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对黄金进行管制,实行统收统配管理的基础理论是“黄金货币论”,即把黄金定位于外汇货币。主要是用于国家外贸的国际结算,因而国家必须对黄金进行严格控制,禁止自由买卖,最大限度地限制黄金的非外汇使用,以缓解国家外汇极度短缺的矛盾。
1982年,国家为了抑制通胀而收紧银根,恢复了我国金饰品市场的供应,而黄金在我国的角色,也由传统的外汇储备逐渐向一般商品进行转换,人们压抑已久的黄金消费欲望在我国便逐步得到宣泄。
1992年,中国黄金饰品的需求消费高达340吨,一跃而成为世界第三大黄金消费国。
1993年黄金生产者出于对利益格局调整的需要,提出了“黄金商品论”的新理论,认为20世纪70年代以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开拓推进黄金非货币化,现在黄金不仅已失去了货币流通、支付功能,而且也不再是国际贸易的法定支付手段,因而已经成为一种一般商品。
1993年8月国务院下发(63号)函,在维护和加强黄金统收统配管理的同时也确定了黄金市场化改革方向,并为此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主要内容是:①国内金价由固定制变浮动制,并与国际金价挂钩。②责成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家黄金交易市场筹建方案进行前期研究。③责成中国人民银行对《金银管理条例》的修改提出建议。
1999年底,上海华通白银市场挂牌。白银率先脱离了统收统配管理体制,由国家储备变为一般性商品。因为是一个商品交易市场,所以不仅白银产品实现了自由交易,而且市场管理者和监管者也改为当时的内贸部。
2000年7月,国务院认可了中国人民银行放开黄金市场的总体设想,上海黄金市场的筹建工作开始启动。
2000年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人士以发言人的身份突然宣布:“在改革方案和新的管理政策没有正式出台之前,有关黄金生产、流通、消费等活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未经国务院授权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筹建黄金交易市场;各种形式的网上交易,各地正在筹建黄金交易市场的活动必须立即停止。”
2002年11月上海黄金交易所成立,会员制的黄金交易在中国正式开始。
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开业时戴相龙行长的致辞中指出:(上海黄金交易所)“初期要为黄金现货交易提供交易平台和相关服务。在完善现货交易的基础上,要积极开发黄金投资产品,逐步建设成为金融投资业务为主的金融市场。”
2004年9月,现任行长周小川在上海发表《充分发挥黄金市场投资避险功能》的讲演。在这个讲演中,周小川行长首先明确“黄金是一种兼具货币、金融商品和一般商品的多重属性的商品。黄金市场与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一起构成了金融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并提出中国黄金市场要逐步实现“三个转变”,即从商品交易为主向金融交易为主转变;从现货交易为主向期货交易为主转变;由国内市场向融入国际市场转变。周小川行长在论述第二个转变,即从现货交易为主向期货交易为主转变时,提出的工作目标是:
“目前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主要形式是实盘黄金现货交易,随着中国黄金市场的成长,我们将逐步推出包括远期和期货在内的各种黄金衍生品业务。”
中国证监会2007年10月11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近日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黄金期货。这是继锌、菜子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成功推出之后,2007年证监会批准的第四个期货新品种。
§§第三章 黄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