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是叫你们彼此相爱。
—《圣经》
拉姆在我的楼上。
文艺男青年拉姆,在宅男没有流行以前就非常宅了。我不喜欢穷酸男人,恰巧彦民是,所以,我们不能成为朋友,我们偶尔在楼道里遇到,他总是穿着有些大的白衬衣,粗麻的,一飘一飘的,头发因为过分长而显得憔悴,很明显,彦民过度呈现出一种颓离气质,那时我正在一家法国公司里谋生,顾不得文艺,虽然大学学的是中文。现实证明,这个系除了勾引女孩子有用,其他几乎一无是处。
我想不出我和这样不喜欢的男子会有什么交集。
所以,见面也点只是头而已。除他半夜不睡,听着摇滚,弹个吉他,女人们如蜜蜂一样嗡嗡地围着他转,说实话,我是个能容忍别人的人,他总是半夜折腾,我忍了好久,决定还是忍,然后搬家。
但拉姆忽然有一天找上门来,一脸苍白地问我:喝点酒吧,哥儿们。
他提了一瓶正宗的法国干红,家里也没什么下酒菜,两个人就这样干喝。
你女友呢?他问我。
没有。顾不得。当然是顾不得,一个人,连生存都困难时,顾不得爱情,温饱才能思淫欲。我的大学女友去英国留学,当然人去杳然。我对爱情从来不抱希望,自认为这是一件没有意义的事情,可是拉姆不是,拉姆总在折腾爱情。
他半夜来寻我喝酒当然是因为女人。
彼时,拉姆爱上音乐学院一个二胡专业的女孩子,他低下头沉吟了一下说:那二胡拉的……哎,要命呀。我知道不是二胡要命,是这个女孩子要了他的命。
他掏出手机给我看,果然,那女孩子一脸狐狸精长相,眼神薄薄的,很锋利,要杀人似的,但嘴角又弯上一笑,十分狐媚。我不喜欢这种长相的女子,我喜欢的女子应该正大仙容,或者,书卷气十足。
爱情……他叹息一声。
没意义。我说。我总是这样镇定,对于男女情事,我一向抱着明确的观望态度,比身临其境更能让我心悦。
拉姆接了几个活,给人做设计,一夜夜折腾,我劝他,钱也不是一时都能挣来的……他回过头看了我一眼说,君生,你不知道,现在的女孩子真能花钱,一个包就要几千块,真贵呀。小娆特别喜欢,我得给她买。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小娆的名字。
而小娆,在三天后开我的门。她来借醋,说要给彦民做糖醋鱼吃。
小娆真是很妖娆,她只穿了胸衣,奶黄色的短裤,两条长腿晃动着,小蛮腰一把,而眼神,如一潭碧水。我心想,真是个妖精,怪不得把彦民迷得五迷三道的。
来吃鱼呀。她声音娇媚。
好呀好。
关上门,我上网逛了一会儿,忽然觉得索然无味,我想,我也应该谈个恋爱了。
也不是想谈恋爱就能谈,爱情从来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我希望给我掉下个林妹妹来。
显然,我希望这个人是小娆。这想法让我着实吓了一跳,我知道这样想都十分邪恶,但越是邪恶的东西越让人不能自已,不是吗?我上网搜索了一些小娆的照片,有一张穿了一件白旗袍,要人命得瘦,而乳房却又饱满,好像随时要爆炸出来一样。
我当然咽口水。
彦民三句话不离小娆。其实我看得出来,小娆绝对不是等闲之悲,那眼神里流露出来的风情,不是经过一两个男人就能有的。
彦民后来过分地说,君生,我想结婚。
和彦民楼上楼下住了三年,我第一次听他说要结婚了,我干笑了两声说:结婚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