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那么写凡是有志于创作的青年,第一个想到的问题,大概总是"应该怎样写?"现在市场上陈列着的"小说作法","小说法程"之类,就是专掏这类青年的腰包的。然而,好像没有效,从"小说作法"学出来的作者,我们至今还没有听到过。有些青年是设法去问已经出名的作者,那些答案,还很少见有什么发表,但结果是不难推想而知的:不得要领。这也难怪,因为创作是并没有什么秘诀,能够交头接耳,一句话就传授给别一个的,倘不然,只要有这秘诀,就真可以登广告,收学费,开一个三天包成文豪学校了。以中国之大,或者也许会有罢,但是,这其实是骗子。
在不难推想而知的种种答案中,大概总该有一个是"多看大作家的作品"。这恐怕也很不能满文学青年的意,因为太宽泛,茫无边际--然而倒是切实的。凡是已有定评的大作家,他的作品,全部就说明着"应该怎样写"。只是读者很不容易看出,也就不能领悟。因为在学习者一方面,是必须知道了"不应该那么写",这才会明白原来"应该这么写"的。这"不应该那么写",如何知道呢?惠列赛耶夫(2)的《果戈理研究》第六章里,答复着这问题--"应该这么写,必须从大作家们的完成了的作品去领会。那么,不应该那么写这一面,恐怕最好是从那同一作品的未定稿本去学习了。在这里,简直好像艺术家在对我们用实物教授。恰如他指着每一行,直接对我们这样说--’你看--哪,这是应该删去的。这要缩短,这要改作,因为不自然了。在这里,还得加些渲染,使形象更加显豁些。’"这确是极有益处的学习法,而我们中国却偏偏缺少这样的教材。近几年来,石印的手稿是有一些了,但大抵是学者的著述或日记。也许是因为向来崇尚"一挥而就","文不加点"的缘故罢,又大抵是全本干干净净,看不出苦心删改的痕迹来。取材于外国呢,则即使精通文字,也无法搜罗名作的初版以至改定版的各种本子的。
读书人家的子弟熟悉笔墨,木匠的孩子会玩斧凿,兵家儿早识刀枪,没有这样的环境和遗产,是中国的文学青年的先天的不幸。
在没奈何中,想了一个补救法:新闻上的记事,拙劣的小说,那事件,是也有可以写成一部文艺作品的,不过那记事,那小说,却并非文艺--这就是"不应该这样写"的标本。只是和"应该那样写",却无从比较了。
四月二十三日。
注释:(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六月《文学》月刊第四卷第六号"文学论坛"栏,署名洛。
(2)惠列赛耶夫(BBBepecae,1867-1945)一译魏烈萨耶夫,苏联作家,文学评论家。
什么是"讽刺"?
--答文学社问我想:一个作者,用了精炼的,或者简直有些夸张的笔墨--但自然也必须是艺术的地--写出或一群人的或一面的真实来,这被写的一群人,就称这作品为"讽刺"。
"讽刺"的生命是真实;不必是曾有的实事,但必须是会有的实情。所以它不是"I造",也不是"诬蔑";既不是"揭发阴私",又不是专记骇人听闻的所谓"奇闻"或"怪现状"。它所写的事情是公然的,也是常见的,平时是谁都不以为奇的,而且自然是谁都毫不注意的。不过这事情在那时却已经是不合理,可笑,可鄙,甚而至于可恶。但这么行下来了,习惯了,虽在大庭广众之间,谁也不觉得奇怪;现在给它特别一提,就动人。譬如罢,洋服青年拜佛,现在是平常事,道学先生发怒,更是平常事,只消几分钟,这事迹就过去,消灭了。但"讽刺"却是正在这时候照下来的一张相,一个撅着P股,一个皱着眉心,不但自己和别人看起来有些不很雅观,连自己看见也觉得不很雅观;而且流传开去,对于后日的大讲科学和高谈养性,也不免有些妨害。倘说,所照的并非真实,是不行的,因为这时有目共睹,谁也会觉得确有这等事;但又不好意思承认这是真实,失了自己的尊严。于是挖空心思,给起了一个名目,叫作"讽刺"。其意若曰:它偏要提出这等事,可见也不是好货。
有意的偏要提出这等事,而且加以精炼,甚至于夸张,却确是"讽刺"的本领。同一事件,在拉杂的非艺术的记录中,是不成为讽刺,谁也不大会受感动的。例如新闻记事,就记忆所及,今年就见过两件事。其一,是一个青年,冒充了军官,向各处招摇撞骗,后来破获了,他就写忏悔书,说是不过借此谋生,并无他意。其二,是一个窃贼招引学生,教授偷窃之法,家长知道,把自己的子弟禁在家里了,他还上门来逞凶。较可注意的事件,报上是往往有些特别的批评文字的,但对于这两件,却至今没有说过什么话,可见是看得很平常,以为不足介意的了。然而这材料,假如到了斯惠夫德(JSwift)(2)或果戈理(NGogol)的手里,我看是准可以成为出色的讽刺作品的。在或一时代的社会里,事情越平常,就越普遍,也就愈合于作讽刺。
讽刺作者虽然大抵为被讽刺者所憎恨,但他却常常是善意的,他的讽刺,在希望他们改善,并非要捺这一群到水底里。然而待到同群中有讽刺作者出现的时候,这一群却已是不可收拾,更非笔墨所能救了,所以这努力大抵是徒劳的,而且还适得其反,实际上不过表现了这一群的缺点以至恶德,而对于敌对的别一群,倒反成为有益。我想:从别一群看来,感受是和被讽刺的那一群不同的,他们会觉得"暴露"更多于"讽刺"。
如果貌似讽刺的作品,而毫无善意,也毫无热情,只使读者觉得一切世事,一无足取,也一无可为,那就并非讽刺了,这便是所谓"冷嘲"。
五月三日。
注释:(1)本篇写成时未能刊出,后来发表于一九三五年九月《杂文》月刊第三号。参看本书《后记》。
(2)斯惠夫德(1667-1745)通译斯威夫特,英国作家。著有长篇小说《格列佛游记》等。
从"别字"说开去自从议论写别字(2)以至现在的提倡手头字(3),其间的经过,恐怕也有一年多了,我记得自己并没有说什么话。这些事情,我是不反对的,但也不热心,因为我以为方块字本身就是一个死症,吃点人参,或者想一点什么方法,固然也许可以拖延一下,然而到底是无可挽救的,所以一向就不大注意这回事。
前几天在《自由谈》上看见陈友琴(4)先生的《活字与死字》,才又记起了旧事来。他在那里提到北大招考,投考生写了误字,"刘半农教授作打油诗去嘲弄他,固然不应该",但我"曲为之辩,亦大可不必"。那投考生的误字,是以"倡明"为"昌明",刘教授的打油诗,是解"倡"为"娼妓",我的杂感,是说"倡"不必一定作"娼妓"解,自信还未必是"曲"说;至于"大可不必"之评,那是极有意思的,一个人的言行,从别人看来,"大可不必"之点多得很,要不然,全国的人们就好像是一个了。
我还没有明目张胆的提倡过写别字,假如我在做国文教员,学生写了错字,我是要给他改正的,但一面也知道这不过是治标之法。至于去年的指摘刘教授,却和保护别字微有不同。(一)我以为既是学者或教授,年龄至少和学生差十年,不但饭菜多吃了万来碗了,就是每天认一个字,也就要比学生多识三千六百个,比较的高明,是应该的,在考卷里发见几个错字,"大可不必"飘飘然生优越之感,好像得了什么宝贝一样。况且(二)现在的学校,科目繁多,和先前专攻八股的私塾,大不相同了,纵使文字不及从前,正也毫不足怪,先前的不写错字的书生,他知道五洲的所在,原质的名目吗?自然,如果精通科学,又擅文章,那也很不坏,但这不能含含胡胡,责之一般的学生,假使他要学的是工程,那么,他只要能筑堤造路,治河导淮就尽够了,写"昌明"为"倡明",误"留学"为"流学",堤防决不会因此就倒塌的。如果说,别国的学生对于本国的文字,决不致闹出这样的大笑话,那自然可以归罪于中国学生的偏偏不肯学,但也可以归咎于先生的不善教,要不然,那就只能如我所说:方块字本身就是一个死症。
改白话以至提倡手头字,其实也不过一点樟脑针,不能起死回生的,但这就又受着缠不清的障害,至今没有完。还记得提倡白话的时候,保守者对于改革者的第一弹,是说改革者不识字,不通文,所以主张用白话。对于这些打着古文旗子的敌军,是就用古书作"法宝",这才打退的,以毒攻毒,反而证明了反对白话者自己的不识字,不通文。要不然,这古文旗子恐怕至今还不倒下。去年曹聚仁先生为别字辩护,战法也是搬古书,弄得文人学士之自以为识得"正字"者,哭笑不得,因为那所谓"正字"就有许多是别字。这确是轰毁旧营垒的利器。现在已经不大有人来辩文的白不白--但"寻开心"者除外--字的别不别了,因为这会引到今文《尚书》(5),骨甲文字(6)去,麻烦得很。这就是改革者的胜利--至于这改革的损益,自然又作别论。
陈友琴先生的《死字和活字》,便是在这决战之后,重整阵容的最稳的方法,他已经不想从根本上斤斤计较字的错不错,即别不别了。他只问字的活不活;不活,就算错。他引了一段何仲英先生的《中国文字学大纲》来做自己的代表(7)--"。。。。。。古人用通借,也是写别字,也是不该。不过积古相沿,一向通行,到如今没有法子强人改正。假使个个字都能够改正,是《易经》里所说的’爸父之蛊’。纵使不能,岂可在古人写的别字以外再加许多别字呢?古人写的别字,通行到如今,全国相同,所以还可以解得。今人若添写许多别字,各处用各处的方音去写,别省别县的人,就不能懂得了,后来全国的文字,必定彼此不同,这不是一种大障碍吗?。。。。。。"这头几句,恕我老实的说罢,是有些可笑的。假如我们先不问有没有法子强人改正,自己先来改正一部古书试试罢,第一个问题是拿什么做"正字",《说文》,金文,(8)骨甲文,还是简直用陈先生的所谓"活字"呢?纵使大家愿意依,主张者自己先就没法改,不能"爸父之蛊"(9)。所以陈先生的代表的接着的主张是已经错定了的,就一任他错下去,但是错不得添,以免将来破坏文字的统一。是非不谈,专论利害,也并不算坏,但直白的说起来,却只是维持现状说而已。
维持现状说是任何时候都有的,赞成者也不会少,然而在任何时候都没有效,因为在实际上决定做不到。假使古时候用此法,就没有今之现状,今用此法,也就没有将来的现状,直至辽远的将来,一切都和太古无异。以文字论,则未有文字之时,就不会象形以造"文",更不会孳乳而成"字",(10)篆决不解散而为隶,隶更不简单化为现在之所谓"真书"(11)。文化的改革如长江大河的流行,无法遏止,假使能够遏止,那就成为死水,纵不干涸,也必腐败的。当然,在流行时,倘无弊害,岂不更是非常之好?然而在实际上,却断没有这样的事。回复故道的事是没有的,一定有迁移;维持现状的事也是没有的,一定有改变。有百利而无一弊的事也是没有的,只可权大小。况且我们的方块字,古人写了别字,今人也写别字,可见要写别字的病根,是在方块字本身的,别字病将与方块字本身并存,除了改革这方块字之外,实在并没有救济的十全好方法。
复古是难了,何先生也承认。不过现状却也维持不下去,因为我们现在一般读书人之所谓"正字",其实不过是前清取士的规定,一切指示,都在薄薄的三本所谓"翰苑分书"的《字学举隅》(12)中,但二十年来,在不声不响中又有了一点改变。从古讫今,什么都在改变,但必须在不声不响中,倘一道破,就一定有窒碍,维持现状说来了,复古说也来了。这些说头自然也无效。但一时不失其为一种窒碍却也是真的,它能够使一部分的有志于改革者迟疑一下子,从招潮者变为乘潮者。
我在这里,要说的只是维持现状说听去好像很稳健,但实际上却是行不通的,史实在不断的证明着它只是一种"并无其事":仅在这一些。
三月二十一日。
注释:(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四月二十日上海《芒种》半月刊第一卷第四期,署名旅隼。
(2)议论写别字一九三三年十月,刘半农在《论语》第二十六期发表的《阅卷杂诗(六首)》,对当年北京大学招考时学生在国文试卷中所写的别字大加嘲弄。鲁迅在同年十月十六日《申报自由谈》发表《"感旧"以后(下)》(后收入《准风月谈》),对刘的这种态度进行了批评;接着曹聚仁就"别字"问题在十月二十二日、二十八日《申报自由谈》发表了《谈"别字"》和《再张目一下--续谈别字》两篇文章。
(3)提倡手头字一九三五年初,一部分文化教育界人士及杂志社曾发起推行手头字运动,主张将手头字正式用于出版物,并发表了第一期推行的三百个字。据他们发表的《推行手头字缘起》说,手头字是"手头上大家都这么写,可是书本上并不这么印"的字。
(4)陈友琴安徽南陵人。当时是上海务本女子中学教员。他的《活字与死字》发表于一九三五年三月十六日、十八日、十九日的《申报自由谈》。
(5)今文《尚书》《尚书》是我国上古历史文件和部分追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有今文、古文之别:今文《尚书》系汉初伏胜所传,欧阳氏及大小夏侯氏所习,以汉代当时通行的隶书抄写;古文《尚书》传为汉代孔安国在孔子宅壁中所得,用秦汉以前的古文字书写(后来流传的古文《尚书》,相传为东晋梅赜伪造)。据《汉书艺文志》称:"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文字异者七百有余。"(6)骨甲文字即甲骨文,又称"卜辞",殷商时代在龟甲和兽骨上所刻记载占卜情况的文字,一八九九年始于河南安阳(殷代故都)发现,是我国目前所见最早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