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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我的欲望没有居处,没有一种生活适合我,想来想去怎么选择都是错。

  张爱玲的书

  张爱玲的散文,是那种信手拈来式的做派。她是那种看到什么都有感觉的女人,看到书写书,看到画写画,看完戏就写《散戏》。给一本书写再版的序,她就东拉西扯地乱说上几句,好像什么也没说,又好像什么都说了。她的东西就是这样。

  所以她的书叫做《流言》和《传奇》。

  多么简单的事到了她那里是必琐屑、细碎、纠纠缠缠她像永远不会完。我倒并不觉得她那一两句常常被人引用的“生命是一件华美的袍……”的名言有多么地好,好多东西一断章取义就别有另外一层意思了。

  我最初读到张爱玲是一九九四年夏天在北京王府井书店。那时位于王府井街口的老店还没有拆,我站在众多架电风扇呼呼啦啦吹起的龙卷风里翻找自己喜爱的书。那里我自己写的书还没有出版,我一边在一大排女作家写的书里流连一边暗自打算:“等到有一天,我的书也要出现在这家书店。”可是等到两年后我真的出了书,那家全国最大的书店己经被拆毁了。我不知道王府井书店现在搬到哪儿去了,朋友打电话来,说在那里看到我的新书。

  现在想来我手头的这本张爱玲的“畸情小说”可能是我在王府井那家大书店里买到的最后一本书了。那是“上海文艺出版社”做的“中国现代名作家名著珍藏本”,每一本都很薄,淡黄或者浅米色封面,其中有巴金的“域外小说”,老舍的“幽默小说”,张天翼的“讽剌小说”,沙汀的“乡镇小说”,施蛰存的“心理小说”等。每一本都让人爱不释手。我不是那种特别舍得自己掏钱买书的人,最好是等着有人送。挑来挑去我挑中这套书中的两本,一本张爱玲一本老舍,余下那几本就等着过生日或者什么不相干的节日开下单子让朋友送礼了。

  一想起张爱玲的这本小说是我在王府井书店所购到的最后一本书了,心底不禁滑出这样的句子,“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这是张爱玲在《传奇》再版序言中说过的话,转眼就成为现实了。几个月之后,王府井书店就被拆掉了。那年冬天最冷的一个早晨,我起了个大早赶去书店看最后一眼,那座墙皮剥落的书店几乎已经被搬空了,空洞的玻璃橱窗像挖去瞳仁的眼睛,玻璃上那行红字已落满灰尘:“让我们共有一个联想──北京──王府井──东方文化──世界精华”,现在我用打字机打出这行字时,眼框里再一次漫过泪水。张爱玲这本书,成为那个书店留在我手里的最后一页碎片。

  欧茨:“严肃文学”作家从不拒绝畅销

  我并不认为欧茨是个奇才,就她的写作而言,她是一个庞大的存在,翻开她的简介,你会惊讶地看到,她已经创作了47部长篇小说,单单这个数字,国内女作家中似乎无一人能与她相起并论。写作,对她来说就是对这个世界有话要说,是思维的需要,甚至是生理的需要,对于热爱写作女人,没有什么比写作更让人激动的事情了,对高产作家来说,写作就是日常生活,是每天要做的事。

  欧茨的新作《妈妈走了》是她众多长篇小说中的一部,从《妈妈走了》的文字上看,欧茨并不是一个醉心文本实验的作家,她强调小说的故事性,对于拼贴、断裂、戏仿、碎片化、去中心化等后现代主义文学的新手法运用不多,她还是力图讲好一个完整的故事。

  《妈妈走了》的故事并不复杂,讲的是一个70年代出生的美国女性尼基,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了自己如何在妈妈遇害后走出伤痛、剪断不伦之恋、重新开始认识母爱的心路历程。

  7年前我曾读过欧茨的短篇小说,在我的一部中篇小说前面,还曾引用过欧茨的文字,但接触到她的长篇小说,《妈妈走了》是第一部。我不想评论她的文字是否该获诺贝尔文学奖,因为关于这个奖项,国内已有太多的言论与猜测,《妈妈走了》这本书中文版前面,也有大段关于欧茨与“诺奖”的论述,在这里,作为一名写作者,我想说的是,作者更关心的似乎是埋头写作,奖不奖是身外之后,不是关心、呼吁、奔走之类的行为艺术就可以得来的。欧美地区文学奖项很多,如果一个作家天天研究“得奖心得”,那么对她来说就是浪费时间。

  一直以来,美国女作家欧茨是我的文学榜样,选一个外国人作榜样,是因为在国内写作同行或者前辈中,很难找到一个量与质能与欧茨媲美的作家。欧茨是一个跨越“畅销书”与“严肃文学”界限的作家,这也正是我的写作理想。

  我个人认为,国内文学界对“严肃文学”的看法和界定是有偏差的,很难把严肃文学作家与畅销书几个字联系在一起,我甚至听说过圈内同行的极端事例:这个作家要求出版社把她的书只印1000册,多一册不要,以显示自己是大师,跟那些“畅销书作家”划清界线。

  欧茨却从来不拒绝“畅销”,她的书本身就具有畅销书的气质,像她的另一部长篇小说《狐火——一个少女帮的自白》单从书名看就一定会非常畅销,因为它是有吸引力的,让人一眼看上去有感觉的。

  我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一个严肃文学作家,无论媒体怎么看,评论家如何评论,每年一部的长篇出版在圈内外如何掀起“赵凝旋风”,以及一年出版7部长篇引起的质疑,这些都不能影响我的文学品质,一个严肃文学作家的写作,是有份量的写作,以欧茨的《妈妈走了》为例,它具非常深刻的社会意义,而非浅层次的风花雪月,小情小爱,或者为赚读者眼泪而写的催泪弹。流行小说或者某种类型小说(例如:恐怖小说),带给读者的只能是浅层次的感动,从文字上说,大都浅湿粗糙,经不起细读,只是囫囵着获得一个故事。

  而欧茨的《妈妈走了》,是一本可以深度阅读的书。欧茨的小说有与中国作家共通的东西,但也有很浓的“美国牛排味道”。写作母女关系这种题材,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女性作家都是最深刻的。这种题材的小说男性作家几乎根本无法进入,女性天生的敏感、灵动、怪异,都是男性作家通过后天训练所无法达到的。

  在深入阅读欧茨的《妈妈走了》之后,你会获得一种超越国界的“通感”,尼基出生在美国中产阶级家庭,却不愿做乖乖女,她偏偏要叛逆,要摆脱原来的一切,在她眼里妈妈的人生毫无价值,她不甘心像妈妈那样生活一辈子。这种“愤青”的想法在中国也相当普遍,母女之间对许多事情都无法认同,母亲认为天大的好事,女儿却不屑一顾。

  母亲和女儿,永远可以当成一部大书来书写,读这部《妈妈走了》,欧茨笔下的尼基,和中国的“叛逆”一代几乎是一模一样,她把头发剪成朋克头,十几岁就离家出走,形容她妈时喜欢用“可怜的妈妈”这个词语。所不同的是,中国这类“青春小说”大都是“自我描眉画眼”,带有明显的炫耀心理,缺乏深度,而欧茨写的“70后”显然是经过时间炼金术的锤炼,变她得更加宏观、从容,她用“70后”尼基的口吻叙述整个故事,不带有任何炫耀,从容淡定,娓娓道来。而不像国内某些“70后”、“80后”那样,一听就让人觉得腻味。

  我把欧茨当成我的文学榜样的另一个原因是:她的小说非常细腻,而我本人也非常喜欢这样细致入微的描写。在《妈妈走了》这本书里,欧茨常常会写到吃,写到头发,写到穿戴,都细致到了一个无法复制的程度。“母亲节家宴”的细致描写,使得食物的香味扑面而来。在描写妈妈被害的那些段落里,衣服的颜色、手指滑腻腻的感觉都描写得非常到位,充满血腥和恐怖。她以尼基的口吻叙述,让读者得以进入细微生活的内部,生活在她笔下是乱糟糟、沉甸甸的,生活的质感丰盈而又凌乱,凌乱的背后充斥着压力。

  《妈妈走了》是一部可以从不同角度阅读的书。在阅读欧茨的“时间炼金术”的同时,也锤炼着我们每个阅读者的内心。文学最有魅力的地方在于,它穿透我们内心的方式,永远出乎我们个体想象。文学是由写作者和阅读者共同完成的,对一个作家来说,像欧茨那样脚踏实地地写作,远比考虑各种奖项要重要得多。

  卡夫卡小说重读

  卡夫卡小说总是开始得非常直接,《变形记》是直接了当的开头:“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另一个小说《老光棍布鲁姆费尔德》也是这样很直接的开头:“一天晚上,布鲁姆费尔德,一个上了年岁的单身汉,上楼到他的寓所去。”这个开头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却一笔拉出了一个世界,把一个弯腰弓背不断向上爬的老男人形象全方位地钩勒出来。

  卡夫卡的小说读来略显枯燥,语言变化不大(有人认为是翻译的问题,但我认为不是),他是那种平淡的、不动声色的叙述,我认为他的小说并不像有的人说的那样是晦涩难懂的,恰恰相反,卡夫卡小说很少故弄玄虚,他写的都是一些生活中作为一个人可以感觉得到的东西。以这篇《老光棍布鲁姆费尔德》为例,这个老光棍在晚上上楼,他感到孤独,于是他想到了狗,想到他朋友的一条狗是如何如何跟主人亲近,“只要有一会儿工夫没看见它的主人,再见到他时它便会立刻大声汪汪叫着迎接他,显然他是以此来表示重新见到它的主人、这位特殊的恩人时的喜悦。”但是他很快又想到了养狗的诸多坏处,它会把房间弄脏,会把跳蚤之类的东西带进屋里来,他越想就越感到这事的严重性,直至想到了“把他的那间舒适的房间让给那只狗、自己再另找一间的时刻也就不远了”。

  狗还没有养,种种恼人的问题已经接踵而来了。他想到这只狗有朝一日会变得衰老,“于是有那么一天,你一看到那对泪汪汪的狗眼,便会顾影自怜,想到自己也老了,所以他宁愿忍受孤独,也不愿受到一条老狗的连累,他想象着那条老狗的喘气声比自己还要粗,这样呼吃呼吃地、艰难地在他身边往上爬,活脱脱就是在自己身边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卡夫卡小说的主人公在想完狗之后立刻后听到狗的声音,在他掏出钥匙开门的时候听到自己屋里有动静:那是两个不知从哪儿来的、莫名其妙的小赛璐珞球弄出来的声音。对正常人来说多这两个小球似乎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们的注意力被其它事情分散了,而对于一个孤独的老光棍来说,这是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情,他的注意力全被吸引过去,他盯着它看,在心里面自言自语地跟他说话,甚至跟它较量,动起手来捉住它,他要把它看个仔细,弄个明白,因为它打破了他生活原有的宁静,还因为它来路不明。

  “来路不明”使得卡夫卡的小说变得“晦涩”而又充满寓意。那两只球看上去就像两只有头脑有思维并且长手长脚的人,如果你捉它,它会有意逃避,如果你捉住其中一个,另一个就会跳起来去撞击你的手背。这些行为都不像小球而像人的行为,卡夫卡笔下的两个小球就像两个机灵鬼怪的小人儿,它们蹦跳着,表演着,试图使一个寂寞的老单身汉高兴起来,可它们不仅没有使他愉快,反而让这个多疑的人变得惶恐不安,心头好像平添了一份堵心的事,而且它就横亘在主人公的喉咙口,时时刻刻奇痒难忍。

  卡夫卡的小说读来虽平板枯燥,却使人有种在平板中见凸起的怪异感,仿佛人的某根紧张神经被挑起,而其它的神经都处于休眠状态,那根被挑起的神经就像一根清晰可见的红线,我们在上面读到了种种密码与隐寓。每个人从这根红线上读到的密码是不同的,甚至可能读出差异很大的含义。这根凸起的神经紧拉住我们这些阅读者的神经,让我们在平淡当中明显地感到不安、烦燥、焦虑,我们一遍遍地为那些不起眼的小事操着心,我们总以为这事那事就要发生了(其实什么事也没有)。“夜里他无数次被惊醒,误以为有人敲门,他也肯定知道没有人敲门;谁愿意半夜三更来敲门,敲他的门,敲一个孤独的光棍的门呢。”明明知道不会发生的事,却不断地被它困扰着,这就是现代人的困境。

  这是一篇没写完的小说,小说的后半部分由家里转到了主人公受雇的内衣厂。他的办公室空间狭小,连张椅子都放不下,有无处容身之感,然而他却承担着大量的工作。“他干着繁重的工作”,“业务日益发达兴旺,所有各科室都相应地扩大了,只有他布鲁姆费尔德的科一直被遗忘了”。这篇小说通篇只有两个场景:家里和办公室,人被挤压得扁扁的,烦事一大堆,处处都不合老光棍的心意,是周围的环境病态还是老光棍的心理畸态,他对上司不满,对实习生不满,对佣人不满,甚至对佣人的孩子都烦到了极点(别人没招他也没惹他),“布鲁姆费尔德不理解,像女佣人那样的人怎么会在世界上生长、繁殖开来的。”

  孤僻忧郁是主人公贯穿始终的性格特征,他的内心很难恢复平静,他总是因为什么事在内心深处嘀嘀咕咕,这种噪音般的声音穿透小说本身来到我们耳边,不停地喧嚣、呜叫,这便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对人的异化,人类将变得越来越孤独,无处诉说,自言自语,真正的噪音来自身体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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