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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桃花杀(二)

  下个周末,沈思博履约请我们寝室一众人吃饭。

  曾小白手臂搭在床栏上,两条长腿晃荡晃荡:"庄凝,我要怎么称呼他?"

  "直呼其名呗,还怎么称呼。"

  "你们到底确定关系没有啊?"

  我笑,反问她:"你很着急唷?"

  曾小白长叹一声:"我拜托你庄凝,日后端端孩子会打酱油了没准你和他还在暧昧呢。"

  "。。。。。。为什么是我?"谢端很无辜,小抗议一下。

  "BECAUSE--我不要孩子,影响身材,苏玛?看她的劲头,估计不念到博士后不罢休,只能是你了端端,快快快,急急如律令,找一个气死庄某人。"

  我过去踹她的床:"你无聊不?快点给我下来。"

  她跳下来的时候,手指上有什么闪了一下我的眼,仔细一看,是一枚亮亮的小白金戒。

  "曾小白你发财了?"

  她抬手看看:"哦,不值很多钱,那个谁送的,明年不是指环年吗,改天你也让沈送你一个。"

  那个谁是她新男朋友,家里貌似做工程的,挺有银子。

  我被她说的心动。

  从小到大我们互通有无的玩意儿多了,但他的确没送给过我什么能正经算信物的。上次拿给我的创可贴我都没舍得用,收在钱夹里,但我总不能贴这个在手指上到处给人家秀。

  沈思博,快点来把我套牢吧,不说钻石白金,十块钱的就可以。

  我笃定我开口他就会答应,但没这个道理。我再彪悍,问男的要戒指这种事,还是有障碍。

  于是去市区的一路上,大半时间我都在纠结这个问题。想的无奈了往旁边一瞥,沈思博就着前座的椅背,下巴垫在手上,拧着眉头不知在默什么。

  公车驶过叶子掉光的法梧,有少年骑单车沿街飞驰而去。他蓦地倒抽一口气,恍然般低声自语:"哦,对了。"

  我看他:"啊?"

  "突然想起来点事。"他眉目舒展,眼底有笑意。

  "哦。"我不是很容易好奇的人,哪怕对方是沈思博,他要说自己会说,再者我信得过他,所以我一般不追问。

  他也就真的什么都没说。

  谢端安坐于车前排,却在这时莫名回头,视线穿过人群落在我们身上,我对她伸三个指头晃晃,示意我们还有三站路。她点头,微微地笑。

  沈思博却转过脸去,面向窗外,我看不到他的表情。

  他们于半小时前见的面,彼此似乎都有点惊讶,沈思博自个儿想了会,上车对我说:"奇怪,我看你的室友有点眼熟。"

  我脑子还停在怎么算计他一个信物的念头上:"哪个?"

  "谢端。"

  "不奇怪啊,L大也就这么点大地方。再说了,你们上星期见过,就是你给我说鬼故事那晚。"

  "她?"

  "可不就是吗。"

  他若有所思地嗯了一声。然后我们就岔到了别的话题上。

  晚上吃的香辣蟹,我向来对鲜腥的东西不怎么有爱,闻着花椒酥麻的香气,看他们大快朵颐,我自己吃西红柿炒鸡蛋和糖醋排骨。

  谢端也不吃。一双小白手干干净净,守着一盘香菇青菜。

  "不合你胃口?"沈思博和气地问她:"别光吃青菜。庄凝,她还爱吃什么?"

  "对啊。"我对谢端说:"你可别跟他客气。尽管提。"

  "哦不是的。"谢端赶快伸筷子去夹螃蟹,怎么夹的起来。她脸红红的,手足无措的样子。

  曾小白一手持钳一手持醋:"你装哪门子贵族?上手啊。"

  我瞪她一眼,然后碰碰沈思博,他了然地伸手把一只蟹掰开递到谢端碗中:"我动手你不介意吧?"

  "哦不,谢谢,谢谢。"

  他收手回来,我把纸巾塞给他。

  苏玛说:"哎?庄凝也不吃。"

  "她啊。"沈思博擦手,看我一眼,温柔体己地笑:"发给她一盘西红柿炒鸡蛋她就能吃完饭,没事,主要是请你们。"

  他笑得如此迷人,我头一昏,竟然犯下如此勾当--我撒娇了:

  "谁说没事。我也要。"

  沈思博掰一只蟹,放在我碗里,我后悔,咬着筷子盯了它几秒:"我不吃行不行?"

  "不行。"他支着两只手,指尖沾满酱汁,瞪我:"快点儿把它吃完。"

  "。。。。。。那好吧。"我自作孽,没得多说,低头去对付眼前这半只无肠公子。

  她们都很惊讶,曾小白使劲举手:"我我要发言--我从来没见过庄凝这样,沈少侠你教我两招吧。"

  苏玛哼哼:"你哪学得会。"

  沈思博侧脸看看我:"是不是啊?"

  我冲他皱皱鼻子。

  谢端坐在对面,笑的都有点儿慈祥了:"真的呀。"

  我拿醋,瞥见他抬头,配合地对她一笑。

  你很难解释,一个女孩和一个女人的表情有什么具体的不同,是眼睛流转出的神采,还是说话间起承转合的语态。

  这一刻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我看到的谢端是一个女人。这是她第二次流露这样成年化的线条。

  但当时应该并没谁多想,甚至很可能连同谢端自己,她那么笑,但她也没有想得太深太远。

  而我,我只是看看她,想我的端端,她多么清丽隽秀,我喜欢的人都在身旁,此刻是提琴声那样丝滑的小时光。

  说时迟,那时快。

  仅在一息明灭之间,已然有人被诱惑。而这瞬间之后,语言被遗留在过去时的黯淡中,铺天盖地争先恐后地萎落。

  是的,说的迟那时快,这六个字,往往只是,话本里高频的,表现力一般的词。

  骆婷离开陵城已一月有余,我在寝室用"常清的小破驴"啪嗒啪嗒打字的时候,她不时会在Q上跳出一个焦头烂额的表情。

  常清是她男朋友,小破驴是一台内存128M的旧电脑,他临走友情淘汰给我的。我一直不知道用户名要怎样改过来,就凑合着用。

  骆主席现在人在几百里之外的上海,做一家大型公司法务助理的助理。她偶尔跟我轻微抱怨,实习阶段学不到东西,她所做的最有技术含量的活,是把文件打印装订,以及归档。

  大二的我还保留着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美好想象,问她,你怎么不进律所呢?

  她那头做大惊失色状,你有没有搞错,律师这个行业,找不到案源的,穷得都快恨不得上街要饭,我初来乍到这个地方,难道你让我步他们后尘?

  太夸张了吧?

  一点不夸张,做也可以,等把人脉积累的差不多以后。

  毕业以后真打算留那儿?

  有什么办法,常清家就他一个,他父母总想留他在身边。反正哪地方我还不是一样奋斗。她还说,我又不是齐师兄,我要考进检察院我也哪儿都不去。

  我私以为这个职业没啥了不起,不就公务员嘛,我爸妈都是,他们还不够无聊的?

  天渐渐冷了,我查资料也不再去机房,抱着杯热水待在宿舍上网。学校网速卡的一塌糊涂,跟小破驴是正般配的冤家,开个网页已经是唧唧歪歪,下载篇东西简直情天恨海。我反正不着急,背单词,或者翻翻司考真题,想起来就刷新一下页面。

  叮一声,BBS上,新近有人顶我的帖。

  该论坛原先是L大的子版块,限于法学院内部交流,需要邀请注册,骆婷发给我的链接。到如今做大做强,申请了独立域名,不时有业界高手坐而论道,挺有潜力。

  就我来说,这是个课余学习的好地方。大学老师个个比泥鳅还滑溜,要逮住他们把问题问清楚,有时候还不如上网发个帖--当然,这只是个人意见。

  我的帖发在"咨询解惑"版块,内容为法理学中,某项法律行为是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的问题。沙发叫律政之王,板凳叫射天狼,两人各执一词一路扭打到地下室N层,观者众,不吝纷纷MARK之以资鼓励,我不看还好,一看原本就缠绕的概念更成了一团糨糊。

  索性已不抱希望。

  眼下却又有人把这个旧帖打捞起。

  是这个版的副版,他出现频率不太高,一星期大概有某一天时间集中处理问题,基本一小时内整个版面最后回帖一栏会齐刷刷显示为两个字母,QX。

  他的ID名。

  每个回帖三言两语,我那个更简单,一句话--"是不是"和"应不应是"的区别。

  乍一看是废话,一想,就跟小时候做数学题的公式似的,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我回道,明白了,谢谢。

  他却又消失了。射天狼跟帖道,兄台别介意,这人现实里也是一样的德性。

  这句话引来围堵,一群法学骄子,集体要求八一八,八一八。结果就是--射天狼也光速下线了。

  被灭口了?我手还放在键盘上,谢端推门回来了。

  她脸色微红,把饭盒放到我的书桌上:"青椒肉丝,还热的,快点吃吧。"

  我把它扯过来:"嗯,好香啊,端端你是我的天使。"

  她笑,揉揉我的腿:"他让我问你,还疼吗?"

  "基本没事了。"我说,把右腿从板凳上放下来。我右脚上打着夹板。

  这个状况已经有个把星期,基本都由沈思博骑单车带饭到楼底下,然后谢端再给我拿上来。如果那一天我们班有课,沈思博就过去接她,再一路连饭带人送回宿舍。

  因为我现在的情况是,被校医院鉴定为韧带损伤,短期内不得做大幅度移动。我在寝室等饭来张口等的很无助的时候,就恨恨地在虚空中扇几个耳光。

  扇经院某位姓吴的。

  那场辩论赛之后,吴主席还真的记住我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只要我在食堂或者自习教室一坐下,不出五分钟他必然出现在视线里。

  同时他不知从哪里来的号码,开始给寝室打电话,我不接,曾小白和苏玛也没办法接,经院就那么点大,没道理让她们拿坏态度,对待一个说不定哪天能触及切身利益的人。

  只能一过九点就拔电话线。宿舍变得很热闹,时而有人来敲门,请问庄凝在这间寝室吗,楼下有人找。

  我开始还试图跟他讲道理,但他拿出辩论劲头,我追你是我的事,是我的人身自由,庄凝,你可以不接受,但你不能干涉我。我说谢谢但是我有喜欢的人,他道那好啊,有空一起出来吃饭见个面,我请,就当交个朋友。

  于是我就烦了,好脸色都不能保持。

  一般说来,我何德何能,人家喜欢我,我就算不接受也是非常感谢的,但这个人不一样。第一眼我就觉得他动机不纯。

  这世上有一种人,他们拿追求异性当练级,对方最好是众人眼里难搞的,再好一个月内骗上床,拿翻倍经验值。

  别问我是怎么看出来,女性的本能。我所有的糊涂都匀给有限的几个人,剩余部分的敏锐,足够跟他人的虚情假意较劲。

  何况别以为就他有人脉,我认识的人也不少啊,他什么样的历史?曾小白他也不是没追过。

  就这么僵持不下,他大概没碰过这样的钉子,着急了,那天九点多钟坐在我宿舍楼底下。我和端端下了自习,在车棚那被他叫住:

  "庄凝!"

  他从路沿子上起身,很重的酒味儿,走近过来:"我们谈一谈。"

  这个人其实长得不错,样子很受伤,周边十好几位都驻了足,没停下的也往这边看。

  我认真地对他望望。

  我二百度的近视,这位眼神比我还清明呢,开玩笑,往身上淋点二锅头就充喝高了?我们家那种情况--大过年的都有人来借酒装疯,庄主任你要是不肯帮某某说句话,就死在你家门口--相比之下眼前这实在不算什么高段数的苦肉计。

  于是我拉端端走开:"演得挺好,继续。"

  哗然,有人鼓掌,吹口哨。

  吴谦这下是真的急眼了。我们已经走到了台阶上,他上前一把拧住我右胳膊,我整个人都被他带翻过来,接着他捺住我肩膀就吻上来。

  我没想到他会动手,更没想到他能到这个地步,他的嘴唇险险擦过我嘴角,我尖叫一声,四下里寂静三两秒,然后是漫山遍野的狼嚎,这些年轻观众还没学会淡定低调地看热闹。

  这几乎是偶像剧的标准情节,当事人却差不多已经气疯了。如果你是一个多少看点儿言情的男性,我得说,不要轻易上它的当,不是所有的姑娘都吃这一套。当时好在我手里拿的是一本不足百页的《物权法注释》,如果我拿了《法典》之类,不知道结果会怎样,因为我把一整本书都扇到了吴谦的头上,用我最大的力气。

  他猝不及防,后退一步,手还放在我身上,我受力不均,右脚在阶梯上一别,人朝一边倾倒,在谢端的惊叫声中栽下两层石阶。

  就这样,成了半个伤残人士。

  "他还说什么了?"我把青椒肉丝里的姜片挑出来,问谢端:"他的演讲怎么样啦?"

  别看沈思博每天给我送饭貌似有大把时间,实际上他不清闲,L大外院和德国某高校联合举办的中德大学生交流展,他是中方学生代表之一,活动颇多,比如上午这场双语演讲比赛。

  我摔倒那天他在院里试演,回寝室接到谢端的电话,衣服都来不及换,西装革履穿皮鞋跑过大半个校区到医院,大冬天的,额头一层汗。

  我当时坐在门诊室,抬头冲他笑笑。他一句话说不出来,喘大气儿,松开领带,和谢端在旁边看着值班医师往我脚腕上夹板。

  之前医师说事情不大,多休息几天吧。我从恐慌里平定下来,又有没正形的心思了。

  "我脚断了。"我伸手抓他的袖口,哭兮兮地逗闷子:"怎么办呀。"

  医师和谢端都笑,前者说:"小姑娘,不要吓你男朋友了,看把这小伙子跑的。"

  "你那么厉害,你怕什么。"沈思博呼吸已经稳了,不吃我这一套,语调里全是清淡的调侃。

  沈思博扶着我回宿舍,谢端识趣的跟在后头,拉开一段路。

  他手放在我腰上,但并不看我,问:"那种人缠着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嗨,别再提了。"我回答,没说给他听,就算你最近不忙,让我的沈思博和那样的人当面对峙,陪着上演八点档?我想一想都要替他羞死了。这种戏码配不上我和他的感情。

  你看,那时候的我那样年轻,具有年轻人常有的品质,想太多,敏感和迟钝交替着一塌糊涂,爱的人和不爱的泾渭分明,惯于让自己的主张做他人的主,并且苦恼他人竟然不懂得。

  当然我心里还是有高兴的,他到底肯吃点小醋了。我想着,回头对谢端招招手:"端端,你怎么那么慢。"

  谢端妥协地笑,快步跟上来,跟我们并行。

  而眼下她正漫不经心的低头,把一张废纸撕成一条一条,我拍她的手:"哎哎哎,问你话呢。"

  她抬头,露出一点慧黠的小笑意:"你自己去问他嘛。"

  我郁闷了:"我先得见的着他啊。"

  "你行动不方便嘛,他又不能上来。"

  "那总该给我打个电话呀。"

  "哦。"

  "哦什么啊哦,哎他上午很帅吧?"我饭也顾不上吃:"他高中的时候,就得过市演讲比赛一等奖。他站台上领奖的时候,我们那多少女孩花痴他啊,都疯了,有人在底下就叫,沈思博我爱你,吓死人。"

  我越说越来劲,谢端脸枕在手臂上,坐那儿静静地听,静静地笑。

  "那时候我就跟自己说,我得比谁都优秀,不然他肯定得被别人给抢走了,嘿嘿。"

  她说:"你很优秀啦。"

  不知怎么的,我觉得有点敷衍的意味,我不好意思了:"我特啰嗦,你不爱听了吧。"

  "没有,怎么可能啊。"她赶紧说:"对了,我把拍的照片给你看。"

  是曾小白的数码相机,那时候四百万像素已经算是高配置,谢端拍的不错,黑西服白衬衣的沈思博在她的镜头上,是谁都要倾心的美男子。

  翻照片的时候沈思博的电话来了,我腿搁在方凳上,舒舒服服地跟他讲话。没讲两句听见那边有人引吭高歌:"哎--这是一条神奇的天路--哎--"

  我说:"哟,这谁啊?"

  沈思博无奈:"你说呢。"

  "卓同学脑袋又让给门夹了?"当着面我也敢这么说。

  卓和这个人看上去不靠谱,实际上蛮优秀又好相处,成绩不错,家境好长的好,最重要一条脾气也好,怎么侮辱他都不跟你着急还笑嘻嘻跟你贫。我挺喜欢他,就像喜欢苏玛曾小白那样。

  我看着谢端的身影进了洗手间,有个念头骤然一闪:"你说,他要是谈了恋爱会不会正常一点?"

  "。。。。。。谁知道呢。"

  我小声说:"你觉得端端跟他合适不?"

  他那边怔了一怔:"谁?"

  "端端,谢端啊。"

  "哦,我知道。"

  "你当然知道,我们介绍他们认识怎么样。"

  "。。。。。。"

  "上次我和端端遇见他,他还盯着人家看来着--他没女朋友的,是吧?"

  "好象是没有,但是。。。。。。"

  "太好了。"我兴致勃勃地:"那什么时候呢?圣诞节吧,别讲明,就说人多热闹,有意思。。。。。。"

  他听我说,也不反对,说完他接了一句:"庄凝,你就那么爱替别人做主?"

  看他说的,好像我是个小八婆,我不过偶尔把最好的朋友介绍给一个我认为不错的男孩子,我平时多酷他都看不见,哼。

  不过他语气不重,开开玩笑的意思。我也就没有当回事。

  到圣诞节以前,我的生活基本乏善可陈。扭伤的脚好得差不多,生活仍然在那几点之间奔波,闲暇时和室友打斗地主,或者上论坛看帖。

  射天狼和律政之王都加我为好友,但他们一直叫我师弟。我当时论坛注册的时候,没留神把自己填成了男的,而且我叫自己加图--此人是罗马元老,法学家,每次公众演讲无论什么内容,末了必然加上一句,"一定要摧毁迦太基",雷打不动。他死后没多久,迦太基果然被罗马灭国。

  我觉得这很有趣,我喜欢执着到一根筋的人。

  从透露的信息来看,以上两位是高我几届的师兄。专业知识扎实,有时候我还能和他们辩几句,更多时候我看着他们争论,最后被QX副版主秒杀。后者还是一如既往行色匆匆。

  平安夜那一天,我们出去了就险些回不来,你一定能想象,那整整几条街的浮光声色,一幕戏似的,动不动就预备给你成全一场大悲欢。欢快和欢快摩肩接踵,它们之间的罅漏尤其暗。

  我们在出租上,光听见外边喧嚷,前后卡的一动动不了,看着碰不着,着急的不行。卓和在前面回头:"这得什么时候啊?下车。"

  我们就抛弃了司机大叔,沿路跑跳过去,我一只手挽着端端:"卓和,你走这边来。"

  端端穿了一件白色的小外套,脸色是粉的,这么美,我不信他不爱她,哼哼。

  沈思博臂上搭着我的大衣走在我身边,随便我胡闹的样子,我咬掉手套去握他的手,含含糊糊地问:"冷不冷?"

  他把手套从我嘴上拿开:"你呢?"

  "我热。"

  "疯丫头。"

  谢端在一旁默不作声,我转头说:"对了端端,这个是卓和,见过的。"

  她配合的对他笑笑,又把脑袋低下去了。卓和看看她,说:"哎,我知道,这个美女是小富婆。"

  我们三个都不解,他接道:"时刻不忘低头捡钱包。"

  我这么小心眼儿的人都觉得这句玩笑没什么,谢端却不高兴了,我发现的时候,是我们已经围坐在川味小火锅里,放眼望去一整个大厅人头攒动,冷焰火在窗外一个个炸开。我们点了一堆丸子,各式荤素,红汤一锅,浓香沸腾,卓和阖上菜单,问沈思博:"你看,酒怎么整?"

  "一人一瓶,算个意思吧。"

  卓和拍拍他,然后对服务小妹说:"一箱青岛。"

  沈思博面对着我和谢端,那个笑样子又出来了:"你们说,等他倒了,跟老板商量一下,拿他抵账是不是还差点儿?你们谁带零钱了?"

  我跟着对卓和说:"回头人家让你干吗就干吗,千万不要抵抗。急眼了就说你认识XXX。"

  "谁?"沈思博问。

  我俯身过去讲给他听,我们俩几乎头碰头地笑。

  XXX是街正对面山城火锅的老板,院学生会跟那儿拉过赞助。

  "我知道没好事。"卓和悠悠接道:"不跟你计较,我跟端端说--端端,庄凝我是指望不上了,咱们可是初次见面,待会儿要不表示表示?"

  "我不会喝酒。"谢端答道,语调特别淡。

  "要不,喝点儿?"我低声跟她商量:"一杯?半杯?"

  她不讲话,我看出她情绪不高,于是圆场:"那算了吧,咱们喝酒,端端喝果汁。"

  "端端跟你一个专业的吧?"酒上的快,卓和拧开一瓶:"那不会喝酒怎么行,以后怎么接案子?"

  "什么话。"我装糊涂:"我们又不用胃打官司。"

  "也不迟,从今天就得开始训练。"卓和没搭我的腔,斟满一杯顿谢端面前。

  谢端语气变急了:"我真的不喝。"

  她这么温柔隐忍的姑娘,用这种语调讲话,已经是在快要翻脸的边缘。

  沈思博皱眉,用眼光示意我哄哄谢端,他都看得出来,卓和却没有眼色地还想劝:"要不这样,我帮你倒掉一半。"

  谢端也不驳他,只执着地要把酒杯从面前推开,我伸手去接,她力没使好,一杯酒倾倒下来,全泼在我毛衣的袖口上。

  我们四个一时都有点怔,卓和先反应过来:"服务员,纸巾!"

  "没事。"我捏着袖子站起身:"端端,陪我去下洗手间。"

  我们没去洗手间,去了大门口,人来人往,都看着我们。

  我实在有点生气:"端端,你怎么搞的啊?不喝你也不用那样。"

  "你是想把他介绍给我嘛?"她闷了一会,突然问。

  "。。。。。。"她这么敏锐而直接,我倒是没有想到,但想一想也没什么好否认:"是啊,卓和人不错的。"

  "不错什么呀。"她悻悻的:"你看他在路上那样说我。"

  我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他怎么说她了。

  "他说我光低头捡钱包。"

  "嗨。"我当什么大不了的:"这就生气到现在?他以前还说过我脑袋被门夹了,你说回他就好了嘛。"

  "不是。"她:"不是,是。。。。。。

  是怎么样呢,后来我明白了,她反感,是因为他无意道破她的心情,不为人知,甚至不为她自己知的不快乐,因为我快乐而起的不快乐,这让她怎么对我说呢。

  她沉默,我也沉默,我们在十二月的寒风里面面相觑,我觉得难过,又无能为力:"算了端端,不喜欢吃个饭总可以,进来吧。"

  我转身走了两步,她跟在身后,捞我的胳膊,怯怯的:"庄凝,庄凝。"

  我立刻心软了,停下来,她抱着我的手臂,额头磕在我肩膀上,喃喃说:"对不起啊,庄凝,真对不起。"

  "嗨。"我拍她的背:"没事儿,不喜欢就算了,真的。咱是新社会,不包办,啊?"

  "我大概是中邪了。"她不理我讲的,自顾自说:"我中邪了。我怎么会这么坏,庄凝,我怎么会对你那么坏。"

  她一遍一遍重复,声音苦恼。

  我们回到席间,菜已经上的差不多,卓和再也不提让谢端喝酒,还主动给她倒果汁。我看看沈思博,他神色如常,对我微微笑一笑。

  这顿饭后来吃的不错,卓和没表现出丝毫的受挫,谢端也渐渐恢复常态,神情不僵了,又是我那个温和腼腆的小姑娘了。

  一直到吃了一半的时候,邻桌突然爆发出一声锐喊。

  我夹菜,一边往旁边看,这一看惊吓可了不得,只见火苗腾起来小两尺高,连接煤气罐的整条皮管子都着了,一桌人大呼小叫,一位同志哗啦推开靠椅,就地卧倒。

  我还在愣神呢,被沈思博一把提溜起来:"快!快出去!"

  整一间大厅,上百号人,这时海浪一样由近及远地起来朝这边望,距离事发地点最近的已经从位子上跑开。我起身时差点被椅子绊倒,谢端使劲攥住我的手,她手上一层冷汗。

  我们跑到大门外,每个人都大汗淋漓,凉空气薄荷一样让人一振。

  沈思博脱下外套拿在手里,松开领口纽扣,我看他,然后视线转向谢端。

  她抓着自己的衣襟,喘,抬头看沈思博。

  我心里突然轻微一声,咯噔。

  那晚上没出什么大事。

  火锅店老板在事态不可收拾之前,英勇地冲过去把煤气给拧上了。但谁也不愿再进去,老板一个个鞠躬作揖,照样不少不肯付账还让他陪精神损失的食客,但沈思博没多说就把账给结了,他向来这样,不愿任何人不痛快。

  我们出来,才发现没地方可去,平安夜,到处都那样满。装得下我,装不下我突如其来的一脑子心思。

  是啊,我觉得我马上就要为自己这么荒唐而笑出声来,但是没有。我只是手抄在口袋里,满怀狐疑地落在后面看她和他。

  你看,她又挨他近了,她故意不看他,她不知为什么盯着路边恋人发怔,还有,她先前的不快活。我越回忆越琢磨就越当回事。

  谢端蓦地回头,对我笑:"庄凝,你怎么走慢啦?"

  她这么漂亮,我停下脚步,突然就感觉,有什么东西,它在尖牙利齿地啃我。

  我说:"嗯。"

  然后我上前,到他们中间,伸手挽住沈思博的胳膊。他被我的动作弄得一怔,却也没有抽开。过了一会我又开口:"思博,我要这个。"

  我指的是此刻在天桥下,小摊上出售的各色假首饰。他看看我:"好啊,挑一个吧。"

  我随手拿了一串紫色丝线相连的玻璃珠,五块钱。沈思博付过钱,把它递给我。

  我伸手腕过去:"你给我戴上。"

  沈思博可能多少有点奇怪,但他还是耐心把珠串绕在我腕上,找到小搭环串进扣里。卓和在旁边很嗲地说:"思博,我也要!"

  我顾不上搭理他,我正几乎称得上心惊肉跳地,在留意谢端。

  端端,我一直招你呢,你的心可千万不要给你这个机会,上我的当。

  而谢端正像这路两旁的灯光一样平静,她甚至在专注地张望半空中一支唇膏的广告。

  我攒了半天的劲儿一下懈下来。

  是啊,怎么会呢,她是谁,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看什么呢?"我问。

  "啊没什么。"她收回目光:"现在的口红,越做越别致了。"

  "那是。"这个话题让我轻松一些:"我小时候我妈有支大红色的,俗气的不行,跟这个没得比,我还觉得特别美,偷用一下都诚惶诚恐,恨不得先上两柱香。"

  沈思博说:"那也不给我看看。"

  "你见到你会落下阴影的,可吓人了。"

  "这有什么。"卓和笑:"小学时参加大合唱,人人还不是要涂两个红脸蛋。"

  "对,还往额头上点红点。"

  一时我们纷纷挖掘出自己童年的恶趣味,谢端也接道:"还用一种花染指甲,是什么来着。。。。。。"

  "凤仙,是凤仙,全国小朋友都干过这个勾当,这你怎么不记得?"

  "。。。。。。我没。"她小心翼翼地说,怕惊动了旧时光一样:"我光看别人涂过。"

  我还没说话,卓和嘴比脑子快:"为什么?"

  "没人跟我玩呗。"她尽量轻快地答。

  这下连卓和也不接着问了,大概谢端觉得有必要把这个冷场给圆回来,于是她用听上去很愉快的声调把以下的故事说了一遍。

  她在三年级之前,也不是那么孤单的,班里有个小姑娘,家里教育程度低,身上还常有味儿。

  但谢端不嫌弃她啊,不但不嫌弃,还特别顺着她,两个孤独的小女孩子,大多时候好的像一个人,但再好也难免磕碰,结果有一次不知为什么吵的沸反盈天,对方一着急,就对她吼了一句脏话,诸如我X你个不要脸的之类--总之小孩是不懂得的。

  小小的谢端也急眼了,本能地跟着大声回了一句,你才不要脸!我才X你!

  那会儿是放学,她妈妈每天来接她,刚走到廊上就听见这句。

  谢端说,你们真应该看看当时我妈妈脸上的表情,呵呵。

  她扔掉手里的包,向女儿扑了过去--是的,谢端用了"扑"这个动词。当时的她只觉得眼前一花,啪啪两耳光已经落到脸上,整张脸都麻了,还不敢哭。

  周围所有人瞠目结舌,没有人见过温和秀气的李老师,动这样的脾气,下狠手,还是对她的心肝宝贝端端。

  李芸把十岁的谢端一路拖到年级主任那里,两个男教工从她手里抢都抢不下来,一群人跟在后面劝,算了,李老师,还是孩子,算了。

  年级主任看浩荡一批人涌过来,也惊的一时不知所措,李老师,你这是,你这是,做什么呀。

  主任,真对不起,我女儿是个流氓,与其在你们这里受教育给你们抹黑,不如我带回家自己教。李芸不冷不热,不硬不软地回道,该要的效果,都在声调里了。

  年级主任问清前因后果,叹口气对身边人说,把那个小孩带来,再把她们班主任给叫来。

  李芸看主任拿出了解决问题的态度,神情缓和一些,终于得闲俯身低声对女儿道,端端,你为什么要妈妈这么失望?

  谢端哗地大哭起来,哭得心都要掉了,她错了,她错了,她辜负所有人。

  这件事的结局看上去是一场正和博弈,没人受到处分,有人重新受到保护。年轻的女班主任被年级主任训完,在班会上冷面孔宣布,以后谁再跟谢端同学打闹,对不起,我惟他是问。

  从此以后包括她之前那个小朋友,再没有一个同学愿意接近她。

  基本上,就是这样。

  仿佛冷僻的童年就像个小玩意儿似的在胳肢她,谢端一边说还一边笑。

  而我无地自容。

  我以为我明白了她先前为什么会闹别扭,她的家庭,让酒这个词大概成了禁语。我想我竟然忘掉了,只顾惦念自己那一点小情爱,因为一个突发的奇想就把最好的闺蜜当假想敌,提防她,冷淡她,试探她,庄凝啊庄凝,换一个时间我都要被此刻的你寒碜死。

  卓和和沈思博也都没有话了。

  这时有轮轴声传来,我还在想心思,沈思博锐喊一声:"车!"

  他本能地一扯我,只来及扯我。

  脚踏车紧接着几乎贴谢端飞驰而过,她看着我们,它远去了,她惊愕的神情也没有退。这份惊愕表达的是这么个意思--我都这样了,还要拿我怎么样?

  接着她慢慢地,又开始笑,小声说:"吓我一跳。"

  语调虚弱,自弃,对生活再也无话可说的伶仃,她就站在咫尺之外,身后是热气腾腾的一个煎饼铺子。

  我背后的沈思博似乎欲言又止,他气息不平稳。

  我说:"端端,来。"

  我脱开沈思博,用两只手抱住她胳膊。

  她是谁,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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