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过留声,人过留名,自古而然,中外如此。几年前我结识了一位著名的欧洲侨领,他虽然出国闯世界较之那些老的华侨华人属于小字辈,可取得的骄人业绩却令那些老的华侨华人惊讶和自叹弗如。
他在二三年时间变戏法似的在所在国创办了华人最大的家族贸易公司,资产达几个亿人民币。为了维护华侨华人的权益,他发起成立了华侨华人社团联合总会,竞选似的当上了会长。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他办报纸,办华人律师事务所,办华人子弟小学,办华文图书馆,并且为捍卫中国人的尊严和华侨华人的利益出生人死;同时,为了尽快使华侨华人融入所在国上流社会,沟通与所在国政府与人民的了解和情感,他一次次利用所在国的国庆和圣诞节等重要契机,发动组织华侨华人“献爱心”。当然,他对养育他的祖国更是崇爱有加,“希望工程”、“保护母亲河行动”、赈灾等,无不记载着他的拳拳赤子之心。
于是乎,所在国首脑的接见,中国领导人的合影,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地毯式轰炸”,他便顺理成章地名声大振了。
然而,成名后的他奔波依旧,不是在促进海峡两岸的统一上做文章,就是在顺应开发中国西部上要来个“大手笔”。所以,他一年一大步,步步都有新高度。难怪喜新厌旧的新闻媒体的记者们对他一往情深和趋之若鹜。
由此看来,这位侨领深谙当名人的个中三味。做人难,做名人更难,而要做一个非昙花一现的名人则是难上加难。如今是崇拜名人的年代,也是繁育名人最快又淘汰名人最快的年代。凡被视为名人者,不论是政界的、商界的、科技界的抑或是文学艺术界的都成了公众人物,其道德情操和行为准则几乎每天都要经受公众高期望值的甚至是挑剔的透视和审判,这就要求名人在检点自己行为的同时要毫不懈怠地做出较之常人更多的付出和奉献。
可是,有些名人却不然。当他们名噪于世后,有的自恃为人上人而骄横跋扈,放荡不羁;有的自感功成名就,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思进取,停滞不前;有的把自己的名气当作廉价商品,招摇过市,大肆拍卖,等等。殊不知,这些昔日的名人在公众心目中早已成了徒有其表而败絮其中的“绣花枕头”,或者是其名气已经在世人中如风卷残云般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名人,要视自己的名气为生命。生命不止,自己的名气就要鲜活不息。
写于2000.2.29“鹰瞰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