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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书痴是值得的

  编辑来催我赶快写那篇已经答应了的“书与我”应征文,说要发稿了,我问再等一期成不成?她说如果没空写,那就在今年最后一期发稿时唱大轴戏。我听了不免深为惶恐,连开锣戏都唱不好,还想唱大轴!真是太难为人了,便硬是将手头未了之事推开,翻翻我的剪报簿,看看有没有可以引起灵感的文章。

  一翻剪报,立即看到友人李辉的《文人的痴》,便读了下去,其中有句曰:“痴是陶醉,痴是达到几乎物我两忘的程度,痴就是一种境界。文人之所以容易在一些枯燥的事情上发痴,并不因为他们真是‘痴’,而是他们在那里面发现了自己的世界,那里可以有一片可供自己撒开腿任性地欢快地奔跑的田野。”这话陡然打开了我的心扉。

  我爱书,从小使然,至今不渝。

  幼时,婶母老说,你有班上的课本不读,学校里也有图书馆,还要省下点心钱买书,这是为啥?我一时也回答不出。后来想想,我对书有种爱恋之心,大概由此才买书的。那时我经常买了新书,放在床头枕边过夜,倒不是我要挑灯夜读,而是喜欢看见书的洁白纸张,和闻到阵阵诱人的油墨清香,便照实说来,婶母就笑我“痴”。我自己思忖也是有点“痴”,难道也算理由?可是我喜欢这个“痴”字,愿意终身“痴”下去。有人堂而皇之说,他要书是为了求知识;我当然有这样的功利之图。那时引诱我的虽是广阔无垠的知识海洋,但我更爱的是书中透发出来的香味,使我心头蒙上一层温馨。

  小时爱书,最初是把我喜欢的祖父旧书,选了一些搬到我的卧室里陈列起来,闲来无事,便随手翻阅,爱读时便一直读下去,而不知黄昏已掩入窗户;引不起兴趣的则暂时搁置一旁,另找他册。倒不是我不喜欢原来的那一本,也许是我那时心不在此,这样就养成了我买书的爱好,日积月累,到我十九岁离家到上海读书时,我买的书也积成两书柜了。所谓书柜,则是我母亲陪嫁的老式衣橱。她已英年早逝,因此人去橱空,变成了我藏书的家具。

  那时我买的书,大都是鲁迅和郁达夫的。我不知为什么喜爱把一个冷隽的人和一个热情洋溢的人放在一起。现在想想,也许就是这两种不同的性格,早年就已塑造了我的个性;我一生看来的确没有脱离过这两种气质。当然我只是一个小小不言的人,不能和他们二人的伟大相比拟。大革命后,左翼的文学闯入了我的生活,这又加添了我的思想养料。后来沈从文的梦渗进了我的梦,我希冀他那多采不羁的童年,而我的童年则是苍白得不能再苍白了,没有他那样跌宕和浪漫。然后戴望舒的诗,又踏进了我的生活,一首《雨巷》使我荡气回肠;我惯于把书中人物比拟自己。

  我最早接触的外国文学,是祖父书箱中的林琴南译的几部小说;这使我知道不仅中国有好书,外国也有能唤起我灵魂震颤的作品,如《块肉余生述》。我一遍又一遍读之不休的书是曹雪芹的《红楼梦》。有人说这是部阶级斗争的百科全书,我没有那么高的思想觉悟,但要说这是部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倒同意。我读《红楼梦》入了迷,便常进入“梦境”,边读边与老伴争论。几十年来从未更改,当然在那些只许读雄文四卷和“两报一刊”的时候,不在此例。一直到前年老伴去世,我才不碰这部书,我不知为何我会如此决绝,事实是我一见此书,便想起了她,我不忍读。

  在大学读书时,我主要是读图书馆里的宝藏,巨额的学杂费和伙食,已花费了我父亲不少心血,哪有余钱,而且即使有钱买了书,也无处收藏。不过四年下来,还是装满了两个藤箱。这些书随我东西南北四处云游,有一部分则毁于日帝侵入香港的战火。解放后,举家迁京,这些书也随我同行,最后到革文化命时,全部被英雄们抄走,不知所终。

  那时,我心血来潮,忽然有两个想法:一个是有一年春节,偶然在厂甸地摊上看到了一颗铜印,上面镌有“冯氏藏书”四字,便欢喜地买了回家,预备把所有的书都盖上这个印记,也的确盖了几本;但过后一想,又觉得是多此一举。这些藏书原是身外之物,随时聚散,何必多留痕迹,便打消此意。另一点是想如果我的藏书只由我一个人读用,未免减少了书的使用功能。既然连书也可送人,又何贵乎有个印记!后来我恭逢反右扩大化之盛,虽未发配北大荒啃地皮,却也削职拿生活费,我一家吃用,全靠老伴的收入。原来住的是美轮美奂的房屋,已无资格再住,被勒令迁入陋室。这是逊清宗室原来的马厩改成的,如今改为住人,不免湫隘。当时我虽已是“右派”,但头脑还“左”得可爱,既然党如此安排,便坚决执行。红木的书柜与辛勤积聚的书籍变成了吃饭的老本,不得不忍痛诀别。那两年,只是路过西单时到商场书店里瞧瞧,不能再买,倒是和那位有问必答的书店伙计,交了朋友。

  但我也发现了自己的一个毛病,好像成了习惯,每星期总得去逛逛书店,闻闻书香,手头的钱宽余了,便有意无意,也要买上一二本,没有新书,就买旧书。买书本身就成了我的目的,这话即是买了书并不马上就读,而是放在书架上“看”。于是,书也越“看”越多,可是真正去“读”的书却越来越少。我不知其他爱书的人如何应付,有否如此经验,但我却总结出了这一条,自比为杨志卖刀,只有看刀的,没有使刀的。

  书愈积愈多便成了一个累赘,书柜满了,便插在书架上,书架满了,又放在桌上,几上,椅上,凳上,甚至堆在地上。有一年发了个宏愿,对我已读过而不再用的书,清理出一批赠送给残疾人工厂,以满足他们的知识需要,似乎眼前清静了一些时候。这几年书价飞涨,一个月发放的书报费买不了两本书,而且我又病足,到书店转转,已不可能,书似乎少了许多,可想不到又增加了一个书的来源。因为旧友新知都有耍笔杆子的,出了书,便送我一本。这批书是宝贵的,因为书上有作者或译者亲笔签名。无钱无机会买书,书却源源而来,又到了无处存放的地步,这就难为我了,真是愁杀人也么哥。

  老伴弃世以后,我立下心愿,首先要把那些急需读的书,都读过一遍,还规定自己读了还须写些印象、感想等;但是,这一点有时也难以做到。譬如这次我到北戴河度暑,带了几本书,其中有柏丽的《怒湃译草》的黄杲的《柔巴依集》。这是《鲁拜集》最新的两个译本。读后正在写文章,可写了一半时,忽然看到了四卷本的《王朔文集》。这原来不在我阅读的计划之内,不图信手看了一篇《我是你爸爸》,竟放不下手了。觉得他写的东西,如果较深一想,的确反映了当前生活的现实,而且启发人深思,尽管作者自谦为“痞子文学”,我的注意力便移到他的作品,而终日读得孜孜不倦,原来的计划,就此搁下。这样随时的“移情”,我真不知常此下去将伊于胡底。

  现在,我每天不算翻看报刊的时间,单读书就要花四五个小时,有时甚至写作的辰光,也为我读书所“贪污”,还美其名曰休息脑筋。当然时间是我自己的,我有意如何支配就如何支配,但年已耄耋,时间毕竟是有限了,我又将如何处理?

  我到现在还是那副青少年时的痴劲儿,一旦有新书到手,我总要放在枕边过些时日,以便一亲芳泽。这已够我消受,是老来仅存的生活乐趣,我又何必要讳言自己是个书痴呢?每每想起《红楼梦》里那个石呆子,拿着几把旧扇子当宝贝,而且不惜以身殉之,我之爱书,又与他有什么区别呢?他痴我也痴,但在人生中,这个痴是值得的,因为取得了人生的又一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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