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
“我们没钱啊……”
这一说,众人的脸色都阴了下去,华尔兹急忙附和道:“对啊老大!我们没钱,这怎么建啊?”
赵炎微微一笑,接着离开石桌走向自己的房间,从房间内将辉明多斯给自己的那一袋子钱拿了出来,只是在途中从中间拿出了一块紫晶币和水晶币放在了自己怀里。这并不是赵炎小气,只是他还有一个地精村需要照顾,再说,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他也发觉了钱的重要性,自己身上留点钱一可以应应急,而且也能保证不断气,在最关键的时候还能起到作用。
赵炎走了出来,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将一袋子钱放在桌上,递给了斯格,道:“老斯,我现在就这么些钱,就由你管着。”
接着又转向大家,道:“你们把实施工程需要的钱列一个预算表单出来,然后找老斯拿就是了。这个就由老斯做主,不用问我。”
斯格感觉袋子里沉甸甸的,心想钱一定不少,只是就算是这么一袋子金币对于建设来说也起不了什么作用啊。
疑惑的拉开袋口,接着,在众人的目光下,斯格的脸上被一阵阵淡红色的光芒映的发红,在红光中,还夹杂着紫红色的光芒。
顿时众人发出一阵惊叹,谁都知道,这袋子里装的是水晶和紫晶啊!
赵炎也许对于这个概念还比较模糊,但对于他们来说,这些钱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啊!
要知道,一个人在艾雅大陆上辛苦一辈子也很难赚到一紫晶币的。对于曾经有些是真正奴隶的人来说,就是一水晶币,也是他们不可能拥有的啊!
当然,要把火牢真正的建设成一个城镇,这些钱是不够的,但此刻所有人都将心放下了来。
赵炎傻傻的笑笑,“大家不要觉得钱少,先用着吧,过一段时间我就会送钱过来的。”
斯格急忙摇头,道:“老大,不少,不少了,这些钱够我们用很久了。”
赵炎将手搭在斯格肩上,笑笑,“我明白,先凑合吧!我不会让你们断粮的。”
“好了,这个事就这样定了,那从现在开始你们就着手去办吧!”
众人点了点头,准备离开。
走到一半,斯格回过头来,道:“老大,我想起一件事。”
闻言,众人都停下脚步,望着斯格。
斯格道:“老大,难道你没有想过,应该给我们的新家园起个名字吗?这个名字不叫出来,兄弟们都无名无份呢!”
轰!
斯格这一说,众人都炸开了锅,对啊!这可是件大事啊,怎么连这事都忘记了。
别说其他人,就连赵炎自己都忘了这事,名字可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名气一起好,也就意味着打出自己的名号了。
最主要的是,名字如果不起好,那这些兄弟会依然活在火牢的阴影下,把这里叫作火牢,而自己的身份则是火牢的奴隶。
赵炎把皮球推给了斯格,道:“那老斯,你有什么好的想法没有?”
“这个……”斯格暗想,这名号什么的应该都是老大自己来取的吧,于是也不敢乱说,学赵炎的把皮球踢了出去,道:“要不大家都想想吧,看有什么好主意没有。”
就叫炎城吧!
众人诧异的向洞口望去,见狂龙气喘呼呼的走进来,哈哈笑道:“老大的城,当然要以老大的名字来命名了!”
众人附和着点点头,觉得狂龙的确说的有理,而且炎城这名字也蛮好听的。
不过赵炎似乎不太喜欢,本能的摇摇头,道:“大家听我说,老狂起的这个名字我没什么话说,的确很贴近,毕竟我们这个地方的特点就是温度高,很炎热。但有一点我要说明,这个城镇如果正的建造成功了,那便是大家的功劳,城镇自然也是大家的,并不是像老狂说的那样是我一个人的!如果你们能这样去理解,那这个城叫什么也无所谓了。”
众人一阵感动,纷纷点头,斯格急忙道:“老大,那就叫炎城吧!”
赵炎点点头,小声念道:“炎城……”
阿拉乐斯年轻气盛,大声道:“我现在马上去宣布这个消息,我们终于有名号了,我们以后就是炎城的子民了!”
对对!炎城!
赵炎诧异的在狂龙身上打量,疑惑道:“老狂,你刚才又和别人干架去了?还是又动手打人了?你这一身怎么搞的,脏兮兮的,脸上还有伤。”
“嘿嘿……”狂龙急忙摆手,道:“老大别误会,我……我一上午都在练功呢!”
练功?
“对啊!在火宫,在那里面锻炼还真是舒适啊!我感觉自己提升的很快,只是那里面的温度真的是太高了,呆久了有些受不了。”
赵炎赞赏的看着狂龙,这家伙虽然脾气不好,但也是个武痴啊!无时无刻,都在想着提升自己,锻炼自己。自己和他比起来,很不足啊!
想到火宫,赵炎的心里不禁一阵失落,阿大的身影又在脑海里浮现出来。
哎……可怜的阿大。
在修建中的炎城呆了三天,赵炎把该交代的事都交代给斯格和阿拉乐斯后,终于要离开了。
他心里清楚很多事情是不能做到面面俱到的,就比如说因为从前的火牢,现在的炎城的事吧,为了它,地精和矮人的生意算是彻底耽误了,别说一个月的交货时间,就是两个月都快到了。
离开了炎城,赵炎心里所想的便是地精了,和矮人部落的生意绝对不能丢,对于现在的地精,和矮人村交易无疑是唯一的出路,也是最好的出路。
等地精的工厂活跃的运转,在交易双方处于主动状态了,那么就不需要靠矮人们出去进行贸易了。
到时候把产品直接运往炎城,让炎城的兄弟们拿去卖就行了。
所以现在最关键的,是一定要维持和矮人部落的合作关系。没有矮人部落帮助,地精们拿不出好的产品。没有矮人部落的帮助,现阶段赵炎还没有能力将这些货物大范围的拿到市场上去销。
带着科普思,狂龙,与炎城的人告别后,赵炎便向塔巴巴村的方向走去。
其实出来后赵炎才发现,炎城与塔巴巴村离的很近,就在塔巴巴森林的边缘,只是地理位置处于最西南端,的确是很隐蔽的位置。
在进入塔巴巴森林前,赵炎叫狂龙先去曼城等他,狂龙也没多说什么,乖乖的就去了。
带着科普思走进塔巴巴森林后,赵炎便熟悉多了,直线向着塔巴巴村走去。一路上科普思也没多说什么,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赵炎要带自己去什么地方。
虽然来到了塔巴巴森林,但要到塔巴巴村至少也得要个两三天,不过夜晚睡觉休息倒不是问题,毕竟赵炎有地精帐篷嘛。这个东西用的多了,赵炎越觉得他是个好东西。
只剩下最后一天的路程了,赵炎觉得一直赶路实在无聊,便向科普思问道:“老科啊!你干研究许多年了,难道就一点都不厌吗?”
“不厌!对我来说,新奇的东西我都喜欢。”
赵炎心里微微一乐,心想这家伙要是去地球恐怕能成为科学家了,至少也是个资深著名的学者吧!虽然他的专业是研究魔兽,但通过这些天和他的接触,赵炎知道,这家伙其实懂的知识多了。反正需要研究,发明的东西他都喜欢。这也是赵炎更加肯定了要他把留在地精部落帮忙的决定了。
“除了实力上的限制外,很多魔兽和种族你都见到过了吧?说说,你最想见到的是那些种族和魔兽?”
恩……
科普思低下头思索了一阵,最后望向远处的天空,脸上幸福的笑道:“我最想见到的就是龙了,什么龙都行,哪怕是真实的见上一眼都不错啊……”
赵炎笑笑,心想他还是个崇尚力量的家伙,喜欢厉害王级神级的魔兽。不过,这个想法也对,别说他,就是随便哪一个人,都想见见龙啊之类的魔兽啊!
不说别的,就是在朋友面前吹牛都有了个资本不是?端一杯小酒,意气风发的说哥么我那天在某某树林,某某神秘的地方见到了某某龙,那多么派头啊!甚至死不要脸的更能吹的还能说哥么那天见到龙后,忽然神力爆发一个不小心将龙给制服了,吃了某某龙的胆,喝了某某龙的血之类的,那真是威风。
科普思又道:“至于种族嘛,我很想见见地精,不过,这已经不可能了,要知道,地精早就灭亡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