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优美、社会和谐、生活幸福,这是人人都向往的。然而,美好的生活不是凭空而来的,需要人们的付出和奉献。这种付出和奉献,正是乐善好施精神所要求的。
福建生态优越、环境优美,森林覆盖率位居全国第一。这不但是大自然的赐予,更是福建人民长期精心保护的结果,我们要倍加珍惜、倍加爱护。在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文明方面,体现乐善好施的直接方式,就是通过生态保护志愿服务的活动,唤醒、强化人们思想观念中的生态文明意识,自觉自愿保护好青山绿水、碧海蓝天的美好家园。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这是包括各级政府和全省人民在内的共同愿望、共同目标和共同责任。提倡乐善好施,就是要全社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行动起来,同心协力,鼓足干劲,互帮互助,努力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从政府方面来说,乐善好施的追求,就是要改进作风,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真心实意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民众、服务企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必须时刻牢记我们的政府是“人民政府”,千万不能忘记“政府”前面的“人民”二字。必须时刻牢记政府是社会的“守夜人”,国家公职人员是人民的“公仆”。要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生活的期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把乐善好施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的一项要求,有助于政府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从民众方面来说,乐善好施的追求,就是要弘扬助人为乐的社会公德和雷锋精神,努力以我省涌现出的一大批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感动中国、感动福建的道德模范人物为榜样,认识到只要愿意,人人可为、时时可为、处处可为,在平凡的岗位上,从平凡的小事做起,当好人,做好事,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使乐善好施蔚然成风,塑造良好的人际关系,营造文明、祥和的社会氛围。把乐善好施作为提高人的道德素质和一个地方公序良俗水准的一项要求,有助于促进社会风尚和文明程度的持续提升。
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等部门单位来说,乐善好施的追求,就是要践行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像漳州110、鼓浪屿好八连、厦门航空等先进集体那样,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作为组织的价值取向,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成为社会组织服务民众的典范。把乐善好施作为评判社会组织是否承担社会公民责任、诚信为民服务的一项要求,有助于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窗口行业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我们倡导乐善好施精神,就是要激励全省人民大力弘扬这一高尚情操,传承这一传统美德,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与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更加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更好地互动,促进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相处,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科学发展之路,把我们的共同家园建设得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