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河流域的兴衰
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中下游,被称做美索不达米亚(希腊语意为“两河之间的土地”)平原,这里是古代人类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之一。
两河流域文明的先驱是苏美尔人,早在公元前4000年前后,可能是来自伊朗高原上的苏美尔人就已经在两河流域建立了规模较大的村镇和城市和先进的灌溉农业,有了神庙。大约在公元前3500年前后,苏美尔人已经以神庙为中心建立了一些城邦国家。
苏美尔人创造了楔形文字,最先,这种文字是象形的。假使要表示复杂的意义,就用两个符号合在一起,例如“天”加“水”就是表示“下雨”、“眼”加“水”就是“哭”等。后来又发展成可以用一个符号代表多种意义,例如“足”又可表示“行走”、“站立”等,这就是表意符号。再到后来,一个符号也可以表示一个声音,例如“星”这个楔形字,在苏美尔语里发“嗯”音,如果用来表示发音的话,就与原来的“星”这个词的含义没有关系了,只表示发音,这就是表音符号。为了表示字应该表示什么意思和发什么音,苏美尔人又发明了部首文字。比如,如果在一个人名之前加上一个特殊符号,就表示这是一个男人的名字。最早的苏美尔文字刻在石头上,约在公元前3200年,苏美尔人开始采用泥版刻字,即将文字刻在湿润状态的黏土制成的板状物上,然后用火或者阳光烤干。苏美尔人留在泥板上的文字,由于笔画像楔子,所以称为“楔形文字”,又叫“钉头字”或“箭头字”。
公元前3000前后,苏美尔经济繁荣的同时,城邦也战事不断。最后,公元前2371年,来自北方的阿卡德人统一了苏美尔城邦。阿卡德人建立的王朝只存在了一百多年就灭亡了。公元前2200年左右,来自叙利亚草原的另一支闪族阿摩利人攻占这里,建立了国家。骁勇善战、争强尚武的阿摩利人以此为中心,南征北讨,四处征战,最终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巴比伦帝国,历史上称之为“古巴比伦王国”。阿摩利人也因此被称为巴比伦人。巴比伦人继承了苏美尔人和阿卡德人的文明成果,并发扬光大,把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发展到了顶峰。
古巴比伦最杰出的国王汉谟拉比在位时(公元前1792-前1750),巴比伦已从微不足道的村落发展成为一个繁荣的大城。汉谟拉比登上王位后,即着手统一两河流域。汉谟拉比采取了比较灵活的外交政策,首先与拉尔撒结盟,灭亡伊新;接着又与马里联合,征服拉尔撒;灭亡拉尔撒后,他又掉转枪口,挥兵直逼马里城下,迫使马里俯首称臣。除北部的亚述,他基本上统一了两河流域,最后定都巴比伦。
汉谟拉比不仅是个征服者,也是一个有才干的管理者和立法者。汉谟拉比在统一巴比伦的过程中,建立起了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奴隶主专政的国家。他总揽全国的立法、司法、行政、军事和宗教大权,并把自己加以神化,自称为伟大的天神的后裔。他任命中央各部大臣,委派地方各级官吏。从中央到地方,设立一系列法庭,不服从法庭判决的人可直接向王上诉;向各阶级征税,包括僧侣在内;征兵令严格执行,违者处死;奖励农商,兴建神庙,在基什和波斯湾之间开凿了一条运河。泥版文书记载,这条运河的开凿,不仅使大片荒地变成良田,而且使南部许多城市永绝水患之灾。总之,在汉谟拉比时代,豪华雄伟的宫殿、巍峨壮丽的神庙、横跨幼发拉底河的大桥、跨海运输的商船……这一切都显示了巴比伦的辉煌与兴盛。巴比伦城不仅是强大王国的首都,而且成为了世界性的大都会。
汉谟拉比根据国内新的社会经济关系,在各邦原有奴隶制法典的基础上,结合阿摩利人的氏族部落习惯法,制定了一部新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汉谟拉比法典》是目前所知人类历史上第一部较完备的成文法典。法典旨在保护奴隶主贵族、僧侣、大商人和高利贷者的私有财产,调整自由民内部的关系,并加强对广大奴隶及其他劳动人民的剥削和统治。
汉谟拉比以后,巴比伦王国渐趋衰落,先后受到赫梯人、喀西特人的入侵。到公元前729年,古巴比伦王国终于被亚述帝国吞并。
公元前612年,迦勒底人联合米底人推翻了亚述帝国。迦勒底人建立的的帝国也是以巴比伦城为首都,历史上称为“新巴比伦王国”。这个王国在尼布甲尼撒统治时期达到鼎盛。尼布甲尼撒曾两次攻陷耶路撒冷,毁灭犹太王国,把大批犹太人当奴隶押往巴比伦,史称“巴比伦之囚”。尼布甲尼撒还下令重建巴比伦城,在城内建造了古代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空中花园”。重建后的巴比伦城宏伟壮丽,直到100多年后,希腊历史学家,被称为“历史之父”的希罗多德来到巴比伦城时,仍称它为世界上最壮丽的城市。
新巴比伦王国在公元前538年被波斯帝国所灭。此后,古代两河流域再也没有出现过独立的完整的国家。
刻在石柱上的法律
1902年冬季,一支由法国人和伊朗人组成的探险队在波斯湾北部的苏萨,挖掘出三块大黑石头,把它们拼在一起,是一个完整的大石柱,有2.25米高,石柱的上部是65厘米高的浮雕,底部圆周将近2米。在石碑上半段那幅精致的浮雕中,古巴比伦人崇拜的太阳神沙马什,端坐在宝座上,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谟拉比,恭敬地站在他的面前,沙马什正在将一把象征帝王权力标志的权标,授予汉谟拉比。石碑的下半段,刻着汉谟拉比制定的一部法典,是用楔形文字书写的,其中有少数文字已被磨光。这就是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
古巴比伦王国在汉谟拉比在位期间(公元前1792—公元前1750年)日渐强盛。汉谟拉比曾经公布历法,指示发展畜牧业,下令清理河道,恢复航运。他还关心税收,处理各种案件。因为汉谟拉比每天要处理的申诉案件太多,以至无法应付,所以他就让臣下把过去的一些法律条文收集起来,再加上社会上已形成的习惯,编成了法典。
这部法典一共有282条,刻在圆柱上共52栏4000行,约8000字。圆柱挖掘出来的时候,正面7栏(35条)已经损坏,其余的基本保存完整。法典上面的字迹优美,是一种只有王室才使用的楔形字体。
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序言宣扬汉谟拉比受命于神;结语颂扬汉谟拉比的功绩;正文共282条,把当时已形成的奴隶制关系、等级关系、租佃雇佣关系、商业高利贷关系、家庭婚姻关系和财产关系用法律条文明确固定下来。整部法典反映了对贵族私有财产的保护精神。这里的私有财产包括奴隶。法典的具体内容主要有:
施行同态复仇法,即奉行以牙还牙的原则。比如,两个自由民打架,一个人被打断了骨头,对方就要同样被打断骨头作为赔偿;被人弄瞎眼睛,也要把对方的眼睛弄瞎;被人打掉牙齿,就要敲掉对方的牙齿。甚至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房屋倒塌,压死了房主的儿子。那么,建造这所房屋的人得拿自己的儿子抵命。
公开维护不平等的阶级制度。汉谟拉比法典对奴隶主、自由民、奴隶有着不同的规定:如果奴隶主把一个自由民的眼睛弄瞎,只要拿出银子1迈拉(重量单位)就可了事。如果被弄瞎眼睛的是奴隶,则一点也不用赔偿。法典对奴隶的管制十分严厉,奴隶如果不承认他的主人,而主人又能证明他是自己的奴隶,这个奴隶就要被割去双耳。法典甚至规定奴隶打了自由民的嘴巴也要处割耳之刑。属于自由民的医生给奴隶主治病,也是胆战心惊的,如果奴隶主在开刀的时候死了,医生就要被剁掉双手。
施行严格保护商业财产的规定。法典对商人给予保护和优待,特别是对贩运货物到外地去的小商贩更是这样。它规定,商贩到各地去做买卖的时候,如果遇到强盗,货物和金钱被抢,只要在神的面前发誓没有谎报,他的损失就可以从国王那里得到补偿。如果有人偷了商行的货物,则处以死刑。
此外法典上还包括许多类似社会生活保障的法令,包括:确定基本商品的价格,限制利率为20%;调整家庭关系、保证度量衡信誉,城市负责对未侦破的抢劫案或凶杀案的受害者作出赔偿。
较之苏美尔法律,增加了反对国家的罪名。对诸如“游手好闲”、通奸行为,以及窝藏逃亡奴隶,皆可判处死刑。
法典里还有一些保护妇女儿童的条款。比如,男人如果用手任意指一个妇女,就被认为是对妇女的侮辱。如果无法证明被指的妇女有不名誉的行为,这个男人就要在法官面前挨鞭子,还要把他的头发和胡须剃去一半。要是妇女认为丈夫对她不好或者妨碍了她的自由,可以要求离婚。离婚以后,男方负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当然,这里说的被保护的妇女和儿童,都是奴隶主和自由民中的人,奴隶是不包括在内的。
《汉谟拉比法典》起初刻在石板上,汉谟拉比晚年命人将其刻在石柱上,石柱立于巴比伦城,以使后人永远遵循。后来埃兰人入侵巴比伦,把石柱作为战利品运往埃兰首都苏萨,时光流逝,使其长埋地下。
这部法典集两河流域古代法律的大成,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系统的成文法典,它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缓和了阶级矛盾,巩固了王权,对后来的古代西亚北非国家(赫梯、亚述、新古巴比伦、波斯)的成文法也产生了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