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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娶第四

【原文】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贤父御孝子,合得终于天性,而后妻间之,伯奇遂放。曾参妇死,谓其子曰:"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骏丧妻,亦谓人曰:"我不及曾参,子不如华、元。"并终身不娶,此等足以为诫。其后,假继惨虐孤遗,离间骨肉,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慎之哉!慎之哉!

【译文】尹吉甫是一位贤明的父亲,伯奇则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以贤明的父亲来教诲孝顺的儿子,应当是完全合符父慈子孝美德的;但由于吉甫的后妻从中挑拨离间,伯奇却被父亲放逐。曾参的妻子死了,他决定不再娶妻,并对他的儿子说:"我比不上吉甫贤明,你们也不如伯奇孝顺。"王骏丧妻后,也对劝他再娶的人说:"我不及曾参,我的儿子也比不是曾华、曾元。"他们都终身没有再娶。这些事都足以让人引以为诫。在曾参、王骏以外,继母残酷虐待前妻的孩子,离间父子骨肉的关系,让人伤心断肠的事,真是数不胜数。所以,你们在娶后妻这件事上,一定要谨慎啊!要谨慎啊!

【原文】江左不讳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妾媵终家事;疥癣蚊虻,或不能免,限以大分,故稀斗阋之耻。河北鄙于侧出,不预人流,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爰及婚宦,至于士庶贵贱之隔,俗以为常。身没之后,辞讼盈公门,谤辱彰道路,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佣,播扬先人之辞迹,暴露祖考之长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自古奸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众矣!况夫妇之义,晓夕移之,婢仆求容,助相说引,积年累月,安有孝子乎?此不可不畏。

【译文】江东一带的人不避忌婢妾所生的孩子,正妻死后,大多以妾来主管家事,家庭内小的纠纷或许不能避免,但限于婢妾的地位名份,因此很少有正妻、婢妾子女间的内讧和耻辱的事情。而黄河以北的人却鄙视婢妾所生的孩子,把他们当下人看待,不许参与各项事务,因此当正妻死后,就必须再娶,甚至于娶三四次,有的后妻年龄比前妻的儿子还小。后妻生的儿子,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从衣服饮食的待遇以至婚配、做官,都有着士人与庶人、贵族与下等人一样的差别,而当地人对此也习以为常。这样,父亲去世之后,家庭成员之间的诉讼之事充斥官府,诽谤辱骂之声在路上都听得到,前妻之子诬蔑后母是婢妾,后妻之子贬黜前妻之子为佣仆,各人到处宣扬祖先的私事,争相暴露祖先的是非短长,想以此证明自己有道理,这种事在那些再娶的家庭经常发生。这真可悲啊!自古以来,奸臣佞妾以一句话就陷害了别人的事太多了。何况夫妻间的情义,早晚都可以改变丈夫的态度,奴婢为了求取主人的欢心,就从旁帮着劝说引诱,这样常年累月下来,怎么会有孝子呢?这不能不让人感到畏惧。

【原文】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后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妇人怀嫉妒之情,丈夫有沉惑之僻,亦事势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与我子争家,提携鞠养,积习生爱,故宠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学婚嫁,莫不为防焉,故虐之。异姓宠则父母被怨,继亲虐则兄弟为雠,家有此者,皆门户之祸也。

【译文】一般人的秉性,后夫大多宠爱前夫的孩子,后妻则必定会虐待前妻的子女。这并不是说唯有妇人怀有嫉妒的性情,而男子才有溺爱孩子的毛病,实际上这也是事物发展的形势使他们如此。前夫的子女,不敢与后夫的子女争夺家产,在这种情况下,后父从小照顾抚养他,日子一长自然就会产生爱心,所以后父就宠爱他。前妻的孩子,年龄地位一般都在自己生的子女之上,无论做官、读书还是娶妻生子,没有一样不要提防的,所以就显得后母虐待他。父母宠爱异姓孩子则会招致自己孩子的怨恨,继母虐待前妻的子女则会使兄弟之间反目成仇,凡是家中有这些事的,都可说是家门的灾祸啊。

【原文】思鲁等从舅殷外臣,博达之士也。有子基、谌,皆已成立,而再娶王氏。基每拜见后母,感慕呜咽,不能自持,家人莫忍仰视。王亦凄怆,不知所容,旬月求退,便以礼遣,此亦悔事也。

【译文】思鲁等孩子的堂舅殷外臣,是一位博学通达的人士。他的两个儿子殷基、殷谌,都已经长大成人,而他在妻亡之后又再娶王氏。殷基每次去拜见后母,都因思念生母而失声痛哭,感情不能自我控制,家人都不忍心抬头看见他那悲痛的神情。王氏见了也不禁感到凄苦悲伤,不知该如何面对他,因此结婚才半个月就请求退婚,殷外臣只好按照礼节将她送回娘家,这也是一件让人后悔的事啊。

【原文】《后汉书》曰:"安帝时,汝南薛包孟尝,好学笃行,丧母,以至孝闻。及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殴杖。不得已,庐于舍外,旦入而洒扫。父怒,又逐之,乃庐于里门,昏晨不废。积岁余,父母惭而还之。后行六年服,丧过乎哀。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顿者,曰:'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还复赈给。建光中,公车特征,至拜侍中。包性恬虚,称疾不起,以死自乞。有诏赐告归也。

【译文】《后汉书》记载:"汉安帝时,汝南有位姓薛名包字孟尝的人,他爱好学习,品行忠诚,母亲已经去世,因特别孝顺而闻名乡里。以后他的父亲娶了后妻,因而逐渐憎恶薛包,让他分家出去住。薛包日夜痛哭流涕,不愿离开,以至被父亲用棍棒殴打。薛包逼不得已,只好在家门外搭间庐舍住着,每天早上都回家清扫房屋。他的父亲十分恼怒,又把他赶走,于是薛包就只得在里巷外面搭间小屋住着,但每天早晚仍不间断向父母请安。这样过了一年多,他的父母也感到惭愧,让他搬回了家。当父母逝世后,薛包守孝六年,超过一般守孝三年的礼法惯例。接着不久,弟弟要求分家居住,薛包不能劝止他的要求,只好将家产平分。自己主动分取奴婢中年老体弱者,说:'这些人与我共事的时间很长,你使唤不了他们。'田地房屋中荒芜破败的分给自己,说:'这些是我小时候整治过的,情意上十分依恋。'器具物品则拿了些腐朽破旧的,说:'我平素使用的,已经习惯了。'分家后,他的弟弟多次把自己的家产破败了,薛包一次又一次资助他。建光年间,政府特意征聘他,直到任用他为侍中。薛包生性恬淡,不喜做官,就声称自己卧病在床,快要死了,乞求回家养病。皇帝只好下诏书让他保留官衔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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