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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爱就爱个放肆(1)

  爱就爱个放肆

  醒

  文静的夜姑娘惧怕粗野的昼汉子,惶恐而迅捷地掖起铅灰色的寝帐。四年老兵史春娃满以为在天崩地裂般的爆炸声中彻底“光荣”了,谁知冥冥主宰却将他打发回了人世间。

  “狗日的!”史春娃的嘴角象块发乌的橡皮缺少弹性的扯动了几下,在他右嘴角,落着一只贪婪地大肆咀嚼半凝固状态血渍的黑头黄尾大蚂蜂。

  史春娃蓦地掀开小山般沉重的眼皮,远远传来一阵隐隐约约、飘浮不定的隆隆声。一种警犬般灵敏的嗅觉和不可丝毫渎职的使命感,使得身为“反渗透小组”组长的史春娃的心忽地悬了起来。那支不久前配发的新式微型冲锋枪呢?他急忙抬臂抓枪,然而只有抓枪的意念和血脉的涌动,手臂却没有离开地面。这个犍子牛一样粗壮的北方汉子不由后脖梗子一阵发冷,浑身打个寒噤。他在惊愕中意识到,昨夜急火火赶回第二十五号界碑这个汇合地点,不慎踩响了越军特工队埋设的地雷。

  呀!那二十五号界碑呢?那使得史得春娃冠以“反渗透小组”组长这个不见编制序列的士兵官儿头衔的两个部下呢?

  灌木和乔木混交的亚热带植物宛如森严的营垒护卫着赖以繁衍生存的大地躯体,也护卫着象征躯体生命的一块冷峻的界碑。

  这块既算不上高大也算不上神奇的界碑,并没有镌刻着固定统一编号,而是士兵们约定俗成地称它为“第二十五号界碑”。

  不知自哪年哪月哪日起,先是探头探脑后是大摇大摆地飞来一群群干瘪而饥饿的蝗虫,肆无忌惮的啃噬着山峦上的自然植被,将巨人的胸膛撕咬得鲜血淋淋,而界碑的神圣尊严也一次次地被作恶者肮脏的爪子所奚落、所污辱、所损害。

  眼下,在界碑不远处,躺着三个身负重伤的年轻战士。靠南端的是史春娃,东西两旁则是史春娃所需要寻找的战士丁承明和周辉国。他们彼此相距十五米,奇妙地构成一个等边三角形。倘若从山势的剖面透视过去,他们占据的位置恰巧构成一个将界碑高高托起的三角支架。他们都是以同样的资式斜枕在被枪弹和地雷创出的坑壁上,几乎脸对着脸,目光对着目光,好象他们在同一个时间听到了一个统一的行动号令。他们都一动不动,象做着一个长长的、纷繁迷离的梦……

  一

  周辉国――

  我说组长,你干什么用这种目光看着我――惊愕、陌生、疑虑,十足的不放心。好象我是刚刚从徙居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返回故里的野生种“四不象”。

  我知道,撇开别的不讲,我这个环球贸易总公司经理,竟然弃商从戎,这本身就是一件爆炸性新闻。

  组成“反渗透小组”那日,连长那比例失调的长脸蛋子耷拉得象条驴,被通身血液烧红的两眼冒着逼人的寒气,双手失态地叉着腰,那凶狠的神态就象我在内蒙巴丹吉林沙漠见到的一只落在天葬场沙包上的秃鹫。

  我这番形容绝不是对连长蓄意丑化和恶意中伤,说实话,我对咱们连长佩服得五体投地。第一个征服“死谷”的是他;在“老虎口”,抢先把饭菜送到猫耳洞里忍饥挨饿三昼夜的战士嘴边儿的是他;身上七处负伤仍高呼“跟我来”的还是他。他在我这个新兵蛋子眼里简直就是一代英杰霍去病、成吉思汗、巴顿或拿破仑式的人物。当然,我也认为连长十分可恶,当时恨不得一巴掌在他后脖梗子上来个见响的。

  明明是他连吼带叫地说谁自愿参加“反渗透小组”马上出列,然而当我一声“报告”站在他面前时,瞧他那个目光呵……

  他妈的,也怪那帮记者。照相机一个劲儿地对着我穷“喀嚓”什么呢?好象我报名参加“反渗透小组”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是出了一次了不得的风头。我用双手死死盖上脸。连长,我请求参加“反渗透小组”绝对不是想出什么风头。不,不是!

  因为在我面前,血肉模糊地躺着四个战友僵硬的身躯呵!然而他们的眼睛迟迟不肯闭合,他们还没有向人们述说完那不幸的遭遇。躺在左面的班长柳一海和新兵虞非,是换岗时被越军狙击手的冷枪打死的;躺在右面的给养员黄虹和通信员范若,昨天赶街返回宿营地时半路上遇到一个瑶族装束的少女可怜巴巴地背着一大?柴草,他们立刻上前助人为乐。谁知没走多远,一颗手榴弹给年仅二十岁的他和他在生命的履历表上罪恶地打上了句号。驴操的!原来那个得了痨病似的少女是渗透到我国境内的越南女特工队员。“渗透”欠下的血债一定要用“反渗透”加倍索取,这是战士的宣言书!

  哼,我想出风头!姥姥!不仅现在不是,就是起初当兵时也不是。我敢起誓,如果我有半句假话,我就是“丫亭的”。

  我知道你准会提出那个一年级小学生也会首先提出的命题:我为什么当兵?是呀,我为什么当兵呢?这个似乎十分单纯的问题却令我不止一次地苦恼过。起初,当记者们向我提出这个问题时,我回答了两个字:命运。他们竟然说我回答得太抽象,不够明确和具体。

  至于纸上刊登的那些骇人眼目的什么《从总经理到战士》、《致富不忘报国、戌边再创伟业》等往我脸上贴金的文章,都是记者们进行一番“合理想象”后杜撰的,可是又使你很难指出虚假的成份。但它的确不是正史而充其量只能算作演义。

  这帮修炼有术的歪嘴和尚!

  丁承明――

  周辉国,你小子不论怎么讲还算是幸运,连长终究被你的牛劲儿所征服。

  当然,我所说的征服是指一种理解。

  你听我说,我所以说连长伟大地理解了你:是指他还算真给你开了绿灯。你要是碰上我,我早叫你给我站在一边儿“稍息”去吧!

  为什么?当然是事出有因。

  还记得吧,咱们连开赴前线的前一天中午,大家痛痛快快地喝光了壮行酒。不知是太阳这个三足怪鸟故意炫耀它那火红的羽翼,还是泸州特曲强烈刺激了人们的神经,人人心里火烧火燎的,连风都热得烫手。球场南面,几棵半搂粗的刺槐那如伞如盖的树冠被烧得不时发出哔剥的响声,整个营区象团火。

  我刚将写给未婚妻的信交给我的老乡范若,叫他帮助给参谋参谋,你小子却跑来摆阔。

  “给!”

  “啥?”

  “存折”

  “谁的”

  “我的。”

  “你给我干啥?”

  “由你保管。”

  “多少钱”

  “上面写着哪。”

  “嗄!”范若拿起存折一瞧,又手被火燎着似的慌忙扔在桌子上,讷讷地:“这、这……”

  “怕什么,上面既没光腚的女人,又没有大肠杆菌。我可交给你了,□□!”

  “哎――”范若急忙一把拉住你,两眼闪着怯怯的目光,“我、我不要!”

  起初还以为范若不愿替你保管,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我低头一看,上下嘴唇也迟迟没合拢。乖乖,存折上写着四万元,难怪范若的手象触电似的。

  你小子也够损的,你明明知道范若入伍前是个老实巴脚的庄稼汉子,不要说四万元人民币,就是四百元压根儿身上也没揣过。你不但不把情况给人家马上说清楚,还牛皮烘烘地瞪开了眼珠子:“这是连长的命令,你服从不服从!”

  “周辉国,你小子要不说清楚这存折是怎么回事,就是假传圣旨!”

  你这家伙见我跟你急眼了,才煽煽呼呼地说,这笔存款一不是靠坑蒙拐骗,二不是靠杀人越货,是自已凭本事挣来的。你说参军时所以没放在家里,因为父母都已过世,唯一的一个哥哥又固执地认为这些钱散发着铜臭味儿,一分也不要。究竟是什么原因,你却没细说。你只是苦笑地摇了摇头,讲了句“没办法,他就是他。”你还说这次上前线首先拥抱死神的一定是你,因为你是侦察排战士。所以你和连长临时达成一项协议:如果到前线以后马克思不肯收留你,那么这得笔存款只不过暂时由范若替你保管;如果你彻底“光荣”了,这笔款就作为连里的奖励基金,等等。

  不过,你以为只有你才有这临战前的“壮举”吗?我在给我的夫婚妻的信里,也作出了一个壮举。我那封信里所期待的,与你站在连长面前要求参加“反渗透小组”时想得到的同样珍贵。而且我还可以说上一句带预见性的话:我那封信将付出的牺牲,在一定意义上讲,并不比你奉献出的四万元存折的价值小。

  你信不信?

  史春娃――

  我说你们就象拴在一个槽上的叫驴,见面就互相尥蹶子。

  可是,又怪谁呢?谁叫我当初抢香饽饽一样把你们两个要过来哩。这叫木匠带枷――自作自受。

  “史春娃,他们两个要求参加反渗透小组,你这个组长觉得怎么样?”连长指着第一个跨出队列与间隔不到两秒钟第二个跨出队列的你,还有你,最后让我一锤子定音。

  顿时,全连百十双目光聚光灯般齐唰唰射在我脸上。我知道,全连指战员所以报以如此关切的目光,是因为“反渗透小组”维系着每一个人的寄托、意志和情感。果然,我一个“行”字刚出口,队列中顿时变得象一锅煮沸的水,人们的目光中分别表示出赞赏与失望。

  “史春娃,你灌什么迷魂汤了?为什么同意叫那两个小子参加!一个是他妈的地道的米诺斯迷宫,谁知道他肚子里的花花肠子有多少弯弯绕儿?一个是他妈的骚达子,三天不接到未婚妻的信就恨不得撬邮局的门,越南的女特工队员个个都象发情的母狗,莫非你想整天拎着棍子满山遍野地跟着他去撵呀?”

  你们两个先别急,等我把话说完。我觉得,尽管有些同志对你们的指责有些过激,甚至可以说未免有些挑剔,都无可厚非。因为你们本身就太爱恶作剧。

  好,那我就捞点“干货”给你们瞧瞧。

  就说你丁承明吧。

  那天晚上是咱们连来到前线后召开的第一个文节晚会。对口词,三句半,数来宝和枪杆诗等火药味十足的传统节目一下子冒了出来。气氛极其热烈。用指战员的话说那是“嗷嗷叫”,谁知,孵小鸡却从蛋壳里拱出个鳖来。你这家伙却在这个火候上朗诵了一首题为《思念》的诗,并公然声称这是送给你未婚妻的。

  思念比永恒的宇宙要长,

  比太空的殿宇还高昂,

  比幻想之国还更加美丽,

  焦急的心灵――深过海洋。

  你值得思念,但思念一词,

  无力表达我热烈的心肠;

  可以说,思念之火在燃烧,

  在我的心中永远永远激荡。

  怎么搞的?晚会本来开得很红火,结果被一条泥鳅腥了一锅汤。大家心里只装着祖国,可你丁承明却一门心思想着你的未婚妻,而且还“深过海洋”。这是什么情调?不要说有些战士,就是指导员都铁青着脸冲我吼。

  你这臭小子,事后才告诉我你朗诵的那首诗是马克思写给他最忠实的伴侣、最亲密的战友燕妮的。诗中充分表现了这对革命夫妻之间崇高、坚贞和炽热的爱情。你的话也有一定道理一个连自己钟情的恋人随时随地都可以抛到爪哇国的人,那么就很难令人相信那种所谓‘祖国在我整个心中’不掺有水份。反之――”哎――,咱们还是不要再提反之吧。

  你甭不满意,我知道你的心思。做人难,通常是指自己往往不被人们所理解。不过,我还是理解了你。

  二

  周辉国――

  这是我参加“反渗透小组”后,第二次单枪匹马去到位于山脚下的农贸小镇赶街子。

  “反渗透小组”只有我们J、Q、K三员大将,根据我们所担负的警戒范围,不得不划分为三片。丁承明负责正前方的灌木丛,史春娃负责东边的第二十五号界碑,而我招揽的生意则是西面山脚下的农贸小镇。

  这个农贸小镇,座落在大山西麓的脚趾下端,依偎在一个马蹄形山坳里。

  这里居住着几十户边民。一色褴褛的茅草老屋,组成两排黢青色的岸。两岸间挟持着一条半里长麻石铺就的渠。每当霞光淋浴后带着湿漉漉的晨雾从岩岬上漫过来,渠上面便泛起由污水、垃极和猪狗粪便融汇而成的波。一俟日头露出,水波便释化成混合着各种气味儿的、半透明状的雾。一阵清风吹来,雾又水蛇般地遁没在蔚蓝而耀眼的空中。此刻,这座小镇才赤条条坦露出肮脏的面孔。然而,每逢阴历一、五、九这样的单日,这里便成了据说从乾隆十二年间便沿袭下来的集市。不仅散居在方圆十几里的壮、苗、瑶、傣等不同民族的男男女女穿着各种耀目的服饰簇拥而来,而且只有一条山梁之隔的异国边民也大摇大摆地越过边界络绎而至。双方的戍边部队视而不见,似乎彼此恪守着一项不成交的条约。一时间,这个叫花子似的边陲小镇变成了花枝招展的窈窕淑女。半里长的街道,挤挤插插地排列着用竹篓装着的芭蕉、菠萝、板栗、香蕉、山梨、苦瓜和名目繁多的中草药。在街道的中间地段,挨肩开了几家个体户经营的饭馆,堂屋里摆放着几张条桌,紧挨着街道的边沿支着几口铁锅,?啦啦煎糍巴的油烟搅拌着咕嘟嘟煮狗肉的香味儿直往鼻子眼儿里钻,令人垂涎欲滴。在色彩斑斓的人流中,还不时夹杂着从内地来做生意的小痞子,他们手里拎着边民们极少见到的用真丝莹光柔姿纱和乔其纱等时尚衣料做成的裙服和一些廉价的尼龙衣裤,专门换取当地的名贵特产。那声嘶力竭招徕顾客的吆喝声,那讨价还价的争吵声,似乎要把这弹丸小镇掀到空中。

  “哎,老哥儿,今来卖什么玩艺儿?”

  我用不伦不类的方言俚语,向瞧着一只寻觅食物的公狗般的中年男子喊了一声。

  “哦!”他闻声惊愕地抬起头来,眨动着枯涩的眼皮,戒备地打量着我,目光中难以掩饰地流露出一种恐惧的心情。

  此人的相貌特征十分突出。虽然我只和他见过一面,却深深刻在记忆里。高凸的额头,深陷的眼窝,阔厚的嘴唇,还有那过于享受太阳恩宠的亲吻而被烤得焦糊一般的脸皮。颧骨处显现着只有长期蹲潮湿的溶洞工事才会出现的霉斑。这家伙的真实面目,昭然若揭。

  “先生,您又来买什么?”他笨拙地搅动着舌头,操着说不上是哪国或哪个民族的口音,讲着半生不熟的中国话,然后巴唧着被劣质烟叶熏烤得黑紫黑紫的厚嘴唇,饿鬼般贪婪地吞咽着不时飘过来的肉香。眼珠正盯着我肩上挎着的一个款式新颖的三用尼龙旅行袋。

  看来这家伙是个闻见腥味就伸爪子的猫,是个见便宜就占的贪鬼。

  大概是我们两个命中该有此缘份。上一次赶街,我们一打照面,他就断定我是个“阔少”似的外乡人,而且一定大有油水可捞,所以死皮赖脸地非要用他的半背篼芭蕉换我的一个尼龙旅行包。而我又自恃粮多不怕饿汉子,便投其所好地立刻达成了交易。当然,用一个尼龙旅行包换半篓芭蕉,倘若是在北京或上海那是绝对算不上慷慨,反而还会有占便宜之嫌。但是在这里芭蕉却如同北方的红薯一样廉价。所以,这家伙得到尼龙旅行包后,兴奋得手舞足蹈。

  “给,来一支。”我伸手从奶黄色西服上装衣袋里掏出一盒精装红塔山牌香烟送给他一支。

  他急不可待地接过烟,点着,狠狠地吸了一口,嘴里表示感谢地咕哝着。我看出,他所以不肯说话,是怕一张嘴香烟会乘机溜走。他那菱形的喉结压缩阀门似地提起义落下,仿佛要把烟雾浓缩成固体状态永久性地储藏在肚里。

  “先生,您要换点什么?”他大概实在憋不住了,一伸脖子喘了口大气,咧嘴一笑,露出两排又黄又黑的牙齿。

  “你今天带来的是什么货?”我从容地点燃一支烟,一扬下巴吐了个烟圈儿。这个小痞子式的动作根本用不着潜心模仿,对我来说简直就是轻车熟路。由一个浪迹社会的小青年儿变成一个真正的军人,两者之间的差距决不是几个月的时间就能消除的。

  “嘿嘿,先生请看,上好的虎骨。”

  “虎骨!”我不禁露出几分惊讶。惊讶中又含有几分窃喜。

  他诡秘地用眼角的余光刻意地注视着我的表情,像两条游蛇吐着火红的信子刺在我的脸上。这家伙虽然对我的来历有些生疑,但我的“阔少”身份对于他来讲是富于诱惑力的。

  “先生,不会骗人的。是虎骨,还是上好的。”

  “要是真的,那我肯出大价钱。要不是呢?”我接过他抖抖瑟瑟递给我的一节一寸来长的骨头,左看右瞧,显得如获至宝,爱不释手。

  “当然是真的喽。我们又不是专门做生意的,不会骗人的。”

  “那我就试试罗?”我试探性的看了他一眼,见他一挺脖子装得满不在乎,便将那节骨头扔给离我身旁不远的一条似乎足有两天没有觅到吃喝的公狗。

  “哎――”他猛地一怔,正要扑过去抓住那节骨头,但是为时已晚,那只公狗一口将那节骨头叼住,咯嘣嘣地咀嚼着,充血的两眼敌视地防范着左右。

  “你――”那家伙惹不起那只公狗,却急赤白脸地要跟我玩命,满嘴臭烘烘的烟味儿夹带着雨点般的唾沫星子直往我脸上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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