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变化特征
(1)政府投资呈现由竞争性行业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公共投资领域转型和集中的态势。改革开放前,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作为全社会唯一投资主体,为满足全体国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和快速实现工业化与经济增长的客观需要,政府投资几乎涵盖了从一般的日用品制造业到重化工业、再到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几乎所有的国民经济行业。改革开放初期,政府投资结构虽然从过去的重化工业开始向轻工业(如食品、日用品、冰箱、彩电制造业)转移,但覆盖所有国民经济行业的基本格局仍然没有发生多大变化。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伴随着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道路、供电、供气、供水等基础设施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越来越严重,政府开始有意识调整政府投资结构,逐步缩小对竞争性制造业领域的投资,促进政府投资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转移。
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家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公共财政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换和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而实施的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财政政策以来,政府投资加速呈现向非竞争性领域的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转移和转型的态势。从目前政府投资的实际运用情况看,政府在竞争性产业领域除了在航空航天、电子、通信、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石化、机械等装备制造业还保留有一定力度的投资规模外,绝大部分投资主要投向了能源、水利、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城市道路、供电供气供水等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部门,目前,政府投资用于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农业等基础产业的投资占全部政府投资规模的比重达到90%甚至95%以上,政府投资完成了由过去比较重视竞争性产业领域投资向注重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社会事业部门投资的转型。
(2)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投资呈现向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关键性和起控制力作用的行业集中趋势。改革开放初期,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投资与政府投资一样遍及几乎所有的国民经济行业部门。改革开放后,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尤其是20世纪中后期国家启动对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措施以来,国有经济投资也加速从非关键性的竞争性行业退出进程,开始集中精力开展对国民经济具有控制力和影响力的战略性、关键性的重点产业和行业领域的投资建设和发展。
进入21世纪以后,国有经济投资向关键性、战略性产业和行业集中的趋势在进一步发展和强化,到2007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对农业、原材料(含黑色金属开采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开采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开采业、其他采矿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等)、基础设施(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电信业、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石油石化煤炭(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原料加工业等)、装备制造业(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仪表文化办公机械制造等行业)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投资占全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的73.8%以上。
(3)民营经济投资逐步呈现投资产业结构重型化态势。改革开放初期,包括集体和个体私营经济投资是作为国有经济投资的必要和有益“补充”面貌出现的,其投资经营主要集中在农副产品加工、纺织、皮革、服装鞋帽、文体用品、造纸、木材加工和家具、五金等轻工业部门。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限制逐步放松、民营经济地位的上升和整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民营经济投资在20世纪末伴随着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过程而逐步呈现了向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重化工业、交通运输、通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服务业等基础设施和批发零售、房地产、租赁及商务服务等资金密集型的行业投资发展的趋势。进入21世纪以后,伴随着民营经济外部发展环境的进一步宽松尤其是2005年国务院关于“发展非公经济36条政策”出台以后,民营经济投资更进一步加剧了向重化工业和资金密集型的基础设施行业拓展的趋势。到2007年底,民营经济在采矿业、重要原材料产业(黑色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装备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等重化工业的投资占全部工业总投资的比重已经达到17.7%;民营经济对交通运输仓储邮电、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基础设施和批发零售业、房地产、租赁及商务服务业等资金密集型行业的投资占全部总投资的比重也分别达到4.4%和43.1%。民营经济投资产业结构的重型化趋势已初现雏形并已经取得相当程度的发展成就。
(4)外资经济投资呈现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的态势。改革开放初期到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外资投资以港澳台投资为主,引进的主要是来料来样加工、装配、补偿贸易等所谓“三来一补”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20世纪90年代中期尤其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伴随着利用外资主体向国外发达国家的外商直接投资和国际跨国公司转换,外资经济的产业投资结构开始呈现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产业转换的态势。到2007年底,在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外资经济总投资中,在采矿业、制造业中的装备制造业、原材料产业(含黑色和有色技术冶炼及加工压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化学纤维)、石油加工、炼焦及核原料加工业、医药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等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投资合计所占比重已经达到39.5%;上述外资经济投资行业的投资占外资经济全部工业总投资(含采矿业、制造业及电力燃气水的生产供应业)的比重更是高达68.7%。由此可见,外资经济的产业投资结构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的趋势和实际所取得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5)不同经济投资主体在投资的区域选择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国有经济投资主体比较注重在东中西各区域之间开展平衡型投资活动;而民营和外资经济投资主体则主要选择在经济发达、市场化水平较高的东部沿海区域开展投资活动。国有经济的区域投资结构受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政策影响较大,投资区域布局变化较大,即从改革开放初期到20世纪90年代初,区域投资结构向东部倾斜;而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后则注重向中西部地区投资转移,国有经济投资作为国家投资宏观调控工具,其区域平衡性投资选择倾向十分明显。
而对主要以盈利为目标的国内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投资而言,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相对发达、地理区位优势明显、产业配套和基础设施配套比较优越,因而民营经济投资和外资经济投资主要选择东部沿海地区;尽管有国家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国内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对广大中西部地区的投资积极性和整体投资比重仍然难以提高。
从民营经济投资看,20世纪90年代初期,民营经济投资在全国东、中、西部的分布比例为69.4%、17.5%、13.1%(1993年),而到2007年底的分布比例为61.1%、20.8%、18.2%,分布比例的变化不很明显,投资仍然集中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所占比重虽然有所增加,但增加数量仍然非常有限。
从外资经济投资看,20世纪90年代初(1993年)外资经济投资的区域布局分别为东部地区占80.1%、中部地区占10.1%、西部地区占9.8%,而到2007年底,外资经济投资在全国东、中、西部三大地区的投资布局分别为79.1%、6.6%、14.2%,区域布局变化也很小。东部地区仍然是外资投资的重点地区和热点地区,中西部近年来外资经济的投资发展虽然有所进展(尤其是西部地区发展相对较快),但从整体看,由于广大中西部受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地理区位没有优势、产业和基础设施配套相对较差、市场经济发展不成熟和市场环境不完善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除个别热点城市(如重庆、成都、西安)外,无论在过去还是未来都很难成为外资经济投资选择发展的重点区域和热点地区。
2.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调整和变化历程
与民营和外资经济相比,改革开放30年来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行为伴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战略调整和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而出现的调整和变化力度比较大。纵观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投资的产业投资结构和区域投资结构的调整过程,大体经历了如下三个重要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前的投资行为短暂延续阶段(1976~1978年)。改革开放前,由于我国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包括钢铁、冶金、机械制造、石油化工等重化工业投资在全社会总投资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在区域投资结构上,为改变解放初期现代工业高度集中于沿海地区的不平衡状态,国家开始有意识地将国有投资布局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尤其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三线建设”,是将向中西部地区的倾斜政策发挥到极致的阶段,当时的国家重点投资项目和主要投资资金均投向了中西部地区,国有经济在沿海地区的投资活动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为挽救濒于崩溃的国民经济,在当时经济建设领域“急于求成”的思想指导下,国有投资领域也开始了以“洋跃进”为核心的投资热潮,1978年2月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大会议在修订1976~1985年十年规划时,提出了工业要建设120个大项目的规划,其中包括10大钢铁基地、9大有色金属基地、8大煤炭基地、10大油气田、30大电站、6条铁路新干线和5个重点港口,1985年,全国钢产量要达到6000万吨的宏大建设规模。1978年7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务虚会又进一步提出要组织国民经济“新的大跃进”的口号,要求放手利用外资,大量引进国外先进设备,组织以著名的“22项”重大工程为核心、总耗资130亿美元的“洋跃进”项目,这使得我国的投资运行开始出现改革开放初期的第一次投资规模膨胀,1978年的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增长速度达到31.9%,当年基建投资占国民收入使用额的比例(积累率)达到36.5%。
在这次因“洋跃进”而引发的投资膨胀,从投资产业结构看,仍然是传统计划经济时期的重化工业项目,从区域布局看,这些重化工业投资项目仍然绝大部分安排在中西部地区。国有投资的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仍然没有出现根本性的调整和变化迹象。
第二阶段:向轻工业和沿海地区倾斜发展阶段(1979年~20世纪90年代中期)。重化工业投资超越国力的畸形增长,严重阻碍着国民经济各行业间的协调和平衡发展,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领域之后,国家开始认识到过去长期实行的重化工业投资优先和过度超前发展战略所造成的经济结构严重失调的各种弊端,主动调整农、轻、重产业间的关系。1979年上半年,国务院正式出台鼓励轻工业发展的政策;同年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提出了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由此到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国有经济投资启动了向轻工业投资倾斜的历程。同时,由于国家开始实施对外开放政策,东南沿海地区利用外资的地理区位优势和轻工业相对比较发达的优势,也促使国家有意识地将投资重心向东转移,这双重因素促使了国有经济投资向轻工业投资倾斜和向东部地区倾斜发展的历程。从产业投资结构看,国有经济在20世纪80年代前期,国有经济对轻工业的行业投向重点是大力发展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包括食品、纺织、服装、日用化工、文体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和日用品的投资经营活动;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则是重点投向以引进国外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耐用消费品生产为核心的投资经营活动。由于向轻工业投资倾斜,国有经济对重化工行业投资占全部总投资的比重持续下降,1981~1990年,国有经济对采掘业的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由15.4%下降到14.7%,1995年,更进一步下降到只占8.1%。由于轻工业投资项目相对于重化工业投资项目而言,投资数量需求相对减少,国有经济对轻工业的投资倾斜也造成国有经济对制造业的投资占全部国有经济投资的比重呈现快速下降趋势,1981~1995年,国有经济制造业投资所占比重由34.5%下降到22.5%,每年下降0.9个百分点,是改革开放后国有经济制造业投资比重下降最快的时期之一。
同时,由于国有经济对轻工业的倾斜投资在区域上重点是在发展轻工业具有传统优势、对外开放、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利用具有地理区位优势的东部地区展开,使得这一时期国有经济投资在空间上向东倾斜的趋势也十分明显。国有经济对东部地区的投资占全部总投资的比重由“六五”时期的47.5%迅速上升到52.7%,“八五”时期更进一步上升到54.1%。而同期国有经济对中部和西部地区的投资却逆向呈现下降态势,投资所占比重分别由“六五”时期的28.6%和17%下降到23.8%和14.6%,分别下降了4.8个和2.4个百分点。
第三阶段:转型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今)。改革开放初期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产业投资结构的轻型化发展趋势,使得原材料、机械装备、能源电力、石油石化、交通运输、邮电等重化工业部门和基础设施行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开始呈现出来。针对这一情况,20世纪90年代初期尤其是从1993年开始的宏观调控中,国家注重调整国有经济的投资产业结构,促进国有投资向能源电力、石油石化、钢铁冶金、机械装备、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重化工业行业部门和基础设施行业倾斜。由于发展重化工业在广大中西部地区具有资源优势和传统优势,这又使得国有投资在空间上重新转回增加对中西部地区投资的倾向。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加快实施的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以及世纪之交陆续启动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及随后启动的“中部崛起”战略,更加剧了国有经济投资向对国民经济具有高度控制力、影响力的包括农业及钢铁冶金等原材料产业、石油石化、能源电力、机械装备等重化工业行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城市供水供气供电等基础设施行业的转移步伐。2000~2007年,国有经济对采掘业的投资比重由3.9%上升到6.6%;对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的投资所占比重由1995年的11.0%上升到2007年的13.6%(2005年所占比重一度高达14.6%);对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业的投资所占比重由1995年的21.3%上升到2007年的24.3%(2000年所占比重一度高达30.3%)。由于国有经济对制造业中的石化、钢铁冶金、装备制造等具有高度影响力、控制力的关键行业、重点行业的投资增长,使得国有经济对制造业的投资比重在进入21世纪后扭转了改革开放以来持续下降的趋势,开始了缓慢回升的过程,2000~2007年,国有经济对制造业投资占全部国有投资的比重由9.5%回升到13.9%,回升了4.4个百分点。
与此相对应,国有经济投资也开始呈现向中西部地区回归的趋势。1995~2007年,国有经济对东部地区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由56.8%下降到47.2%;同期对中部和西部地区的投资所占比重则分别由23.9%和19.3%上升到30.9%和20.9%。国有经济投资向广大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向中部地区回归和转移的态势非常显著。
3.外资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调整和变化历程
外资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完全按照盈利最大化的原则和市场经济规则运行。但在我国改革开放实行“渐进式”方式和面临经济体制转轨的特殊环境下,外资投资主体的行为调整和变化往往也会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逐步调整而呈现规律性的变化。从改革开放后的外资投资主体行为调整过程看,大体也经历了如下两个重要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以工业和制造业为主体的投资发展阶段(1978年~21世纪初期)。由于我国利用外资是从利用港澳台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三来一补”投资方式起步,再加上在改革开放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我国政府对外商投资的产业和行业准入和市场准入存在相当多的限制,这使得我国利用外资的产业类型在改革开放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始终处于劳动密集型的初级加工制造业领域。
但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外商投资领域虽然有所放宽,但在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内”仍然对外资进入批发零售、社会服务、金融、基础设施等行业设定了相对门槛限制,同时由于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和成本低廉的优势,使得在由跨国公司推动向我国的产业转移和我国日益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外资投资的产业结构虽然有所提升,但主要还是商品经营活动中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中间环节——制造环节,商品经营的高端部分——研发和销售部分没有大规模进入中国。在这一时期,外资对华的产业投资结构仍然将重点放在工业和制造业领域。到1995年,外资在包括采掘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在内的工业领域的投资比重达到67.5%,2000年达到70.4%;2005年达到73.3%。同期外资对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基础设施行业、批发零售、房地产、社会服务、科研和技术服务业的直接投资虽然有所增长,但增长速度很慢。到2000年底,外资对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的投资占起步外资直接投资的比重仅为2.5%;批发零售餐饮业占2.1%;房地产业占11.4%;社会服务业占5.6%;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仅占0.1%。投资高度集中于工业和制造业领域的态势仍然非常显著。
第二阶段:逐步向资本和技术密集的重化工业和基础设施行业及服务业投资转型阶段(2006年至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尤其是加入世贸“后过渡期”技术以后,我国对外资投资的产业限制和门槛逐步取消和放宽,这促进外资投资的产业结构在工业领域加速向资金和技术密集行业转型的同时,也加速向基础设施和国内服务业行业投资倾斜和转型。到2007年底,在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外资经济总投资中,在采矿业、制造业中的装备制造业、原材料产业(含黑色和有色技术冶炼及加工压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化学纤维)、石油加工、炼焦及核原料加工业、医药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等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投资合计所占比重已经达到39.5%;上述外资经济投资行业的投资占外资经济全部工业总投资(含采掘业、制造业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的比重更是高达68.7%,投资产业结构重型化的趋势非常明显。同时,2000~2006年,外资对交通运输邮电通信行业投资占全部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由2.5%上升到4.8%(2007年稳定在4.7%左右);对批发零售餐饮业投资所占比重由2.1%上升到4.2%;对房地产业投资所占比重由11.4%上升到13.1%,对社会服务业、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的投资所占比重也分别由5.6%、0.1%上升到8.3%和0.8%。外资对国内基础设施和服务行业的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上升趋势十分明显。而与此相反,外资对工业尤其是制造业的投资所占比重却呈现下降趋势。2005~2007年,外资对工业领域的投资比重由73.3%迅速下降到56.8%,三年时间累计下降了16.5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投资所占比重由70.4%下降到54.7%,也下降了15.7个百分点。
伴随着外资向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的重化工业[集中在制造(生产)阶段]以及基础设施和服务行业投资转型的过程,外资在区域投向选择上,在继续保持向经济比较发达、产业配套和市场环境比较优越、服务业发展相对成熟的东部沿海地区的投资占据绝对优势的同时,也开始呈现向广大中西部地区微弱转移的态势。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后,由于受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振兴战略”和“中部崛起战略”等相关政策的鼓励,外资投资向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态势已初现雏形。2001~2007年,外资对中西部地区投资占全部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从16.3%上升到20.7%,上升了4.4个百分点。尤其是西部地区上升幅度更为显著,2001~2007年,外资对西部地区投资占起步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由6.1%上升到14.1%,上升幅度高达8个百分点。而与此相反,外资对东部地区投资所占比重却由83.7%逐步下降到79.3%,下降幅度达到4.4个百分点。外资向中西部地区投资的微弱转移态势已经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