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年《广平府志》:“(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庭中用灰作圈,中置五谷少许,或置钱数枚,沿村爆竹相间,名曰‘打囤’。清、威二县实有之。”所谓“清、威二县”,即清河、威县。以灰作圈,以五谷象征谷囤的民俗相当普遍,而其中“置钱数枚”的做法似乎超出一般农耕人家的期望,比较少见。清人顾禄《清嘉录》卷一二“画米囤”条写道:
乡农人家以石灰画米囤于场,或象戟、矢、元宝之形,祈年禳灾,谓之“画米囤”。
案:《昆新合志》:“除夕,以石灰画米囤或戟、矢于地,新年禳灾。”江、震《旧志》:“除夕,更深人静,画灰于道,象弓矢以射祟。”《常昭合志》:“除夕,画灰象弓射祟,象囤□祈年。”长、元《志》皆云:“今又有画米囤、飞钱之类于室中者。”《吴县志》则云:“象犀角、米囤、元宝之类。”杨循吉《除夜杂咏》云:“门前尽画弓。”
所画“飞钱”、“元宝”,与“囤”中“置钱数枚”的形式非常相近。只是时在“除夕”,与广平府“二月二十五日”不同。乾隆二十六年《元和县志》:“(除夜)画石灰于道,象弓矢以射祟。今亦有画米囤、飞钱之类于室中。”与《清嘉录》所引“长、元《志》”的说法相同。道光二十年《江阴县志》也记载了“以白垩画地作弓矢、飞钱、米囤之形”的民俗。光绪二十二年《锡金识小录》也说:除夜,“扫除庭宇,调石灰画弓箭于门首,中堂及房随意画元宝、飞钱、定胜之属,农家则画米囤于场。”明嘉靖《江阴县志》也说除日“画灰于地象弓矢,云以辟邪”事,又说:“画内书其祝词曰‘堆金积玉’,曰‘万斛千箱’。”
民俗学者吕微曾经指出,“在我国北方的山东、山西、河北等省,正月二十五日是填仓节,又叫天仓节,要祭奠仓神,要‘圈席大囤’。”在有些地方,“囤里除米面外,也增加了钱钞。”“与北方农民不同,南方农民‘画米囤’、‘围仓囤’多在除夕夜或二月二。”
在这一民俗形式中,“灰”的作用有特殊的意义。应当指出,“灰”,在古人的意识中,体现着某种特殊的象征,潜涵着若干奇异的神力。
《淮南子·览冥》说:“画随灰而月运阙。”又说:“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鼇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史记·龟策列传》——少孙补述:“玉灵必信以诚,知万事之情,辩兆皆可占。不信不诚,则烧玉灵,扬其灰,以征后龟。”《续汉书·律历志上·候气》记述“候气之法”:“夫五音生于阴阳,分为十二律,转生六十,皆所以纪斗气,效物类也。天效以景,地效以响,即律也。阴阳和则景至,律气应则灰除。”“为室三重,户闭,涂衅必周,密布缇缦。室中以木为案,每律各一,内庳外高,从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抑其内端,案历而候之。气至者灰动。其为气所动者其灰散,人及风所动者其灰聚。殿中候,用玉律十二。惟二至乃候灵台,用竹律六十。候日如其历。”都可以曲折反映当时人神秘主义观念中“灰”的作用。我们看到,云梦睡虎地秦简《日书》中,多有以“灰”驱鬼厌胜的形式。有的学者曾经就此指出,可知“古人以为鬼畏灰”,或说“古人以为灰可以避鬼”。这样的分析,应当说是对于民间信仰和礼俗文化的有意义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