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珍珠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进入林适一的生活的,他们以前见过面,但并没更深的了解。林适一还记得第一次在酒店的露天回廊里见到她时,她穿着浅米色的裙子幽幽地走过来的样子。他们站在回廊里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就分开了,今天她奇迹般地出现,让林适一又惊又喜,以为自己的精神出了问题。
“怎么是你?”
“你以为是谁呀?”
我今天约的不是你。
“约了谁呀?不会是皮草格格吧?”
“她?呸!她也配!”
“天哪,我听说最近你们俩打得火热,怎么又说她不配呢。”
和珍珠说话的样子,仿佛你离得她很远,不是伸手可及的女人。但她又的的确确坐在你对面,她肤色很白,让人一看就知道她是在优越环境中长大的,从小过着舒适而又优雅的生活,满眼里看到的,不是艺术就是被修饰过的生活,她真像是一颗白色透亮的珍珠,让林适一觉得可望而不可及。
和珍珠坐在林适一对面,淡淡的,柔柔的,白衣白裙,纤尘不染的样子,她说她跟朋友约好在这里见面,朋友没来,却碰到林适一了。林适一愣愣地看着她,不知是真是假。
林适一正愣着,挂在腰上的呼机突然“嘀嘀嘀”响起来。林适一低头在腰间一下下地按着,然后抬起头来继续说话,他说话的时候呼机又响了几次,林适一置之不理,照样说话。他也不知道哪儿来那么多话,只要一坐下来就滔滔不绝,说个没完没了。他面前的咖啡已经凉了,他完全顾不上喝,他走到哪儿,就把他的“话匣子”带到哪儿,吃饭、喝咖啡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反正是说话,面对一桌子菜和一杯咖啡都是一样的。
和珍珠有些忍不住了。她说:“谁呼你呀?”
“一个追我的女人。”林适一幽幽地说。
“我知道她是谁了。”
“嘘——”林适一说,“千万不要说出来。”
“为什么?这儿又没有别人。”
“我不愿提她的名字。”
“好吧,好吧。喝完咖啡你去哪儿?”
“我还能去哪儿?老婆跟别人跑了,把我一个人丢下不管,我已经伤透心了。”
“跟别人跑了?她跑哪儿去了?”
“还能去哪儿?美国呗!现在的人,一个个全都是削尖了脑袋想要出国,把出国当成人生目标,只要能出去让他干什么都愿意——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现在的人连一点点起码的人格都没有了,越活越贱……”
和珍珠显然不知说什么好。她很妩媚地坐在那里,就像一幅画。林适一在这种幽雅的环境里,忽然动了一个念头,想到和珍珠住的地方去看一看。和珍珠却说,“改天吧”。
一旦动了想要亲近这个女人的念头,林适一觉得仿佛喉咙里长出个小手来,一动一动的,让他心里痒痒的。这种“痒痒的”的情绪无处发泄,于是他想到了一直追他追得很紧的皮草格格。
他到西餐厅附近的公用电话亭给皮草格格打了个电话,说马上要去她那儿。皮草格格在电话里激动得直哆嗦,连声说着“好的”、“好的”、“好的”,她放下电话飞快地跑回家,用手扶着胸口“乎哧乎哧”坐在床沿上大喘气。她对自己说“好啊好啊,一哥终于爱上我了!”
可是,一哥偏偏在这个时候又接到另一个传呼,那是他的老哥们凯歌打来的,让他“速回电话”。他轻轻掂起电话,“哈罗”了好一阵,顾凯歌这个暴发户这才慢吞吞地出场。他现在肚子越变越大,语速越来越慢,间或着“啊啊”、“呀呀”的语气词,让一哥怀疑顾哥跟他的同学身份,一哥虽然已离了婚,但自我感觉仍是青春年少,翩翩然地在女人中间周旋,而顾哥显得起码比他老十岁,整个一个慢吞慢吞的中年人了。不过,顾哥的外形原来就不怎么样,这一提前进入中年,倒反而显得敦实可靠,更有老板威严了。
一哥拿着电话跟顾凯歌一通神聊,很快就把答应皮草格格的话给忘了。放下电话伸手拦了路边的一辆“面的”,兴冲冲地赶去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