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纪二十二汉成帝建始元年(己丑,公元前32年)
[1]春,正月,乙丑,悼考庙灾。
[1]春季,正月,乙丑(初一),史皇孙刘进的祭庙发生火灾。
[2]石显迁长信中太仆,秩中二千石,显既失倚,离权,于是丞相、御史条奏显旧恶;及其党牢梁、陈顺皆免官,显与妻子徙归故郡,忧懑不食,道死。诸所交结以显为官者,皆废罢;少府五鹿充宗左迁玄菟太守,御史中丞伊嘉为雁门都尉。
[2]石显调任长信中太仆,官秩为中二千石。石显已失去了靠山,又被调离中枢要职,于是丞相、御史上奏成帝,列数石显过去的罪恶。石显及其党羽牢梁、陈顺均被免官,石显与妻子儿女也被逐归原郡。石显忧郁愤懑,不进饮食,死在途中。那些因结交石显而得到官位的人,全部被罢黜。少府五鹿充宗被贬为玄菟郡太守,御史中丞伊嘉被谪调雁门都尉。
司隶校尉涿郡王尊劾奏:“丞相衡,御史大夫谭,知显等颛权擅势,大作威福,为海内患害,不以时白奏行罚;而阿谀曲从,附下罔上,怀邪迷国,无大臣辅政之义,皆不道!在赦令前。赦后,衡、谭举奏显,不自陈不忠之罪,而反扬著先帝任用倾覆之徒,妄言‘百官畏之,甚于主上’;卑君尊臣,非所宜称,失大臣体1于是衡惭惧,免冠谢罪,上丞相、侯印绶。天子以新即位,重伤大臣,乃左迁尊为高陵令。然群下多是尊者。衡嘿嘿不自安,每有水旱,连乞骸骨让位;上辄以诏书慰抚,不许。
司隶校尉、涿郡人王尊上书弹劾:“丞相匡衡,御史大夫张谭,明知石显等专权擅势,作威作福,是海内祸害,却不及时奏报皇上,予以惩罚,反而百般谄媚,曲意奉承,攀附臣下,欺瞒主上,心怀邪恶,迷惑君王,丧失大臣辅政的原则,都为大逆不道!这些罪恶发生在大赦之前,尚可不究。然而,在大赦之后,匡衡、张谭指控石显时,不自责不忠之罪,反而故意宣扬突出先帝任用倾覆小人的失误。妄言什么‘文武百官畏惧石显,超过了皇上’。这种卑君尊臣的言论,是不该说的,有失大臣体统1于是匡衡惭愧恐惧,脱掉官帽谢罪,缴还丞相、侯爵的印信、绶带。成帝因新即位,不愿伤害大臣,就下令贬王尊为高陵县令。可是百官中很多人都认为王尊之言有道理。匡衡沉默而心不自安,每逢遇到水旱天灾,都接连请求退休让位。而皇上则下诏安抚慰留,不批准他辞职。
[3]立故河间王元弟上群库令良为河间王。
[3]汉成帝封已故河间王刘元的弟弟、上郡库令刘良为河间王。
[4]有星勃于营室。
[4]有异星出现于营、室二星旁。
[5]赦天下。
[5]大赦天下。
[6]壬子,封舅诸吏、光禄大夫、关内侯王崇为安成侯;赐舅谭、商、立、根、逢时爵关内侯。夏,四月,黄雾四塞,诏博问公卿大夫,无有所讳。谏大夫杨兴、博士驷胜等皆以为“阴盛侵阳之气也。高祖之约,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诸弟皆以无功为侯,外戚未曾有也,故天为见异。”于是大将军凤惧,上书乞骸骨,辞职;上优诏不许。
[6]壬子(疑误),成帝封舅父诸吏、光禄大夫、关内侯王崇为安成侯;赐舅父王谭、王商、王立、王根、王逢时为关内侯。夏季,四月,黄雾四起,遮天盖日。成帝下诏广泛地征求公卿大夫的意见,希望大臣们各谈因由,不得隐讳。谏大夫杨兴、博士驷胜等都认为:“是阴气太盛,侵抑阳气的缘故。高祖曾立约:臣属非功臣不得封侯。如今太后诸弟全都无功而封侯,如此施恩外戚,是从未有先例的。因而上天为示警而显现异象。”大将军王凤闻奏恐惧,上书请求退休,辞去官职。成帝不准,下诏慰留。
[7]御史中丞东海薛宣上疏曰:“陛下至德仁厚,而嘉气尚凝,阴阳不和,殆吏多苛政。部刺史或不循守条职,举错各以其意,多与郡县事,至开私门,听谗佞,以求吏民过,谴呵及细微,责义不量力;郡县相迫促,亦内相刻,流及众庶。是故乡党阙于嘉宾之欢,九族忘其亲亲之恩,饮食周急之厚弥衰,送往劳来之礼不行。夫人道不通则阴阳否隔,和气不通,未必不由此也6诗》崐云:‘民之失德,干糇以愆。’鄙语曰:‘苛政不亲,烦苦伤思。’方刺史奏
事时,宜明申敕,使昭然知本朝之要务。”上嘉纳之。
[7]御史中丞、东海人薛宣上书说:“陛下至德仁厚,然而祥和之气仍然未通,阴阳不和,大概是因为官吏多实行苛政的缘故。被委派巡查地方的刺史,有人不遵循六条规则,随心所欲地行事,过多干预郡县行政。甚至开私门,听信谗言,来搜求吏民的过失。严辞呵责,对细微的过错也不放过;苛求吏民,而不考虑他们是否力所能及。郡县在压力的逼迫下,也不得不互相采取严厉苛刻的手段,流毒祸及百姓。因此,乡党邻里缺少和睦交往的欢悦,家族亲属也忘了血缘之间的亲情。互相帮助、周济急难的淳厚风俗衰落了,送往迎来的礼节也不再实行。人情不通,那么阴阳自然阻隔,和气不通,未必不是由此而引起6诗经》说:‘百姓失德,因小犯过。’俚语说:‘苛政之下无亲情,烦苦之中伤恩义。’陛下在刺史奏事时,应明确敕告他们,使他们明了本朝施政的切要所在。”成帝欣然采纳。
[8]八月,有两月相承,晨见东方。
[8]八月,清晨时,东方一上一下出现两个月亮。
[9]冬,十二月,作长安南、北郊,罢甘泉、汾阴祠,及紫坛伪饰、女乐、鸾路、驹、龙马、石坛之属。
[9]冬季,十二月,汉成帝在长安南郊、北郊兴建祭天、祭地之所。下令撤除甘泉和汾阴两地的祭祀之所,以及甘泉泰紫坛的装饰、女子歌乐、鸾路、驹、龙马、石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