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不读书的经验
中国人太把“读书”看得严重,“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的说法,先认读书为苦不可耐,于是用黄金利禄来引诱,就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意思。
本刊征求我读书的经验,我不敢以读书人自居(虽然读书人的“书生气”的坏处依然是很多),我是能说的不是读书的经验,而是不读书的经验。
我三周岁以后就读书,读书这样早,完全因为我幼年时太活泼,毁坏了许多东西的缘故。一直到十二岁,全是旧式灌注的教育,除了识字的成绩以外,到现在是毫无益处。因为读书没有趣味的缘故,此后入学校,直至师范学校毕业为止,凡有书本的功课我都不大喜欢。所喜欢的是手工图画以及书本以外兼有实物的理化博物。再后则半工半读或者整日工作而夜间自己读书而已。
尤其是在法国的时候,因为经济的能力是不能读书的,所以,一方面分出时间去工作,一方面又节省读书应有的一切工具与方法,欲读书而不可得了。我没有人教我法文,为了节省起见,不懂一句法文,就进美术学校学画去了。自己看看法文书,弄出许多的错误。为了这个缘故,我的一点智识,都与事实有关,例如法文中的“兰花”一字,是同学在公园中告诉我的,所以至今联想到这同学与公园,“延长”一字联想下雨与房东老太婆,因为并不是从读书得来,所以我没有什么字是可以联想书本的。
这该是很大的耻辱。
不但如此:许多人是先读了书,后来证之事实,惊叹古人深思明辨,于是豁然贯通地说一声:“此城所谓‘学于古训乃有获,监于成宪永无愆’也。”
而我则不然,我的肚皮里没有书,没有把有系统的书本智识作为辨别事理的根据,每遇到事物上有疑问,只得乱翻书本来求解答而已。
我以为,中国人把读书看得太苦亦太尊贵了,于是与世界事物脱离了关系。读书与散步、踢球、看电影、游山玩水,并不冲突,而且是互有补益。(大学生天天进跳舞场未必有益,但偶然去一次,未必带回满身的恶景,这全在自己的处置如何耳。)。
我觉得,一个法国人走进图书馆去,简直同走进戏院电影场去是一样的性质。星期或假日,不必工作的时候,法国人就要利用这一天时间,作有益身心之事。我不是说法国人愚笨,肯以读书苦事视为看戏看电影一样的快乐:我要说的是读书得法的时候,与戏剧电影之启发智识,涵养德性,陶冶情感的出之消遣性质者,完全是一样的。
中国的电影太受美国影响的缘故,游嬉的性质太多,学术的意味太少了。
反之,中国的读书,或者可以说,学术的意味太多,而引动趣味太少,内容则平板陈腐,文字则枯燥生硬,虽有黄金利禄的引诱,天下尽有未用读书作“敲门砖”而骗到了黄金与利禄者。
著书者与读书者的态度都可以改变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