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后一次见到彦民是在看守所。
他和一个歌女爱上了,结果,歌女拐了他所有的钱,跑了。
警察问他的时候,他还在替那个女人说话,她肯定会回来的,肯定会的。
我气得要晕过去,和警察解释了半天,然后把他保了出来。在回来的路上我对他说,彦民,你能好好过日子吗,你能不折腾了吗?这世界上,有比爱情更有意思的事情!你折腾到快三十了,你还在租房子住,你还穿着一百块钱一件的衣服,你还是和像傻子一样这么容易相信女人的话,我告诉你彦民,女人是一种猫科动物,根本不能信!
彦民扭过脸来对我说,君生,你读过《圣经》吗?
我不读,我说,不赚钱的事情我不干。
《圣经》上耶稣在最后被推上十字架时曾经说过了一句话,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想,我一定要找到自己的爱人,一定会找得到。一心一意跟着我,爱着我,不嫌我没钱,不嫌我落魄,不骗我,跟我好好过日子……我看到彦民的眼里有眼泪。
我拍了拍他的肩说,保重。
那居然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彦民。
再后来,我更忙起来,自己开了一个公司,为了钱,为了女人,为了孩子……我更胖了,小肚腩肥得不像样子,但我的情人不嫌,我给她几万块钱去香港扫货,我学会用钱打发女人。我说过的,女人是猫科动物。
彦民给我打了几次电话,我都没有接,我嫌他麻烦了。
他大概住在那破楼上,大概还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我很势利,彦民对我一无用处,除了他喝多了骚扰我,说着爱情的意义,我告诉过他多少次了,爱情没有意义!他不相信,仍然一意孤行,让女人骗了一次又一次。
到后来,我换了电话,没有告诉他。
对于这种文艺男青年,把爱情当饭吃的男人,不理也罢。我喜欢过五花马的生活,挥金如土,身边美女如云,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真心呢?我和小娆还来往过几次,我给她买过几个包包,很敷衍地就打发了。我喜欢这种方式来打发女人,用钱打发,真直接呀。
总比用情好。
我几乎忘记了楼上的彦民。
直到两年后,我回到从前的老楼,那里搞开发,要拆掉,我去自己住过的地方回忆青春,才想起彦民来。
结果让我愣了半天。
他两年前就从六楼跳了下来,到底,死了。
我知道,世上有一种人,像一种植物,他们干净、纯粹、饱满,连爱情仿佛都是多余的。所以,这世间容不下他们,他们只能找到另一条路,也许并不是坏事。
我在楼下抽了一支烟,我的烟有些哆嗦,可是,我还是坚持着把它抽完了。
然后我狠狠地把烟头摁在地上,走了。
§§第十四章 麻雀不要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