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爱情关系涉及道德和法律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在恋爱过程中要提出道德的要求。
一、恋爱的道德要求
第一,爱情要专一,交往要坦诚。爱情的对象要专一,这是尊重对方、尊重自己的表现,也是自己坦诚人格的体现。爱情的专一性与旧社会束缚妇女的“从一而终”根本不同。在恋爱自由、人际关系平等的社会里,社会舆论谴责在爱情上朝秦暮楚、见异思迁的行为。在爱情的交往中,更不允许采用欺骗手段。那种视爱情为儿戏,或保持多头恋情的行为,是玩弄他人的感情,是不道德的。在爱情方面忠贞专一的人是受舆论赞扬的。
第二,表达和接受爱情要慎重。爱情是青年时期和人一生的大事,对人生的其他方面影响甚大,所以表达爱情和接受爱情要慎重。慎重的表达爱情是对对方的尊重,慎重地接受爱情也是对对方的尊重。慎重体现了对自己和对方的负责。在爱情生活中要把握好感情与理智的关系,决不能让感情冲破理智的堤防。丧失理智的热烈,会烧毁自己的心灵,导致精神的堕落。
第三,爱情行为要文明。爱情是男女之间强烈的感情,特别是青年男女,由于年轻气盛,感情抑制力不强,更需要注意爱情行为的文明。在各种不同的场合,感情表达要适度,要照顾到民族文化接受的特点和程度。在爱情的表达方式上,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在当代提倡热烈、含蓄、谦恭、端庄、委婉细腻、内涵隐秀的风格。
第四,择偶要重内在的美。外在的美是人们喜欢的,但它毕竟是表面的、肤浅的、易变的。只有内在的修养的美、品德的美,才是深刻的、持久的。因此,在爱情问题的考虑和选择中,应该把思想道德修养的状况放在首位,适当考虑其他因素。如果专注外在的因素,最终会因追求差异太大而破裂,给人以精神打击。
二、经得起失恋的考验
恋爱时期双方仍然有进行考察和选择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强迫对方服从自己。恋爱不可能都是一次成功的。在恋爱的过程中,由于来自社会方面的压力或当事者心理和精神因素,恋爱的某一方作出中断爱情过程的决定,另一方就感受到失去恋爱对象的痛苦体验。这种失恋的现象是不足为奇的。一旦失恋,就要特别注意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高尚的道德自律。争取做到以下几点,就能够顺利地度过失恋的苦恼,汲取更大的动力,促进自身的发展和成长。
第一,失恋不失德。在真诚的恋爱过程中,双方互相表达的一般是高尚的情感和道德状态。如果对方提出中断恋情,是各种主客观因素综合作用而发生变异的结果,无论提出中断恋情的一方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和目的,同样要尊重对方的选择和决定。既然互相存在过良好的感情经历,就不应该否定或打碎这种事实。希望别人过得更好,尊重对方的选择,是对自己的未来充满自信的表现,也是良好道德素质的体现。即使自己认为对方在感情上有对不住自己的地方,也不能转爱为恨,更不能超出道德规范进行报复。各自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社会总会对各种不同的人格作出公平的裁决。
第二,失恋不失态。在失恋的过程发生后,特别需要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不能消极颓废,更不能失去常态。失恋意味着自己追求的目标暂时消失,一般容易深感痛苦,对周围的事物失去兴趣和正常的感受。失恋者内心容易苦苦思索恋爱的过程和失恋的原因,想找到失恋的明确答案。这种反复的思索和感情的折磨实际上严重损害着失恋者的身心,如果不能自拔,将会出现失态的现象。这个时期应该考虑的问题是自己能不能从消极的情绪和状态中超越出来;是把自己当成一次恋爱过程的牺牲品,还是争取未来更好前景的强者;是做担起国家和社会重担的接班人,还是在儿女情长中断送自己的前程。具有坚强意志的人应能够顺利度过失恋的痛苦时期,尽快振奋自己的情绪,重新调整自己的生活节奏,积极地投入新的生活阶段。
第三,失恋不失学。失恋的冲击是客观的,但是不能因为失恋而赌误正常的学业。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我们是为了学习和掌握科学理论或科学技术等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走进大学的,不是为了成功地解决恋爱问题走进大学的,恋爱的曲折或损失,完全可以在学业上得到补偿。失恋更应该补上自己损失的学业,把充裕的时间用于学习。这才是正确的选择。
第四,失恋不失命。在失恋的人们中出现过极少数经不起失恋的冲击,以死殉情或以死解脱的现象。这是对爱情绝望、对自己彻底失去信心的表现。这样做表明没有摆正爱情的位置,同时也说明不了解爱情的真谛。爱情需要双方相互之间的心甘情愿,勉强的结合、貌合神离的关系,只能增加入的苦恼。同时,爱情与生命不同,生命对于任何人只能有一次,而爱情却是可以在合适的条件下再生的。天涯何处无芳草?只要珍惜生命的价值,真正的爱情自然会来到面前。自觉地经受失恋的考验,就会获得比常人更加坚强的意志,获得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