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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冬猎大会

冬天吃着热腾腾的火锅,在喝上两碗米酒,小子日,过的倒也舒坦。不过,这仅限于,身份地位比较高贵的贵族,才能够享有特权,至于那些身份低微的人,则是没这么多讲究生活之处。

酒足饭饱之后,李绩那老头,啧啧感慨,意犹未尽的样子,这老头的食量惊人,一顿饭,几乎要吃下几斤肉,也非常海量,陈华烧好的米酒,大半都被他喝光了。

“贤侄啊,刚才,高丽的皇宫,给老夫发来邀请的公函,盛情老夫过几天去参加他们高丽的冬猎大会。老夫寻思着,你反正无事,倒不如,陪着老夫去参加这个“鸿门宴”,如何?老夫倒是想,这高丽,突然邀请老夫参加他们的冬猎,难不成,是要试探一下,老夫还能否挽起强弓?“

喝完酒之后,李绩就叨叨着给陈华说了些话,陈华大抵也听了进去,高丽皇宫,邀请李绩这个大唐的大元帅,参加所谓的冬猎,这因该是贵族间的活动了,在长安城,每年仲冬季节,都会举行的比较浓重的田猎,并且,将这所谓的田猎,作为国家衡量贵族子弟,是否能征善战的重要的活动被纳入成年礼之中,每一个年满十六周岁的男子,都要亲自狩猎一头动物,而且,根据猎物的体型,来判断一个人的优秀。李唐本来就是马背上夺下的江山,后代子弟习武的众多,延续马背上的传统是必然的。

大冷天,还有兴趣出去打猎,不被外面的风雪冻死就算不错了,陈华可不是要风度不要温度的人:“李叔好意,小子就不去了,再说,小子对打猎没什么兴趣,去了也只能是陪太子读书。”上辈子,在盗帅门那个深山门派中,打猎是寻常的事儿,老虎、豹子,熊瞎子,啥样的东西,都打过,在陈华的眼里,没有所谓的保护动物,只有爱打不打的心情。换句话说,就是打厌烦了,都不愿意打了。

苏定方要镇守大营,其他的副将,李绩又不愿地带着他们,想来也只有陈华陪他一遭去参加高丽的冬猎大会。“你小子真的不去?”李绩追问,大有逼迫的言下之意。

陈华偷偷打量了李绩关公一样的红脸:“不是小侄不去,而是小侄的身体,实在禁不起这辽东的风寒侵体。”连忙劝李绩这老头喝酒,不然他要死抓着自己跟着他去吹风。

“哎,你不去,那就只有老夫这风烛残年之人,去面对虎狼之群的高丽,听说,高丽为了此次的冬猎,出动了近千人的队伍,而且其中还有所谓的高丽第一勇士,老夫一个人单枪匹马前去赴约,弄不好,要在那群年轻人的面前丢面子了。”李绩喃喃自叹,这老头,算是抓准了陈华的软肋,陈华不怕你死缠烂打,就怕你打悲情牌。他就是因为,受不了老李的悲情牌,才会自主选择来到辽东这块地儿的。

“贤侄可以不打猎,但可观猎,权当陪老夫如何,观猎的人,可以自由坐在野外的帐篷里,烤着炭火,等着打猎归来的人送来猎物。老夫孤军奋战,贤侄后背观望,难道也不可?”李绩继续声嘶力竭,势必要将陈华这个躲在帐篷里不出门的家伙,给拐带走陪他打猎。

陈华略作思考,淡淡道:“只观猎,不打猎,会不会被人笑话?李叔不会是在坑我吧?虽然小子,从来没参加过所谓的冬猎,可,小子还是知道,大多数以武为尊的国家,年轻人肯定是去狩猎的,哪有观猎的出现?”

李绩掩饰的很好,拍着胸脯保证,道:“贤侄有所担心,也是多余的,那么多人,肯定不能全都出猎,观猎还是许多的,一些家属女眷或者嫔妃公主,也在观猎当中。”说道这里,李绩狡诈一笑,显然是想以此美人计来诱惑他。

不过陈华何许人也,自然不能被美色所撼。

“李叔这样说,我就更不能去了。小侄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就军营的帐篷不错,李叔打到了猎物,记得扛回来,我们煮火锅吃了。”

李绩翻了翻白眼,很显然,硬的不行,软的不行,美人计,悲情牌都不行。他也不打算问了,不去就算了,大不了,自己一个人单枪匹马去平壤城。

哼哼了两声,李绩不打算在陈华这儿久待。摇着醉醺醺的身子,挡住帐篷大门的帘子,卷着外面吹进来的风雪,大步迈出,跌跌撞撞地离开了。

几日之后,天上的风雪,就像突然接到停止的命令,雪不下,风不刮,天空中,居然出现了一轮冬日的太阳,就像一团没有丝毫温度的火焰,照在头顶上,看几眼,浑身都觉得冷极了。雪皑皑银装素裹的大地,不管是远山,还是近水,都看不到一丝一毫的绿色,寒鸦驻足在挂满冰雕的枝头嘎嘎叫着,这样的时节,正是一个外出狩猎的好天气。

虽然陈华拒绝了李绩的邀请,参加高丽的冬猎大会,但并不代表,这高丽国内,就不会有第二个人浓重邀请陈华参加,高丽每年一次浓重的节日。

邀请陈华的密贴,是渊盖金贞亲自送来的,上面有渊盖苏文亲笔书信,知君好文武,擅骑射,特邀君一道共冬猎增趣。比起李绩那干瘪瘪的几句话,陈华这封邀请的密贴,俨然是用心去写的,至少,在渊盖苏文的眼中,李绩不可怕,可怕的是,他这个使臣团的机要大人。短短几句,倒是看出,渊盖苏文,对他的巴结,不过话又说回来,两人才见面不过三次,这样的密贴,太过热情了些吧。

去还是不去,陈华纠结了很久,最后终于决定,还是去参加。

军中有武将轻车出行的衣服,袖口和裤管,套上毛茸茸的皮套,锋利的匕首,挂在腰间,头上带着一顶翻边儿的皮帽,打扮不失贵族子弟的精神,又不会缺少失去体态之美。至于打猎的弓箭,每人,都要自带长弓,自带箭袋,挂在马上,一道随行去猎场展露打猎的天赋,所以,在不得不挑选一把合适的弓箭情况下,陈华保留实力地选择了一把小巧型的弓弩。

他只是去娱乐,顺便打些小猎物,大猎物,陈华还没打算拼命猎杀。小弓弩就非常适合他,而且,还不用费劲儿地拉弓,只需要掌握好准心,猎个兔子什么的,也可以。

收拾好了行头,在军营门前,恰好碰见了,也正准备出发的李绩。

打扮平淡的李绩,只是在铠甲外面,批了一条长长的披风,一把不张扬的弓箭,就挂在马背上,箭袋里面,就只有三支箭,想来,这老头肯定是小猎物看不上,大猎物也不会拼,他只喜欢打自己中意的猎物。

两人在军营门前相视一眼,然后这一老一少,就默默地一前一后,骑着两匹通体黑色,没有一根杂毛的马,朝着远方冰封的道路奔去。

去高丽皇家猎场的路上,李绩这老头,嘴巴没闲着,少不了数落陈华,居然那么快就被一个女人攻陷了,要知道,他可是陈华嘴里的叔,他可是哀求许久,可这小子,都不愿意陪自己去,反倒第二天,某个女人送来了请帖,就欣然答应了,真是让李绩大大感慨,这小子太不厚道了。

高丽的皇家猎场,就坐落在平壤城外,挨近大同江边,幅员辽阔的千亩山林之中。里面的奇珍异兽不少,更有许多辽东的天然猛兽,老虎、巨熊、野狼,被圈于狩猎山林之内,应有尽有。当然,但凡被高丽皇室邀请,有份参加狩猎的人,若非高丽的王侯贵族,就是公卿大臣的亲属家将,以及身份地位崇高的外国贵人。普通的老百姓和小贵族,只能远远地看着,浩浩荡荡的队伍,在冬季,骑着马,拿着长弓,游猎于天地之间,饮酒高歌。

狩猎场并不难找,只要是在平壤待过,都知道,平壤城外,被重兵包围起来的猎场,那里就是高丽的皇家狩猎地点。

陈华和李绩两人,一路快奔,策马来到猎场的时候,远远地,就看见成群的高丽人,人人穿上轻袍带革的猎装,身上裹着厚厚的裘衣,策骑三三两两聚在所属小阵营,壮男美女,一片蓬勃朝气,人数约在一千人以上,让整个狩猎地,变得颇有几分热闹。皇家的仪仗和侍卫队,很有次序地,将狩猎场的周围包围起来,飘飞的旗帜,鲜明地飞扬在空中,让许多人,看了之后,觉得气派非凡。

一个小小的高丽,举办一个冬猎,都能如此的气派,更难想象,大唐一年一次的田猎,将是何等盛况?

策马往前面赶去,周围一路也陆陆续续跟上来许多高丽的青年,但无一例外,都是挂着很厚重的弓箭,马背上带着十几个箭袋,和陈华、李绩的小打小闹相比,这些人,显然是来拼斗一番的。当然和这些人照面的时候,一个个神情禀然,不苟言笑,就像谁都是他的对手那般,不可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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