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汉书·礼仪志中》说到汉代端午“朱紫五色印为门户饰”的礼俗:“仲夏之月,万物方盛。日夏至,阴气萌作,恐物不楙。其礼:以朱索连荤菜,弥朴蛊钟。以桃印长六寸,方三寸,五色书文如法,以施门户。代以所尚为饰。夏后氏金行,作苇茭,言气交也。殷人水德,以螺首,慎其闭塞,使如螺也。周人木德,以桃为更,言气相更也。汉兼用之,故以五月五日,朱索五色印为门户饰,以难止恶气。”《艺文类聚》卷四引《风俗通》:“五月五日,以五彩丝系臂者,辟兵及鬼,令人不病温。”又引《夏小正》:“此日蓄采众药,以蠲除毒气。”又引《抱朴子》:“或问辟五兵之道,答曰:以五月五日,作赤灵符,著心前。”北齐魏收《五日》诗又有“辟兵书鬼字,神印题灵文”句。
《荆楚岁时记》说,“五月,俗称恶月,多禁。”于是五月五日,“采艾以为人,悬门户上,以禳毒气。”《初学记》卷四引作:“五月五日,荆楚人并蹋百草,采艾以为人,悬门户上,以攘毒气。”《清嘉录》卷五对于这一民俗,又有“却鬼”、“魇毒虫”的解释。其中还写道,这一天,“彩绒褭铜钱,为五色符,谓之‘褭绒铜钱’,皆系襟带间以辟邪。”“编钱为虎头形,系小儿胸前,以示服猛。”民国二十二年《吴县志》也记载了民间这一风习。
厌胜钱中的“五月初五”钱和“五日午时”钱,背面有五毒图案,都是典型的辟邪用钱。分析其具体使用形式,使人联想到《抱朴子》“以五月五日,作赤灵符,著心前”的说法。这种厌胜钱,自然是便于“著心前”的。
五月五日午时,在民间迷信意识中是有特殊意义的时刻。《艺文类聚》卷四引《抱朴子》:“蟾蜍万岁者,头上有角,颔下有丹书八字再重。五月五日午时取之,阴干百日,以其足画地,即为流水。”又卷九八引文作:“肉芝者,谓万岁蟾蜍,头上有角,颔下有丹书八字再重,以五月五日中时取之,阴干百日,以其足画地,即为流水。带其左手于身,辟兵,若敌人射己者,弓弩矢皆反还自向也。”这里所说的“五月五日中时”,就是“五月五日午时”。
《镜龙记》说,唐天宝三载,扬州进水心镜一面,纵横九寸,青莹耀目,背有盘龙。进镜官李守泰曰:铸镜时,有老人自称姓龙名护,谓镜匠吕晖曰:老人解造真龙镜。遂入炉所,扃户三日,后开户,失所在。炉前获一素书云:盘龙盘龙,隐于镜中,分时有象,变化无穷,兴云吐雾,行雨生风。吕晖遂移炉于扬子江心,以五月五日午时铸之。帝诏有司掌此镜。七载,大旱,召叶法善祠镜龙。忽龙口有白气,须臾满殿,甘雨如澍。白居易有《百炼镜》诗,“百炼镜,熔范非常规,日辰置处灵且奇。江心波上舟中铸,五月五日日午时。琼粉金膏磨莹已,化为一片秋潭水。镜成将献蓬莱宫,扬州长吏手自封。人间臣妾不合用,背有九五飞天龙……”其中所谓“江心波上舟中铸,五月五日日午时”,也强调这一神秘时刻的特殊意义。
我们在这里还有必要指出,“镜”与“钱”,在神秘主义象征方面存在共同之处。《太平御览》卷七一七引《汉书·东方朔传》:“郭舍人曰:‘四铢籀文章,皆有组索,两人相见。朔能知之,为上客。’朔曰:‘此王之莹石之精,表如日光,里如众星,两人相睹,见相知情。此名为镜。’”今本《汉书·东方朔传》记载东方朔和郭舍人猜谜斗智的故事,却没有这一则以“四铢”比喻镜的一例。又如《西京杂记》卷一有“身毒国宝镜”条:
宣帝被收系郡邸狱,臂上犹带史良娣合采婉转丝绳,系身毒国宝镜一枚,大如八铢钱。旧传此镜见妖魅,得佩之者为天神所福,故宣帝从危获济,及即大位,每持此镜,感咽移辰。常以琥珀笥盛之,缄以戚里织成锦,一曰斜文锦。帝崩,不知所在。
这枚“宝镜”“大如八铢钱”,佩之则“为天神所福”,可以“从危获济”。“八铢钱”,即秦“半两”钱,汉初依然流通。《汉书·高后纪》:二年秋七月,“行八铢钱。”颜师古注引应劭曰:“本秦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即八铢也。汉以其太重,更铸荚钱,今民间名榆荚钱是也。民患其太轻,至此复行八铢钱。”汉宣帝的“宝镜”“大如八铢钱”,直径大约3厘米左右,只是一面微型铜镜。由此可以推知随身佩系厌胜钱应当也有相类似的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