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不喜欢那些婆婆妈妈的人,我就喜欢踏实干事,我觉得这样比什么都畅快。我不相信这样能将一个人累死。不喜欢干活的人表面看着舒服,实际上是不是真舒服,在我看来也不尽然。我就喜欢在田野里干农活,而不喜欢待在城市和家里,我觉得那闷得慌,那会让我感到头晕脑涨,很多人可能都觉得城市不错,那里如何如何繁华,如何如何看上去好东西多,我从不稀罕这些,我倒觉得在那里实在让人受罪,让人感觉似乎一不留神就可能迷路。二姐后来到了城市,我虽然不清楚她在那里急还是不急,但我能想象她就是在那里急也没有办法,因为他们在乡里最后什么都没有了,回来可能还不如鸟,回来就只有到亲戚家走走住住。我曾问过二姐在城里急不急。二姐说,急也好,不急也罢,我又能怎样,并且那又不是由得了自己的事。我心想这一切都是当年当了那么几天县长的她家老爷一手惹的祸。他当年或许风光了,当年似乎多少享了点福,但最后又搞什么革命,又让儿子当兵,那枪子可是闹着玩的?反正不管别人理解不理解,我是想不通,也许人家可以想通,甚至觉得那样似乎更天经地义。我不爱任何东西,似乎就爱劳动,就爱一家人平平安安地在一起。有时候吃好吃赖真没什么。
当然,我也知道某些时候事不由人,并不是我们想怎么就能怎么。后来偶尔二姐也从城里回来,有时我们见面,我看她似乎还行,还真的和我们乡里人有了很大不同。不说别的,就那肤色我们就和二姐的区别很大。我们的脸都是黑红黑红的,二姐的脸则同白面馍。我知道二姐的性格原来就绵,现在在城里时间长了,这种绵似乎都已经渗到骨头缝里了。我是个急性子,急性子的人适合在乡下待着。实际上,我也可以说经历了兵荒马乱,经历了在这样的一种情形下的大富大贵。假如当初二姐家不是那样的家庭,我相信她到现在可能还在村里,我们也还在同一土地上做农活,但问题是她最后也不可能这样,最后不得不一家子离开这里。乡下是在简单中寻找复杂,仿佛就像我们在垃圾堆中刨什么,刨某种奇妙和奇特,这样的感觉不同,似乎每次我们到地里,到田野,都能捡拾些什么回来,就是一些草、树叶和树枝,我们仿佛也觉得是有收获的,仿佛就是在游戏中我们也不会空手回来。我知道我说不好,我知道我是个急性子,但我觉得大地可以是一个垃圾场,也可以是一个聚宝盆,不过在我眼里它更像一个聚宝盆。我喜欢在乡下,是因为我感到自己几乎每天出去都能在这里捡到各种有用的东西回来。在有些人的眼中我捡的那些东西似乎没有用,但我觉得不是没有用,是他们看不到其中的用处。诚然,很多时候还有人笑话我,说我像个贪得无厌的家伙,仿佛恨不能将大地上的什么都那么背回家,驮回家,这样又是何苦呢?你们的日子又不是缺那么一点。可是,在我看来,这似乎并不是缺和不缺的问题,而是我觉得自己这样才快乐,才觉得每天都有自己的事做。也许正由于这样,我感觉自己在很多时候也不喜欢别人来打扰,别人要什么我都给,但我就是怕他们打扰我下地。或许正是我喜欢这么亲近土地,我几乎天天都能感受到来自大地的变化,能感到它那呼吸本身蒸发出的气流、光泽和光晕。有时候只有打扫才能构成被打扫,或者说正是这样,我能更清晰地感到土地的变化,甚至感受到这其中的某些细微,某些季节形成的季节交错和渗透。有人说我真像一个清道夫,每天都那么日复一日地在大地上感受它的各种变化,并将成熟和有用的东西从那儿拣回家,这让大地似乎便有了一种清亮,也让眼前的世界仿佛永远那么清纯,那么让人有感觉。
很多人都会对我说这样的话,说到我这里十次有九次都没有人,一问说可能在地里,再问似乎下地了。有一次似乎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似乎鸟都入巢了,你才刚刚打开家门。我说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倒真不如到地里干干活舒坦,而且我似乎更喜欢在月光下干活,那不仅别有风趣,也似乎怎么都不冷不热。对我来说,这便是一种享受,我倒真不觉得这比每天让我吃大鱼大肉差到哪儿,甚至还更合乎我的胃口。
我并不喜欢有事没事那么东家串西家走,我觉得那才是浪费时间。但有些时候真有什么事,我还是一定要去的,而且去了我就不想地里的事,但即使这样我也清楚地里会出现怎样的变化,或者它能变成个什么样子。我知道城市的人一个个看着都很轻闲,很风光,甚至给我的感觉每天都那么像狗一样在转,我不感到这有什么特别的好,我倒觉得这样类似一种受罪,类似让自己慢慢那么腐朽的情形。
二姐原来也和我们一样,在地里干起活来也是不含糊的,也是恨不能将活那么一直干下去的。但现在她离开了土地,去了城市,给我的感觉似乎她就同坐到了船上,而且就那么仿佛在时光中航行,这构成了一种飘,一种似乎只有那么静静待在什么地方的感觉。这些年我也去过二姐那里几次,虽然,我感到自己怎么也不适应那儿,但我能看到二姐将房子打扫得非常干净,这种干净也让人有种清爽,尤其坐在这样的房间里看窗外,看流动的城市,也会让你感到就如同坐在一个移动的船里。我新婚的时候也去过些地方,也坐过那种像房子一样的船,但在那里我感到晕眩,在二姐的房子里我还相对适应,虽说还感到有点闷,但总的来说,我依然没有脱离时光本身。
就我感觉城市就是飘浮在什么地方的存在,没有飘浮感的人在那里会迷路,会晕厥,甚至会感到头重脚轻。我第一次到西安就是这感觉,一上大街便头晕目眩,便找不到东南西北,甚至连人都认不清。或许第一次就是这种情况,第一次我就对这地方产生了惧怕,因而最后我死活拽着他四姨夫回了老家。他们家里人都说那里好,有的人想到城市都没这条件。我记得我当时的态度也很坚决,要我留在这里,给我金山银山我都不要。他们当时几乎所有人都说我傻。我的回答是,要这样,你们去找那些不傻的去。我喜欢的不是城市,而是乡村的平静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