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这道闪电是一个凶兆。日后人们再谈起林适一来,都会谈到那个跳舞夜里的闪电。为什么会出现那道闪电?那是一个满天星斗的晴朗的日子,天又没有下下雨,闪电从何而来?有人说凯歌你是不是喝多了眼花了,还有大卫那小子,那天晚上一边跳舞一边喝酒,也喝了不少,你们准是喝多了出现了幻觉,觉得林适一身后有一道闪电,什么凶兆不凶兆,不可能的。
这个“凶兆”距林适一最后的日子大约六年时间。
也就是说,林适一大约还有六年的期限。
他混然不觉。在离婚的头几年里,性、空虚和快乐并存着,他喜欢自己自由自在的“自由身”,回想当年的婚姻,真好像绳索一般,捆在身上,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现在他多么自由,家是属于他一个人的领地,他爱带什么人回来都可以。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一大群,疯玩,吵闹,跳舞,做爱,干什么都无所谓,没人会跟他计较什么,没人管他,他是百分之百自由的,他想这要在从前的话,是完全不可想象的,蜜雪儿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她不能忍受家里“乱糟糟的像个大市场”,这是她的原话,她以前常常这样说的。自从她去了美国,他们之间不再联系,就像从来也没见过面的陌生人。
现在的皮草格格虽然也很缠着他,但她们缠人的方式不一样,皮草格格毕竟是有名的女作家,思想要开放许多,不像蜜雪儿那样保守和封闭,而且皮草格格爱他爱得要死,这一点连雪儿都比不上她。
这会儿,他们两个又滚到床上去了。皮草格格喝了酒,跳了舞,欲望被挑逗起来,紧紧地抱住一哥不放手。她想亲吻一哥的嘴唇,但一哥想起刚才在狭窄过道里那一幕,想起她在灯下跟别人拥吻的样子,不由得别过脸去不让她亲。两人滚作一团,亲了又亲,躲了又躲,弹簧床发出吱吱的响声,像是一种欢快的鸣叫。
“一哥,我爱你——爱你、爱你、爱你……”
不知是耳鸣还是床铺发出的声音,一哥在跟皮草格格做爱的时候,耳边一直萦绕着这样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