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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跑步的但丁(2)

  他的左脸颊上还有一个榆钱大的胎痣,在阳光下很是夺人眼球。滚钩下水的那会儿,曾经吸引了无数人的观望。人们站在路道、河畔,双眼紧紧盯着滚钩在水里翻腾的一举一动。他们满心希望那个镇上著名的傻子会像一条鱼一样沉在网底。然而网上来的总是一些水草、沉枝和破烂,还有一些色彩斑斓的破碎的碗瓦盆罐。

  我记得那次还捞上来一辆生锈的自行车,那是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已经锈得不成样子,最后复沉水底而去。

  滚钩滚过了集镇四周大大小小的河道,搜寻的过程总是令人揪心的,当时我心里很是矛盾,既希望二哥在水上出现,又希望不要出现。这个和我后来在K市一家休闲娱乐中心遇见姐姐的心理如出一辙。如果他没有漂在水上,那么他就不会是一具尸体,也就还会有生的可能性。我相信父亲的心里想的和我一样。可是我们患得患失的幻想却被那个滚钩师傅无情地耻笑,他一边拉动水淋淋的绳索一边说,肯定不在了,肯定不在了。他的经验让我们胆战心惊。

  父亲红肿的眼睛紧紧盯着河面,滚钩在水里窸窸窣窣低哗一片。最后二哥还是被我们找到了,就在八水河那段宽阔的水面,他穿着花衬衫躺在水草里,悄无声息。

  3.厨房里的父亲

  妹妹坐在小桌子旁做作业,太阳的光亮透过树阴洒在她身上。父亲正在厨房里忙着,因为窗户玻璃的折射,父亲的背后有一道美丽的光线,像一个五彩的绶带。母亲已经能够下地走动了。她一手托着腰,一手扶着门框,视线飞上天宇。从她的眼神一望便知,她在想念二哥,她那个会咬手指,会被闪电吓得半死的傻儿子。

  这是二哥死后的第二年我回家后目睹的景象。妹妹已经十二三岁,出落得愈发标致了。她穿着一条白裙子,像一只小鸽子那样可爱。我们可以从她的身上看出那个狠心将她遗弃的母亲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妹妹后来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她是无意中听别人闲谈说到的。她也曾经暗自去寻找过她的亲生母亲,可是茫茫人海,加之当时襁褓里没有任何纸条之类的东西,可以说完全是大海捞针。妹妹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她悄悄地进行,又悄悄地结束了这件事情。

  妹妹的功课很好,每次都能捧奖状回来,这让父母很是欣慰。就在我回到家的那次,恰逢妹妹要去县城参加歌唱比赛。尽管会有老师陪伴,父母还是不怎么放心。母亲一见我,马上就说,这下好了,这下好了。

  我母亲眼眺远方的大道,鸡冠花在她身后的斑斓色彩犹如涨潮一般。她的脸部瘦削,有很多的棱角。脸上的笑容却是那么柔和。她满怀喜悦地说:我第一回这么一望,就把我的儿子望回来了。她认为这是一个好兆头,她一边说一边抚摸着我的手。她之后说,要是你二哥跟你P股后面一起回来多好啊,说着说着就低低地呜咽起来。

  父亲在厨房里探出头来,说,你又来了,又来了吧,跟你说过多少回了,你自己的身体当心。父亲似乎又老了许多,鬓角的白发又多了一撮。他额上的皱纹很深,每一条远远看上去像是黑色铅条,在他的脑袋上形成了几道箍。胡子似乎刮过,但是像一个无精打采的韭菜地。

  父亲在家里排行老四,他的大哥是县城一家化肥厂的推销员,自己开着一个小百货店,后来因为外出一次车祸死了。当时死得很难看,几乎看不清楚面目,最后还是身上的一块胎记和一颗假金牙,帮助他们作了最后确认的。他的二哥则是一个下岗工人,和父亲一样,唯一不同的是父亲还可以拿几个伤残军贴过日子,而他的二哥则必须起早贪黑骑自行车四十华里去远郊一个纸盒厂上班,为了区区300元。三哥是一个羊角风,据说大部分时间是在春季发作,发作的样子很是可怕,我没有见过,听父亲说倒在地上翻白眼,吐白沫,一直抖个不停。羊角风不发作的时候,在家附近摆一个台球盘供人娱乐消遣,得来一些零钱以此补贴补贴。老五算是一个厉害的角色,只不过走的道不一样。他在县城菜市场收保护费,道虽说不俗,日子过得也还不错。他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小姑妈,现在成了一个老板的二奶。有一次我和父亲去县城见过,是那种典型的风骚美人,虽然那时候她还没有从学校毕业,但就有招蜂惹蝶的意思了。

  他们似乎不怎么搭理我和父亲。事实上,我父亲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被送到了远离县城的小镇,为镇上一户姓安的人家收养,他几乎和我母亲是兄妹,后来结成了夫妻。当初我母亲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外祖父就是这么个想法。据说外祖父是一个开明的人,有两撇老式的胡子,话语慢条斯理,亲切可爱,这都是父母告诉我的。

  父亲每年都要去县城一趟,有时候我会跟他一起去,有时候也会带姐姐去,有时候他独自一人。我们上门总会带些东西,大部分是镇上的土特产之类的,由于他们的冷漠和城里人特有的骄傲感以及一直把我父亲当做那个家庭的局外人,父亲每次上门总是很快就离开了。我的祖父和祖母还算不错,他们每次都心怀歉意地挽留我们吃饭。

  我对我的祖父深有印象。据我的观察,父亲几乎就是他的一个翻版。据父亲说,祖父当年也受过不少罪。对于祖父的历史我的了解也就这么多,一切可以想象。那么多的历史资料和书籍告诉我,那个年代很多的人都受过罪,他们的人生错综复杂,受罪却是千篇一律。有一个诗人在一篇文章里如此写道:那些日子,许多的人只是一个受难者。这句话和我祖父的浓眉一样令人难忘。至于后来祖父成为我们血亲里继二哥之后第二个溺水身亡的人,这是始料不及的。在此还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我在第一章提到的那个二伯并不是我父亲的二哥,而是我母亲的堂二哥,据母亲说他们是自小一起长大,兄弟情谊很深的。再有据说我那位未曾谋面的外祖父生前曾经有过一些许诺,那次返乡说他(指二伯)另有所图并不是没有什么道理的,当然具体是什么我始终不太清楚,我也不想去搞清楚这个复杂的家族问题。无外乎就是那么点散了架的家具和家族传说中的瓷器宝瓶之类的。这点财产继承的小利,如你所知,我那位心地善良的二伯还是不得不放弃了。

  父亲从他退伍回家后,改了以前的很多脾性,母亲说他以前脾气不怎么好的,都是因为老爷子惯的。

  在这个家族里我清楚父亲小时候来到安家是备受重视和欢喜的,毕竟他们视他为这个家族的男丁。他由以前老爷子惯出来的任性、暴躁,变得出奇地安静、平和。我猜测母亲的病体是他沉默下去的理由,当然他的腿被流弹击中成了一个伤残,也是使他日后沉默寡言的一个要素。至于那个漂亮的女售货员将他写给她的信件公之于众变成集镇上的笑谈,也对他是一个不小的打击。要知道,我父亲当年是很英俊的一个男人,我的意思是说,是父亲的自尊使他变成现在这样的一个人。这样一来的话,他的那些光荣历史也就是和我们说说了,那个时候二哥和我最喜欢的玩具就是父亲退伍回家带回的不少金黄色子弹壳和一些红色五角星。谁也不知道他如何将这些东西带回家的。后来这些东西又成了妹妹的炫耀之物。妹妹至今还保留在一个文具盒内。

  父亲对生活似乎没有什么怨言,这正如他那次对返乡的二伯所说,这是老天爷摊给他的,他没有办法,谁也没有办法。父亲还在那天说过另外一句话,他对二伯说,兄弟,老天想在哪儿刮风,就在哪儿刮风,这都是老天的事情。

  那次父亲在厨房里忙了半天,烧出了几道可口的菜。这么多年,你老子其他不会了,就会烧几道菜。父亲抿了一口酒如此说道。

  母亲坐在饭桌的另一端,她满是怜爱的目光看着低头喝酒的父亲。这一幕我至今回想起来,都要强忍住泪水。父亲的酒量并不大,一盅左右,他一生中从不在外恣意醉酒。他知道家里还有一个老药罐在等他,他不能误事。他多半在家喝一点,这是他这些年来养成的一个习惯。

  父亲给我斟了一小杯酒,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和父亲共饮。

  父亲的脸颊上微微发红。他喝酒喝得很享受,抿住嘴,总会喝出声响来。他总是不停地用筷子敲着碗碟的边缘,叮叮咚咚作响,示意我们要大块夹菜,否则他就会自责地说,大概是菜的味道不好。

  那次桌上,父亲特意摆了两副碗筷,一副是给姐姐的,一副是给二哥的。他在布置桌子的时候,我听见他低低地嘀咕着他们的名字。在K市,姐姐听完我告诉这一幕的时候,她自然感动不已。二哥生平没有照片,唯一的那张全家福上,二哥歪着头,也拍得不是很理想。我对二哥的记忆总有一个隐秘的引点,那就是他著名的花衬衫。一想起二哥,总先是想起一件花衬衫。且说,我与父亲共饮那回,娇美的妹妹还在席间一展自己的歌喉,那声音清冽悦人。我对父亲说,你们说得对,妹妹才是真正的艺术家。父亲望了望我的长发,莞尔一笑。我第一次见到父亲笑得那么恰到好处,里面什么都包含了,谴责、原宥、狡黠。

  在家里我母亲总是半开玩笑地喊我“长发”,就这样“长发”成了我的雅号。妹妹总是问我,三哥,大学里都这样吗?男孩子都留长发吗?那么女孩子应该要留短发喽。我的回答使她要高兴得跳起来,我说一进大学不久就要改头换面了。她说,我将来就要剪得短短的,长发虽然好看,但是不利索。后来,这个后来就是我决定写这篇小说之后的若干年,妹妹考进了音乐学院,的确如她所言剃了个短发。我们时而见面还会记起她这个年少时的笑话。当然这都是将来的事情了。对于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来说,大学意味着一个新奇无比的世界,那得经由一道若干书本铺成的康庄大道。母亲总是打断妹妹的遐思,说,别听你三哥瞎说八道。哪儿有的事情,没有,无论到哪儿,女人都是长发。

  二哥对我的长发却有着不同的观点,他曾经如此说过:这样可以打辫子了,我们有鸡鸡的为什么就不可以打辫子呢。此话有道理。

  在席上,母亲似乎很少言语,她默默地吃着菜,眼睛一会儿注视着我们,父亲、我和妹妹,一会儿注视着姐姐和二哥的空碗筷。一吃完饭后,母亲就上了床,埋在枕头里哭了起来,她的哭声低低回回在房间里萦绕。这个时候父亲在桌子上就会很有力地敲了敲最大的那个汤碗,声音脆亮。他说:“我跟你说过多少回了。你这个人就是这个德性,跟你说过多少回了!”

  事实上正是如此,我很少回去的一个小小因素就是母亲总是把每一次的家庭相聚变成一个惨兮兮的局面,我的记忆所及,几乎无一例外。母亲对姐姐充满了没完没了的想念,她颤颤巍巍地抓住我的手,告诉我说,又梦见你姐了。妹妹总是站在她的身边,一手搭在她的肩上,一手拿着一条给母亲随时擦眼睛的毛巾。

  你姐姐也不知道生活得怎么样,以前还有一封半封信,现在一个字也看不见她寄回来了。一个女孩子在外面,多有不便的。母亲絮絮叨叨的叙述浸泡了泪水。就在我临走的时候,她抓住我的手,说,你要是碰见她就好了。碰见她无论如何要她回来一趟。

  父亲对母亲近乎谵妄的言语不置一词,我只得安慰她说:好的,只要碰见,一定把她带回家。一定,我保证。在这个小集镇妇女的眼里,外界的城市几乎就是一个个连在一起的长长的大街,她固执地相信车水马龙中相逢的偶然。

  我是在妹妹比完赛返回家之后才离开的,妹妹的音乐老师是一个秃顶的老头,他穿戴整齐,戴着一副镶金边的眼镜。他是一个外地人,早年在此扎根。老婆是本地人,儿女都无一例外地继承了他的音乐事业,据说大都在省城或者外地,还有一个在国外皇家乐队里。他家的儿女曾经也是我们集镇上有名的人物。集镇上每次考上好学校的,总会在集镇的八水桥附近公榜。他们的大名可谓闻名乡里。想当年我的大名也曾经出现在那个大红榜上过的。此后的几天里,那张耀眼的大红纸上,出现了我妹妹的名字。音乐老师一路上都在夸奖我妹妹的音乐天赋,事实上,妹妹后来成为一名短发音乐家,这位秃顶老师功不可没。那次的比赛场地是在县城的人民剧院,我们从集镇的枫杨树大道一路骑的自行车,那个时候城镇还没有通中巴车。我们整整提前了一个钟头。当时为了赶时间,妹妹和我都没有来得及吃早饭。我在附近的一家食品店买了一个面包,因为不敢走远,妹妹很想吃碗馄饨,最后只得以一个面包充了饥。虽然我们知道父亲的大哥家就在附近,但是我们出于一种自尊没有上门叨扰。倒是比赛完了后,我们去了祖父、祖母家。祖父母两人正在家里看电视,开了门之后,他们都认不出我们来了。

  祖父乐呵呵对祖母说,他还以为哪儿来的两个女孩子呢。那回,我的长发的确吓了他们一跳,当然妹妹金灿灿的奖杯也把他们乐得不轻。

  音乐老师很是细心,他还为妹妹准备了一杯水,以润喉之用。我们在剧院外面的大厅里看见很多和妹妹年龄相仿的孩子。在嘈杂的人群里,他们一个个都沉默着,只有少数几个和颜悦色,胸有成竹的样子。从妹妹的表情看得出来,她也显然作好了准备。妹妹在那些孩子中间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虽然一个十来岁的小集镇少女身上还看不出所谓美丽和魅力来,但是她往那儿一站,你的视线不得不第一个将她挑选出来。

  妹妹和音乐老师消失进剧院后台的大门,我的心反而紧张不已。我坐在剧院后排的位置上,静静地闭上眼睛。一切正如妹妹事后所说,那种感觉真好,就像梦一样。灯光照耀着你,舞台上只有一个人,刹那间你会觉得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灯光在你的头上,犹如永恒的日月。

  我听见了剧院里潮水般的掌声,一波一波地涌动。后来我一闭上眼睛,就会置身在旷阔的剧院,我的思绪飞越无数观众的头顶,飞向舞台的中心。那里我的妹妹,娇美动人,歌声嘹亮。我将这激动人心的场面转述给父母听的时候,他们都笑了起来。父亲说:难道我说错了吗?我说的哪回错过?他说过我妹妹才是一个艺术家。他的话可谓一箭双雕,既指责了我的长发,又表扬了我的妹妹。

  4.跑步的但丁

  但丁打定了主意,他要和女朋友分手。这个念头缠绕他有些时候了。他看见她蜷缩在床上,像一只赤裸的大虾。他忽地升起了一股厌恶之情,恨不得将她扔出窗外。可是这个歹毒的念头还是吓坏了但丁。早晨的光亮在窗帘上飞溅,她的脸部埋藏在一只花枕头的阴影里。他忽地又觉得她很无辜,他怎么可以如此对待她呢?他舔了舔唇,继续眺望着窗外。远处的大街上不断有人骑自行车闪了过去。

  在他的角度上看过去,那些骑自行车的人像是从树冠里穿梭似的。近处的巷子逼仄而昏暗,偶尔有人响一两声铃铛。但丁回头又望了望床上的女朋友,女朋友还陷在睡眠之中。

  他绞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像困兽一样。这个情形和大学时代在充满架子床的大学公寓几乎一模一样,那个时候他为如何追求她而绞尽脑汁,费尽了心思。

  而现在却要将她抛弃。这样两种迥然不一的生活场景犹如一枚钱币的两面。

  他第一次见她是在大学一条漫溢着桂花香味的小径上。那个时候似乎是刚开学不久,她坐在邻近一个池塘的石椅子上看书,脸庞如皎然明月,全身都处在一种静穆之中。她显得那么优雅非凡,穿着一袭长裙,头顶上的树冠都似乎发出一种神奇的光亮。那会儿但丁不得不被吸引住。女孩有好几次都坐在那儿静读。

  那些树阴的深处有很多的椅子,椅子上也坐着一些在读书的人。但是这一切,包括后面的花丛,都形成了一个曼妙的氛围和背景。这些都为她而存在。但丁开始心神不宁,开始悄悄地尾随着这个女孩。后来女孩说,其实她早已经发觉。但丁对女孩的跟踪没过两三天的工夫就有了进展。她住在哪栋公寓,经常上哪个自修教室,在几号餐厅就餐,甚至她的饭盆号、班级信箱,但丁都了如指掌。很快他就开始真正行动了。

  但丁之所以成为一个诗人,这大概和很多诗人的经历相似,都是因为爱情的缘故(当然这说法并不绝对)。现在难以想象,但丁在那些个夜晚写了多少诗篇,那个时候他激情澎湃,诗思泉涌。女孩后来成为他女友后,将很多的求爱信给但丁看。但丁替自己捏了一把汗,因为他发现有些家伙的诗艺完完全全地超过了自己。当然他要做嗓音最亮的公鸡。他要一直唱下去,直到母鸡低下头来,掀起P股。这个拙劣粗俗的比喻融会在但丁后来的诗篇里。

  但丁记得就在这一年,宿舍里两三个哥们儿纷纷恋爱,只有一个来自边远山区的小伙子,还处于一种焦灼的状态。那个小伙子长得很是粗壮,腱子肉很是发达,每天在临睡前都要做譬如俯卧撑,或者举哑铃这样的活动,以此抵消春潮涌动的情欲。但丁记得自己在帐子里写情书、情诗的时候,总是能听见这个山区小伙沉重的鼾声在架子床上上下起伏。

  至于但丁曾经数次去过教堂,除了几个亲密好友之外,几乎鲜为人知。那个时候他还没有遇见这个女孩。在但丁看来这不是一个什么了不起的经历,相较之他开诗歌朗诵会,办文学社刊物,这甚至有些亵渎神灵。要知道他当初去教堂就是希望自己能够得到救赎,因为他去那儿聆听唱诗班的歌唱,阅读教义,都不是因为宗教信仰,他是一个无神论者。他只是想从那些禁欲风格的文字里,从那些缠绕尖顶的浩荡的音乐里找到一条捷径,那就是如何平息自己的情欲,让自己躁动不已的灵魂安静下来。那个时候的他桀骜不驯、傲慢、趾高气扬,有著名的飘飘长发,在校园呼啸来去。

  事实上,他站在教堂那些面目各异的人群之中,但丁只感受到了一种尘嚣和纷杂。静穆犹如清凉的石子反而激起了内心的涟漪无数。

  除了去教堂,但丁还努力尝试过其他方式,试图来平息自己的躁动,譬如阅读,譬如爬山,譬如洗冷水浴,譬如打球,譬如跑步。也包括那个小伙子的俯卧撑、举哑铃运动。而这些对他难以奏效,因此他每次听见那个山区的小伙子站在内走廊上嘴里大叫着,并且浑身大汗的时候,他完全理解。理解他的亢奋,也理解他的疲惫。

  后来但丁的变化就体现在他的诗篇只为一个人而写,而不是为那些在校园小径上来回的女孩们,确切地说他不再为一个雌性生物写诗,那个皎然如明月的女孩子从一个群像上凸现了出来。那会儿,所有的人都感觉到但丁只为一个人活着。

  但丁的女友比他低一级,因此迟一年分配工作。但丁分到了这个城市的一家小发电厂,从事文字工作之余去勘察街道上空那些错综复杂的线路会不会在一个不期而遇的日子里冒出火花来。一度但丁以为这是一个奇怪而有意思的工作,他曾经目睹过那些噼里啪啦的蓝色火花,也目睹过街道和社区陷入一片黑暗之后人们的惊慌失措。很快,但丁就开始觉得索然无味了。这些在他看来,永远是一件件修修补补的工作。那些文字材料也是如此,长年累月犹如一件古怪的大衣,每年的事情总是像补丁一样打上去即可。在那些日子里,但丁养成了一个糟糕的习惯,那就是每次他坐车去西郊看望大学女友的时候,总是不放过经过的每条街道上空的那些电线。这是一个不知不觉的职业毛病。在至少有一年时间内,但丁的目不斜视,趾高气扬就是这么来的。他单位的很多人几乎都拥有这个毛病,在不知情的常人看来,他们都好像藐视人生,怀才不遇,但丁也是能意识到这点的,后来他强迫自己上了公交车后立即入睡。有座位的时候他总是头歪在一旁,呼呼大睡。逢到人多,譬如上班潮、旅游热的时候,他就会一手扶住栏杆,或者手握拉环,只要需要,他都能轻松站着入睡,将头埋在臂弯里,他有这个本事。因为他的地点永远是终点站,车子停下来后呼啦一声,他总是能清晰听见,准确醒来。

  那个时候的但丁经常在这个两点之间来来回回,虽然两地之间的距离只有十一站,但是疲惫总是有的。后来他降速似的低下了往返的频率,因为大学女友的考试,或者因为他制造出来的无伤大雅的小争吵,使他有理由休息一阵。大学女友通常选在周末来但丁的单身宿舍,但丁逢上周末是高兴的,比吃红烧肉(他最喜欢的食物之一)什么的还要高兴。因此但丁最愿意过的日子就是周末,他认为给世界上所有分离的情人制定出一个特殊的时间表,那就是将一年中所有日子抽空,只剩下周末。那些大汗淋漓,活色生香的周末。然而,这是想入非非,做大头梦。他的女友用玉指点了一下他的额头,你呀,就是爱做大头梦。然后说完翻身骑在但丁的身上。

  但丁的女友曾经数次要求去但丁的家,那个家出现在但丁的诗篇里,有一条通达的枫杨树大道,鸡冠花环绕的房屋,亲切的傻子,难忘的家人。但丁总是未置可否,他拿不准应该不应该带她回去。有一次差点就答应带她回家了,可是后来他家里发生了一连串的变故,但丁改变了主意。家里连串的变故使大学时代的但丁神采飞扬的形象略显黯淡。那段时间他热爱上了跑步,还爱上了喝酒。他总是喝得烂醉,他的女友总是在大学附近的那几个小酒店里找到他。有一回他头上满是鲜血,坐在地上,旁边的一个啤酒瓶如花开裂,只见他痛苦地捶打着自己的胸膛。就是在那个时候,那段痛苦在他的发丛里留下了一道疤痕。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结束这段痛哭流涕的历史,但丁的女友有着很大的功劳,她像是一头温柔的母兽给他抚平了心上的伤痛。如果没有她,但丁自己也清楚那会儿他将落拓无比。但丁出现在校园甬道上,依旧神采奕奕,他打着手势激烈地和他的同窗说着什么,或者一路搂着他的女友招摇过市。总之但丁挺过了那段时期。

  但丁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是她毕业离校的那天,他将大学女友和她的十来个纸箱和一个大旅行箱接到家的时候,他惊呆了。他的家仅仅就是一间宿舍,十几平方米。他的大学女友是一个敝帚自珍的女孩,她的那些物品无一例外舍不得扔掉。那些纸箱和皮箱马上就将宿舍塞满了,忽然之间他的这间单身宿舍成了一个临时的仓库。得承认,这个成了但丁心理上的一个隐患。当生活真切地来到他身边的时候,他没有想到竟然就是如此令他难堪和措手不及。但丁只得先将大学女友安置下来,他和女友来到女友的单位,那是一所职业学校。学校以培养一些技工为己任,据资料显示已经有将近六十年的历史,而此前但丁是听都没有听说过。他尊重女友的选择,当时他的大学女友有两个地方可以去,她在他们系里是出类拔萃的,系主任很热心地帮她联系了几个单位。其中一个是电力综合研究所,这是一个福利、待遇各方面都不错的地方,还有一个也就是这个职业学校,系主任主张她去研究所。在系主任办公室,系主任跷着二郎腿,弹动着手上的香烟,眼睛盯着但丁的女友说,你去这个,这个地方好。而但丁的女友斩钉截铁地告诉系主任,她选择后者。

  当时系主任问她为什么,她如实地告诉了他,因为她的男友的缘故。系主任摇摇头,表示无话可说。后来女友告诉但丁,那个系主任在把表格递给她的手里的时候,还摸了摸她的手背。她当时恶心极了。几乎很潦草地填了表就奔出了办公室。她告诉但丁那简直就是一场屈辱。她真切地看见系主任浓黑的鼻毛,还有焦黄的手指,她当时真的觉得恶心极了。

  后来但丁和女友找到了女友单位,讲了他们的窘境,强烈要求单位给安排一间宿舍。领导还算不错,很是理解年轻人的处境,答应尽快解决。后来确实是解决了,但是但丁的女友又不是很愿意去住,因为那是一间低矮的平房,在学校的最南端。要经过一个小小的竹林,有一排三四间的小平房。砖墙斑驳不堪,显然那是一间多年弃置不用的房子。但是无论如何,但丁以为一定要让房屋发挥点作用,和他那间在若干里之外的单身宿舍共担两个年轻人的物件、爱情、汗滴和喘息。

  这间房子的好处在于,寂静,没完没了的寂静。但丁女友是无法一个人在这里过夜的。

  小竹林几乎将学校隔离开来。围墙外是一条少有人走的陋巷。一到学校放了晚学,整个学校就空荡荡的。竹林里有一片草地,在绿阴里葱茏可爱,颇为隐蔽。

  有一次但丁还要求和女友到那里做爱,被女友一口拒绝。否则那里真有点太初有为的意思,正如但丁在诗篇里这么写道:乐园的柴扉,无人看管,只有亚当和夏娃坐在午后。这个局面到了后来才有所改观,就在第二年这个隔壁的房间里住上了两个新来的女大学生,他的大学女友才可以勉强中午在那里睡一个午觉。大抵是有了伙伴的缘故,但丁的大学女友开始有了些胆量,她开始不再要求但丁一定非得来此过夜。以前她总是这么说:“我一个人在这里怕的,你要来,一定要来,哪怕是跑也要过来。”

  但丁庆幸自己的跑步成绩还算理想,这得感激他在遭遇家庭变故后那段落魄的日子,他那个时候几乎天天跑步,风雨无阻。现在他的那个狗窝似的家离站台大概五分钟的距离,因此他到站台等车有一段路程。他总把时间算得准准的,几乎到了分秒不差的地步。可是有段日子因为公交路线调整,路段维修,公交车的时间表有点混乱,那个时候你如果经常在王家洼乘车的话,就会看见一个年轻人,一头长发,他跟着车子一阵跑动。有时候车子会停下来,有时候却不,这个时候你会听见,那个长发年轻人狠狠地骂了一声:我操!

  然后他的影子会停在路旁,弯下腰双手扶膝,垂下头来。毫无疑问,他就是但丁。

  但丁作出的决定很是惊人,他先是炒了单位的鱿鱼,然后又想炒了女朋友。

  驱动他如此去做的根本原因是他想前往K市,过一种他想过的生活,像他的那几个搞艺术的朋友一样,一天只有一顿稀饭,两三条萝卜条的生活。在K市的西郊安贫乐道,他们在那里写诗、画画,勤于艺术。有一次她向他的女友复述了他的愿望,可是他的女友却给予了冷嘲热讽。

  她如此对他说,你省省吧,那都是一些做梦没有做醒的疯子。但丁无话可说,其实那只是一个表面的想法。他之所以前往K市,真正的意图其实是寻找他的姐姐。但丁至今有意保留着当时姐姐写回家的第一封信,信件上的邮戳告诉他,姐姐有可能在K市生活。只有在那儿,他才有可能与姐姐相逢。那种可能性的存在只有建立在他踏上K市的土地之后。

  有段时间,他经常梦见二哥,他的二哥穿着一件花衬衫在他的面前走来走去。在城市街道上他落寞而行,蓝色火花在他身后噼里啪啦地绽放。他必须完成这个心中珍藏已久的夙愿。当后来他真的见到姐姐的时候,他才明白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只要你认定了去做,事情就会出现惊喜的面目,可能性才会变成真实。

  至于他满心希望离开此地,前往K市还有一个更为隐蔽的原因,那就是要极力摆脱一个女人的引诱。那个女人是他同事的老婆,长得很妖艳,也很性感迷人。那会儿他除了埋在一些毫无新意的文字材料里,便是在街上勘察天空里有没有电线头爆发出蓝色的火花。就是这个奇怪的工作使得但丁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认识了这个女人,确切地说是看见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那家房地产公司位于滇星路,那里是一个老街区,那里也是一个经常出现问题的路段。这个城市的人们对这个路段梧桐树丛里经常爆发出丝丝蓝色的火焰,都记忆犹新。但丁站在街上,头仰起来看那些噼里啪啦的小火花。他先是感到一阵清冽的芳香袭近,然后就听见围观的人群里有一个女人的声音,她的声音和那些噼里啪啦的小火花一样,很有感染力。

  但丁后来回忆他们在街头相遇的一刹那,犹如梦境。他依稀记得他听见女人的声音后转身就看清楚了那个人的脸,但是却找不到她的视线,等找到了,却让他心头一颤,因为她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淡然,在这淡然的背后还有一些忧伤的味道。这让但丁莫名地脸红。他站在那儿,不知所措,之后就逃也似的离开了。

  那段时间他总要去大学看望他的女友,每次看望后总是会有些争吵,这让但丁想起来好像他乘车去那个校园仅仅就是去找一个人撒气似的,这个事件表明但丁和他的父亲一样,都有着强烈的自尊。他受不了别人眼神里的淡然甚至不屑。女人,尤其是那些貌美的女人(事实上这类人有强烈的征服欲)。那个时候他的女友并不知道他内心的这一变化,默然地接受他诗人式的喜怒哀乐,反复无常。的确,他的女友已经习惯了。当他在他那间逼仄灰暗的宿舍向她正式提出分手时,女朋友出奇得平静,并没有像但丁所预料的那样,哭泣或者和他厮打在一起,甚至一个枕头都没有扔过来。她只是平静地从床上起来,穿好衣服,然后冷冷地说了一声,好吧。事实上她的脸上写着一句话:“谁还稀罕,我已经受够了。”

  那个时候他的大学女友一点也不清楚他的内心,就是连他后来在这个小小单位结识的一个好友也不清楚。戏剧性就出现在这里,这个好友以前练过体育,参加过一些田径比赛,笑容灿烂,为人憨厚。有一天他邀请但丁去他家喝酒,但丁如约而至。给他开门的正是那个曾经在路上和他目光相遇过的女人,这种巧合也使但丁坚定了他去K市的决心,只要注定遇见总要会遇见,老天爷迟早会安排这么一个机会。

  她皮肤白皙,全身洋溢着一种令人窒息的春意。但丁以为敲错了门,她却喊住了他。他被让进屋。她告诉但丁她丈夫也就是他好友上街去买一些熟食去了。

  房间内只有两个人,他们几乎没有说话,但是但丁感觉到她的眼神,那种骄傲感已经荡然无存,眼睛里闪着另外一种东西,那是一种独特的光芒。这同样让但丁不知所措,他微微涨红着脸,坐在她家客厅的沙发上,努力避开那种热辣辣的直视,浮皮潦草地回答着女人的问话。事实上他们都同时意识到了问题的虚渺,和各自的心不在焉。好在过了一会儿,他的那位憨厚的好友拎着几个塑料袋回来了。

  当时但丁心里忐忑不安,他的内心担心起来,他别和她有什么故事,他暗暗对自己说,你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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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纪念冰心奖创办二十一周年,我们献上这套“冰心奖获奖作家书系”,用以见证冰心奖二十一年来为推动中国儿童文学的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书系遴选了十位获奖作家的优秀儿童文学作品,这些作品语言生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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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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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花子蜕变成小红军的故事,展现乡村小子成长为少年特工的历程。读懂那一段历史,才能真正读懂我们这个民族的过去,也才能洞悉我们这个民族的未来。《少年特工》讲述十位智勇双全的少年特工与狡猾阴险的国民党...

  • 角儿

    作者:石钟山  

    文学小说 【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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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石钟山  

    文学小说 【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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