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屑一顾地乜斜他一眼,胸有成竹地走到一个卖虎骨的老者面前,拿起一寸来长的一节虎骨,付完钱,信手扔给那条正以渴望和乞求的目光期待着我的公狗。结果,那块小小的虎骨还没落地,那条公狗灵敏的嗅觉已经闻到了虎骨特殊的气味,吓得一夹尾巴,溜走了。
“哎,看到了吧,这就叫虎死雄威在。我这才是正庄货。”卖虎骨的老者一捋灰白色长髯,自豪地仰天大笑。
那家伙象个斗败的公鸡一样端肩缩脖,死鱼样的眼珠看着我。
“走,到饭馆去喝两盅。”我一拍他的肩膀,随后又交底地补充了一句,“走吧,我掏腰包。”
“喝!”他把一块狗肉塞到嘴里,抄起满满一杯白酒,礼貌地做了个碰杯的动作,但我还没拿起酒杯,他却急不可待地一扬脖子喝了个杯底朝天。
“呸!”我厌恶地看着杯里马尿般混浊的劣质烧酒,心里真想抄起酒杯掼在那个贪心的酒店老板脸上。但是我清醒地知道,面前还有一个更加贪心的家伙需要我来对付。于是,我爽快地抄起了酒杯。
“干!”
丁承明――
灌木丛拉拉扯扯地缠得人心烦。崭新的防红外线迷彩服穿上不到五天,手臂、膝盖和上衣下摆处少说也得被撕破四五道口子。
我负责警戒的这片灌木丛,前进一步是国界线,国界线外是刀削般的陡壁;退后一步则是我军第一个营级指挥所和兄弟部队一个极其隐蔽的炮阵地。
这样一个军事要冲,之所以安排我一个人警戒自然有这样安排的道理。这片灌木丛平时处于真空地带。越军不时往这里打炮。如果我们设下更多的潜伏哨,显然会增加无谓的伤亡。还有一个原因是,越军每次向我方发动一次排或者连级规模的进犯遭到沉重打击后,少说十天半月不敢再炸刺儿,只是偶尔派一两个狙击手搞点偷鸡摸狗的勾当。
我身上的迷彩服不知湿了几次又干了几次了。头顶上的知了象一群死了老子娘的孝子贤孙,捶胸顿足地嚎。绵延伸展的红土坎,象鳞鳞涌动一爿铁水的河。带刺荆条和齿状茅草被烤得蜷踞着身子。湛蓝的天空也被烈焰的巨舌舔红了。燥热的空气中充斥着刺鼻的焦糊味儿。不知什么时候,我耳际又浮响起那刻骨铭心的声音:“没良心的,干什么非得走!”
大胆地用头枕着我肩胛的她,在回村的路上猝然一抬下颏儿,愤愤不平地嗔一句。那温馥的气息游丝般在夜空中滑行,痒痒地搔着我的脸颊,惬意极了。
我知道她还沉浸在刚刚看过的彩色影片《归心似箭》的故事情节里。我微微一笑:“看来这部片子还不赖。”“啥不赖?”
“那个小寡妇的命运赢得你们女同胞的同情,起码说演得还挺真实。”
“啥真实,都是耍笔杆子的胡编的。我就不信那个傻老爷们儿就那么榆木疙瘩脑瓜子,那个小寡妇要长相有长相,要人品有人品,百里挑一。可他,胡子拉碴地象个老头子。我就不信他放着小日子不过,疯了似地非得到那冰天雪地去受活罪。”
我听了她这番充满真实情感的话,不禁吃惊地看了她一眼。但是,我的吃惊并非感到?的言论是多么忤逆不道。而是为她的直率和坦诚所欣喜。女人的坦率和诚实比金子还宝贵啊!
“要是我也象那个傻老爷们儿一样呢?”
“你――?”大概她对于我这句话太感到唐突。
“怎么,不相信?”
“咯咯咯,你甭想占我的便宜。”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听了她的话大惑不解。
大概是她看出我的确不是想在她身上打什么主意,身子往后一仰,把头埋在胸前的膀窝里,象只羸弱的候鸟找到一个赖以栖息的巢,并说了句:“我冷。”
我凭着男性的本能立刻用右臂揽住了她,手掌严严实实地罩住了一座小山,这小山奔涌着炽热的岩浆……此刻,深深体味到了女人本能的对男性的寄托和依附。
“你没看见那个小寡妇想留住那个傻老爷们儿,叫她儿子跟他套近乎呀?你说要象……不说了,你真坏!”她蓦地转过身子,两个拳头鼓槌似的擂击着我的胸脯,然后微微喘息地扬起下巴儿看着我,那火辣辣的目光,烤得我浑身发热。如若我壮着胆子吻她。无疑她是不会反抗的。
然而,我痛失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良机。为什么?我至今还说不太清楚。我从来不承认自己的个“冷血动物”,当时我那青春的血液也骤然间汹涌不已。
“我过两天真的要走了。”当我以确凿无疑的口气把参军的事挑明时,她先是遭到雷击般的大声惊呼“你疯啦!”继而是情切切、意绵绵地劝阻,接下来是八方呼吁同情者,最后见我确是“王八吃秤砣”时,便信誓旦旦地说句:“我等你。”
……
“□――□――□――!”一声连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嚎叫声,从灌木丛边沿的陡坡下传来,象一群骚劲儿十足的母狗为争夺野汉子在追逐和撕咬,不用看,保准是越南的女特工队员风骚地在河里洗澡。
用女人拉我们“下水”,堪称“渗透”的一大战术。但他们这一招儿,绝对不会荣获发明创造奖。
有位哲学家说:应该把女人的裸体看作一种“美的形式”。
奶奶的,既然她们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扒得净光,我就敢把眼珠子瞪得牛卵子般大!
史春娃――
单就我们三个人分工的地段看,有人说我负责警戒的位置最为“神圣”,我觉得在某种意义上讲并非夸张和粉饰。
界碑――千万不要挪动
它是国境线上一棵会开花的树
移动半寸
它周围都会腾起烟火
云朵也会流血
流血的云
呼啸的战旗
战旗携着界碑
让它回到神圣的经纬点就位
请不要以为我还是个战士诗人哩,我肚里可没那点儿墨水。据说当中医要懂“望、闻、问、切”,写诗要会“比、兴、赋”,而且现代诗还有更多的名堂。我不但对写诗是“擀面杖吹火”,而且压根儿就不喜欢读诗,总觉得有些诗是故弄玄虚和无病呻吟。然而当我在《解放军报》上发现了这首象征性很强的诗不仅爱不释手,竟然还过目不忘。我觉得这首诗把我感觉到的一些东西不仅说出来了,而且把我还没有感觉到的一些东西也帮我感觉到了。
我们分工后的第二天夜晚,我的神经末梢就受到重重地震撼。
那是怎样的一个夜晚啊!
头顶上好象扣着一口庄户人家杀猪用的大锅,没有星星,没有月亮,也没有萤火虫的毫光,似乎整个世界都浸泡在墨缸里。没有山,没有河,也没有林莽,仿佛这太阳的行星又回到冰川期前混沌未开的远古时期。没有蛙鸣,没有虫嘶,没有狼号,也没有往日里界碑外那虚张声势的呐喊。
夜晚出来巡逻,按说不应该是一个人,可我还是这样决定了,尽管丁承明和周辉国再三要求给我保驾。临出发前,丁承明和周辉国着实地将我打扮了一番。周辉国叫我穿上了他那身极适宜夜间隐蔽的斑驳陆离的迷彩服。丁承明在我脸上涂上一层厚厚的伪装膏。周辉国将我那钢盔的帽沿压得很低,说这样容易发现目标。丁承明除了叫我带上一部微型报话机,还将一把伞刀系在我的武装带上。乖乖,瞧他们那个仔细劲儿,似乎我是个初次上幼儿园的孩子。服服贴贴地听命于他们的摆布。那一举一动,充溢着战友之间炽热的情谊啊!
子夜时分,在夜神的掩护下,我运用单兵点作战中在敌后左右运动的姿式小心翼翼地来到第二十五号界碑旁。我之所以小心翼翼,是因为界碑周围遍布着越军特工队埋下的地雷,密度为每平方米五颗。而且地雷花样繁多,杀伤力也很大,一颗地雷足以报销一个班的兵力。据不完全统计,在我们扼守的这个山头阵地上,地雷总数多达五十万颗。要排除这些地雷,即使在没有干扰的情况下也得需要十五年时间。
忽然间,我的身子不由得冻住了,目光也变直了。昏暗中,我依稀发现二十五号界碑好象患了“夜游症”。它玩忽职守地向我方境内蹀躞而行。它跌跌撞撞,跳来蹦去。象一个顽童,当它走出整整二十米,冷丁跌进一个土坑里,被摔得呻吟不止。它力图挣扎着爬出土坑,却又力不从心,只有骂骂咧咧地怨天尤人。
“狗日的!”我看得真切,鬼鬼祟祟挪动界碑借以蚕食我国领土的竟然是个地蹦子般矮小的家伙。对于他们这种“渗透”方式我早有耳闻,在这块界碑旁我们曾牺牲过两个战士。这两个战士在巡逻时发现界碑被移动了位置,立刻想把它般回去。但是他们还未走到界碑旁就踩响了越军特工队埋设的地雷,一个立时牺牲,一个在被炸断一条腿的情况下硬是爬着把界碑立在了在原处,而固定界碑的是他那耸起的肩膀和与界碑下的红土地浑然一体的凝固了的鲜血。
一股仇恨的浪涛猛地冲击着我的心口。我趁那个家伙猫腰在寻找什么的当口,两臂一较力,气愤地将界碑猛地举过头顶,正要用力往下掼,砸他个脑浆迸流时,在我大脑的屏幕上却荒诞而又真实地映现一个假言推理公式。
只要是轻而易举获胜,就不足以算得上是个真正的汉子。
现在是轻而易举获胜,所以,现在就不足以称得上是个真正的汉子。
实在有点荒唐透顶!没想到我刚刚自修完逻辑学,此时此刻却来了个“学以致用”。
虽然我不会从风靡一时的功夫片上看到那种随心所欲的“轻功”,但是我却敢说我将界碑搬回原处没有发出任何响动。真的,哪怕是细小的响动也没有。当我庆幸地正要将界碑埋好时,突然下意识的感到脑袋后面响起铁器磨擦浓雾的咝咝声。我急忙一低头,“当”的一声脆响,只见倚在坑壁的界碑刹时变成一棵灿烂多姿的树,嫣红、金黄、绛紫、豆青、粉白,五彩缤纷的火星,在湿润的夜空中竞放。呀,原来是一把尖刀,唰地刺在界碑上,迸放出一簇耀眼的火花。无疑,是那个地蹦子般矮小的家伙企图置我于死地。狗日的,好歹毒!
随着一阵风砸进我的后脖梗子里,我就势猛地一抬P股,那个扑过来的家伙摔了个前滚翻。他的P股恰巧磕在发呆的界碑上,从那闷雷似的响声判断一定磕得很重,非鲜血淋淋也得擦破一块皮。至少也要鼓起一个拳头大的包。
然而,这家伙还真够有种。他不仅一声没吭,而且一骨碌爬起来凶狠的象只小雌猫一样对我又抓又咬,完全一副孩子斗殴的招势。
我心里一惊,不禁一连往后退了几步。我虽然看不清他的面孔。但是单就他那瘦小的身影判定充其量不过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而使我尤其感到诧异的是:这样一个孩子竟然深更半夜豁出小命儿干这种勾当,其真正的动力究竟是什么?是头顶上闪烁着神圣的光环还是作为一种赖以生存的手段?我所以萌发这种念头,因为他毕竟是个涉世不深的孩子啊!
但是,这个小东西又不容我有片刻的观察和分析,玩命地向我频频攻击。虽然我也知道在生与死的搏斗中不,能有半点宽容和忍让,否则将铸成难以弥补的大错。但是从我内心深处却总不愿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一再想给他留条生路,虽然这小东西可恶之极。
“吭哧”一声,我稍一大意左小臂便被他抓住狠咬了一口,火烧火燎地疼。我闪电般下死里给了这混杖小子当胸一拳。
但是,当我正要接着打第二拳时,我却惊呆了,茫然了,畏惧了。不仅整个右臂电击般抖动,而且浑身打摆子似的发颤。
谁能料到,我那狠狠一拳不但将他打倒在地,而且还不偏不倚地重重击在一只硬梆梆的乳房上。
呵,原来他不单是个小孩子,而且还是个少女!
诚然,战场上是不以性别决定生死的,而且女人一旦卷入战争的漩涡儿往往表现得比男人还凶狠。但是传统观念却又把女人视为弱者和怜悯的对象。所以,我在两种观念的抗衡中发生了瞬间的?徨。最后,我竟然俯身将昏迷过去的俘虏用双臂托起来,毫不犹豫地跨过界碑,选择了一个低洼而茅草茂密的避风处把她放下,将我盛满水的军用水壶、一听午餐肉罐头、一听水果罐头和一盒压缩饼干,一并放在她苏醒后一眼就能看到的土坎上。这一串的动作竟然做得有条不紊,好象经过一番演练似的。麻利、快当又富于章法。
可是在我埋好界碑往回走时,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却呼呼地擂开了鼓,脚步也发出了慌乱。我气恼地给了大腿一拳头:记住,一个训练有素的军人步幅每分钟为八十五步,每步六十五公分!
三
周辉国――
那个被我争取过来的家伙是越南边防部队的一个排长,姓阮名黎寿。
别看那小子长得没有三块豆腐高,又猴似的精瘦,浑身的肉撕巴撕巴不够一个拼盘儿,可他的胃口却大得惊人。第一次到那个饭馆吃饭,他足足吃了三碗米饭少说喝了七八两劣质烧酒,外加一大碗狗肉和两个妙菜。他走进饭馆时肚子还象个干臭虫似的瘪瘪的,走出饭馆时却鼓得成了个吊葫芦,那家伙吃饱喝足了,伸手要烟抽,那理直气壮的样子象小学生向娘老子要学费。
人的胃口越撑越大。阮黎寿开始只是吃点儿喝点儿,不久便伸手要东西了。他要的东西起初属于低档货物,但两次过后就一跃进入高档次。而在这些物品中又多是女人用的衣料和新潮服饰。但是,我基于放长线钓大鱼的原则,所以每次都叫他大喜过望。从第一次与他见面我就看出来了,那家伙是个地道的色鬼。
我走了一步漂亮棋,抓了这么一个俘虏,不少人眼红哩。在我们这里,不但流行红眼病,而且还流行一种多疑症。早在我从新兵集训队分配到咱们连不久,就听有人叽咕侦察排有个傻帽儿似的老兵史春娃。当连里决定叫他超期服役时,他竟然二话没说,来了个摇头不算点头算,痛痛快快地就答应了。其实,他家中年逾六旬的老母已经瘫痪,还有一个八十多岁的爷爷,家庭的重担全部落在他哥的肩上。为了给他妈妈治病,家里拉了一P股饥荒。为此他嫂子大为恼火,曾几次写信要他复员。他嫂子见他无动于衷,就尖刻地挖苦道:家里养的几只母鸡还知道给你娘下蛋吃哩,莫非你娘养你这么个儿子只图在大门口挂个巴掌大的“光荣军属”的木牌牌?他呢,于是给他嫂子回了一封信,信上只是写了一副对联。
上联是:热血男儿报效祖国该该该
下联是:个人利益为国为民甩甩甩
横批是:日后再补
那时,我就决心从经济上资助他一把儿。但是,我所以要慷概解囊,决不单出于同情和怜悯,而是基于一种理解,尽管这种理解可能还很浮浅。因为我毕竟也是个兵啊!
然而,我的一番好意却变成了驴肝肺遭到了他的婉言谢绝。正是那所谓的“婉言”里却深深埋藏着警惕、防范和怀疑。他妈的,好象我是个地地道道的诈骗犯!
有人总怀疑我的入伍动机。其实我的入伍动机很简单:
第一,入伍动机:十年前我哥哥当兵平白无故地被区里一个头头的儿子给顶了,我发誓十年以后如果我当不成兵就把我的周字倒着写。十年后我就穿上军装了。
对。就这么简单。
第二,致富之道:十年前我曾憎恨的那个头头儿的儿子感到当兵的时髦已经成为历史,便摇身一变成了华达电器实业贸易公司总经理,此刻我那憎恨的心理也随之核裂变般地膨胀了。于是,我事先摸清他那个“皮包公司”的底细,一咬牙打出个环球贸易总公司的旗帜,利用签定定货合同逾期交货罚款的办法,一次就赚了他六万元,于是,万元户就当上了,总经理的大名也不翼而飞。
对。就这么回事。事情挑明,我也变得象个褪毛鸡一般干净了。
我承认我小子的胆子贼大,而且具有冒险家的气质。我决不会象丁承明那样女人气十足,瞻前顾后,犹柔寡断。
有什么了不起的。
不就是那么一包避孕套么?
于承明――
我说周辉国,你小子不要再替我翻腾那些陈年烂谷子的事儿好不好?我承认我是个口头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还不行?
老弟,你还年轻,不了解人的感情这玩艺儿有多奇特,多复杂。
我和她,虽非指腹为婚,但却是青梅竹马。我们两家虽然一直没有血缘关系,但却具有比血缘关系还深的交情。
可是,这世交之情,到了我和她这一代却闹掰了,以至于分道扬镖。
我爱她,我恨她。但我决不谴责她,更不会报复她。
为什么?因为要戴上“背叛”枷锁的不是她而是我。
那是在我穿上县人武部发的新军衣将要离开家的那天晚上。
村西头。池塘边。杨柳下。我和她,相视而立。分手在即,依依话别。知了伴着蛙叫,青蛙随着知了嚎。吵得整个天空直抖。叫得我心头直颤。象为我们唱赞歌。象为我们奏哀乐。从黄昏到月儿东升。
“生米已经做成了熟饭,我也不再拦你。你就放心地走吧。”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