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克土温(Mark Twain)无须多说,只要一翻美国文学史,便知道他是前世纪末至现世纪初有名的幽默家(Humorist)。不但一看他的作品,要令人眉开眼笑,就是他那笔名,也含有一些滑稽之感的。
他本姓克莱门斯(Samuel Langhorne Clemens,1835~1910),原是一个领港,在发表作品的时候,便取量水时所喊的讹音,用作了笔名。作品很为当时所欢迎,他即被看作讲笑话的好手;但到一九一六年他的遗著《The Mysterious Stranger》一出版,却分明证实了他是很深的厌世思想的怀抱者了。
含着哀怨而在嘻笑,为什么会这样的?
我们知道,美国出过亚伦坡(Edgar Allan Poe),出过霍桑(N.Hawthorne),出过惠德曼(W.Whitman),都不是这么表里两样的。然而这是南北战争以前的事。这之后,惠德曼先就唱不出歌来,因为这之后,美国已成了产业主义的社会,个性都得铸在一个模子里,不再能主张自我了。如果主张,就要受迫害。这时的作家之所注意,已非应该怎样发挥自己的个性,而是怎样写去,才能有人爱读,卖掉原稿,得到声名。连有名如荷惠勒(W.D.Howells)的,也以为文学者的能为世间所容,是在他给人以娱乐。于是有些野性未驯的,便站不住了,有的跑到外国,如詹谟士(Henry James),有的讲讲笑话,就是玛克土温。
那么,他的成了幽默家,是为了生活,而在幽默中又含着哀怨,含着讽刺,则是不甘于这样的生活的缘故了。因为这一点点的反抗,就使现在新土地里的儿童,还笑道:玛克土温是我们的。
这《夏娃日记》(Eve's Diary)出版于一九○六年,是他的晚年之作,虽然不过一种小品,但仍是在天真中露出弱点,叙述里夹着讥评,形成那时的美国姑娘,而作者以为是一切女性的肖像,但脸上的笑影,却分明是有了年纪的了。幸而靠了作者的纯熟的手腕,令人一时难以看出,仍不失为活泼泼地的作品;又得译者将丰神传达,而且朴素无华,几乎要令人觉得倘使夏娃用中文来做日记,恐怕也就如此一样:更加值得一看了。
莱勒孚(Lester Ralph)的五十余幅白描的插图,虽然柔软,却很清新,一看布局,也许很容易使人记起中国清季的任渭长的作品,但他所画的是仙侠高士,瘦削怪诞,远不如这些的健康;而且对于中国现在看惯了斜眼削肩的美女图的眼睛,也是很有澄清的益处的。
一九三一年九月二十七夜,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