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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白衬衣,白衬衣飞呀飞

  一

我是十七岁那年喜欢上白衬衣的。之前,我一直穿着黯淡的绿裙子。军队上那种绿裙子,母亲把她军队上发的裙子改改给我穿,上面,是同样颜色的衬衣。

我不喜欢那种绿,有一种难言的尴尬与等待,好像春天总也不来,于是,绿老了下去,老成的颜色,再加上洗得有些褪了色,是过了期的春天,不好看了。

确切点说,是从认识陈苏桥开始喜欢白衬衣的。北京来的陈苏桥,高大,明亮,在初夏的早晨,站在窗台前。老师说,新来的同学。他穿肥大的白衬衣,更显得人高而瘦。之前,班里也有男生穿白衬衣,可是,却是那样局促,稍小的衬衣在瘦小的身体上,更显得猥琐。况且,那白亮得太亮,暗得太暗,不是那种飘逸的美。陈苏桥穿的白衬衣,却是那样逼人的美。空气中,有凌厉的声音传来,他的声音,他的笑,都这样具有杀伤力。是谁说过?迷恋是一刹那,忘记却会是一生。我开始留意自己所有的一切,裙子不再穿,我要穿牛仔裤了,可以把臀部包得那么性感而完美,虽然那时我并不知道性感是什么。撒谎要钱,说诗歌朗读会要统一穿白衬衣。索了五十块钱,然后跑去商场,到处是那种小家子气的白衬衣,没有一件和陈苏桥的一样。我要宽大飘逸的那种。是的,足以让我瘦瘦高高的个子和他站在一起可以惊艳,倾国倾城。是,我是这样想的。体育课,我要和他站在一起。我转遍整个城市,最后,在一个长发女子的小店里淘到一件白衬衣,正是我要的那种,而且,后背上有大朵莲花,妖艳而美丽。只是,那是她的衬衣,她自己穿过了。她从广州回来,在广州买的。而我一声声恳求着,请你,给我。我不怕二手,我要。她要一百快,我写保证书,下个月,再还你五十,好不好,好不好?

十七岁,我竟然要这种迫不及待的美丽,然后,去找自己心仪的男子。如愿以偿。体育课,我故意迟到。风很大,吹起我的白衬衣,吹起我的长发,我看到所有人的眼神,男生是喜欢,女生是嫉妒。我只在乎他。他不看我,只有他没有看我。分组跑,我故意站在他身边,没有人说话,风里有同学们的欢笑声。班里最高的男生和女生站在一起,都是白衬衣牛仔裤,都沉默着不发一言,那个初夏的下午,我一生都记得。无声胜有声的沉默,我听得到自己的心跳。我记得在轮到他跑时,他回了一下头,突然对我展颜一笑。



青涩的初恋是什么?是初夏的合欢花,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却又美丽无比。我收到他的纸条,上面只有一句话:晚自习下课后,学校操场见。是他的字,他的字飘逸有力,我喜欢的柳体。心就绽成一团团花了,到处是芬芳。我跑回宿舍,找那藏起来的口红和胭脂,不过是几块钱的东西,只在学校文艺演出时用过。虽然下了晚自习已经是九点,夜太黑了,可我还是洗脸,然后涂上胭脂,我喜欢这样隆重地对待自己的爱情,这初次的恋,是不安分的小蛇,游着,在心里,在眼里。我匆匆地跑向他,我们穿着同样的白衬衣。星光下,面对面站着的两个人。羞涩地低了头,摆着衣角。可以帮我个忙吗?是他先开了口。当然。我诧异于他的话,我有什么忙可以忙他?我,我……喜欢你的好友宝珠,你能把这封信交给她吧?宝珠?宝珠!宝珠是我妖艳的同桌,一天要换三次衣服。宝珠家有钱,父亲做汽车配件,母亲珠光宝气,宝珠美艳,是学校里有名的校花,可是,他会喜欢宝珠?是的,他说他喜欢宝珠。过于丰满的女子,有挺拔的胸,一米六的身高,穿五厘米的高跟鞋来上体育课,早早涂了口红,数学考一位数,英语只有二十四分,班里倒数第三名,这个只会坐到男生单车上尖叫的女子,居然是陈苏桥喜欢的女子!陈苏桥递过一封极厚的信给我,我接过来,手和脚都是凉的。初夏的夜还冷,我的白衬衣在风中飘着,是不是要把我飘走?忘记了如何回的宿舍,我递给宝珠信,然后,沉沉躺下了。开始发烧了,我的梦一个又一个,全是白衬衣。到处是宽大飘逸的白衬衣,好像一面面旗子,醒了时,我把白衬衣放进箱子里,再也没有穿。陈苏桥和宝珠早恋了。老师把他们叫了去,一次次。仍然是出了事。半年之后,宝珠怀孕,然后退学。陈苏桥回北京,走之前,叫我,青禾,送你一件东西。是一张报纸包着,我打开,是那件白衬衣!

我的心思,他原来都知道。

我跟在火车后面跑了好久,他挥着手,很苍白的手势,我也挥着手,挥着眼泪,再见,我的青葱岁月。



是为了陈苏桥考到北京去。

我没有见到他,他离开北京,随父亲转业到了地方,据说是一个偏僻的小城。

彼时,我学会了化妆,用所挣的外快为自己买玉兰油这样的化妆品用,我还是喜欢穿白衬衣,各种各样的白衬衣,从春天,穿到秋天。

我的发型,一直简单到只有一条麻花辫子,我知道,最简单的,往往是最明媚的。

有好看的男子追求我,也谈恋爱,并不惊心动魄。所有的夜晚,赶不上那晚的惊心动魄了,我的精心准备于陈苏桥而言毫无意义,原来,我只是替别人做的嫁衣裳。

那样的耻辱,一生记得。

而箱子里的两件白衬衣,记得十七岁的夏夜吧?

毕业留京,在法国公司里,我学会了用香奈尔香水,却依然是白衬衣。

大了也爱白衬衣,因为纯粹到几乎单一,纯粹的东西总是好的,有一种极致的美。我喜欢那种素白,白到骨子里,并不知道,它也是最不耐脏的,稍微染上杂物或颜色,就是一生的痕迹,永远不可能洗掉。但还是喜欢,所以,衣服里衬衣几乎都是白的,纯棉的、丝绸的,或者纯白,或者绣了些小花,并不起眼,可是画了龙点了睛,看着就让人喜欢。也有蕾丝的,重重叠叠的,像来来回回的心,不知如何选择。印象最深的是去大连,在友谊商场看到一件白衬衣,宽大、飘逸,袖子和后背都有大朵的莲花,很是惊艳,我喜欢得不行,但价格奇贵,要三千多,终于舍不得,但还是心心念念的,那么美丽到极致的东西,总是我想要的。

多数女同事都花枝招展,现在的职业装,早就曼妙妖娆了,我却依然是肥大的白衬衣。去杭州出差,看到那么飘逸空灵的白衬衣,一下子买了三件,同样的衣服,买了三件。

没有人知道我的白衬衣情结。

有高中同学张罗聚会,我应了回去,却又怕回去,近乡情怯,是怕故人。故人且两个,一个是宝珠,一个是陈苏桥。

到底是去了。

早已经不再是丑小鸭,当年的瘦高女孩子现在成了流行,电影电视里都是排骨美人,我不到五十公斤,一米七二,还留长长的发,苍白的脸上,有点点胭脂红。

是坐火车回去的。

还是那辆火车,宝珠来接我,中途就打电话了,嚷着,该死的,快来啊。

聒噪的声音倒似一只蝉。二十二岁,宝珠嫁了人,山西商人,拉煤,据说,十分有钱。

她开着宝来车,站在出站口,人胖了一半,穿红挂绿,却俗得可爱了,一把拉了我,天哪,你是越来越妖精了。

亲密地拥抱着,忽然有点点心酸,那年那月,我是丑小鸭的。

是在市里最好的酒店,宝珠出所有费用,不过一万多块钱,宝珠说,有钱不花做什么,说这话时,她扬起手,十个指头上,十个金戒指。

我看着她,觉得她是可爱的,俗,就要俗到这种程度。

陈苏桥是最后一个进来的。

所有人替他鼓掌。

他依然英俊挺拔,二十六岁的男子,更显得张扬。

我把脸扭向一边,看一棵正在抽芽的橡皮树。



他和所有人喝了酒,来晚了,被男人们罚酒。

即使和宝珠,他们亦开着玩笑,当年出了事的两个人,如今好像是谈着别人的事,如果是我,不会来的。

只有和我,他既没有说话,亦没有和我喝酒,我们隔着人群,看着彼此,好长时间,然后移开眼神。

夜深了,有人唱歌,有人打麻将,有人在怀旧。宝珠说,我先去,家里有吃奶的孩子。

陈苏桥何时来到我的身边?

我已经醉了,喝了十瓶科罗娜。

青禾,段青禾。他叫我。

我扭过脸去,看到那张在灯光下的脸,些许的暧昧,些许的深情,他穿黑色的衬衣,黑色长裤,还是那张好看的脸,多了性感与迷离。

我抽出一支爱喜烟,慢慢点燃。

烟雾中的你那么美。他说。

是吗?

我看着他,这个我曾经如此迷恋的男子在夸我。我美吗?

时光催人美,他声音磁性,段青禾,你就是那种美,时光越老,你越美。

我站起来,把手伸向他。

来,我说,跳一支舞吧,三毛说过,如果一切已经过去,那么,跳一支舞也是好的。

是的,我是这样说的,决绝的,没有留半丝退路。我知道他的大致情况,高考不得意,然后到西安混了几年,如今自己做半死不活的生意。宝珠刚才说,他向她借钱来着,反正她有的是钱。

那么,他也会和我借情,他也有的是情。我们在一起跳着舞,各怀心事。这不是九年前的夏夜了,我的妆容不是为他,我只为自己,独自盛开。你还是这么喜欢穿白衬衣?是,我答他,那是因为,我天性中喜欢白衬衣,那是一种个人的特质,与流浪自由有关,与你无关。到此时,落花流水春去也,我对过去,完美地说了再见。回家后,我找出那两件白衬衣,已经旧了,泛了黄,原来,白是这样的颜色,最经不起岁月的风霜!就像初恋,以为是干净的透明的,历经了岁月,却结了一层斑,深深的,在心里,在梦里。我在上班的时候把两件白衬衣拿了出来,下楼时,我随手扔进了垃圾箱。开上车,我打开CD,林忆莲唱着——穿越过你和我的从前,还能够看见自己,在所有记忆里,我可以自由自在地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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