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东欧,围绕男女私情听到使用频率最高的是“傍家”一词,诸如“他和她早成傍家了”,“他(她)们俩早傍在一起了”。起初我以为“傍家”与国内东北地区称之为的“拉帮套”和深圳人称之为的“包二奶”以及书籍上通称的“私通”、“偷情”如出一辙,只不过是使用的字眼儿不同罢了。其实,当你真正了解了“傍家”形成的特殊环境才会对其有实质性的认知。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原属于社会主义阵营的匈牙利、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等几乎一夜之间进行了所有制的转变,市场一片萧条,这些国家为了刺激市场经济,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实行免于签证,于是出国闯世界的中国人数以万计地蜂拥而至,而这些捷足先登者大多是中年男女。他(她)们先是肩扛手提地携带物美价廉的服装鞋帽在一些跳蚤市场练摊儿,不久便发现东欧市场对轻工商品需求量太大了,简直如同是个渗进多少水都泛不起浪花的广袤沙漠,巨额金钱诱惑促使他(她)们来了个八仙过海,各自发挥国内优势,成十上百个集装箱地发货,他(她)们在市场上搞批发。虽说搬进搬出的力气活可以雇用当地人,可是又要提货又要发货还要收钱盘点,一个人就忙不过来了。大概是异性相吸的原理吧,于是不少中年男女由单干变成合伙,于是又由生意上的合伙变成感情上的结合,从此便以“傍家”的名份同床共枕。当然,有的“傍家”的生成条件也不尽相同。“傍家”中除少数在钱财上各自独立外,大部分像国内的两口子一样搅合在一起过日子。据有关人士介绍,“傍家”的作用为:一是阴阳合璧,优势互补,生意搞得红火;二是女人栓住了男人,免得他们到红灯区拈花惹草,闹不好还落个性病;三是男女都踏实下心来了,稳定了华人社区的生存环境。但是,“傍家”也存在着致命伤,因为与国内的婚姻法和伦理道德相牴牾,因为他(她)们在国内有丈夫或妻子,甚至已经有子女,既违法,也不道德,使国内的妻子和丈夫独守空枕。
有朋友问对“傍家”怎么看?我苦涩地咂咂嘴,不知是该以赤橙黄绿青蓝紫多色调的分辨还是该取非白即黑非好即坏非美即丑非善即恶的思维定势。
2000.3.14写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