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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前世看到今生

  一

我在云间游荡,看到一个女子,她也叫孟小冬,与一个男子唱《游龙戏凤》。我惊艳于那女人的妖媚和那男子的秀气,但那分明不是我,不是梅郎,他们是谁?为什么也叫孟小冬与梅兰芳?

哦,原来是一个叫陈凯歌的人在拍电影《梅兰芳》,我未曾想到,百年之后我仍然是他的点缀,在电影里,仍然与福芝芳争宠。

不,不是这样的。

他们拍出来,一定是错了的,谁能知道我?谁能了解我的爱情?

对于一个五岁学艺,七岁登台,先后向姑父仇月祥和谭鑫培的琴师孙佐臣学习须生,十二岁在无锡正式挂牌公演,十四岁在上海、浙江、济南、湖北、福建以及菲律宾等地与粉菊花、露兰春、姚玉兰等同台演出的女子来说,早熟应该是必然的。而孟小冬的名字,早早被冠于“冬皇”的美名,《易经》里说,“小冬”二字,缠绵无限,禅意潺潺,而我的长相,从来被人议论,美到天然,端丽而妩媚,扮上相后,艳惊全场。

有哪个女子可以把须生唱得如此美轮美奂?我自信我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在那个女子唱戏被蔑视的年代,我是一朵出水芙蓉,刹那间芳华照耀三十年代。

我师父余叔岩曾经说过一句最让人臣服的话:“有些人教也是白教,徒费心力。”朋友问:“当今之世,谁比较好呢?”余叔岩回答说:“目前内外行中,接近我的戏路,且堪造就的,只有孟小冬一人!”

而现在,有多少人被余叔岩余派所倾倒,但执牛耳者,除我者谁?如果不是爱情,如果不是遇到这两个男人,那么,也许我是一代京剧宗师,而不是传说中命运多舛的伶人孟小冬。

一切改变,缘于十八岁这年进京。

怎么就遇到了呢?怎么轻易就遇到了呢?

早就听说他俊美飘逸风度翩翩,早就想一见他的容颜。

1926年下半年的一天,是当时北平政要王克敏的半百生日。当时王克敏担任财政总长,又兼银行总裁。既然是戏迷,他过生日当然要大唱堂会戏。

风华正茂,名满京城的当红须生孟小冬,和举世闻名、众望所归的青衣花衫梅兰芳,自然均在被邀行列。

在酒席筵前,大家正在商量晚宴以后的戏,座中忽然有个人提议,应该让孟小冬和梅兰芳合演一出《游龙戏凤》。提议者说:“一个是须生之皇,一个是旦角之王,王皇同场,珠联璧合。”

而我,羞红了脸,这场《游龙戏凤》,我不是不会唱,此时,我不是正德皇帝,我才是李凤姐呀。

是仇月祥替我化的妆,他将我头上的网子勒得比较高,这样看上去显得长眉入鬓,又带有点武生气。眼皮上的红彩抹得稍重一些,带点浪漫气息,觉得像旧时的军爷。而他一出场,我呆住了。

好一个妩媚俏丽的女子呀。梅郎的美丽与妖艳超出我的想象,刹那间我呆了,几乎忘记戏词,锣鼓点响了,我脸红了,但幸亏化了妆。

我想,这就是一见钟情了。我心里怦怦地跳,跳到几乎不能控制,果然,果然是翩翩少年郎啊,这个大我六岁的男子,岂不是春闺梦里人?

金童玉女啊。我听到台下有人说,珠联璧合!

我想我到死也没有忘记齐如山、李释戡二位,是他们为我们牵了红线。

良辰吉日定在1927年春节过后的农历正月二十四,洞房花烛就设在东城东四牌楼九条35号冯裁的公馆里,我嫁于梅郎,顾不得自己是小,顾不得二太太福芝芳的反对。

我和他,花烛之夜,红罗帐中,鸾凤和鸣,鸳鸯交颈。

我却不知,身边有一极度迷恋我的男子几欲崩溃,而千里之外,那个叫杜月笙的男子,辗转难眠,从我一出道,这个青帮老大就喜欢我,追捧、欣赏,但我更迷恋梅郎,我们台上是夫妻,台下亦是夫妻。亲爱的梅郎,我与他端坐于照相馆中,听到那拍照的人说,真是一对绝世倾城的璧人啊。



血案是在谁也没有料到的情况下发生的。

他说我举止优雅,气质高贵,楚楚动人,他说追求不到我死不瞑目,我只当是戏迷的热爱与追捧。

当时北平的许多人都以我为心目中的偶像,暗恋于我,而我喜欢的人只有梅郎,我只愿与他做寻常夫妻。但这居然很难,那个叫福芝芳的女人一直刁难于我,根本不承认有我,尽管我与梅郎亦有三媒六证。

血案的发生,让我和梅郎之间近乎分崩离析。

京城达官之子王维琛成为梅宅不速之客,他身着浅灰色西装,面貌清秀,文质彬彬,面色苍白,二十岁左右,一看便知学生气十足。

梅家客人张汉举成为了冤死鬼,对于一个来刺杀抢夺了他梦中情人孟小冬的刺客来说,谁来开门谁必定死掉。

这场血案让我和梅郎之间产生阴影,好似我是红颜祸水,福芝芳更是借机挑衅,一句句地问:梅兰芳,你是要我,还是要她?

我未曾想到梅郎如此软弱,当时的海誓山盟言犹在耳,“缀玉轩”发生如此血案,社会舆论大加炒作,一时沸沸扬扬,种种绯闻,扑面而来,梅郎的嗣母就去世了。我披麻戴孝前去梅家奔丧,却被福芝芳羞辱,不让进门,我呆立在梅家门口,一声声唤梅郎,而他居然不来见我,他不来见我!

我知道,我和他之间,缘分已尽。

爱已凉,情已灭,我选择一个人安静地离开,出家!到天津居士林皈依佛门,曾经的爱,曾经的缠绵,所有的一切来得快,去得也快,爱如短暂烟花,我情愿是寻常夫妻的家小,过着百姓的似水流年,但一切却已经不能。

我未曾想到他写信来。

他不是梅郎,他是我生命中的第二个男人杜月笙。

传言他是流氓与黑社会,青帮老大。但我每次见他,他和颜悦色不说,总是一袭长衫,讲话极文雅,他还担当红十字会的主要成员,社会有难,捐款捐物,但他是我忠实戏迷,这个喘一口气上海都要震三震的男人对我说:

小冬,我是你的知音。

这句话让我泪湿。

爱容易,知音难。他懂得我,所以,一直不离左右,即使我嫁于梅郎。

我与梅郎离婚,他还劝梅郎三思,一个人爱一个人,可以爱到为她想,这才是真爱吧?

如果说与梅郎的爱情还是郎才女美貌,如果说还有情色成分,那么,在我42岁嫁于63岁的杜月笙时,完全是因为他的懂得。

42岁,于一个女人来讲已经是残花败柳,但他一定给我一个婚礼。杜月笙那时身体已经不好,1947年60岁大寿在上海大办,为国民政府筹资12个亿,成千上万人来祝寿,杜因病都没到现场。而1948年杜月笙把我用直升机从北平接到上海,他却站在风中等我,我和他成为报纸的头条:杜月笙为孟小冬动用直升飞机,杜月笙为孟小冬一掷千金,而此时,我并不知道,杜月笙的三子正被蒋经国抓入狱中。比较起来梅郎的暧昧和软弱,我更知道,我需要这样一言九鼎、跺跺脚地也会颤之人。

我与月笙,相识晚了。晚了。

他已暮年,而我不是花季,错过了一时,便是错过了一世。所以,我与他只有一年夫妻之缘,他知杜家关系复杂人口众多,所以,一心一意地宠爱于我,问我要吃什么,习惯不习惯?在外面如此飞扬跋扈的男子,在我面前,却是低下头来,我想,嫁,就应该嫁这样的男子吧。

可惜,我与他,做夫妻只相守一年,一年之后,他离我而去。

他不知,他离去之后,我再没有登台,再也没有开口唱一句戏。

广陵绝响,只为知音。

而梅郎,算不得我的知音。



我记得香港,乱世的香港,我一个人的香港。

树倒猢狲散,我从此以教戏为生,潜心修佛,当年与梅郎在《大公报》还曾经登报声明,如今想来,是我幼稚,我还曾一问再问:是我负人,抑人负我?世间自有公论,不待冬之赘言。如今,我愿意洗净铅华,教戏,念经,人生,原来如此之快。

当年的盛况永远是盛况了——四大须生之一的谭富英先生看完《搜孤救孤》戏后连声称绝。遇人便说:“小冬把这出《搜孤救孤》给唱绝了,反正我这出戏是收了。”收了,就是再不唱了。马连良先生后来没有唱过,也没说什么,但是他把《搜孤救孤》改成了《赵氏孤儿》,难道不是服输吗?

孟小冬只有一个。

孟小冬不愿意当谁的配角。

我在阴间,看到那个叫章子怡的女孩子演我,不,不,她不是我,她只是神似,她有我的倔强,有我的端丽,但是,她骨子里到底少些东西,那是些什么东西呢?

我想,是几十年积攒下来的风尘吧,这个太顺利的女孩子,哪里知道一个女子经历由盛大到衰落的过程呢?

哪里知道,此后漫漫余生,我再也爱无能,爱的衣钵散乱在了三四十年代,一切过去了,我安静地离开人世时,已经七十岁。

在最后的最后,我笑了,我知道,戏,终于结束了。

一个戏子的命运,应该如此,太平凡了,一定不是戏子。前世看到今生,我没有后悔过,感谢梅郎,给过我如此动人心魄的爱情;感谢杜月笙,如此懂得我,于一个女人而言,已经足够,于一个戏子而言,台上台下,也足够绚丽了。

只是如果有来世,我不愿意再当孟小冬,我只愿意是一个男人的寻常家小,唤作玉娟或素兰,与他相扶生活,柴米油盐,慢慢到老。

而我看到了我的来生,我仍然是一个戏子,如果你将来在名伶中,看到一个明丽艳若的女子,那一定是我。

这也许叫,在劫,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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