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清晨,天津的大街小巷一改往日的平静,“大哥,您听说了吗?王竹林这个汉奸昨天让抗日锄奸团给毙了。警察局正要抓那些毙了汉奸王竹林的好汉呢!”“嘘……二兄弟,小点声,别让那帮狗腿子听见,这年月,这帮人还要脸吗?抓到那些好汉,还能去领赏,他们还是不是中国人了。我就是知道是谁也不告诉他们!”“就是,让那帮子王八羔子自己慢慢找去吧!咱要是有本事,也杀他几个汉奸。”
案发10天后,到处搜查的人都是一无所获,警察局长及侦缉队长均向伪天津特别市公署市长潘毓桂递交了辞呈。1939年1月14日,潘毓桂批准了他们的辞呈,说,天津市商会汉奸会长王竹林被杀一案,警察局事先疏于防范,事后未能及时报案,准予该局局长周思靖引咎辞职,暂派督察长阎家琦代理其职;侦缉队长徐树铭撤职留任;特务科长蓝振德解职他调。
1939年1月11日为汉奸王竹林的开吊之日,潘毓桂除亲往吊唁、为王竹林的家属拨发了1万元丧葬费外,并令天津特别公署各参员及各局局长、处长前往参加,全市下半旗3天,要求演出一幕为汉奸出大殡的闹剧。但是当灵车行至旭街(今和平路)时,人群中突然一声巨响,一颗炸弹爆炸了,当即一人死亡,3人被炸成重伤,王竹林的棺木险些被炸上天,街面上大乱,人们四散逃命。王竹林的送葬仪式只得草草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