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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陌刀

玉山书院端午节的蹴鞠球赛,在一片欢声中,决出了最后两支决赛队伍。一支是狂狮队,还有一支居然是玉山书院这支东道主队伍。



结果让无数人侧目吃惊,但幸好,大家都是亲眼目睹,玉山书院在前几场的淘汰赛中的确表现出超高的球技,球员的身体素质,也是所有球队中最好的,虽然大家对最后的结果吃惊,但仍旧是认可了。



决赛放在下午的时间,这样就躲不掉中午要准备丰盛的午餐,招待这群从长安城拖家带口远道而来的白眼狼。



早餐已经给了这些白眼狼恨不得抢厨娘的冲动,玉山书院准备的午餐,却是让他们开始汗颜自己以前吃的那些所谓的山珍海味,的确是暴遣天物了。面对可口的美食,一个个吃的意犹未尽,成捅成桶的美酒被搬出来消耗,一顿饭下来,陈华初略算了下,自己那点已经是勒紧裤腰带的小金库怕是要干瘪好一阵子,略有心痛的他,不得不去找老李哭穷,希望这位大老板能够念在他劳苦功高的份上,某些地方稍微放手纵容好让他赚点本回来。



老李带着长孙,在书院专门为李泰留下来的一栋大别墅中午休,李泰把他魏王府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搬来了这栋别墅,这里相当于一个小王府了,但是陈华好像记得李泰走的时候,分明是上了锁的,到不知钥匙怎么就落老李手上,不过,这样也好,陈华也省的给老李腾地儿接待这位老板。



老李所在的地方,被大内禁军,里三层外三层,周围还有三层,层层严密犹如国宝一样保护起来,让陈华有点鄙夷当皇帝连出游都担心这自己的安危,这种整天提心吊胆的生活,就算再怎么高高在上,陈华都不怎么喜欢,他宁愿逍遥自在,种种田养养花。



向守在老李临时行宫前的守卫通报了要面圣的请求,不一会儿高公公就鸭子走路似地跑出来迎接。知道蓝田侯可是在圣上面前都能蹦跶的家伙,高公公就像对待祖宗一样好生供奉着侯爷,高公公脸上的青春痘没有了,皮肤倒是越发细皮嫩肉像唐僧一样。嘱咐侍卫放了行,高公公亲自前面领路,言语间大多是多玉山书院无限夸大赞美,食物如何如何可口之类的,领着陈华就见老李去了。



老李喜好写字,一手飞白字体,看起来龙飞凤舞。此间他正在伏案奋笔,长孙婉立一旁抬袖磨墨,敛波流转深情脉脉,夫妻两人瞬间变成了大才子和贤惠妻子房中创作诗词一派相敬如宾。连陈华都不好意思打搅这恩爱的模范夫妻,只是守在门边,等老李创作尽兴后,再上前哭穷。



被老李晾在一旁也就一会儿功夫,这位大老板方才走出创作的殿堂,老李手边有沏好的温茶,端起来品一口,“啧啧”两声,没有往日一副公事公办压榨你的严肃脸面,沉稳如泰山一样危坐于前,放佛能看穿陈华心思似地:“朕就知道你会来。”



“圣上真是神仙下凡,料事如神,臣下佩服。”看样子,老李的心情不错,至少哭穷的时候,老李肯定会接受某些不平等的条件,紧接着马屁随即跟上,老李还不中了糖衣炮弹。



陈华的小心思,的确还是按照此套路出牌的。不过,老李真想走下去踹这小子P股两下,这么俗气的马屁,亏这小子说的脸不红心不跳,也罢,全大唐,估计也只有这小子,才能拍出如此没水平的马屁。面对陈华,老李吹了吹胡子,旁边温婉的长孙也忍不住美人一笑。



“朕刚才闲着无聊,写了副字,爱卿也上来看看,品论朕这一副字如何。”



“圣上写的字,当然是天底下最好的。”又是一句马屁跟上,陈华来到了老李面前,近距离地接触老李,能够细看到他带着通天冠的鬓角一根根白发梳理在脑后整整齐齐,心里暗道老李应该去染发了,眼角又瞥见长孙这个青丝如墨五官精致到无可挑剔的女人。



“好字!”陈华心里祈祷,天可怜见,他不是评价老李写的字,而是偷偷瞧见长孙眉梢边那颗朱砂美人痣,他不是有意要观摩长孙,而是如此近距离接触这个完美到无可挑剔的女人,多少有欣赏之心。不过和袁天罡那老不死的呆久了,面相堪舆之法,多少耳濡目染一些,女人眉梢有痣,应该叫做喜上眉梢。这个痣算是桃花痣,有这种痣的女人,会莫名的吸引男性。 而且袁神棍还煞有其事说,妲己、昭君、西施,等等多少有名的女人,眉梢都有此一颗痣。



把心神收回来,窥觑长孙,已经是不敬了,要是在想入非非其他,那就是死罪。陈华立刻收住心神,喜怒不形于色,认认真真地评价老李刚才写的字。



老李很少有诗作传出,不过今天陈华看在眼里的,居然是老李写的一首诗。题目没有写在上面,但从那几句诗中,大抵可以读出生为君王, 一字一句皆有的王者之气,绝对远超常人的。



眼光留在老李所写的诗上。目光随着那一个个飞白字体,慢腾腾地往下浏览着。

慨然抚长剑,济世岂邀名。

星旗纷电举,日羽肃天行。

遍野屯万骑,临原驻五营。

登山麾武节,背水纵神兵。

在昔戎戈动,今来宇宙平。



这首诗,陈华看的心神震撼。先不论此诗言辞方面的神韵,就此诗老李想表达什么意思,陈华多多少少能够猜想到一点。



在昔戎戈动,今来宇宙平。



这是老李想打仗的节奏啊。不知道是那个倒霉国家,被老李看上了,这头老虎都已经在寻思着要不要开始一口吃下。



“臣下愚钝,只能看出圣上所写,乃是一首流传千古的绝句。其他的,臣下,倒是品鉴不出来。”这种打仗的大事,应该找李靖程咬金他们商量,自己闲散管了,肯定不想去边关打仗。去年在凉州攻打吐谷浑,那是迫不得已,为了有个安稳的前途干上一票,今年说什么也不参与那种规模宏大的国家战争,好处捞不着不说,还时刻提心吊胆自己小命,再牛叉的人,也抵不过万人,楚霸王就是典型的教材,陈华还不想把自己弄的身处险地。



“你也就只能看出此诗好,其他更多的,怎么也看不出来。”老李说话怎么那么挤兑人呢,不过陈华忍了,他才不受激将法。

“圣上,臣下此番前来,其实是有事,要向你启奏的。”



“嗯,说来听听。”老李的语气,一下子变得有点冷,他好像心情瞬间不开心了。这变得也太快了吧。



“南山牧场那儿,又有一批吃草根的马产出,这个,还是不是和以往的价格相同收购?”



老李这回没有说“嗯”,



陈华差点就怒了,自己尽心尽力为大唐出谋划策,居然被老李无视了。不过,自己刚才也无视了老李想发动战争蠢蠢欲动的心,大家算扯平了。



“圣上,蓝田的作坊,最近有工匠花了月余的时间,用百炼精钢锻造出了上好的陌刀。比起以往普通烧钢锻造的陌刀,重量减轻不少,韧度和锋利程度,都要好上一大截,若不是面见圣上不允许佩戴刀具,臣下倒像是亲自扛一柄上来,让圣上亲自观摩。”



老李这一次眼中稍微有两点精光:“你是说,用新方法炼出来的钢锻造的陌刀,比以往的要轻?



“嗯,要轻至少十斤。”





“十斤?”老李立刻从P股下坐的椅子上站起来:“此话可当真?”



“臣下不敢欺瞒圣上,此事,吴王李恪在负责,圣上可以直接问他便是。”



看样子,不拿出点吓破胆儿的大事给老李汇报,这位老板是不会轻易动容的。不过,想来也是,以前用粗钢锻造的陌刀,通常都是几十斤重,普通的士兵,根本就拿不动,所以才有那么多牛叉大将使用的兵器动辄就是几十斤上百斤恐怖的重量,并不是他们喜欢那么重的兵器,而是打造兵器的器材就不是最好的,这下好了,用精钢锻造的陌刀,一下子就能减轻十斤的重量,这还不让老李如同听到了战场得胜的好消息?



“现在锻造了多少陌刀?”



“作坊的人手不够,加上资金捉襟见肘,断断续续,也就只做了几百件出来。”



“才几百件?远远不够,朕要数以万计。”老李狮子大开口,一下子就想要万计的上好是神兵利器在手。



“圣上想要万计的神兵,臣下不是不可以锻造出来,只是,那作坊,一直都是臣下自己苦苦支撑着,平日,也就炼炼钢,弄出个钢筋什么的,用来修房造屋,但要真用来锻造兵器,臣下实在是负担不起。”





“这点,爱卿无须担心,朕自不会让爱卿吃亏,若那陌刀真如爱卿所说,能够减轻十余斤的重量,爱卿有好多,朕一律让兵部大量购买。”老李的语气,一下子就转变成口口声声“爱卿”亲切称呼,太虚假了,让陈华都鄙视这家伙伪善。



不过,老李说让兵部大量购买陌刀,价格方面,老李虽然没有明言,但自己那个岳父李靖,在兵部可是说得上话的,兵部尚书侯君集大家都是老熟人了,而且看在李靖老爷子面子上,还不是要多多照拂一二。



坑吧,反正是老李的钱,价格离谱点,谁都不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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