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一开始顺利得出奇,金小曼在白阿姨家住下来并且很快找到了工作,白阿姨介绍她到一家刚成立的有线电视台去当编辑,金小曼对这份工作很感兴趣。可是她的户口不在北京,只能算帮助工作的。白阿姨的意思是让她先干着,正式调动的事以后再说。
到了面试那天,金小曼背着她那只学生式样的双肩背书包就去了。接待她的那个人他们都叫他头儿。头儿和白阿姨并不直接认识,是托了朋友的朋友的关系。小曼清清爽爽的学生模样让他感到还算满意,于是他就面无表情地说了句,那就留下来试试吧。小曼跟他谈话的时候似乎一直在走神,她没想到这个头儿是如此高傲和不近人情的。怎么连笑一下都不会呢?她有些愤愤地想。
小曼推门出去的时候玻璃门正好打到了要推门进来的人脸上。那玻璃门上绷了绿绸子,所以里外看不见。
进来的是个女的。看上去大约三十岁。她身材高大,整个人看上去有些臃肿,像块厚实的移动着的门板。其实她不是胖,而是骨头架子大的缘故。她脸上抹了些脂粉,但没抹匀,黑一块白一块的。很深的深棕色眼影,把她的眼睛勾画得很大很深奥,眼睫毛上涂着防水睫毛膏,一根是一根的,闪着金属的光泽。
“她是来找谁的?”她问话的腔调颇有些霸道。
“是来找我的。”里头的那个人说。
玻璃门在小曼身后吱扭吱扭打了几下晃,后面的话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从电视台出来,外面的阳光很灿烂地照到了她的脸上,她站在台阶上,一只脚上一只脚下,心里面正犹豫着她该不该去看一看她小时候的朋友多多。
多多和金小曼是一起在罕剧团里长大的。“文革”十年,他们家一共生了五个小孩,而且清一色的全是女孩,所以到了后面连名字都懒得起了,就叫点点和多多。多多是最小的小五,比小曼大两岁,因为没考上大学,就早早地出来找工作了。多多家大姐二姐三姐全在罕剧团工作,有的做剧务,有的做演员。到了四姐那会儿正赶上“开放搞活”,她便成为罕剧团里第一个到深圳去闯天下的女孩。
关于点点的传说很多。罕剧团那种地方,是个封闭的小社会,谁家有个风吹草动,都逃不过邻居的眼睛。那些碎碎叨叨的妇女和上了年纪的老婆婆,是以传播小道消息为职业的。关于点点在深圳的传说最起码有五六个版本,而且都是有鼻子有眼的。一种是说点点到了深圳先在一家迪厅做领舞,后被一个有钱的老板看上了,包了三个月,给她十五万人民币,她用这十五万炒股,一下子发了大财。还有就是说点点跟一个有钱人结了婚,后来两人合不来很快又离了婚,点点分得一半财产。第三种说法干脆把点点说成是做那种生意的女孩,只要给钱,跟谁都可以上床的,不过钱给少了她可不干。至于这几种说法哪一种是真的,哪一种是假的,连点点家里人恐怕都不清楚,他们只是按月收到女儿忽多忽少数目不定的一笔笔钱,全都如数存进银行。点点从不给家里人写信,一个字也不写。
金小曼在街边的公用电话亭给点点的妹妹多多打了一个电话。
多多听说小曼来北京了,显得有点意外,不相信这是真的。因为她俩通过几次长途电话,小曼在平城的时候,几次说都要来北京,多多以为她只是嘴上说说而己。
两个人在电话里叽里呱啦说了一通,等到真的见了面,却又无话可说了。小曼发现多多的变化很大。她变得有些憔悴,眼睛大而无神,一支接一支地抽烟。
多多小时候有点像小男孩性格,上树爬墙的,什么都干过。现在却打扮得很女人味,香水味离老远就闻到了。多多说她现在职业不定,一会儿干干这个,一会儿干干那个,心都乱了。她说她很想回家去,或者去深圳找她姐。小曼本来是满怀希望地想跟她说说几天来的北京见闻、说说她的新工作的,没想到才来北京一年的多多却是这种精神状况。
“北京什么都好,就是一块砖一片瓦都不是我们的。”
多多摁灭一个烟蒂又重新点上一支烟说。
小曼觉得话不投机,推说有事很快就起身告辞了。临走时留下一个白阿姨家的电话,说有事可以找她。多多把她送出很远,最后两个人在岔路口分手了,彼此说了一些祝福的话,再也不像小时候了。
小曼回家发现客厅里多了几件行李,一问素儿才知道是白宫从北戴河回来了,正在浴室里冲澡,正说着,有个面目俊秀的大男孩从里面走了出来。
白阿姨的儿子白宫长得非常标致,是个可以拿去上银幕做男主角的美男子。
小曼以前的男朋友吴启东也长得很好看,却不是这么个好法。启东是罕剧团学员班的学员,一天到晚舞枪弄棒的,练出一身黝黑的肌肉。白宫虽然刚从北戴河回来,脸却一点没被晒黑,尤其是刚洗完澡,棱角分明的面孔显得像石膏像一样白。
白宫一面往外走一面用一块金黄色的大浴巾擦着还在滴水的头发。他似乎并没有意识到金小曼的存在,所以当他看到在沙发上坐着一个人的时候,他的眼神显得有些茫然。
他看见金小曼穿着一件方格短上衣,领子高高地翻起来竖在那里,她正很安详地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好像自己家里人一样。
这时候,有个女同学给白宫打来电话,问他到家了没有。白宫说到了,我都洗完澡了,两个人在电话里显得十分要好的样子。
等白宫放下电话,小曼就说那是你女朋友吧。白宫有些腼腆地说不是女朋友是同学,几个人一起去北戴河的,她是其中的一个。时间在他们两个人中间一秒一秒地滑过,客厅里忽然出现了从未有过的静谧。
与白宫的见面使得金小曼的情绪又好起来。刚才在多多那儿惹来的不愉快现在已经一扫而光了。白宫是那种善良、仁慈又很心软的男孩,不是小曼喜欢的那种类型,可也并不惹人讨厌。那么文质彬彬的男孩小曼还是头一次见,他看上去多少有点“酸”,喜欢夜读唐诗那类,写出来的文章也一定是软弱无力的,百分之百学生腔的。小曼在上大学的时候也曾有过这种阶段,那时她和吴启东谈恋爱,虽然就住在隔壁,可两个人还是要每天写信,说些很缠绵很缠绵现在想来都有些不好意思的话。
小曼与启东分手,是因为她不愿意嫁给一个一辈子唱戏的男人。母亲唱了一辈子的戏,抱怨都抱怨死了,她不能再嫁这么一个人。罕剧团里的学员毕业了只能留在团里唱戏,还能干什么呢?小曼来北京有一半原因也是为了躲着他,回避他,忘掉他。
小曼自从懂事以后常替母亲惋惜,她见过母亲年轻时的照片,像她那种人真不该一辈子窝在平城,默默无闻。母亲是个很自足很本分的人,不管有戏没戏,她每天照常到排练场去练功。
排练场是一座空旷的旧房子,很久没人排戏了,里面堆放了一些杂物,房梁上悬着丝丝络络的灰色蜘蛛网,那些蜘蛛网的分量很轻,人在下面动的时候一招一式全都被它记录下来。它像水草那样随着水面的波动轻轻摇摆。小曼小时候看母亲练功,眼睛总是盯着天花板,那些形状各异的蜘蛛网总能唤起她无边的想象。母亲的身姿轻如水草,她的每一次旋转都是重复的、单调的,落在时间的河里,无声无息。在这间光线幽暗的排练场里,很多人都是这样悄无声息地由年轻变老,很多人都在重复着相同的轨迹。
金小曼是个聪明人,像她这样的人尖子她怎么能够甘于平凡?她从小就聪明过人,她16岁就上大学……不过,金小曼也曾经有过糊涂的日子,那是因为第一场恋爱的来临。
吴启东是外地考来的学员,家不在平城。逢到星期六他有时要到小曼家来搭伙,那时小曼已在师大读书了,也是周末才回来,两人撞到了一块,很快就背着大人一块出去玩。
他们最常去的地方要数旧车站了。那是一个很早以前就废弃了的火车站,里面长满荒草,天空布满横七竖八的电线,地面上的铁轨和岔道也是横七竖八的。据说沿着这些铁轨中的其中一条一直往前走,就能到达北京,可是岔路口很多,没有人知道究竟是哪一条。晒着秋天的太阳,启东和小曼手拉手在铁道上走,那一格一格的枕木,静静地向后移着,有一群鸟儿从身边的草丛里惊飞起来,在空中盘旋一圈,然后向远方飞去。
“听说这儿有条铁道能通到北京,就是不知道是哪一条。”
岔路口就在眼前了,小曼和启东的手原本是松松地拉在一起的,却在不知不觉间走上了两条岔道,他们拉在一起的手便越绷越紧,越绷越紧,最后平直地横伸在半空中,仅剩下最后的一点联系。太阳已经偏西了,晒在将要枯了的蒿草上,蒿草像被点燃了一般,向空中喷射着橙黄烟雾。又有一群被惊动的鸟儿噗啦啦、噗啦啦地扇动着翅膀从草丛中飞出,向着远方飞去。
小曼和启东沿着人字形的两条铁道越走越远,他的手终于够不着她的手了,开始还能彼此看得见对方的影子,可转眼之间就无影无踪了。
下一次吴启东再见到金小曼的时候,就半开玩笑似地问她:
“小曼,那天你是不是走到北京去了?”
小曼正在饭桌旁吃一碗泡饭,她用筷子尖点点里屋母亲的背影小声道:
“当心让我妈听见。”
罕剧团的学员是不允许谈恋爱的。再说小曼的母亲唱了一辈子戏,也绝不允许女儿再找个唱戏的。
排练场是另外一个约会的地方。
大多数人回忆起自己的初恋来,感觉有点像偷东西。那种东躲西藏,心神不定带来的刺激甚至超过了恋爱事件本身。
恋爱那阵子,小曼的耳朵变得特别地灵,好像可以伸缩的天线一样,将远远近近的事情全都接收进耳朵里。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明天一早她就要返回学校去了,这就意味着他们又将是整整一个星期见不着面。她现在的心情就像放在油锅上煎着,吃什么都不对味,觉是根本不想睡的,睁着眼睛听着院子里的各种动静,有猫跳墙的声音,不知谁家的水管子漏水了,长时间地发出滴答滴答钟表般走动的声音。
不知什么时候,小曼在朦胧中刚要睡去,却听到玻璃窗发出格啦一下声音很小但很清脆的声音。小曼竖起耳朵来听,果然又听到了另一声响。是什么人在用小石子敲玻璃。
金小曼披上衣服轻手轻脚地打开房门,她听到另一个房间里父亲的酣声很均匀。她关门的时候发觉自己的手在发抖,不知是冷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院子里泻了一地的月光,四周竟像白昼一样亮。小曼跟着启东一前一后行走在罕剧团静静的小院里,小院里本来就静,这会儿更加没了人声,那些房屋好像瞌睡一样静静地阖着门,关着窗,他们两个一前一后,一男一女,像在月光下跳一种古老仪式似的影子舞。
排练场的大门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动,那是一扇沉重的木头门。
他们不敢开灯,并排坐在黑影里喘着粗气。小曼说这么晚了你叫我到这儿来到底有什么事。启东说其实也没什么事。小曼说没事我就回去啦。
她说是要回去,身子却不动。他们看到月光从很小的窗口照射进来,然后无声无息地落到地下。排练场有很多很多这样的窗子,排练场变成一格一格的。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景象,排练场的夜晚原来是这样的。
“启东,我今天才发现排练场这地方很像监狱,你愿意在这儿呆一辈子吗?”
“很多人还不是在这儿呆了一辈子,比如说你爸和你妈。”
“他们是他们,我是我,我可不想像他们那样窝窝囊囊地过一辈子。”
“不这样又能怎样呢?”
“我想上北京去。我想总有一个地方能实现我的梦想。”
“你的梦想究竟是什么呢?”
小曼想了一下说:“反正跟现在不一样。得是轰轰烈烈的,热热闹闹的,总之不能太平淡了。”
启东说:“我的梦想就是唱戏。”
小曼和启东是同时毕业的。小曼想我已经走出这么远,可启东还在原地踏步。他一直留在团里唱罕戏,小曼到北京后就跟他断了联系。
金小曼的工作是做“金色老年”节目的编辑兼导游。她理想中的角色是当个节目主持人,可“金色老年”节目主持人是一对上了岁数的老年夫妇。那对手上长着褐色老年斑的家伙霸占着演播厅的所有位置,年轻人只能干户外的活,比如说去拍一个介绍新开发的旅游点的节目,这类活儿组里一般就会交给金小曼或者胡蔼丽去干。胡蔼丽对金小曼一直怀有敌意,二人同性相斥,表面上虽然看不出什么,背地里却暗暗较着劲,谁都想压谁一头。她们头儿似乎看出什么来,给她俩分的活不偏不倚,一人一半,叫两个女孩谁都无话可说。
不管怎么说,金小曼对电视台那份工作还是喜欢的,为此她很感激白阿姨,但是白阿姨的那种矫情的、不自然的生活方式也让她感到很难受,她讲究得过了头,爱美也爱得过了头,她不吃鸡蛋黄,禁糖,低盐,整天疑神疑鬼,见了油炸食品会像见了毒药一样发出一声尖叫,好像全家的人都憋着劲要害她似的。她喜怒无常,搅得金小曼的情绪也忽高忽低。住在别人家里,工作也是人家给找的,小曼就是再看不惯也得忍着。
这个家里就白宫对她好,那好是不讲条件的,一心一意的。
白宫喜欢走哪都跟着小曼,有时课也不去上了,跟小曼一起到远郊区去拍外景,组里的人就会对小曼开玩笑说,瞧你表弟又来了。很多人不知道他的名字,都管他叫表弟。
有一回他们一行人到一个叫作鸡鸣山的地方去玩,那是一个尚未开发的旅游景点,四周荒凉,山峰刀削斧劈般地直立着,山壁上尽是枯黄的裸石。起风了,金小曼这才意识到冬天就快来了。这是她在北京过的第一个冬天,北京的冬天一定很冷。
他们穿行在一个狭窄而黢黑的山洞里,里面什么也看不见,就好像在一个巨人的内脏中行走,无法看到来时的路,前面的路也是希望渺茫的。这时候小曼的手碰到了另外一只手,那手冰冷而且瘦削,却把她攥得紧紧的。他们这样手牵着手走了一段路,那只手竟然渐渐地热起来。
那天回到家中,晚饭时白宫一直躲闪着小曼的眼睛,好像自己做了什么错事。他母亲问他为什么脸色这样苍白,他支支吾吾地说是刚才有点晕车,于是就勉勉强强吃了半碗米饭,话也不说一句,碗一推就回自己房间去了。
客厅里电视机开着,在转播一场足球赛,电视机前却空无一人,没有一个观众,晚饭后大家都各忙各的去了,小保姆素儿在厨房里刷碗,水龙头哗啦哗啦地响着,她似乎还在轻轻哼着一支什么流行歌曲,不过她唱歌总是跑调,从一支歌串到另一支歌。在她看来所有的歌都是差不多的,只管张嘴唱就是了。
金小曼穿过客厅来到白宫门前。电视机里的解说员兀自热闹着,他声嘶力竭说得几乎吐了血,场上的球员倒显得有些不紧不慢。他说“进了……不过又打在门柱上了”,过了一会儿又说“好球……可惜又被反弹了回来……”总之他一个人这么来来回回地瞎激动,电视机屏幕前没有一个观众。
红的光蓝的光打在对面的墙上,显得有些寂寥。金小曼叩响了白宫的房门,她没想到事情从此发生了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