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敦诚的《四松堂集》付刻底本中有一首《挽曹雪芹》诗,诗云: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孤儿渺漠魂应运(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新妇飘零目岂瞑!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故人惟有青衫泪,絮酒生刍上旧垌。胡适1922年看到《四松堂集》付刻底本上这首《挽曹雪芹》诗。胡适在《跋(红楼梦考证)》中,针对“新妇飘零目岂瞑”一句,提出:
曹雪芹死后,还有一个“飘零”的“新妇”。这是薛宝钗呢,还是史湘云呢?那就不容易猜想了。胡适有时候把《红楼梦》里的人物形象,同现实中的真人混为一谈。他不肯猜想曹雪芹死后“飘零”的“新妇”,到底是薛宝钗还是史湘云。胡适对“新妇”一词也没有作明确解释。
周汝昌先生1953年出版的《红楼梦新证》,在引“新妇飘零目岂瞑”一句之后说:“雪芹卒时年已四十,而云‘新妇’,则雪芹曾断弦续娶无疑。”周汝昌还进一步推断雪芹续娶的妻子为李氏,即史湘云。《红楼梦新证》处处将《红楼梦》的人物同曹家的世系相比附,书中说湘云是曹寅妻李氏的内侄孙女,属于李士桢、李煦家族的人,“曹雪芹是先娶薛宝钗,后娶史湘云”,“而脂批《红楼》的脂砚斋,就可能是曹雪芹所遗的未亡人史湘云”。在《红楼梦新证》中说脂砚斋“可能是”史湘云,后来在周先生笔下则变成“肯定是”了,而且周先生以这项考证为自己平生“最为得意”、“最重要的一项考证”。
吴恩裕先生接受周汝昌关于“新妇”的解释。吴恩裕进而推测曹雪芹的前妻死于乾隆十五六年,或乾隆十七八年,续娶则在乾隆二十五年,续娶夫人的名字叫芳卿。吴恩裕还推测曹雪芹去世之前数月死去的儿子,为前妻所生‘6’。
周汝昌先生把“新妇”解释为新娶的妇人。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推论,令人眼花缭乱,而如果我们证明周汝昌先生把“新妇”解释错了,那周先生和吴先生的一系列推论便不攻自破;周先生平生“最为得意”、“最重要的一项考证”便不能成立。
笔者经过研究,认为周汝昌先生对“新妇”的理解,确实是错了。我国古代诗文中,“新妇”通常是指妻子(媳妇),并不专指新娶的媳妇。
古诗《焦仲卿妻》(《孔雀东南飞》)。关于焦仲卿和刘兰芝的描叙,不仅在焦仲卿和兰芝结婚二三年后,仍称兰芝为“新妇”,而且在兰芝被追回娘家以后,焦仲卿和兰芝两人再见面,还是称兰芝为“新妇”:府吏闻此变,因求假暂归。未至二三里,摧藏马悲哀。新妇识马声,蹑履相逢迎。府吏谓新妇:……新妇谓府吏:……其日牛马嘶,新妇入青庐。《晋书·列女传》记云:王浑妻钟氏,字琰。既适浑,生济。浑尝共琰坐,济趋庭而过,浑欣然日:“生子如此,足慰人心。”琰笑日:“若使新妇得配参军,生子故不翅如此。”参军谓浑中弟沦也。《世说新语·排调》也有关于这一段话的记载:王浑与妇钟氏共坐,见武子(王济字武子——引者注)从庭过,浑欣然谓妇日:“生儿如此,足慰人意。”妇笑日:“若使新妇得配参军,生子故可不啻如此。”钟琰生的儿子已经能“趋庭而过”了,仍然自称“新妇”,可见“新妇”并不是新娶的意思。《世说新语·文学》记谢朗(谢安兄谢据之子,谢据早卒,)小时一则逸事:
林道人诣谢公(指谢安——引者注)。东阳(谢朗,曾任东阳太守——引者注)时始总角,新病起,体未堪劳,与林公讲论,遂至相苦。母王夫人在壁后听之,再遣信令还,而太傅留之。王夫人因自出,云:“新妇少遭家难,一生所寄,唯在此儿。”因流涕抱儿以归。‘93谢朗的母亲王夫人,已守寡,还是自称“新妇”。有研究《世说新语》的学者,对谢朗母自称“新妇”作出的解释是:“妇女自称日新妇。”这样解释,恐怕不妥。从历来使用“新妇”的各种语句来看,自称“新妇”,或别人称之为“新妇”的,都是已出嫁为人妻的妇女。唐代王建的乐府诗多次用“新妇”。其《促促行》写一个婚后不落夫家的女子:少年虽嫁不得归,头白犹著父母衣。田边旧宅非所有,我身不及逐鸡飞。百年不遣踏君门,在家谁唤为新妇。岂不见他邻舍娘,嫁来常在舅姑傍。这表明,“新妇”是出嫁到婆家以后才有的称呼。白居易有一首绝句《哭从弟》,称从弟之妻为“新妇”:伤心一尉便终身,叔母年高新妇贫。一片绿衫消不得,腰金拖紫是何人?宋代吴曾的《能改斋漫录·息妇新妇》引王彦辅语日:今之尊者斥卑者之妇日新妇,卑对尊称其妻,及妇人自称者,则亦然。到清代,文人们仍是像前代一样使用“新妇”这个词。乾嘉年间的文学家张惠言的《先祖妣事略》写道:先祖妣白孺人,年二十二,归我先祖考政诚府君,生子三人,女二人。政诚府君倜傥好学,通六艺、诸子之书,天文术数、剑骑之说,家贫,屡困童子试。父文复府君命北游,占天津商籍。乡试顺天,俄得痰,卒京师,年三十五,是岁雍正十一年也。讣至,孺人恸绝。是时文复府君年七十一,呼日:“天乎!儿与妇偕亡乎?”顷之,孺人苏。文复府君日:“我老矣,诸孤幼,新妇死耶?”孺人泣谢日:“不敢。”明年,文复府君病,及革,顾孺人泣日:“吾死矣,诸孤与新妇为命,新妇存一日,诸孤亦存一日也。”良久,唏嘘日:“贫甚,无可倚者。吾死,新妇存耶。”孺人泣对日:“新妇生死与诸孤俱。”文复府君遂卒。白氏生子女五人,而且在丈夫死后,仍自称“新妇”,公公也称她“新妇”。敦诚不仅在《挽曹雪芹》诗中用过“新妇”一词。敦诚在《祭龚紫树文》写道:所深可痛者,高堂鹤发,空登望思之台,夜月鸟啼,常逐愁鸳之冢,兄能无阿婆老矣、新妇零丁之恨耶?言念及此,泫然泣涕。这里,敦诚也用了一个“新妇”,“新妇零丁”和“新妇飘零”的用词很相近。历代诗文使用“新妇”的语句甚多,现代东南一带的方言中还把媳妇叫做“新妇”。笔者在这里不能再举太多的例句。以上所举,已足以说明,敦诚《挽曹雪芹》诗中的“新妇”,按它约定俗成的意思,就是指曹雪芹的妻子。周汝昌等先生过度的推测,是想入非非了。
1994年写2010年6月订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