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引来一片哗然。有叫好之,有攻击之,有反诘之,总之,人心惶惶不安。
有专业人士一语道明,此法律其实早已成文,只不过是解释说明一下,且随着时代变迁,新衍生的模糊问题界定一下。还有社会学家分析之所以引发恐慌,实则是部分民众出于对未来生活难以期许的条件反射。
不管何种原因,其实婚姻说到底只是两个人的事,法规只能规定行为准则,却无法规范出幸福人生。
幸福何曾有标准答案?所有幸福从来都是靠自己谋取的,不是靠谁赏赐的,也不靠谁乞求来的,撞大运的几率更是微乎其微,自己不去经营,自己不去努力,仅靠一纸空文,又如何能获取棋逢对手、人格平等的幸福婚姻?法律从来只是尽可能地去减少伤害,惩罚罪恶,而对与之相反的幸福与宽容,反而无能为力。
法是冷的,情是热的,而在婚姻中是需要情来温暖的,冷的法律只是解除婚姻挥刀断情的利剑。没有嫁入豪门,一夜暴富的侥幸;没有不曾说破,却心揣小九九的纠结。幸福来得更加真实,共同奋斗,相扶相携的婚姻会两个人更紧密更贴心。
以前的男女多是一入婚姻门,就算功成名遂,一世无忧。而现在婚姻中,需要两人不断学习、修练,不然,就有可能有一方会灰溜溜逃出,最后连个“毕业证”都捞不上手呢!从这个意义上讲,还真算是桩好事,总算能让围城中人及早具备忧患意识,法不容情的婚姻法提升当事人的学习力这可是不争事实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