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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夏娲回归(4)

  第二天族众照例出去觅食。族群中没有太小的孩子,所以全员出动。我忍着双脚的剧疼也走进队伍中。走前我添足了柴,但我担心火堆坚持不了一天。当然,打火机还在我胯部的布包里,但上次用它点火是在特殊情况下。以后若非万不得已,我不会再重复了。在这个蒙昧族群中,我决心彻底回归自然,抛弃一切“科技之物”。野亚当一定是注意到了我回望火堆的目光,他想了想,把我从队伍中粗鲁地拉出来,指指火堆,吼吼地喊了几声。我顺从地点点头(但愿史前人也知道点头的意思),留下来照看火堆。我不由对野亚当生出钦敬之情。他的扁平脑壳倒也有足够的智力,敏锐地抓住了新时代的关键,那就是——在居住地保持一个不灭的火堆。

  这可以说是人类史上最重要的发明,此后,在上百万年漫长的历史中,尽管人类向世界各地扩散,但这始终是各部落不变的传统,在各大洲漫长的暗夜中,一个个小小的火堆守护着人类的文明。

  晚上这支队伍拖着长长的身影回来。野亚当给我一只兔子,我想他是让我烤给孩子们吃。我把兔肉烤熟了,交给野亚当。他撕下两条后腿首先给我。我赶忙看看四周的族众,怕他给我的特殊待遇让其他人生妒。但是没有。别人目光漠然,没有赞许也没有敌意,几个孩子不看我手中的后腿肉,只是贪馋地盯着剩下的熟肉。这意味着,这两只后腿肉是“守火堆者”应得的报酬。其实今天我已经用野果鸟蛋填饱了肚子,但我感激地接过它,大口吃起来。

  荒野唤醒了我基因中深埋的本能,我在几天内完全习惯了这儿的生活。那个22世纪温室中长大的精致女人完全恢复了野性。我还打算彻底抛弃理智上的清醒(它太痛苦),尽快让心智向下沉沦,达到和那些女野人一样的层次,这对我才是最保险的生活。但在这之前我不得不玩弄一点儿机谋——为我的儿子。7个月后我将生下这个儿子,蓝眼珠,黑发。额部饱满,眉脊低平,浑身无毛,皮肤白皙。他在这个直立人族群中绝对是个形貌妖异的妖孽。这个族群已经接纳了我,还能不能接纳这个婴儿?也许能,也许不能。但我绝不能心存侥幸。我必须未雨绸缪,把儿子置于万全之地。

  至于如何办,我苦笑着想,我也早就成竹在胸啦。文明时代的生物学家们说,女人是雌性动物中唯一没有周期性征的,这是一种进化策略。因为人的婴儿过于柔弱,只能靠男人的保护。而最好的做法是让一群男人都以为婴儿是他的后代。女人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征就易于行使欺骗。

  我要趁身孕不明显,加紧实施这样的欺骗。这个族群是群婚制,我会坦然接受它,不过第一个要征服的男人当然是野亚当。那是最合适的人选,有助于我儿子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我这样做其实算不上阴谋,因为其他智力低下的女野人都是这么做的,不过她们是依据本能,而我是依据智慧。所以不妨这样说:何时我能比照她们的水平,使智慧充分萎缩而让本能足够茁壮,我就不必活得这么累了,一切都自然而然地顺流而下了。

  也许在上帝的目光中,现代人的精妙心计也不过如此!

  我决定今晚就去找野亚当。白天族人们出去觅食,我仍看守火堆。我从布包里取出全息照相机,打开它。我遗憾地发现,相机中和儿子有关的录相原来就那么一段,可能是丈夫在“偷窥未来”时及时自省,中止了犯罪。我一遍一遍地看着,泪珠在腮边滚落。相机中其他内容都是我和大卫的两人世界。我们在出席高档宴会,我穿着漂亮的晚礼服,裸露的后背如羊脂玉般润泽;大卫揽着我立在高山之巅,脚下翻卷着无边的云海,这应该是在西藏拍的;丈夫为我庆生,鲜艳的奶油花上25只蜡烛跳荡着金色的小火苗;然后是我俩一身廉价衣服混在大排档的吃客中,躲在角落里大吃大嚼……

  我整整看了一天,时时抹去腮边的泪珠。荒野千里,风吹草低,身边的火堆安静地闷燃着,白烟袅袅上升。十几只鬛狗颠颠地跑来。我不想让它们中断我的观看,就从火堆中抽出一支长枝,做好防卫准备。但鬛狗并没有打扰我。它们被这团变幻的白光迷住了,都蹲在后腿上,痴痴地看着,目光愚鲁而好奇,我甚至感受到了其中的温馨。夕阳沉落在晚霞中,族人们该回来了。我叹息一声,关了相机,随手抛到远处。鬛狗们立即窜起来,争着叼那个球球,很快跑远了。也许鬛狗们不会咬碎这个玩物吧,那么,也许150万年后,某个考古学家能从非洲某处地下挖出它。

  但我不能再让它留在胯边的布包里。大卫和野亚当这两个男人不应共处。

  夜里,我把火堆上的柴添足,摸到野亚当身边。

  7个月后我生下儿子。分娩时刻是白天,仍是我一人在家。没有全息相机上记录的难产,也许这得益于我几个月来在荒野的颠簸。我挣扎着咬断脐带,用早已备好的软草擦干儿子身上的血污,紧紧抱在怀里。我没有麻烦给他起名字,他的一生中用不上这个。令人欣慰的是,也许因为族群已经看惯了我的怪模样,所以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无毛小怪物。仅在此后野亚当对他明显偏爱时,有些女野人会恼怒地吼叫,然后把邪火撒到我和孩子的头上。不过这样的小小恶行是可以理解的,我会护着儿子,与她们凶恶地对吼,但从没放心里去。

  我的儿子出生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其他女野人由于本能的指引,都是在旱季怀孕雨季分娩,这样母子容易获得充足的食物。我的儿子却赶在旱季前出生,偏又赶上一个特别漫长的旱季。在整个严酷的旱季里,这个小生命一直在同死神搏斗。族群中的男人们,尤其是野亚当,为了帮我们母子找食物真是累惨了。当然这并非出于高尚而是出于自私本能,以他们的智力,认识不到这个无毛的白色小怪物不是自己的血脉。但……其实这种自私就是高尚,是这些蒙昧心灵中最闪亮的东西。我对他们满怀感恩之心。

  母子俩终于熬到第一场雨水来临,绿草和兽群似乎一夜之间忽然冒出来。所有族人都像瞪羚那样蹦跳撒欢,吃饭喝足的儿子格格笑着,而我也学会了像女野人那样狂喜地尖叫。

  四 大卫

  火把下那3人让大卫经历了真正的震惊。那是3位女性,两个年轻直立人扶着一个80岁左右的老妇——大卫在第一刹那的下意识中,正解地没称她为直立人。因为她同刚才那位男性首领一样,明显是现代人的体貌特征,额部饱满,眉脊低平,浑身赤裸,肤色黝黑,没有体毛。她背部佝偻,眼神混浊无光,双乳已经极度萎缩。头上是稀疏的白色乱发,下身围着一条短裙——不,不是短裙,只是一条宽带吊着一个布包,布包明显久经沧桑。她的面部深镌着稠密的皱纹,几乎覆盖了真正的面容。纵然这个老妇与年轻美貌的夏娲没有任何相像之处,大卫还是凭直觉认出了她。他朝对讲机脱口唤道:

  “夏娲?夏娲?”

  没有回音。对方手中没有对讲机,身上也没有可以装对讲机的地方。但大卫不怀疑自己的判断。他在刹那中猜到真相——妻子受他之托去杀死采天火者,她对本时空的干涉通过150万年的两次反射影响到本时空的时间渡船。影响倒是不大,渡船仍保持在原来的空间位置,只是时间向后漂移了大约50年。他真该死,竟然没提前考虑到这种可能,即使他病入膏肓神思昏沉,这样的愚蠢错误也不可原谅。他回头看看那五棵成五边形排列的扇椰树,没错,它们的相互方位没变,但50年后的树身明显粗大多了,刚才他在下意识中其实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只是把它忽略了。还有,难怪他心目中的朝阳变成了落日,现在并非抵达本时空的第二天清晨,而是50年后的某个傍晚。

  他再度观察来人。两个年轻女子中,有一个完全是野人体貌,擎火把的另一个则带着现代人和直立人的混血特征。大卫迅速理出了事情的大致脉络:在时空渡船漂移走之后,孤身一人陷在本时空的夏娲不得不加入到直立人族群,艰难地活下来,并带大了他俩的儿子(就是那位想烧死自己的男首领),又和族群中的男人们至少生下一个女儿。这50年来,这个族群可能一直在本地求生;也可能到处迁徙,只是最近刚好转移到这个区域。然后当渡船从时间中凭空而降时,族群成员发现了它。

  可怜的夏娲,可怜的儿子。

  还有,可怜的大卫。

  突然逝去的50年岁月像一条突然冻结的冥河,把大卫的意识冻僵了。他想赶快起身,打开舱门把夏娲(还有她的儿女们)迎上来。但他被魇住了,一动不能动。他看见男首领对老妇说着什么。老妇颤颤巍巍地走过来,浑浊的老眼看清了柴草之下的渡船,立时眼光一亮!但亮光随即转为茫然,她陷入苦苦的思索。大卫推想,也许她萎缩的神智已经忘了时间渡船,仅在记忆深处有一点模糊的印象而已。老妇伸手去摸渡船,儿子赶紧劝止她,但老妇摇摇头,固执地把手伸过来。就在她的指尖快要接触船身时,大卫总算反应过来,一把摁断了低压电防护系统。老妇摸到船身了,安然无恙。男首领愣一会儿,也试探着摸摸,没有事儿。第一个被击中过的男人不相信,小心地伸手摸摸,也没事。一群人欣喜若狂,围着老妇欢呼起来。

  无疑,他们认为是老妇的法术显灵了。

  老妇围着渡船转,趴在窗户上急切地向里看。单向窗户里,大卫隔着咫尺之距看着她浑浊的眼神,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出去。在50年的漫长人生中,夏娲显然已把根深深扎在野人社会中了。她严重衰退的心智中恐怕已经没有大卫的存身之地。那么,在她生命之烛将要熄灭的时候,突然强行把她拉出这个熟悉的世界,是不是太残酷?

  但老妇分明已经激起比较连贯的记忆。她表情激动,围着渡船蹒跚地转着,摸着。然后她想到什么,吩咐那个混血女人解开她胯部的布包。布包很紧,费了很大时间才解开。所有人都期盼地看着,显然他们从没见过其中的内容。老妇从中取出一个小物件,虔诚地捧在手中,面向渡船,嘴里喃喃说着什么。大卫听不懂,他以为那是野人的语言。但他忽然听懂了,老妇的声调相当怪异,但她分明是在念诵:

  “大——卫,我——是——夏——娲。大——卫,我——是——夏——娲。”

  大卫的泪水汹涌而出。他辨清夏娲是在说她的母语。只是50年没用过,尤其是没有群体语言环境的自动校正,她的汉语发音已经严重漂移了。

  但她在呼唤丈夫。她还记得这个亲切的名字。

  她手中的小物件也看清了,是那枚长效的压电式打火机,外表依然崭新闪亮。夏娲在几十年的奔波中保留着它,无疑是作为一种象征,象征着她同逝去世界的联系。至于其他物件估计都已经遗失了吧。到了此刻,大卫大致理清了历史的脉络。50年前,妻子肯定按丈夫的嘱托杀死了第一个采火者(没有这桩对时空的干涉,时间渡船就不会有漂移)。但她和儿子也因此陷入本时空。此后,为了儿子能吃上熟肉,她肯定又把直立人的用火历史重新接续上了,说不定就是用这支打火机。

  所以,那个关键的时空节点并没有改变,最多有短暂的推迟。而且有夏娲做技术指导,直立人的用火进程说不定比原历史还要快一些。

  大卫唯有苦笑。他不怪夏娲,要怪只能怪自己的狂妄,妄图借时间机器,单枪匹马就想来改变历史。历史没有改变,唯一的改变是命运之神对他的惩罚,让他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妻子的50年。

  男首领过来,指着渡船同母亲说着什么。老妇也指着渡船说了一会儿。然后首领下令,众人开始把刚才扒散的柴草拢回到渡船上。大卫一时有些困惑,现在这个首领,他的儿子,不会再对时间渡船使用火刑了吧,那他要干什么?忽然大卫明白了。那个首领此刻是在恭顺地执行母亲的意愿。衰老的夏娲肯定已经忘了时间穿梭的概念,她以为渡船是50年前的遗留,而丈夫早已逝去。她想为亡夫补行火葬。

  大卫的泪水汹涌而下。到了此刻,他已决定不在夏娲前露面了,对夏娲来说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吧。虽然此刻他俩近在咫尺,实际已经分处于异相时空,无法相合的,那又何必打乱她余生的平静。她形貌枯槁,这50年肯定饱受磨难;但她受族人尊敬,儿女双全,精神世界应该是丰满的,那就让她留在这里渡过余生吧。至于那位比自己还要大十岁的儿子,也让他留在这个时空里,继续做他的王者吧。

  直立人对在荒野放火显然很有经验。男首领把食指在嘴里含一下,又高高举起,判明了风向。他让族人把母亲扶到上风头,从妹妹手里接过火把准备点火。正在这时,老妇高声制止了他。老妇颤颤巍巍地走过来,手中擎着那把打火机。大卫知道,她是以这种特殊方式来追念丈夫。老妇一下一下地按着火机,可能手指无力的缘故,打火机很久没打着。她终于打着了,一团橘红色的火焰在薄暮中闪亮。她绕渡船转一圈,在多处点着了柴堆。火焰腾空而起,发出劈劈啪啪的爆裂声。火舌包围了渡船,又顺着风向在草地上一路烧下去,映红了半边夜空。在火舌完全隔断视线之前,大卫见老妇用力扬一下右手,那颗发亮的打火机飞入火堆中。

  伴着漫天的野火,火场外的人群疯狂地扭动着身躯,双手向天,齐声吼着一首苍凉激越的挽歌。

  大卫长叹一声,按下了渡船的启动键。

  第二天,族人出外打猎时经过这里。他们看到烧黑的草地呈三角形扩展到很远,但在最先着火的地方,在厚厚的柴草灰烬中,没有留下任何残骸,那个会咬人的、让女巫奶奶伤心痛哭的魔物,肯定被完全烧化了。

  这篇小说属于“本质恶毒”型,存心让所有男人阅读后都自愧而死,让女人们看了也腻歪一辈子。其实读者不能埋怨作者,只能埋怨那些惯于无事生非的科学家们,他们非要和上帝的秩序作对,只是为了炫耀他们的智力。这不,不久前有科学家宣布,他们能把女性干细胞转化为男性的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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