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己酉、公元前132年)
[1]春,河水徙,从顿丘东南流。夏,五月,丙子,复决濮阳瓠子,注钜野,通淮、泗,泛郡十六。天子使汲黯、郑当时发卒十万塞之,辄复坏。是时,田奉邑食;居河北,河决而南,则无水灾,邑收多。言于上曰:“江、河之决皆天事,未易以人力强塞,塞之未必应天。”而望气用数者亦以为然。于是天子久之不复事塞也。
[1]春季,黄河决口改道,从顿丘向东南方流去。夏季,五月,丙子(初三),黄河又一次在濮阳县的瓠子决口,注入钜野县,连通了淮河和泗水,十六个郡受水灾。武帝派汲黯、郑当时征发十万役夫堵塞黄河决口,刚刚堵住,就又被洪水冲毁。当时,田的食邑是县;县在黄河北岸,黄河决口向南泛滥,县就不会遭受水灾,食邑收入就会增加。田对武帝说:“长江、黄河的决口都是天意的安排,用人力强行堵塞很不容易,堵住了未必符合天意。”而那些候望云气和使用法术的方士们也认为是这样。这样一来,武帝很长时间不再征发人力从事堵塞决口的工程。
[2]初,孝景时,魏其侯窦婴为大将军,武安侯田乃为诸郎,侍酒跪起如子侄;已而日益贵幸,为丞相。魏其失势,宾客益衰,独故燕相颍阴灌夫不去。婴乃厚遇夫,相为引重,其游如父子然。夫为人刚直,使酒,诸有势在己之右者必陵之;数因酒忤丞相。丞相乃奏案:“灌夫家属横颍川,民苦之。”收系夫及支属,皆得弃市罪。魏其上书论救灌夫,上令与武安东朝廷辨之。魏其、武安因互相诋讦。上问朝臣:“两人孰是?”唯汲黯是魏其,韩安国两以为是;郑当时是魏其,后不敢坚。上怒当时曰:“吾并斩若属矣1即罢。起,入,上食太后,太后怒不食,曰:“今我在也,而人皆藉吾弟;令我百岁后,皆鱼肉之乎1上不得已,遂族灌夫;使有司案治魏其,得弃市罪。
[2]当初,孝景帝在位时,魏其侯窦婴担任大将军,武安侯田才是个普通的郎官,陪侍窦婴饮酒时,田下跪起立如同儿子、侄子一样;后来,田日益显贵受宠,出任丞相。而魏其侯窦婴失去了权势,依附他的宾客越来越少,唯独原来的燕相、颍阴县人灌夫不离去。窦婴就厚待灌夫,两人互相援引、互相倚重,来往如同父子一样。灌夫为人刚强正直,好借酒使气,对那些权势在自己之上的权贵,必定给予凌辱;他多因酒后闹事冒犯丞相田。丞相就向武帝弹劾:“灌夫家属在颍川郡横行霸道,百姓都被害苦了。”于是收捕灌夫和包括旁支亲属在内的家人,都被判处公开斩首示众的罪名。魏其侯窦婴上书营救灌夫,武帝命令他和武安侯田到太后居住的东宫中,当廷申辩。魏其侯、武安侯就利用这个机会互相诋毁。武帝问朝廷群臣:“他们两人谁对?”只有汲黯认为魏其侯对,韩安国认为两人都对;郑当时本认为魏其侯对,后来不敢坚持。武帝怒骂郑当时说:“我把你这类的人一起斩了1随即罢朝,站起来,进入内宫,侍奉太后用餐,太后气冲冲地不吃饭,说:“如今我还活着,别人已经在欺负我的弟弟;假若我死了,他们就都来宰杀他了1武帝没有办法,就下令将灌夫满门处斩;派执法官员审查魏其侯,判处魏其侯斩首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