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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罗曼·罗兰:用音乐来写小说的人

  小时候的罗曼·罗兰长着金发碧眼,显得很乖巧。更难得的是,他小小年纪就显露出极佳的音乐天赋。虽说他的家境并不穷困,却没有很好的学习音乐的条件,更不能像巴黎的有钱人家的孩子那样,把音乐老师请到家里。于是,他母亲就尽自己的能力教儿子弹琴。每天中午放学后和晚饭后这段时间,他家的钢琴声从未间断过。母亲的技艺不高,却把儿子引进了音乐这座金碧辉煌的艺术殿堂中。罗曼·罗兰后来回忆这段岁月时说:“音乐是我真正膜拜的对象,我对她的崇拜具有青春之恋的一切无邪的陶醉。”

15岁那年,罗兰随父母迁居巴黎。母亲发现儿子对音乐充满了强烈的渴望,就决定支持儿子学习音乐,但令她为难的是,在巴黎这个人地两生的地方,她找不到合适的音乐老师。于是她就四处打听,一听说哪儿有音乐家,就想尽办法送儿子去学习。一段时间以后,她惊喜地发现,儿子的琴艺超过了大多数教过他的老师。很显然,应该给儿子寻找到一位更好的老师。这时,她忽然想起自己小时候有个老师就住在巴黎,叫约瑟芬·马丹,她是一位钢琴家,不仅有一套独特的演奏技巧,还认识着名作曲家肖邦。母亲马上带着儿子前去拜访马丹,恳求她指点自己的儿子。马丹被这母子俩虔诚的求学态度所感动,便答应了下来。

给儿子找到了好老师,母亲又省吃俭用,每个星期都给罗兰买一张音乐会的门票,让他去听当时一些有名的音乐家的演奏。在每周这三个小时中,罗兰完全沉浸在了海顿的华丽,莫扎特的快乐,贝多芬的强劲之中,仿佛世界上的一切都不存在了。

1887年,罗曼·罗兰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毕业,通过会考取得了中学教师终身职位的资格。罗兰的理想是当一个音乐家或作家,而师范学校的毕业生应该去当老师,面临这个抉择,他彷徨起来。就在这个时候,他读到了托尔斯泰写的一本小册子《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办》。在这个小册子中,托尔斯泰否定了自己过去的文学创作活动,还说音乐不过是“引导人民无视义务的娱乐”。罗兰一向把音乐视为“世纪之歌,历史的花朵”,而托尔斯泰恰恰是他最崇拜的大人物,早在师范学校读书时,他就迷上了《战争与和平》这部史诗般的小说。托尔斯泰的观点让他先是震惊,后是迷惑,在万分苦恼之中,他提笔给59岁的托尔斯泰写了一封信。对罗兰来说,这封信不得不写,但他并不指望得到回信,因为世界各地给托尔斯泰写信的人太多了。出乎他意料的是,只过了几个星期,托尔斯泰的回信就寄到了他的手里。信是用法文写的,整整写了38页。

在这封信中,托尔斯泰亲切地称呼他为兄弟,诚恳地向他提出忠告:“只有使人类结合起来的艺术,才是唯一有价值的艺术。而有价值的艺术家,是为他的信念做出牺牲的艺术家。一切真正职业的先决条件,不是对艺术的爱,而是对人类的爱。”

读了托尔斯泰的来信,罗兰深受感动,也对他的将来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从那时起,我一直没有忘记过艺术对人类所负的责任和任务。”他开始设想创作颂扬英雄的文学作品,开创一种充满爱和理想的新的现实主义。

当时,罗兰已经被录取为官费生,前往罗马研究历史。1892年回国后,他先后在巴黎几家中学和巴黎大学教授音乐史课程。

罗兰在意大利读书期间,结识了一位名叫索菲亚的姑娘。罗兰爱她聪颖、文雅,她喜欢罗兰渊博的学识和宽广的胸怀。有一天,当他俩在幽静的小径上散步时,罗兰再也抑制不住奔放的情感,向索菲亚倾吐了心中如火的恋情。但是让他意想不到的是,索菲亚竟然有礼貌而又有分寸地婉言回绝了他。

罗兰一下子陷入了深深的失恋痛苦之中。如何摆脱这失恋的痛苦呢?经过很多夜晚的煎熬,罗兰逐渐意识到:对于自己来说,摆脱失恋痛苦的最好办法就是学习和创作。于是他在日记中写下了这样一句话:“我明白,我能创作,我是自由的。一切属于我,包括我的那些锁链。我是我自己的各种痛苦的主人!”

罗兰终于坚定而理智地从失恋的痛苦中挺立起来。他没有在精神上成为失恋的奴隶,而是成为了驾驭“痛苦”的真正主人。“爱情不来投身于我的书桌上。这张书桌,我可不能离开。我是钉住在书桌上的。”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失恋以后,他更是用“钉”的意志,集中全部精力,从事文学创作活动。

20世纪初,罗兰痛感世风日趋颓靡,把变革现实的希望寄托在“英雄人物”个人的力量上,先后完成了《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斯泰传》等名人传记,一般称为《名人传》,又称《巨人三传》。在这些传记里,罗兰极力颂扬英雄人物敢于正视黑暗现实,主持正义的精神,赞美他们以造福人类为己任,为坚持真理和信仰,不怕受苦受难的钢铁般的意志。

罗兰本来有一整套庞大的人物传记写作计划,这个计划曾在《双周刊》上宣布过,但他不久就改变了主意,其原因在于他在研究那些伟人的生活时发现,这些伟人并非十全十美,他们身上也有很多错误和弱点,不值得仿效。另外,他在收集资料时也遇到了困难,有些伟人的后人拒绝他查阅家族文献,这样他就无法在写作上做到真实客观。于是,他便全身心地投入到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的创作上来。

就在这时候,罗兰遭遇到了一场婚变。他的妻子是一位教授的女儿,家境优裕,住在豪华的住宅里,一心迷醉于社交活动,根本不支持丈夫的创作。两个人结婚八年,却一直过着同床异梦的生活。罗兰为了实现自己曾经立下的“不创作,毋宁死”的誓言,毅然告别了上流社会,躲进靠近卢森堡公园后街的一所住房的五楼上,在一间简陋的居室中,闭门埋头创作。

1904年,罗兰写出了这本书的第一卷,可是没有一个出版商看好这部作品。刚好这时候,他的一位大学同学办了一份半月刊,专门发表那些被“抛弃”的而可能很有价值的作品。走投无路的罗兰只好将他的《约翰·克利斯朵夫》交给这家半月刊,在上边连载。结果,这部10卷巨着还未登完,便受到了读者的热烈欢迎,罗兰成为了名噪一时的作家。他同学办的杂志社也因此发了大财。

《约翰·克利斯朵夫》问世以后,不胫而走。在一个小市镇上,有位平民姑娘偶然发现了这部小说,立即被书中主人公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感染。但她凑不出钱来买这部书,就动手把这部长达10卷的小说全部抄了一遍。一个自称“平民男子”的读者,给罗兰写了一封长达46页的信,感激这部小说对自己的教益。另一位叫杜班的铁路局职工酷爱音乐,当他读了这部小说后,激动得不能自制,专门创作了以克利斯朵夫为主题的一组钢琴曲和短曲。罗兰听了,感到十分满意,便向公众推荐这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音乐天才。大作家发现了一位无名的艺术家,立即成为轰动巴黎文艺界的头条新闻。

罗兰从这些知音身上得到了莫大的欣慰,自己多少年来的艰难辛苦终于没有落空。他说:“这才是我真正的报酬。”

罗曼·罗兰去世后,被安葬在他的故乡克拉姆西教堂一侧的墓园里。墓园的正面是一条以罗兰的名字命名的大道,围墙的入口处用法文写着这样一段话:罗曼·罗兰,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在此安息。

  §§第三章 英国文学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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