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同方是干部子弟下海经商最早的一批,并且已小有成绩,也就是说已经赚到一些钱。那时“小有成绩”的一个标志性动作就是爱请人吃饭。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弄到一桌来,大块朵颐,一个个就像饿了一千年的饿鬼,见了饭就喜笑颜开。
八十年代几乎所有人都好吃,骑个自行车东奔西走赶饭局,一方面人多聚在一起热闹,另一方面也可以看看有什么发财的机会。那是一个人人都想发财的年代,各种版本的离奇传说在民间流传,什么某人转手倒卖钢材,一夜之间赚了二十万,“二十万”在当时就像一个天文数字,令所有听到的人脸红心跳。
诸葛同方也有这个爱好,喜欢请一大桌人吃饭,有这个爱好的人感觉都有点像会议主持人,负责招呼,负责寒喧,还得负责买单,但他们乐此不疲,小脸总是涨得通红,是因为兴奋,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梅兰妮想不明白。
诸葛长得不错,个子高高的,样子比方卫卫更阳刚一些,方卫卫爱穿一身白,诸葛爱穿一身黑,这一黑一白很像围棋中的两颗棋子。“可惜男人不是棋子,我是棋子。”梅兰妮自嘲地笑道。
梅兰妮上了诸葛同方的摩托车,天开始阴起来,她甚至听到了隐隐的雷声,她不知这一去是福是祸,心里又担着心,怕方卫卫会不高兴,刚上一路她就后悔起来,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接受诸葛的邀请,跟他去一个家庭舞会。
“嗨,一块儿玩玩呗!”
诸葛同方在电话中说话的口气显得很无所谓,说“无所谓”也好,说“潇洒”也好,反正是那样一种略显轻飘但又让人听着挺舒服的语气。
“那——我跟方卫卫一块去,好不好?”
“梅兰妮呀,我说你是真傻呢还是装傻?”
“怎么啦?”
“没怎么,待会儿你一个人到大门口来等我吧,记住哦,千万你一个人来,别带他。”
梅兰妮在宿舍打扮的时候,内心充满了负罪感。她想,虽然她和方卫卫经常吵架,但她并不想伤害他,可她又不是一个可以安定下来的女人,她心里总是有一团火,老想折腾折腾,否则不甘心。
就是因为这团火,使她一生都不得安生。
她坐在他摩托车后面,那团火焰在向前飞驰。她知道此去就是一条不归路,却没想到事情发生得那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