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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生活是生活的死,因为每一个我们享乐其中的新日子,都是我们生命失去的另一个日子。

  ——[葡萄牙]费尔南多·佩索阿《惶然录》

  坟场的月亮特别亮,每天晚上刚升起来的时候是桔红色的。那是极为浓重华丽的一种颜色,就像红火的婚姻,婚姻的开头总归是好的。但是很快地,那种浓艳的桔红就退下去了,月亮露出它本色的白来,把坟场的一切都照得苍白寡淡,像抽去了色彩的图画的框架,画还是原来那些画,但是颜色完全没有了,画变得面目浄狞,完全失去了原先的意义。

  红火在坟场这地方留下来完全是为了左晓军。红火曾经做过许多美丽的梦,但每回都是在梦想就快要变成现实那一刹那,命运忽然变卦了。红火想起学校看门老头从前说过的话,他说红火的名字不好,火太旺了,人虽聪明,也很能干,但将来注定一事无成。红火是在所有的梦幻都破灭之后才决定嫁给左晓军的,那时她急于把自己安定下来,她真是飘泊够了。

  “你爱我吗?”

  这是她问左晓军问得最多的话,在所有的赌注都失去之后,爱情成为她眼中最后的筹码。

  “你到底爱不爱我嘛?”

  有时两人斜躺在床上各自拿着本书看,桌上那台左晓军从哥们那儿蹭来的音响轻轻放着一支歌。

  左晓军的哥儿们做生意发了一笔不大不小的财,便在家里改朝换代,把家用电器以及过了时的组合家具统统扔了出来,喊暂时还没发财的几个哥们过去随便挑随便捡。左晓军别的什么都没要,他怕心高气傲的红火挑肥捡瘦,就拎了这台半新不旧的台式音响回来。红火没说什么,那台音响就搁写字台一角了。

  新婚的热乎劲很快就过去了,两人的关系趋于平淡,就像傍晚的月亮刚才还是橙红色的,可是不一会儿就变白了,而且整夜都是白的。

  “晓军,你说你到底爱不爱我嘛?”

  红火总是冷不丁地问起这句话来。她放下手中的书,两眼盯着丈夫的脸使劲看。他们结婚后红火不知第多少遍问这个问题了,但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问。左晓军推开她的脸说:“都结婚了,还问这种傻问题。”他关灯睡去,像陌生人一样躺在那里,舒适地打着微鼾。

  红火觉得自己既然什么也不要,单单为爱情而结婚,就完全有理由牢牢守住它。

  左晓军是那种能玩会闹的人,学校又在郊区,离城里远,没什么地方可去的,老师们有事没事就凑在一起发牢骚,聊天或是打牌。这些在红火眼里都是毫无意义的事,红火想,总不能一辈子就这样下去吧?可是不这样又能怎样呢?年年是一样的教案,讲同样的课,说同样的话,连课堂上适当点缀的笑话都是一模一样的,红火手里那本灰色封面的英语教程都快翻烂了,她每天站在讲台上头脑里一片空白。

  红火分到坟场来教书原本只为过渡一下的,谁知这一过渡就过渡了五六年,如今她已是二十七八的人了,既不算太老,也不算太年轻了,而且女人一结婚就什么都完了,她可不愿像同事王冰冰那样,成天婆婆妈妈的围着丈夫孩子转。冰冰和大雄的女儿莫愁已经三岁多了,一家三口小日子过得不错。

  冰冰一边坐在沙发上给女儿织着毛衣,一边撇着嘴漫不经心地说:“人活一辈子,干什么还不都是一样的。”

  “教书这种工作太没意思了,在这种小天地里圈着,我都快闷死了。”红火唉声叹气地说,“等再过几年再到外面去找工作就没人要了。”

  “你别把外面想得那么好,咱们学校这儿就是地方远点,偏点,别的也没什么不好。”

  冰冰给女儿织的毛衣多得衣柜里都放不下了,只好堆在了小床上,可她还在不停地织着,看电视手里也不闲着。那些毛线缠了一圈又一圈,好像永远没有完结似的。红火觉得冰冰手里的毛线就像这里的日子,一圈一圈没有尽头地缠绕下去,很乏味,很厌倦,连一点盼头都没有。

  冰冰说,红火我看你总这么呆下去也不是回事,二人在一起大眼瞪小眼,不吵架才怪呢,不如早些生个孩子算了,趁年轻把孩子生下来早早带大了比什么都强。一个女人,要什么事业呀,老公对你好不就得啦?

  红火看着窗外操场上几个学生跑来跑去在抢一只皮球,她觉得没意思极了。“干什么都没意思。”红火用手指转着一串钥匙,眼睛斜着窗外,“我原本只想实实在在守住这份婚姻守住这份爱情的,可晓军的表现实在太让我失望了。”

  冰冰笑道:“他怎么啦?他不是对你挺好的吗?”

  正好说到这儿,有人一撩门帘进来了。

  “说我什么坏话呢?”

  左晓军大汗淋漓地走进来,显然正在给学生上体育课的样子。他穿着一身黑白相间的运动装,健壮的肌肉油黑发亮。他理平头,脸是方方正正那一种,下巴坚硬而有力,好像连钢铁都能喀巴一下咬碎的样子。

  “我现在明白像红火这样的女孩为什么能爱上你。”王冰冰放下手里的毛线活,故做神秘地说。

  左晓军端起桌上的大凉杯咕咚咕咚一通猛喝,王冰冰见状尖叫道:“哎,你倒是拿个杯子倒出来喝呀。”

  左晓军笑着抹抹嘴说:“没关系,我又没病。大雄呢?又去跑小买卖了吧?”

  红火横他一眼,道:“人家那叫做生意,不像你,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爱干。”

  大雄最近自己搞了一家广告公司,用的是女儿莫愁的名字。冰冰总说搭了那么多时间精力进去,还不知道是赔是赚呢。再说本钱也是问人家借的,要是赔了还不知道怎么办呢。

  还是像晓军这样的好,无事一身轻。

  左晓军拍拍红火的肩说,你听见没有?不是所有做生意的人都能赚钱的,又扭脸对王冰冰道,我们这位呀,一听别人在外面开公司就气急心跳的,像只兔子急红了眼。

  红火推了他一把骂道,讨厌,上你的课去吧。

  晓军走后,冰冰继续织着手里的毛线活头也不抬地问道:“哎,红火,我看你俩不是挺好的嘛,亲亲密密一对小两口,别人羡慕还羡慕不过来呢,你可倒好,一天到晚唉声叹气的,就跟遭了什么灾似的。”

  红火手里拿着一团毛线绕来绕去绕着玩。“好是好,就算我们两个好到天上去又能怎么样呢?没钱,没房子,没地位,他一个教体育的,一辈子也就这样了,我们这种生活其实就是在提前等死。是的,我母亲的话没错。”

  红火的母亲一直对红火的婚姻恨之人骨。在她看来,女儿再傻也不该傻到放弃一切条件不要,去嫁一个一文不名,而且还离过一次婚的平庸男人。“什么他妈的狗屁爱情,爱情就是刚织好的花布,一下水就缩得不成样子了。”红火当时听母亲说出这种话来,只觉得寒心。红火不记得父亲的样子了,他是早年间离开母亲的,连照片也没留下一张。

  红火嫁人有一大半原因是为了跟母亲赌气。你不是说没有爱情吗?我偏要“爱情”给你看。红火把只有一间平房的小家布置得像理想中的“爱情小岛”,墙壁漆成纯净的海蓝色,朝西的大玻璃窗上挂着重重叠叠的巨幅象牙色窗帘。有风吹来,窗帘便一波一波地抖动起来,发出磕磕的声响,像海浪又像风帆。

  他们在屋子中央的大床上做爱,一夜一夜的,不知疲倦。有天红火无意中翻到一本讲女性知识的杂志,那上面有篇文章说做爱的次数一般为每周二次。“应该是每天二次才对。”

  “你当都是跟你说的呢,”正在床旁边的一小块地毯上练拉力器的丈夫搭腔道,“一天到晚粘我身上。”

  红火放下手里的书,光着脚跳下床。左晓军只穿一条运动式的宽松长裤,上身是裸着的,那一下一下绷起的肌肉和灯光下变得油光发亮的深色皮肤像铜做的雕像一样坚硬而又充满质感,那是指甲都掐不进去的肌肉,红火触摸着,总觉得男人是用另外一种材料制成的,把脸贴在他脊背上,红火觉得浑身发烫。

  他回过身来抱她,摸她脸颊上浮着的那层细细的绒毛,摸她散落在胸前一绺绺碎发。他用手把她的头发全部拢到背后,偏过头来吻她。他们接吻的地方正对着一盏圆型大灯,那像伞一般披散开来的光线把他们牢牢罩在中间。他们像舞台雕像那样长久站立着,红火忽然想起学校传达室里那只永远不走的大钟。

  “要是时间永远停住就好了。”红火被吻得有些气喘。

  晓军一只大手盖住红火晶亮饱满的额头,顺着她光滑漆黑的头发向后摸去,从发顶到发梢,最后两手环住她的腰。他蹲下去把红火齐膝抱起,红火的头碰在高处的灯罩上,使得屋里灯影乱晃。在迷乱的灯影里晓军剥去她的衣服,他轻车熟路,熟悉妻子身上的每粒钮扣,每一道钩钩绊绊。他把她放在床边,采取站立姿势同她做爱。红火呻吟的声音渐渐高涨起来。有风吹得窗帘扑啦啦地响,四周海浪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晓军此刻觉得自己好像站在世界的尽头,高高地俯视着一切,统治着一切,征服着一切,拥有着一切。

  灯影的晃动渐渐平息下来,红火偎在丈夫身边小声问他:“好不好?”丈夫看她一眼,又把她用力抱了抱,那种眼神像是在说“这还用问吗?”

  红火用脸颊蹭着丈夫胸前结实的肌肉,像是自言自语地小声说:

  “我喜欢武侠小说里的那样一段故事,女魔头把男魔头的武功废了,然后给他戴上手铐脚镣关在山洞里,直到把他囚禁成一堆白骨,就是为了和他一生一世地厮守。”

  “女人太可怕了。”

  红火听到晓军在梦里喃喃自语。她伸过一条柔软的手臂缠绕住他的脖颈,像青藤缠绕住大树那样越绕越紧。

  除做爱之外夫妻生活还有一个重要内容,那就是吵架。红火听别人说“世上没有不吵架的夫妻”。红火像是为自己的行为找到理论根据了似的,小炮筒子似的一点就着。她一点也不能控制自己,经常莫明其妙就恼了,摔东西,发脾气,或者哭哭啼啼,而且越劝越来劲,把十年八代的旧事全都想起来了,一件一件往外抖落。左晓军开始还哄她供着她,到后来采取回避战略,一言不发,冷眼相看。他常常无法相信这个披头散发,哭得面部抽搐红头涨脸的女人就是昨天夜里那个温软轻滑、抱在怀里好像要化掉一样的女人。女人的本质是多么的不同啊,他想,女人有一千种面孔,一千颗完全不同的心脏,她们很可能今天这样明天那样,随心所欲,忽东忽西,像液体那样随意改变自己的形状。她哭累了自动就会把头拱过来,把脸贴在你胸前,一抽一抽的像个受了伤的小动物。

  那天他俩就这样结结实实地吵了一架。左晓军一点准备都没有,像是被挨了兜头一闷棍。

  本来是热热闹闹出去兜风的。左晓军的朋友汤勇最近购置了一辆吉普车,车身喷得花花绿绿,还故意用歪歪扭扭的“儿童体”写上一行王朔小说里的句子:“玩的就是心跳。”红火看了看那辆车子,没说什么,而左晓军则显得很兴奋,这儿摸摸那儿碰碰的,表现出爱不释手的样子。

  汤勇手握新车的方向盘,就像小孩憋不住要尿裤子一样急于启动他的车。红火和左晓军跨上车还没坐稳,车子已经“嗖”地一声开出去了。

  坐在后排座上的范维努努嘴给大家相互做介绍,他说汤勇边上那个短头发女孩名叫朵朵,又拥了下自己边上那个“大波浪”道:“她叫maggie,大家都叫她小麦。”

  汤勇离婚二年了,女朋友换了好几任,这个额前染了一撮红发的朵朵看来也不是好惹的。她耳朵里塞着耳塞,脑袋很懂音乐似的摇来晃去的,那撮红发在阳光下像一绺绚丽的鸟毛。她经常表情颇像电影里的美国人似地用她那口半调子英语说:“Oh,really?”,或者“明天到我的office去取。”

  红火听都懒得听,两眼一直盯着窗外。

  小麦喜欢卖弄文学,她说起卡夫卡、川端康成这些大师的名字来就跟她们家亲戚似的。红火想,这两个女人也配跟我坐在一块?范维是个标准的“留守男士”,他妻子到地大人少的加拿大已经十一个月零七天了(是他自己掰着手指头说的),“回不回来还是回事呢,晓军的前妻不就一去不复返了吗?到日本八格牙路地干活去了。”

  “提她干嘛。”红火有些不高兴了,“那都是哪辈子的事了。”她并拢双膝正襟危坐在那里,浑身上下透着是妻子而不是情人的正义劲儿。

  范维反驳道:“现在都哪朝哪代了,离婚结婚还不跟吃饭上厕所一样随便。”

  红火斜了他一眼,没再说什么,只是心里种下了一粒不痛快的种子,就像绿豆落进水盆里,迟早都要发出芽来。汤军把车开得飞快,戴耳机的朵朵在听摇滚乐。后座上因为多挤了一个人,范维只得把他女朋友半拥半抱在怀里,两人还时不时地相互抛个媚眼。这让红火看了很不舒服。男人都是这副德行,红火想,男人是一天也离不了女人的。如果自己有一天离开了晓军,他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儿。这样想着就侧过脸来看自己的丈夫,见他木然没有表情,红火眼中就更加冒火。反正老婆是总归不如情人的,老婆是自家衣橱里的一件揉皱了的旧衣服,情人是精品时装店里挂着的假货,不管货色如何,反正玻璃纸一包灯光一照,总是充满诱惑的。红火一想到这儿,气就不打一处来,心想着我为你什么都抛弃了,出国、华宅、漂亮的高档时装,总之一切女人喜欢的东西我都不在乎了,不过是为了守住一样东西,那就是红火自以为得到了的永不褪色的爱情。其实没有,什么都没有,一切都是假的。

  前面路口有个警察树一样地直立着,身穿白色警服,表情严肃。

  车子开得很疯狂,明显超速了。

  红火忧心忡忡地在车里四处张望着,范维却说:“人生犯点小规才有乐趣,处处遵守游戏规则的人是他妈的拴着链子的狗。”

  “经典经典,”他怀中的女友连声赞道,“范维你这么有思想的人不搞文学实在是太可惜了,要是我将来能写,一定要把你说的话全都写到书里去。”

  范维拥着她哈哈大笑,道:“我现在只读美人不读书。”

  看着车窗外的左晓军叫道:“那个警察是个木头人呀!红火,你又神经过敏了吧?”

  红火想连警察都是假的,这世上还有什么他妈的真东西?

  “你们男的没一个好的,全是骗子。”

  “红火,你少来劲啊。给你脸了是吧?”

  “你才少来劲呢,看我不顺眼就直说,一天到晚阴着个脸给谁看?”

  “我一个男的我能怎么着啊,一天到晚笑嘻嘻的傻不傻呀我?”

  “哼,你心里想什么我还不知道嘛!”

  “我心里想什么啦,想什么啦……”

  他俩这样一句来一句去,谁也挡不住,嚷嚷的声音越来越高,每一句话都是带刺的,最后把左晓军的前妻美稚子也牵了进去。美稚子在日本,红火见也没见过,却把她恨得牙根痒痒的,用一连串的刻薄话来咒她,把她当成非常凶恶的假想敌。

  两人互相往对方的心脏上投着标枪,着着正中靶心,吵着吵着连自己都忘了是因为什么原因吵架的了,只觉得彼此撕裂得很痛。

  “结婚真没意思啊。”

  范维怀中那个女人小声对范维道:

  “我看一本书上说的,婚姻作为一种人际最基本的搭配,使人之间搭配的难堪致于极点。其中的恩怨、交纠、缠绕、刻毒,那种令人窒息的空气,借徐志摩的一句诗,是‘我不知道风从哪个方向吹’。彼时人的昏昧、疲惫、困倦沉淀起来,积羽沉舟,棱角、志气、血性,也就逐渐付之飘风流萤。接下来,灰飞烟灭,化成无量风的一分子,无量土的一粒砂,照例受完一生活罪而已。”

  谁知这一串话字字句句全都落进听者有心的红火耳朵里去了。红火觉得让这等小女人看了笑话,心中便越发地不平衡起来。

  “停车!”

  她尖着嗓子大喊大叫,把车上的人全都吓了一跳。

  切诺基刹车的声音尖厉刺耳。左晓军因为在朋友面前失了面子而变得暴躁异常:“让她给我滚!”

  红火跳下车那一刹那,她觉得整个世界都抛弃了她。

  这天晚上晓军回来是喝醉了的。他朋友开车把他送回来的。红火见状连忙下床去扶他,范维俯在她耳边小声道:“是你伤了他心了。小两口好好的,又不是什么阶级敌人,何必呢?”

  “范维范维!”

  他那跟他连体婴儿似的女朋友小麦一路叫着追了进来,把范维像犯人似的押回到吉普车上去。范维跌跌撞撞好不容易扭过脖来丢下句“你俩好好地啊”,人便像影子一样不见了。

  红火关了门,忙扭了毛巾替丈夫擦脸。她用湿毛巾沾着温水,一点点地打磨着丈夫棱角分明的脸。灯光下,他鼻孔翕张,好像闻到了异样的气味,双目却闭得极紧,眉头是锁着的。他的嘴唇动了动,想说话却又发不出声来,红火见状想哭,眼泪却好似鲠在喉头,哭也哭不出来,赶也赶不走。

  红火守着直挺挺像尸体一样平躺在床上的丈夫,爱恨一齐像海浪一样拍打上来。眼前这个男人,眼前这张脸,她不能说是不喜欢——刻人骨髓的那种爱,除了爱她什么都没有。过去的男友,出国的出国,成名的成名,发财的发财,惟独自己嫁到的这个男人一无所有。

  他喝醉了。他是个酒鬼。

  红火一想到这儿,便伏在丈夫身上呜呜地哭出来。

  他开始呕吐,先是一阵阵地干呕,红火连忙去拿盆来,就在她一转身的功夫,那边已经哇里哇啦吐出大片的秽物来。小屋里顿时弥漫起一股难闻的味道来,那些暗褐色的裹着股刺鼻酒气的鼻涕状物体,粘粘的糊了一地。

  那块椭圆型的小地毯是红火最心爱的小物件,从他们一结婚就一直摆在床前。他们在上边做过爱。

  左晓军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傍晚,他就这么昏昏沉沉地睡了一天零一夜。醒来后闻到饭香,大声叫着红火的名字,红火穿着一件格子布裙拿着饭勺走了进来。

  “你醒了吗?”

  晓军道:“红火你过来。”

  红火走近床边,被他伸出手来用力一拉连人带东西跟头轱辘滚地上床去。

  “生我气了吧?”晓军说,“我醉的样子一定很难看。”

  “我们再也不吵架了,嗯?”

  红火说:“再也不吵了,好好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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