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灯舞会”的兴起,给林适一的生活带来了新的兴奋点,他正好单身一人,老婆去了美国,离婚之后他渐渐回归到单身男人的行列中,足玩足乐,好不潇洒。
那阵子文学圈时髦开笔会,找个名目就到风景区去搞个什么会。所谓笔会就是一帮红男绿女凑在一块儿起腻,有老婆的搞一搞婚外恋,没老婆的看看有没有办法把文学女青年变成老婆。还有一种就是跟着胡混的,碰上谁是谁,只要能发生点什么“事儿”就行。那时的人被禁锢太久,闸门一旦放开,人的情感处于饥不择食状态,只要时间地点允许,不发生点什么都觉着对不起自己。
林适一就是这种笔会上的风云人物,他的受欢迎程度,不亚于一个真正的王子,他的相貌是让人看一眼就想跟他说点什么的那种,有种特殊的魔力,无论是男人还是,谁都以跟一哥是朋友为荣,女人们更是为他争风吃醋,明争暗斗。和珍珠和皮草格格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她们一个以“红颜知己”自居,另一个以“超级情人”自居,定位明确,防范严密,有时联手共同对付一个敌人,有时又分成两派闹对立,在文坛上能使的手腕,一招也没有落下,挨个使出来,好朋友就嘲笑一哥,说一哥身边简直就是一个微缩的文坛景观,各种人物纷纷上台表演,招数使尽,风头出尽,脸皮丢尽。
由于林适一在这种场合比较受宠,就对这类抛头露面的事情比较感兴趣。报社知道他这个人喜欢“赶会”,就更是大会小会都派他去。
——林适一,下周去开个会啊!
——好咧!
每回都是这样,只要主任一声招呼,林适一立刻响应,而且任务完成的都还不错,回来后不用任何人操心,稿子如期见报,文字漂亮,图片精彩,是响当当的一员干将,谁见了都忍不住拍一下他的肩膀,说一句“小伙子真棒!”
这种边玩边乐呵的工作方式,让林适一找到了一片自由的天空,他既能把工作做得很好,又不耽误吃喝玩乐交朋友,他是这方面的“人精”,从一个会赶到另一个会,所有人都大叫着他的名字“一哥”、“一哥”。一哥仿佛明星出场一般,四处照应着,打着招呼,挥着手,心里那个满足,真想高歌一曲,但他没有轻狂,从外表上看反而显得很低调,有那么一份晃里晃荡的不在乎。
“他真是潇洒啊!”不知有多少女人在心里赞叹。
一哥是记者圈里最有“女人缘”的一个,因此还遭到了同行们的妒忌,但一哥有一哥的办法,他这一招不仅不让同事们妒忌他,反而让大家更喜欢他更拥戴他了。
林适一的方法很简单,他喜欢在家里举办舞会,叫上三五知已,再叫上几个爱跳舞的女孩,在家里准备了啤酒和唱片,夏天又买了一台大功率的电扇。那会儿空调机还不普及,不然爱跳舞的林适一一定不惜代价要买一台回家的。
把这种家庭舞会戏称为“黑灯舞会”,是林适一的首创。如果你在那个时间段生活过,曾经听说过“黑灯舞会”这个词,那一定不要忘记发明人是谁。“黑灯舞会”是林适一创造的几个有趣词汇之一,另一句有趣的话曾在小说的前面提到过,叫做“衣服上斑斑点点都是搓饭泪”。自从林适一发明了“黑灯舞会”这种说法,“黑灯舞会”就在社会上流行起来,晚上10点钟在万家灯火之中,有几个窗子是黑着灯的,那一定是在开私人舞会,林适一和他的好朋友们就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