政后最先启动的治理经济环境的改革措施。税制改革旨在平衡国家预算,刺激投资,更为抑制俄罗斯十分猖獗的影子经济。俄罗斯《独立报》主编特列亚科夫在该报1999年最后一期上发表文章,认为灰色经济势力是普京执政的三大敌对势力之一。特列亚科夫所说的灰色经济,就是人们所说的影子经济。按照俄罗斯学者的看法,影子经济主要指未在官方机构注册的任何经济活动,包括隐蔽的非正式的、非法的经济活动形式。
影子经济在苏联时期就已经产生并形成一定规模。在苏联解体后,在叶利钦时代,影子经济迅速膨胀,不仅规模庞大,而且朝着权力化、公开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俄罗斯内务部估计,影子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有的比重是35%~42%,而普京在《千年之交的俄罗斯》中认为占40%。专门研究俄罗斯影子经济的著名学者弗,伊斯普拉尼科夫认为,俄罗斯大约3000万人在从事影子经济活动,创造着40%的国内生产总值。影子经济的迅速膨胀给俄罗斯社会经济带来极大的损害。
一是导致税收大量流失。影子经济在国家经济体制之外循环,尽管规模庞大,但并不纳税,根据俄罗斯税务部门的资料,仅仅1995年一年,就有4000万人逃避交纳所得税,25%以上的企业未缴纳一个卢布的税款。
二是严重干扰经济秩序,阻碍市场化进程。影子经济迅速膨胀,地下生产加工活动和非法经商活动日渐猖獗,必然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在俄罗斯,由于酒类生产和销售颇为赢利,所以有不少人从事非法酿酒活动,俄罗斯税务总署负责人称,70%的酒类生产是在地下工厂完成的。根据俄罗斯外贸部的估计,市场所售的酒类制品中有86.6%没有列入国家统计。仅1996年,警察机关就查出1300多个地下酒类生产窝点,酒精1000多吨。
三是败坏社会风气,为腐败和有组织犯罪提供温床。俄罗斯的影子经济最明显的特征是与腐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影子经济中权钱交易普遍。影子经济活动赢利往往依赖权力和关系,因而行贿受贿司空见惯,二者互为前提条件,功能互动;而且,影子经济领域暗藏丰厚的利润,深深吸引黑社会势力积极参与,特别是从事走私、毒品和武器交易本身就是黑社会势力的本行。俄罗斯出版领域,尤其是音像制品盗版情况十分严重,盗版的音像制品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据估计,通过盗版等非法手段复制的音像制品要占市场份额的70%~95%左右,所造成直接版权损失达10亿美元之多,而国家因此蒙受达5亿美元的税收损失。
影子经济之所以在俄罗斯迅速发展,除了俄罗斯急剧的经济政治社会转型和改革引起的政局动荡、经济秩序混乱、法制不健全为影子经济的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条件外,税负过高是影子经济迅速发展的直接原因。
俄罗斯的税负远远高于工业发达国家,企业上缴的税费约占企业利润的79%,甚至高达90%以上,为了尽可能多地保住经营所得,企业也就千方百计逃避监督,偷税漏税。加入体制之外的影子经济,是俄罗斯企业在税收压力下的必然选择。
既然税负过高是影子经济猖獗的直接原因,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减轻税赋,为合法纳税人建立公正平等的竞争条件,不失为抑制影子经济的釜底抽薪的强有力措施,何况改革税制还可为平衡国家预算创造条件,能够刺激投资,刺激经济增长。因此,普京治理经济环境就以启动税制改革为突破口。俄罗斯在叶利钦时代就开始了税制改革,基本形成了有自己特点的税收制度,建立了分税制的分级财政体制。然而,叶利钦时代,税收注重的是国库收入的多少,却忽略了税收的经济调节的作用,因而税收政策上强调增加税负和提高税率。结果,一方面是企业税负担过重,企业如果诚实纳税,必须把近60%的收入用于交纳各种税费,远远超过了世界公认纳税额一般不超过总收入40%的合理界线。企业不堪重负,为了躲避高额税收,小企业只好走入地下,成为影子经济。另一方面,税收征收困难,税收流失严重,欠税、逃税、偷税、漏税层出不穷,造成财政收入减少,财政预算连年赤字。因此,继续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是调整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2000年普京当选总统后,敦促国家杜马通过新的《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继续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普京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简化税种,降低税率,扩大税基,加强征收。这是叶利钦时代的切尔诺梅尔金政府提出的方针,但真正得以实施是在普京入主克里姆林宫之后。税收改革的目的,是建立符合经济增长和财政稳定要求的税收体制,创造能够使俄罗斯参与资本市场竞争的良好投资条件,拉平经济部门和从事相同经济活动的经济主体之间的税收负担。
(二)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普京政权深化税制改革的内容主要有:第一,减少税种。新的《税法典》把种类繁多的联邦税费和地方税按联邦税、地区税和地方税三级划分,把近200个税种减至28种(其中联邦税费16种),并且不允许新增地方税或地区税。
第二,降低税率。2001年初开始实行13%的统一税。其中,企业利润税从35%降到24%,银行的利润税则从43%降为24%,增值税由20%降至15%。
第三,降低纳税人负担。采取的具体做法主要有:(1)取消包括公路使用税、燃油销售税、汽车运输工具购置税等在内的大部分流转税;(2)把对劳动报酬基金的征税税率从38.5%降到35.6%;(3)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负。俄罗斯国家杜马于2002年7月1日通过了简化小企业纳税方法和降低小企业税负的法律,并于2003年1月开始生效。该法律规定,对小企业实行五税并一,即把利润税、销售税、增值税、财产税、统一社会税合并为小企业统一税。凡是年营业额不超过1500万卢布、职工人数在60人以下的企业,均可交纳小企业统一税。小企业统一税可按营业额6%,也可按利润额的15%交纳,由小企业自主选择一种。小企业税的改革,据俄罗斯财政部估计,可使小企业减轻50%~80%的税负。为小企业减税既是为小企业发展松绑解套,也是为减少影子经济所采取的积极措施。
第四,统一个人所得税税率。以前,俄罗斯个人所得税是对不同收入而按不同税率征收,实行的是累进制,税率分别为12%、15%、20%、25%、30%、35%。新税法公布后,个人所得税实行统一税率,不论俄罗斯公民收入多少,都按13%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与此同时,还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5万卢布调整为10万卢布。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从2001年初开始实行,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在欧洲国家中为最低。
第五,征收统一的社会税。新税法以前,俄罗斯企业要交纳社会付费,主要为养老基金、居民就业基金、联邦社会保险基金、联邦和地区义务医疗保险基金。税制改革后,除保留养老基金外,其余三项社会付费改为统一的社会税,税率为10.5%。征收统一的社会税简化了企业付费的程序,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第六,减少甚至取消税收优惠。这一直是俄罗斯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税收政策调整的重点。普京入主克里姆林宫后,强调要取消一切没有根据的税收优惠。新税法实行以来,取消的税收优惠有企业所得税的部分优惠、增值税的部分优惠、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社会性优惠。从2001年起,海关、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人员开始交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在这之前,他们一直享受个人收入所得税社会性优惠。
第七,减让关税,为加入世贸组织作准备。从2001年起,俄罗斯政府对万余种进口商品实行5%、10%、15%、20%四种关税税率。
经过多年的努力,俄罗斯税制改革已经取得重大进展,税制已基本上与世界接轨,税收对经济的调节功能日益凸显,逐渐成为俄罗斯政府控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
二、银行体制改革
(一)社会经济的“万能者”弊端丛生
银行体制改革是普京政权治理经济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
在叶利钦时代,通过改革,俄罗斯初步建立了两级银行体制,其特点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链条,所有制结构多元,混合经营,高度对外开放。在这种两级银行体制下,俄罗斯中央银行取得独立地位,转变了职能和宏观调控方式,金融市场也得到了发展。然而,在经济整体衰退中发展迅速、十分活跃的银行业,特别是商业银行,由于发展过快而极不稳定,再加上业务取向的投机性,实际上处于一种病态的扩张状态。俄罗斯商业银行数量激增,中小银行林立,按百万人口拥有的银行比例,仅次于德国和美国,超过日本、英国等大多数发达国家。由于准入条件比较宽松,俄罗斯商业银行中中小银行居多,个别袖珍银行甚至只为一家企业提供服务。中小银行过多过滥,再加上资本金不足,使得俄罗斯银行系统抗风险的能力不高,无法承受经济不景气和金融危机的;中击;而商业银行普遍存在准备金不足、资本有限等状况,又过度参与股票、国债投资和外汇买卖等投机性业务,使银行资产项目聚集过高的风险。因此,当1998年金融危机爆发,股市一泻千里,卢布急剧贬值,居民提存挤兑,物价飞速上升,俄罗斯的银行系统一下子陷入瘫痪境地,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转型中的俄罗斯金融体制,特别是银行体制的弊端在金融危机中暴露无遗。金融危机过后,俄罗斯政府和中央银行不得不采取措施稳定金融形势,重组银行体系。
普京执政后,在银行重组初见成效的基础上,开始深化银行体制的改革。2001年末,俄罗斯中央银行制定的俄罗斯银行系统面向21世纪的改革方案《俄罗斯银行部门发展战略》,经俄罗斯政府同意得以出台。俄罗斯中央银行推出的银行发展战略,提出了俄罗斯银行发展的中期目标和实现目标的相应措施。新一轮的银行体制改革的内容主要有:(1)进一步完善两级银行体制,加强俄罗斯中央银行的调节职能和监督职能,加强俄罗斯政府和中央银行两个宏观调控主体的协调;(2)进一步实现资本集中,减少中小商业银行数量,发展分支机构,发展发达的大银行;(3)建立居民存款保险机制f(4)建立贷款抵押制度f(5)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监督,引导资金流向生产领域;(6)加强外汇管理,严格限制外汇投机;(7)控制国债增长,把国债增长控制在低于GDP增长速度的范围内;(8)吸引外国银行投资。
(二)渐进式改革稳中求好
俄罗斯新一轮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式是渐进式改革。渐进式改革虽然引起激进改革派的强烈不满,但比较切合俄罗斯的金融形势的实际,因为刚刚趋于稳定的俄罗斯整个银行体系再也经不起激烈的震荡。俄罗斯金融体制,特别是银行体制改革的措施主要有:
第一,加强政府对俄罗斯中央银行的控制。俄罗斯中央银行在俄罗斯整个银行系统中举足轻重,起着主要的调节和监督作用。为了加强对中央银行的控制,2002年,俄罗斯重新修订《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法》,把国家银行理事会从附属于中央银行的咨询机关变为中央银行的管理机关。国家银行理事会主席改由财政部部长担任,而此前这个职务则由中央银行行长担任。国家银行理事会由12名成员组成,中央银行只有行长是其中成员,其他则是总统、议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
第二,进一步严格银行破产的条件和程序,加强对破产银行的保全措施。2001年6月,普京总统签署命令,对《对贷款机构破产法》、《银行与银行业务法》、《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法》中有关银行破产的内容进行修改,做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第三,提高银行注册资本和资本充足率。从2001年6月起,俄罗斯中央银行要求新建银行的注册资本须达到500万欧元,而以前只要求100万欧元,收回资本充足率低于2%的银行的经营许可证。
第四,出台居民储蓄存款保护法,用法律手段保护存款人利益,恢复居民储蓄信心。2002年11月14日,《自然人银行储蓄保险法》草案被通过。该法规定,国家有关机构承担居民储蓄保险责任,各银行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交纳保险金。如果银行破产,2万卢布以下的存款,获得全部赔偿;9.5万卢布以下的存款,获得原数额的75%的赔偿。赔款由国家保险机制承担。
第五,改革银行自身的财务和组织结构,提高银行的管理水平。从2004年初开始,俄罗斯银行统一实施国际标准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制度。
第六,建设政策性银行,政府通过其控股的俄罗斯发展银行、俄罗斯进出口银行和俄罗斯农业银行的业务范围来实现政策性目标。
第七,出台吸引外国银行投资的措施。比如,提供优惠的税收条件;完善对外国投资者的法律保护;提高外国资本在俄罗斯银行法定资本中所占比例,即从12%提高到25%。
以上改革措施的实施,促进了俄罗斯金融市场和整个俄罗斯经济的健康发展。在经济发展势头强劲的背景下,俄罗斯政府在2006年6月29日出台《外汇调节和外汇监督法》修正草案,取消对资本流动的所有限制,从7月1日起,卢布再次成为可自由兑换货币。这项金融改革措施既是俄罗斯经济发展势头强劲的结果,也将为俄罗斯经济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三、继续推进私有化
坚持所有制改革,继续推进私有化,完善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也是普京政权治理经济环境的重要举措。
(一)急风暴雨后的元气
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的私有化是急风暴雨式的所有制大变革,其真正意义在于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俄罗斯以较快的速度形成了私有个体、集体、股份制、国有经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多元化所有制结构。到1999年,国有企业有1.1万家,而私营和股份制企业却分别有13万和3.1万家。到2001年底,各种形式的非国有企业创造了70%的俄罗斯国内生产总值。从私有化的实施效果来看:
较为顺利地实现了其政治目的,即迅速并彻底地摧毁了旧体制和所有制关系,铲除了社会主义制度复活的社会经济基础,从而使经济体制改革朝向市场经济体制模式变得不可逆转。私有化成为西方国家支持俄罗斯经济改革的重要基础。另外,私有化形成了一种以私有化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和一个正在兴起的私有者阶层,成为新俄罗斯的社会经济基础和政治保证,基本上实现了俄罗斯私有化纲领的一个主要目标。
因此,美国和欧盟于2002年承认俄罗斯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但是,俄罗斯私有化也是史无前例的财产争夺战。它引起社会激烈动荡,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导致官场腐败丛生,拉大社会贫富差距。据俄罗斯国家杜马听证会上公布的资料,私有化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高达9500万亿卢布,约合1.7万亿美元。因此,到20世纪90年代末,俄罗斯社会反对私有化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1999年11月,俄罗斯罗米尔社会舆论调查机构进行社会学调查,竟有65%被调查者赞成重新审查私有化结果,反对的只占15%;俄罗斯社会甚至有人喊出“剥夺剥夺者”的口号,普里马科夫就宣布过已经为那些在私有化中巧取豪夺的寡头准备好了“监狱和集中营”;左派则主张重新国有化。
普京当政后,对私有化进行所有制变革,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奠定微观基础是完全认同的。他也清醒地认识到,俄罗斯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的趋势不可逆转,逆历史潮流而动,只会碰得头破血流。要实现强国富民的目标,继续和深化产权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才是正确的理性选择,何况国有企业,特别是军工企业缺乏活力,效益低下,一直是困扰俄罗斯政权的头痛问题。普京在出任总理后不久,在俄罗斯国有财产管理部门会议上就指出,过去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和中饱私囊,许多有优势的国有企业停产,国有资产成为一小撮企业领导人盗窃、转移、隐藏财富的对象。1999年,4000家俄罗斯大型国有企业中只有517家向国家上缴利润。一些特大型资源垄断性企业,占有40亿甚至上百亿美元的资产,每年上缴利润只有区区的70万~400万美元。因此,不论是从治国理念,还是从发展俄罗斯经济,保持社会稳定的社会现实出发,普京政权都只能沿着深化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走,继续私有化政策。所以,面对否定私有化的强烈呼声,普京并不随声附和,而是出言谨慎地表明态度。他一方面承认前些年私有化出现了种种问题,犯了一些错误,认为对私有化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法的事实,检察机关应当予以追究;另一方面,肯定私有化改造在所有制上取得的成果,坚决反对重新分配财产,强调如果允许重新分配财产,遇到的问题和造成的损失将比过去搞私有化时还大。
普京执政伊始,在树立中央权威,恢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同时,在经济方面则认真摸清家底,整顿经济秩序。普京政权积极对俄罗斯联邦中央的所有财产进行登记、检查,同时出重拳有区别地打击寡头势力,规范寡头的活动范围。这些措施为进一步开展私有化创造了条件。
(二)新一轮的私有化及特点
2001年4月7日,普京政权出台了一个规模颇大的私有化计划,拟在2001年上半年出售19家大型企业的国家股份。另外,俄罗斯联邦财产基金会还列出拟私有化的700家企业的名单。由此,掀起普京当政以来的私有化高潮。
·2003年7月,俄罗斯政府批准了国有资产部提出的私有化方案。该方案计划2004年对1063家国有公司、638家股份公司的国有股份实行私有化,涉及石油、冶金、渔业、飞机制造等行业。另外还规定,国有股份占总股份低于25%的所有企业,国有股份都要在2004年实行私有化;2005年,国有股份在总股份中低于50%的企业,国有股份要实行私有化;2006年,国有股份占50%以上的企业,国有股份实行私有化。计划2008年完成整个私有化进程。
·2003年8月,俄罗斯联邦政府还批准国有资产部提出的拟在2004年进行私有化的国有企业清单,包括世界著名的米格飞机制造公司在内的911家国有企业将改组为股份公司,另外还将对1006家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组。
·2004年7月,俄罗斯联邦政府通过私有化计划,计划2005年对1324家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并出售国家在566家股份公司中的股份。
·2005年8月,俄罗斯政府确定2006年私有化计划,计划对968家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造,出售联邦政府拥有的419家公司的股份。
与以前的私有化相比,普京政权新一轮私有化具有以下的特点:
第一,私有化是按照个案私有化的思路进行的。与大规模急速式私有化不同,个案私有化是有选择地、个别地进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私有化重心从数量转为质量。普京政权每年提出的拟进行私有化的国企数量与叶利钦时代不可同日而语,它要求对每个要进行私有化的国企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和事前的论证,以确保质量。
第二,私有化目标没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叶利钦时代的私有化具有强烈的政治使命,旨在彻底摧毁旧体制和所有制关系,铲除社会主义制度复活的社会经济基础,催生私有者阶层,也为新的政权奠定经济和社会政治基础。而普京政权进行的私有化更多地是带有经济色彩,按照政府总理卡西亚诺夫的说法,此次私有化的任务只有两个:一是提高生产效率,二是增加预算收入。2003年的私有化纲要则宣称,国有资产私有化的主要目的一方面是要满足有效需求,另一方面是要重组国有资产。
第三,强调要保证公正,加强对私有化的管理和监督。由于叶利钦时代私有化使国家付出惨重代价,在普通民众的心目中私有化似乎就是官私勾结,化公为私,少数人发财致富、多数人受害遭殃的同义词。俄罗斯民众对私有化颇有点谈虎色变,人们担心普京推行的私有化不能达到促进企业增加效益的目的,反而又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入私人腰包,再滋生一批俄罗斯新贵。因此,普京推行新一轮私有化改革并没有受到民众普遍的欢迎,深得民众拥戴的普京总统一度时期因为推进私有化改革,民意支持率曾大幅向下滑落,从70%降为48%。因此,保证私有化从程序到结果公正,是维护政权政治声誉的重要方面。为了保证私有化的公正,普京政权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2001年12月21日,俄罗斯议会通过了《国有和市政所有财产私有化法》,确定私有化的方法。2002年5月31日,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国有资产或地方自治体资产私有化标准价格确定规则》,规定应确定产权交易的底价,以防止国有资产被低价出售。2002年7月9日,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拟定和通过联邦财产私有化条件决议的规则》,具体规定国有资产私有化立项和私有化条件。8月12日,联邦政府又批准《国有资产拍卖组织和由专门拍卖机构组织拍卖国有股份的规定》,对拍卖国有资产的机构和过程进行规范。
除通过法律法规来保障私有化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之外,普京政权还加强国家对私有化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比如,在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造之前,俄罗斯联邦国有资产部要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提出私有化建议,对企业私有化的理由和时间进行论证。
第四,维护国家对经济命脉的控制权。公众对普京新一轮私有化的重要反对意见就是担心政府可能把本来所剩无几的最后家底倒腾光,国家有可能彻底丧失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普京政权也清醒地看到这一点,因而在新一轮私有化中积极地采取措施,维护对国家经济命脉的控制。社会市场经济在产权方面的重要特征是混合所有制,其核心是保留必要的国有经济。普京当政后,承续了叶利钦时代保留一定数量的国有经济的政策,强调对公共产品部门和天然垄断部门的企业仍然要保持国家所有或国家控股。在新一轮私有化过程中,普京总统多次签署法令,禁止对具有战略意义的企业实行私有化。为防止失去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超大型国有企业的控制权,俄罗斯在2001年政府财政预算案第100条中,对可进行私有化改革的企业进行了限制,规定凡法定资本超过限制数额的超级企业都将被禁止拍卖。
2003年7月,俄罗斯政府批准的俄罗斯联邦国有资产部提出的“私有化纲要”就明确指出了法律禁止私有化的企业,强调生产特殊产品,并对国家安全具有保障作用的战略性企业、重要的联邦基础设施不能私有化。2004年8月4日,普京签署了《关于确定国有战略企业和战略股份公司名单》的命令,名单包括514家战略企业和549家战略股份公司,规定对这些公司政府无权进行私有化。
第五,新一轮私有化尽管规模与叶利钦时代不可同日而语,但是涉及的领域却有突出之处,这就是军工企业的私有化。军工企业私有化是指军民两用企业和服务性军工企业的私有化。随着苏联解体,苏联时代为军所用的庞大军工企业长期以来效率不高,定货不足,躺在国家财政上勉强度日,处境尴尬。为了发挥军工企业的效能,也为了把有限的军事预算用在更需要的地方和进一步精简军队人员,选择把大量军工企业私有化,让其与军队脱钩,不失为一种过渡办法。按照俄罗斯政府批准的2003年“私有化纲要”,一批军工企业也在私有化改造之列。
第六,加强对国有企业和资产的管理,提高其经济效益。普京政权在私有化过程中,对掌控国家经济命脉的国企或国家控股企业加强管理,采取积极措施激发其活力,以提高经济效益。比如,普京执政后,撤换了占全俄罗斯外汇收入40%的天然气工业集团(公司)总裁,改组了其董事会。普京政权加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管理的重头戏是丘拜斯领导的统一电力公司的改革。改革的思路是厂网分开,电网由国家统一控制,拆分发电企业进行私有化。2005年3月22日,丘拜斯遇刺死里逃生后,提出电力公司改革要在2006年如期完成,现在的方案是:电网分为国电公司和地区电力线路公司,发电拆分为六家大型非国有企业和国有水电公司。
普京当政后开始推行的新一轮私有化,尽管在具体执行时,每年的计划都未能圆满完成,但却在稳步推进。联邦政府除了保留一部分直接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企业外,其余所有企业都要私有化的指向是非常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