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钟是白阿姨教授钢琴的时间。她一共收了三个学生,一个礼拜有三个下午她要在家里教学生弹钢琴。
小曼最近对电视台的那份工作已经有些厌倦了,一来是因为胡蔼丽处处排挤她,二来她自己也觉得挺没意思的,做“金色老年”的导游节目也有那么长时间了,自己在电视上晃来晃去的不过是个陪衬,说到底人们看的是风景而不是她。她一旦离开了,她这个位置马上就会有人填补上,就跟下棋一样,一个萝卜一个坑,谁也不会记得她金小曼的。
这阵子小曼总是在家呆着,没事很少出门。她要好好想一想,然后做出决定。她不想在某一件事上把自己的青春都搭上,凭她美丽的外表还有聪明的头脑,她什么事干不了?她可不想在一棵树上吊死,那样太吃亏了。钢琴的声音叮叮冬冬从隔壁房间里传过来,那是缓慢的、不怎么熟练的、好像稚童蹒跚走路般的声音。那声音一会儿断、一会儿断,弄不好就要抓回到前面从头再来。
小曼的思想也是这样。她的思路被一种莫名的障碍所打断,像那小孩弹钢琴一样怎么也连贯不起来。她一会儿想到如何跟“头儿”辞了那份工作,一会儿又想到白宫对她的爱。她脑子里乱轰轰的一片,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几乎每天、每一刻都在面临抉择。是自己太贪心、太虚荣、太容易动摇了呢,还是聪明的人都应该这样,不断调整自己,做出最明智最适合自己也最有前途的选择?这些念头东一片西一片的,好像春天杨树上被风吹落下来的絮片一样,那些念头的分量很轻,几乎没有自重似的,被风吹到哪就是哪了。
春天在19层楼上是根本感觉不出来的,小曼自从来了北京,四季有些颠倒混乱,裙子衣裳也都是四季乱穿,没有什么季节区别。这在他们平城是要遭人嗤笑的,冬天穿那么薄的裙子、夏天穿条密不透风的牛仔裤,人家当面不说什么,背地里都管你叫“那疯子”。平城是一个保守的内地小城,任何事情都有它固有的规矩,就像罕剧,几百年唱的就是那几出戏。
小曼感觉不出春天的到来,可春天也还是来了。
小曼隔着一层带网眼的窗纱往外看,天空被分成许多小块,看不太确切。隔壁的琴声越发断气断得厉害了,这回弹得像个吃力的老人在上楼梯,一步一喘,让看的人都跟着吃力。小曼的思绪越加游移不定,刚才白宫打来电话,是从学校里打来的,因为白阿姨在旁边,她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是嗯嗯地点头,匆忙把电话就给挂了。
白宫约她今天晚上一起出去吃饭。
“谁来的电话?”
白阿姨瞪着眼睛看上去有些生疑。
金小曼支吾着说:“哦,是我们头儿打来的,说是晚上台里有个活动……”白阿姨说:“晚上要是出去就早点回来,省得电梯没了,还得爬楼梯。”
金小曼觉得她话里有话。上回她和白宫在外面玩到十二点钟,电梯没了,他们就是一层一层地爬上来的。她和白宫的事,说是没人知道,可是那个不言不语的素儿全都看在眼里,心里跟明镜似的。素儿是藏在这个家里的一双静静窥伺的眼睛,她来自偏僻农村,原本一无所有,到城里来干活为的是挣几个小钱回去,顺便见见世面。可见过一点世面的人心就不如以前安稳。这种不安稳是藏在她貌似平稳的外表下面的。
每回小曼和白宫约会总是怕被素儿看到,所以战战兢兢,两个人的心里都有些像做贼。白宫平时住在学校,只有星期五晚上才能回来。他们表面上仍保持过去那种相安无事的关系,饭桌上客客气气,谁帮谁添一碗饭都要说声谢谢。那是做给大人们看的,白阿姨不允许白宫在上学期间谈恋爱,可是他却把恋爱谈到家里来了。小曼现在正处于人生的转折阶段,她知道要不了多久,事情就会有定论,结局无非是两种:要么从这个家里搬走,要么接受白宫那炽热如火的爱情,成为这个家中长久的一员。
小曼叫人在外面打听过,在北京租一间房子的价钱几乎等于她半个月的工资,这还是最一般的房子,要是稍微好点的,成套的,带暖气煤气的,她把现在一个月的薪水都拿出来也不够住一个月的。她现在住在白阿姨家,白阿姨连伙食费都不让她交一分钱,待她也算够好的了。但她一旦得知小曼在和她儿子谈恋爱,她一定会把她赶出门去的。小曼没有北京户口,又没有正式工作,有什么资格留在这里呢?人家当你是客人才对你客气的,一旦得知你侵害了他的利益,让他觉得“吃亏了”,他马上就会翻脸不认人的。
可是,白宫的爱情也让小曼觉得难以割舍。他们虽然并没有发展到很深的程度,可小曼觉得已经有些离不开他了。小曼当时单纯地想,一旦要是给了他,将来就一定要跟他结婚的。他也曾不止一次地许诺,说要一辈子对她好,小曼相信他的话。有几次他们都和衣躺到了小曼那张窄窄的小床上,白宫的手盲目地在她身上摸索着,这时候小曼的头脑里挣扎得很厉害,稍一松懈一切就成定局了,小曼想自己就再也没有什么可选择的余地了。
在这幢房子里过一辈子对小曼这个年纪的女孩来讲似乎有些不甘心。她年纪太轻,总觉得前面还有许许多多种选择在向她招手。白宫家的条件虽说还算可以,但也是一眼就能望得到底的日子,嫁给白宫,无非是有吃有穿,和和美美,要是寻找这种日子,她金小曼就用不着跑这么远了,在平城追求她的人可不少,有的条件比白宫家还要好,在平城市中心独门独院一栋小楼的都有,可那毕竟是小地方,小曼又不是单纯贪图物欲的人。她的梦想像天上的云彩一样令人琢磨不定,说起来她也没什么特别固定的目标,她只是觉得自己现在年轻长得又好,现在就把自己安定下来未免有点可惜。
金小曼在立交桥下那个岔路口等白宫的时候,正赶上下班的高峰时间。四面八方的车流和人流在立交桥的各个方向来回穿梭着,按照不同的轨迹各自运行着。那是一个盘来旋去的三层立交桥,这庞大的交通系统缩小了人自身的比例,使得人在这个城市里行走仿佛一个小人国的公民来到巨人的世界,样样东西都不成比例。
金小曼站在路边,看到迎面骑车过来的人一个个表情疲惫,他们在外面上了一天的班,把精神都耗尽了,现在全都像瘪茄子似的面色青紫。这时候,小曼看到白宫从另一方向满面春风地朝这边走了过来。
白宫今天穿了件式样随随便便的粗毛线白毛衣,胸前有几朵放大了的雪花图案,是深棕和蓝绞在一起织成的,他一向是身材偏瘦的,这件毛衣却使他一下子壮实许多,看上去肩膀宽宽的,和那些面色疲惫不堪的人比起来,他显得格外年轻和富有朝气,脸上是没被生活麻醉过的,眉毛眼睛都会说话,走起路来脚底下很有弹性。他远远地看到小曼,便露出一排洁白的贝齿远远地朝小曼笑了一下。
白宫身上有几“白”:他姓白,皮肤白,牙齿白。他的牙齿令许多人感到惊讶,整齐得有些失真了,好像假的似的。
白宫一向是他母亲的骄傲。母亲看儿子的眼光没有一个不是戴了放大镜的,但是白宫这个人的确也很优秀,他具有现在年轻人身上许多不具备的品质:孝顺,听话,学业上也知道用功上进,人又长得一表人才,就没有一件事情上能挑出他的不是来。小曼有时仔细想想要是当真跟他好了的话将来结局一定会是不错的。白阿姨也许会一时不高兴,觉得自己的儿子找了个外地的吃了亏,但过不了多久一切就会好起来的,因为小曼毕竟不是等闲之辈,她的能量是很强的,在她这个年龄层里绝对算得上数一数二的人尖子了。
金小曼今天的打扮相对素雅,穿了件超长的黑灰毛衣,高弹紧身那种,一棱一棱地紧裹在身上,下面是一双极薄的长统袜和一双造型奇特的网孔皮靴。那靴子的网扣镀银似的,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细看每一个里面都好像藏着一枚小太阳。
骑车回家的人流渐渐稀了,快车道上汽车的势头仍不见减下来,甚至还有了堵车的趋势,他俩不紧不慢地在路边人行道上走着,在匆忙的人群中很少见有他俩这么闲适的一对儿。
白宫说要带小曼到一个地方去吃烧烤,两人好容易在路边才“打”到一辆出租车,白宫告诉司机要去的地方,司机按下计价器。
白宫和小曼坐在后排,白宫犹豫了一下手便环上了小曼的肩膀,但是没有把重量真正地全放上去,差不多是半浮在她肩上的。他不敢,怕她生气。这也是好不容易,他们在一起这么久了,只有两次接吻的经历。越是在一个屋檐下谈起恋爱来反而困难。
金小曼对他的举动未做出任何反应,也不说行也不说不行。车窗外已有不少幢大厦早早亮起了霓虹灯,但是外面天光也还大亮着,那点点簇簇的灯火便被自然光线冲得很淡。白宫的手臂加了一点力气,他想看小曼的反应,小曼却偏不表现给他看,她眼睛偏向窗外,就好像身边没他这个人似的。到了前面十字路口,车子忽然一个不可遏止的急刹车,白宫顺势搂紧她,两人相视一笑,很默契的一刹那。
白宫说的那家馆子生意好得有些过分了,里面的人吱吱地烤着肉,外面的人却坐在沙发上干喝茶。服务的小姐脸上的笑容有些堆砌,并且一道道地上茶,白宫说“不用了,我们已经喝得够多了。”于是他们走出来,又重新回到了大街上。这时候的天色才真正黑下来,路边上所有的灯都显得格外地亮。
仅这一会儿功夫,街上的人就都好像各就各位了似的,该回家的回家了,该上哪的也全都到达了。马路上不像刚才那么拥挤了,公共汽车慢悠悠地从街角调头弯过来,运作显得笨拙而又缓慢。路边的小饭馆里已经占满了座,喝酒的人红头涨脸的,隔着玻璃窗就能看到他们的种种丑态。
白宫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说,要不到我们学校附近去吃吧,那边的餐馆我比较熟。金小曼只是看着他,似笑非笑的,并不多嘴。她今天晚上的表现乖得让人起疑,白宫吃不准她的态度,还没看清站牌就带她上了一辆往北开的公共汽车,售票员的头顶上方亮着一盏小灯,她人倒蔫蔫的像是要睡着了似的。小曼随着车身的摇晃一跳一跳地跑去买票。售票员问她上哪儿的时候她微微扭过脸来问在后排座上的白宫:“你刚才说去哪儿来的?”
他真经不起她那样稚气的诱惑,她看上去好像什么都不懂又什么都明白似的。白宫下决心似地说出学校那一站的名字,在他自己看来简直有点咬牙切齿。
他们在校门口那一站下车,因为是周末,校门口那几家餐馆生意格外地好。白宫带小曼去了一家坐落在一个高台阶上的门口挂着两个极大的红灯笼的小饭馆,那灯笼几乎占了木门的一半,流苏长长地垂下来,好像罕剧里的布景一样。
餐馆里铺着红白相间的格子桌布,吧台上摆着漂亮的酒具。白宫没看菜谱便熟练地报出几样菜的菜名,还点了一种色泽橙黄的桂花陈酒。
“你常来这儿喝酒吧?”金小曼朝白宫晃了下杯子说。
白宫定定地看着她,道:“小曼,今天这件衣服真好看。”
“是人好看吧?”
“人嘛——人就不用说了。”
他笑了一下,整齐的牙齿即便是在幽暗的光线下也显出它与众不同的洁白。小曼说我嘴角上有一颗痣,人家都说像我这样的人有吃福。
“那就多吃点。”白宫说,“小曼你知道你来我家这么长时间了,我这还是第一次约你出来。”
金小曼头也不抬地说:“那以后你就天天约,在你家吃饭可真叫人受不了,全是健美食品,你妈也太那个了。”
“我妈她主要是没事干。现在收了几个学生教他们弹琴,情绪也好多了。”
两个人一谈起家里的事来,感觉上倒有点像一家人了。这时候,临桌有两个女孩朝这边指指点点。白宫回头看了一下,告诉金小曼那两个是他们同班同学。小曼有些心不在焉似地问了句:
“你们班有女生追你吗?”
白宫说:“你是希望有呢,还是希望没有。”
“我希望你实事求是,实话实说。”
“这口气听起来怎么跟审犯人似的?”
小曼笑道:“不说就是有秘密。来,为秘密干杯!”
小曼听到玻璃杯在空气中叮地响了一声,声音格外清脆。她感到此时此刻自己心中好像有一扇红油漆小门吱扭一声朝什么人打开了。
白宫说吃完饭让小曼到他们宿舍去看看,又说周末同学都回家了,他们宿舍里也没别人。说完又觉后悔了,好像别有用心似的。小曼答应得倒很爽快。于是吃过饭以后他俩慢慢向校园里走去。
校园里不知是什么花早早地开了,黑暗中涌出一股股莫名的暗香。白宫似乎专找黑暗的小道走,小曼漫不经心地说你们学校的路灯是不是都坏了。说得白宫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好在天黑小曼看不出来。
白宫觉得这次行动就像他精心策划好的一个阴谋似的,一切都按照他想象中的事情进行。当他十分顺利地把金小曼放进属于他的那个全校最干净的白蚊帐(他们学生宿舍一年四季都挂蚊帐)的时候,他没有胜利后的喜悦,反而觉得自己有点无耻。自己背着母亲做这事——他不敢往下想下去,只觉得头晕。他想这大概是果酒的后劲上来了。
金小曼比他想象中的要大胆。
跟他一样她也是没有什么经验,只会紧紧地箍住他的脖子,有一阵子使他感到几乎喘不过气来。他用手撩她的裙子和毛衣,这中间她有过一阵犹豫,用手按住他不让他再往前走。他的手被夹在她的衬衣和毛衣之间,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他想他还是退出来吧。可是手已经完全不听大脑指挥了,他的手好像拥有了自己的大脑自己的眼睛似的,一意孤行往前闯,几乎没有遇到什么阻拦就到了想要到的地方。
小曼侧过脸来,她看到那雪白的蚊帐上沾有一点蚊子血。他床上放了几本书,硌得小曼的脊背底下隐隐作痛。这痛像是在提示她大难即将来临,到了最危险的关口,她反倒平静下来,她用眼睛一直盯着蚊帐侧面那一小点蚊子血,然后,那一小片殷红变得模糊不清了,她感到整个床和蚊帐都在剧烈抖动着,仿佛要房倒屋塌了似的,她无依无靠,在最紧急的一刻忽然觉得孤立无援,想要抓住什么,触到的却是他的脊背,她的指甲深陷进去,她感到惊恐万状,仿佛就要被什么东西淹没了。最恐惧的关口过去之后,快乐的感觉接踵而来。
一阵疾风暴雨过后,他俩才发现撑蚊帐的竹竿倒了,蚊帐倒塌下来盖在了他俩身上,洁白,柔软,质感宛若绸缎。
那天他们赶回家中已是深夜一点多了。电梯早就停了,得爬楼上去。
白宫一路爬一路念叨,说上帝保佑但愿他母亲已经睡了。他父亲虽是每天在书房工作到很晚,但他是那种门一关死人都不管的人,就是厨房里着起火来他也不会知道。他一向木讷,迟钝,少言寡语,白宫的事就是当面给他撞到,他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母亲却是精明得梦里都能抓小偷的人,眼里容不得沙子。白宫和小曼的事给她知道了一定不得了。所以他们用钥匙捅开门的时候心里就跟做贼似的。门开了,里面很黑,白宫长吁了一口气,在暗中拉了小曼的手一把。他们摸黑一点点地往前挪,生怕脚底下踢了什么盆盆罐罐,发出一声巨响。因此他们手拉着手脚步轻得好像不沾地似的,四下里静极了。连邻居家的酣声隐约都能听得见。小小的门厅他们仿佛走了很久,却总也走不到头。就在这时,灯光骤然亮起,银白的光洒了一地,像扑扑跳动着的碎银子。从剧黑到乍亮,小曼和白宫完全没有思想准备,他们感觉像两个小丑一样,从原先隐秘的观众席上一下子被人抛到了灯光大亮的舞台中央,来不及做出反应,他们已经僵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