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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铜镜出土状态研究

  王锋钧

  铜镜是能够映照任何景物的一种青铜制品,在我国出现于公元前20世纪前后(属新石器时代的齐家文化时期),至公元初期的新莽前后已基本在社会各阶层普及,到十八、九世纪的清朝中叶为玻璃镜子所取代,其使用时间长达近四千年之久,这在古代各类青铜器中是绝无仅有的。目前所能见到的我国古代铜镜,绝大多数是在考古发掘中从古墓葬、古遗址中出土的,极少数出自古塔,另有少量传世品。在我国已发掘的数以十万计的古墓葬中,铜镜是出现较早也是出土数量较多的古代金属制品之一。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我国古代铜镜研究十分重视,有关专著、论文不计其数,但研究范围均限于铜镜本身形制、纹饰、铸造工艺等方面,对于铜镜在墓葬内部的置放形式及其文化内涵,尚鲜有论及。本文在全面整理了铜镜的考古与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铜镜出土状态进行分期、分区研究,以期对古人的置镜方式及铜镜的各种随葬形式所反映的思想观念等问题加以探讨。

  一、铜镜出土状态的类型

  铜镜出土状态可概括为出土方位和出土形态两大方面:

  (一)出土方位

  墓葬中铜镜的出土方位可分为棺内、棺外两种类型:

  (1)棺内:依铜镜在墓主身上或周围的位置,分十型:

  A型:头部。这一位置铜镜的放置方式有四式;

  Ⅰ式:平置墓主头前或头侧;

  Ⅱ式:墓主头顶竖置;

  Ⅲ式:盖墓主面部或额头上;

  Ⅳ式:置墓主头前或头侧的奁、盒或匣内。

  墓葬中出土的铜镜约一半以上出自墓主头部周围。平置墓主头前或头侧的一些铜镜上面或旁边有带钩、印章同出,还有的置于剪刀上。通常在墓主头顶若有铜镜竖立则其足底也竖立一面铜镜。放有铜镜的奁(盒、匣)内通常有带钩、木梳等梳妆用品同出。

  B型:足部。这一位置的铜镜有三种放置方式:

  Ⅰ式:足底竖放;

  Ⅱ式:足后平置。

  Ⅲ式:足后奁(盒、奁)内

  C型:胸部。

  D型:耻部。

  E型:腹部。

  F型:腰侧。墓中这一位置出土的铜镜有的单独放置,有的与带钩或剑、匕首等兵器放置在一起。

  G型:腰下。墓中这一位置的铜镜有两种放置方式:

  Ⅰ式:平置腰后;

  Ⅱ式:置于腰坑。

  H型:手握。即墓主手中握镜。

  Ⅰ型:面罩内。面罩一般呈四方�顶式,盖顶下面各有立板与盖顶成直角相接。在后立板中有长方形气孔,两侧立板底部中心各有1马蹄状气孔,盖顶前脸微折曲斜伸。木胎,内髹朱漆,有的素面,有的彩绘。部分面罩内顶及两侧嵌有铜镜。

  J型:棺内壁。棺内这种用法的铜镜有两种放置方式:

  Ⅰ式:嵌于前壁;

  Ⅱ式:钉于后壁。

  2)棺外。其放置形式又可分为三种类型:

  A型:棺椁内夹箱内。按铜镜在墓中所处的不同箱位,可再分两种情况:

  Ⅰ式:头箱;

  Ⅱ式:边箱。

  B型:头龛。

  C型:墓室。墓室中铜镜的摆放形式有以下几种:

  Ⅰ式:四镜一组摆成正方形;

  Ⅱ式:置墓室天井下;

  Ⅲ式:置墓室排水孔;

  Ⅳ式:墓道;

  Ⅴ式:同其他随葬品摆放一起。

  D型:悬(镶)于墓顶或挂(钉)于墓壁。

  (二)出土形态。分三型:

  A型:完整。

  B型:残破。

  Ⅰ式:残缺不全或仅存残片;

  Ⅱ式:破碎。一般碎裂成7~8块。

  C型:半镜。一般从钮侧截为两半。

  由上可知,墓葬中铜镜的出土状态,从其在墓葬中的方位来看,有的出自棺内,有的出自棺外。棺内铜镜出土状态依其在墓主的不同部位又可分为10种:即头部、胸部、腹部、胯部、足部、腰侧、腰下、手握、面罩内、棺壁等;棺外铜镜的放置位置主要有头(边)箱、头龛、墓室3种。其中墓室中的铜镜有的放在墓室底的排水孔下,有的在墓室中摆成正方形,有的放在墓道或墓室天井下,更多的则是与其他随葬品堆放在一起。从置放方式看,有的裸放,有的盛放(包裹),有的单独放置,有的与其他随葬品或特定器物放置一处。从放置方法看,有的平置,有的竖放,有的悬挂。从出土状态看,有的完整,有的残破。

  二、铜镜出土状态分期与分区

  铜镜从出现伊始,其能够映照任何景物的奇异功能就使其具有了一种神秘色彩,随着佛教、道教和民间习俗的发展演变,铜镜又相继出现了一些除照颜以外的非实用性功能。又由于各地区宗教信仰、民间风俗的差异,因而铜镜的出土状态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墓葬中呈现出不同特征。

  (一)先秦

  位于甘肃、青海一带的齐家文化墓葬中出土的1面素镜和1面七角星纹镜是迄今我国发现年代最早的两面铜镜。其后的商代墓葬出土铜镜仅十余面,西周、春秋已发现的铜镜都不过二十几面,这些铜镜均出自王室或上层贵族墓葬。由于技术或别的原因,多数春秋以前墓葬中铜镜的出土状态在原报告中未予注明。

  春秋战国之际,社会阶级关系发生剧烈变化,“礼崩乐坏”局面出现,礼器生产在青铜铸造业中不再居主导地位,实用青铜器具开始大量生产,质量大为提高。战国时期,铸镜业取得空前发展,目前考古发掘和文献著录中所能见到的战国铜镜多达上千面,这些制作精巧的铜镜反映着当时青铜工艺的发展水平。战国时期,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民风葬俗差异较大,不同地区有铜镜随葬的墓葬比例,出土铜镜的形制、纹饰,以及铜镜在墓葬中放置的方位、方式与伴出物的情况有着明显的区域特征。

  1.楚国地区(河南南部、湖北、湖南、安徽、江苏)

  我国北方地区商周时期墓葬已有一定数量铜镜出土,但楚国地区春秋晚期的墓葬中才有发现。战国时期,情况发生变化,楚地墓葬出土铜镜的数量和种类大大超过北方,其形制纹饰和出土状态也具有鲜明的区域特征。迄今考古发掘出土的战国楚镜已近千面,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长沙地区发掘的2000多座战国楚墓就出土铜镜470余面,近1/4的墓葬出土铜镜。楚国其他地区出土铜镜的数量和随葬有铜镜的墓葬比率略低于长沙。1965年11月~1976年1月湖北江陵雨台发掘楚墓558座,其中9座墓各出1面铜镜,出镜墓不足2%。1979~1981年湖南益阳地区发掘楚墓150座,有15座墓各出1面铜镜,出镜墓占10%。1958年10月~1959年3月湖南常德德山发掘楚墓84座,有5座墓各出1面铜镜,出镜墓约6%。

  战国楚地出土的铜镜,按纹饰图案和装饰手法不同,可分为素镜、纯地纹镜、花叶纹镜、山字镜、菱纹镜、禽兽纹镜、蟠螭纹镜、羽鳞纹镜、连弧纹镜、夹层透纹镜、彩绘镜等11类。其中山字镜出土数量最大,约占总数的70%。

  楚墓中的铜镜一般放在夹箱或头龛中。楚王室、贵族和部分士人墓用木椁筑成,在棺、椁之间用木板隔出头箱、边箱,分别放置墓主生前生活用品和兵器等,铜镜常与镇墓兽和其他生活用品置头箱内,个别置边箱。夹箱中的铜镜多数完整,少数破碎或只有铜镜残片。平民和部分士人墓有棺无椁,墓主头前墓壁设龛放置随葬品,铜镜一般放在头龛正中位置,个别墓中头龛内仅有铜镜残片。两种铜镜出土状态以第一种最为常见,第二种相对较少。这表明,战国时期楚国士以上阶层已普遍拥有铜镜,少数平民亦开始使用这种贵重的日用品。个别木椁墓夹箱中的铜镜盛于木盒或竹笥中,其他一般裸放。

  2.巴蜀地区(四川)

  这一地区迄今没有发现早于春秋的铜镜,亦无相关文献著录。已发现的为不多的春秋战国铜镜都与楚镜相似,有素镜、羽状地纹镜、山字镜、菱纹镜、禽兽纹镜、羽鳞纹镜、夹层透雕纹镜等,都是楚地常见的镜型。故而,四川巴蜀所出的铜镜应属楚镜系统。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以从春秋战国时期巴蜀与楚的关系上找到答案。春秋时期,巴蜀与楚就有频繁的接触,有时也互相攻伐。楚国的西境达蜀都的金沙江流域,巴国也一度成为楚的附庸。公元前337年巴蜀联合攻楚,一直打到楚国江汉一带的兹方。公元前339~前329年间,楚成王大举进兵黔中以西,还占领了巴的都城――枳(今四川涪陵)。战争与平时的交往促进了两地的文化交流,使地处边陲、比较落后的巴蜀文化受到楚文化的强烈影响。所以,四川成都、涪陵、青川等地的巴蜀墓葬中出土了不少具有楚文化特征的器物,铜镜就是其中一种。这些铜镜可能铸于楚地,通过战争或商业往来流入巴蜀,也可能是当地仿照楚镜铸造的。巴蜀地区出土铜镜的形制、纹饰与楚镜相似,其出土状态也基本相同。

  3.三晋、燕、齐地区(河南大部、山西、河北、山东)

  这一地区在商代(殷墟)墓葬中就有铜镜出土。河南、河北等地的西周、春秋时期墓也有铜镜出土。迄今已经发表的这一地区考古发掘所获的战国铜镜仅二十余面,文献著录中传为本地区出土的战国铜镜也不过几十面。本区不仅发现铜镜的数量少,而且出土铜镜的墓葬比率也远低于楚地。如1957年在河北邯郸发掘的战国墓50座,仅3号墓出土1面毂纹镜。再如1953年9月洛阳烧沟附近发掘战国墓葬59座,仅第623号墓出土1面素镜。两地各有不到2%的墓葬出土铜镜,均出自贵族墓葬。尽管出土数量少,但该区此期铜镜的种类却很丰富,并有明显的区域特征,不少铜镜铸造精良,反映出这个地区铸镜业有较高的水平。

  本区战国墓葬出土的铜镜类型有素镜、纯地纹镜、山字镜、花叶镜、禽兽纹镜、连弧纹镜、蟠螭纹镜、夹层透雕纹镜、彩绘镜、金银错纹镜等11类。其中最后两类为本区所特有,未见于其他地区。即使是山字镜,楚国地域虽然出土数量很多,极为盛行,但本区发现的山字镜类与楚地所出的有同亦有异。迄今为止,这个地区考古发掘的战国墓中还没有发现山字镜,但在民国时期出版的著录中有几面传为河南洛阳所出。此外,民国时期河北易县曾出土了一批四川镜范,解放后燕下都遗址中也发现了残四山镜。山字镜镜范的发现,说明这个地区确实铸造和使用了这类镜子。

  本区战国墓中铜镜的放置方式仅见有墓主头部和腹部两种,个别墓中仅出半面铜镜。因出土数量较少,加之多数发掘报告未对墓葬中铜镜出土状态作出详细说明,所以很难对这一地区战国铜镜出土状态作出全面概括。

  4.三秦地区(陕西)

  这一地区西周时期墓葬就有铜镜出土。在过去的著录中,陕西地区出土的先秦铜镜数量很少。近几十年来考古发掘获得的战国铜镜不过百余面,主要见于周原和秦都咸阳附近的战国秦墓。如1977年在陕西省凤翔县高庄发掘的46座战国墓中有5座墓出土铜镜,出土铜镜的墓葬占11%。1975年在陕西省咸阳市黄家沟发掘的50座战国秦墓有4座墓各出1镜,出镜墓占8%。1954年10月~1957年8月在陕西西安半坡发掘的战国秦墓112座,其中5座墓有铜镜出土,约4.5%的墓出土铜镜。周原和秦都咸阳附近以外地区的墓葬有铜镜随葬的很少。

  陕西战国秦墓出土的铜镜有素镜、花叶镜、山字镜、菱纹镜、禽兽纹镜、连弧纹镜等7个类型。其中山字镜、菱纹镜、禽兽纹镜发现数量很少。本区出土的战国早、中期铜镜数量较少,以素镜为主,直径都在10厘米以下,且制作粗糙。同期江汉楚地和中原地区,纯地纹镜和地纹与主纹相结合的各种纹饰铜镜又广为流行,相比之下秦镜就显得比较落后。可是,到了战国晚期,该地区铸镜业迅速发展,虽然小尺寸镜仍时有发现,但已不居主导地位,多数铜镜形体较前增大,直径多在10厘米以上,镜背纹饰繁缛,前述几种纹镜均在此产生。秦镜前后期的这种变化是有其历史渊源的。战国中期以前的秦国,经济文化都比东方六国落后,自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以后,秦国经济发展迅速,国力日渐强盛,铸镜业也随之发展起来。

  本区战国秦墓的铜镜出土状态依放置方位可分为棺外和棺内两种。秦墓中棺外铜镜只见于头龛正中,因为龛只在小型墓中才有,故铜镜的这一出土状态一般见于平民或士人墓。置于棺内的铜镜放置方式有三种:一是头部,二是胸部,三是腰侧。墓主头部出土的铜镜一般平置墓主头前或头侧,个别铜镜盖在墓主头骨面部。铜镜出土时盖在死者面部表明,此镜是在死者入棺并已下葬以后盖在死者面部,而后才封棺的。这一发现对于研究当时关中地区丧葬习俗具有重要意义。墓主头前、腰侧的铜镜旁边常有1枚带钩同出,这表明,镜与带钩之间有着某种特殊的联系(后文详述)。个别墓中有半镜或碎镜。

  5.东北地区

  相当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短剑墓出土的镜是该区发现的时代最早的铜镜,其数量虽不算多,但形制、纹饰却十分特殊,出土状态也不同于其他地区。本区发现的先秦铜镜均出自东胡贵族墓,且多为青铜短剑墓。1958年在辽宁十二台营子发掘的青铜短剑墓3座,有2座各出土铜镜2面,均为素面多钮镜。而其他地区战国墓一般1座墓只出1面镜,出2面的十分罕见。该区铜镜形制上最突出的特点是多钮,二钮的最多,还有三钮、四钮镜。钮的位置不在中心。二钮的一般双钮平行排列,三钮呈三角形布置,四钮的呈正方形排列。钮的形状也与其他地区同期常见的弦纹钮、鼻形钮不同,多为弓形或半环形,有的钮长达3.3厘米。镜体一般比较厚重,制作较粗糙,纹饰图案也与其他地区有明显区别。本区铜镜纹饰几乎全是几何图案,包括雷纹、钩连雷纹、三角形纹、蛛网纹、叶脉纹等。这些形制纹饰的铜镜除见于我国辽宁、吉林外,在朝鲜平壤也有发现。

  本区先秦墓中铜镜的放置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将2面铜镜紧贴墓主头足竖放对置,镜面向外。这是该区铜镜最具特征的出土状态。另一种是将铜镜置于墓室,与其他随葬品放置一处,有些还放在木盒内。

  (二)秦汉

  秦代因延续时间短,仅十几年,各地铜镜出土状态与战国时期相比变化不大。入汉以后,随着铁器的广泛使用,农业生产发展迅速,手工业生产的规模和水平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金属铸造工艺不断进步,铁制工具、兵器迅速普及,取代了相应的青铜制品。与此同时,陶瓷和漆器制造业也有了长足发展,原来的青铜日用品逐渐为漆器和陶瓷器所取代。在这种情况下,青铜铸造业全力转向铜镜生产,这一时期随葬铜镜的墓葬比例大为提高,出土铜镜数量大大超过前代,质量也较前有了很大提高,并出现了铁镜。同时镜背纹饰图案更加丰富多样,各地出土的铜镜类型与铜镜在墓中的放置方位与方式基本相同,这种变化与当时汉王朝统一强盛,法律、礼仪制度统一,各地经济文化交往频繁有着密切的关系。西汉中期以后铜镜的使用范围逐渐扩大到社会各阶层,普及速度日渐加快。到东汉前期,铜镜已是各阶层人士的日常必备生活用品了。这从两汉早、中、晚期墓葬随葬铜镜的递增趋势中便可见其一斑。以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发掘的广州汉代墓群为例,西汉早期上层贵族墓有70%随葬铜镜,中小贵族和官吏墓有30%随葬铜镜,平民墓仅4.8%有铜镜随葬;西汉中期,贵族、官吏墓有铜镜出土的墓葬比率大为降低。上层贵族的大型墓有铜镜随葬的墓葬比率降至17%,中小贵族、官吏墓有铜镜出土的墓葬比率降至11%。这种现象的出现与“文景之治”时期提倡“节丧、节用”有着密切关系。这也可以说明,当时的“节丧”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贵族、官吏的厚葬之风得到一定遏制。平民墓葬随葬品本来就很贫乏,故而这一政策对平民的丧葬活动影响不大,而且在整个社会经济日趋繁荣的大环境下,这时的平民墓中有铜镜随葬的墓葬比率继续有所提高,达12%,较西汉早期增加7.2%;西汉后期,随着封建经济的更加繁荣和国力的日渐强盛,贵族、官僚厚葬之风又起,各类墓葬中有铜镜随葬的又多了起来。到东汉前期,贵族官僚墓有65~77%出土铜镜,且合葬墓中一般都有2面以上铜镜,平民墓也有50%以上的出土铜镜。

  长江中下游和黄河中下游地区汉墓的铜镜出土情况与广州汉墓类同。1958~1959年洛阳烧沟地区发掘西汉中叶至东汉晚期墓共229座,其中95座墓共出土铜镜118面和铁镜9面,随葬品中有铜镜的墓葬占42%。1957~1958年在洛阳西郊发掘的汉墓217座,共出铜镜175面,50%以上墓葬出土铜镜。1978年在广西贵县发掘的西汉墓29座,出土铜镜13面,约40%的墓葬随葬铜镜。同地发掘的东汉墓104座,共出铜镜90面,约75%随葬铜镜。1986年在陕西眉县长兴发掘的汉墓45座,共出26面铜镜,有镜随葬的约占50%。1975年西安北郊发掘汉墓18座,有8座共出铜镜12面,有镜出土的墓葬占44%。这些汉代墓群的铜镜出土情况具有一定代表性,反映出这些地区铜镜使用的普及情况。

  以上统计表明,至迟到东汉早期,在手工业、商业比较发达的长江中下游和黄河中下游地区,铜镜已成为社会各阶层都普遍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

  然而,在偏远的东北、西北等工商业不发达地区,随葬有铜镜的墓葬比率仍比较偏低。1979~1981年在西北地区的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石子河乡上孙家寨发掘的西汉中期至晋初墓共171座,其中有40座墓共出土铜镜45面,有铜镜出土的墓葬占24%。1952~1980年在东北地区的辽宁锦州共发掘汉代贝壳墓32座,仅3座墓各出1镜,有铜镜出土的墓葬不足10%。这反映出东北、西北等偏远地区铜镜使用的普及率也相对较低,但较之战国时期还是有了很大提高。

  两汉时期墓葬出土的铜镜有蟠螭纹镜、蟠虺纹镜、草叶纹镜、星云纹镜、连弧纹铭镜、重圈铭文镜、博局纹镜、多乳禽兽纹镜、连弧纹镜、画像镜、夔凤纹镜、龙虎纹镜等12类。除神兽和画像镜只在东汉晚期南方地区流行外。其他镜类各地墓葬均有出土。

  此期各地墓葬中铜镜的置放方位与方式差别不大,除大中型墓的墓室、墓道中置镜外,多数铜镜出自棺内。

  棺内铜镜的放置方式有置于墓主头部、足后、胸部、腰侧、手握等几种。

  墓主头前(侧)和足后的铜镜多数平置裸放,少数用布帛包裹,有的用布帛包后再放入奁内,在江苏扬州、邗江、连云港等地的一些贵族墓中,墓主头部有面罩,有的面罩有�顶和两侧护耳上粘附铜镜。

  墓主胸部的铜镜一般都是裸放的。

  墓主腰侧的铜镜有的平置裸放,有的上面有布帛残迹。有些大型墓的殉人或中小型墓的墓主头前和腰侧的铜镜旁常见有1带钩,且镜与带钩周围一般有布帛残迹。

  汉代贵族墓葬流行给死者“手握”的习俗,即给死者手中握香囊、玉豕、玉璜、木棒等,个别死者手中握1面小铜镜,这些均是祥瑞辟邪之物。

  汉代贵族墓葬中一般都有2面以上铜镜。大型墓的墓主头前、足后若无铜镜就有玉璧,有的头前置镜足后置璧,有的则相反,还有的墓主头前足后均置铜镜或玉璧。分室墓中,甬道中的铜镜一般裸放,中室或分室的铜镜有的裸放,有的置于奁内。单室墓除西汉早期一些小型墓的头龛中置镜外,一般棺外无镜。

  河南、陕西部分地区的砖室合葬墓中,将铜镜放在男足后和女头前。1951~1952年在河南禹县发掘的白沙第301号汉代夫妻合葬墓中,男女棺位置相错,男棺略前,女棺略后。男足后和女头前分别放置1面铜镜。1987年在陕西骊山床单厂基建工地发掘的第5号西汉墓中的随葬品放置方式与前类似,男足后和女头前棺外各1面铜镜。这种放置铜镜方式与夫妻尸体在棺中安放的位置密切相关。在《大汉原陵密葬经・辨掩闭骨殖篇》中有关于合葬时尸骨应如何按辈分尊卑来排列的记载,“依其第次,如或有四妻五妻者,头妻在左肩下,次妻在右肩下,次三在左腋下,次四在右腋下,次五在左腋下,次六在右腋下,如有幼孙,孙男女安左右。”依此制,将合葬于同一墓室中的男棺放置略前,女棺放置略后,棺内的墓主也相应向前、向后略错,这样就在棺内男架后和女架前各空出一块地方,正好可以放置随葬品。从考古发掘来看,这样安放墓主的方式仅在陕西、河南部分地区的一些汉墓葬中时有发现,汉以后不再见。

  此期汉王朝疆域内各地的墓葬均有“破镜”出土,包括北方草原上的匈奴墓。

  (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

  这一时期铜镜已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广泛普及,制镜工艺有所改进,铜镜的形制、纹饰风格发生很大变化,铜镜出土状态出现新的形式。此期铸造业虽仍在发展,甚至到唐代中叶达到我国铸造史上的高峰,而各地随葬铜镜的墓葬比率和个墓出土铜镜的数量并未因此而有所提高,相反,还有所下降。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大型墓群很少,铜镜出土数量远少于汉镜,仅从这一点来看,这一时段随葬铜镜的墓葬比率较低。1955~1961年陕西西安郊区发掘隋唐墓葬175余座,共出土铜镜26面,出镜墓不足15%。盛唐都城附近墓葬出土铜镜情况尚且如此,整个这一时期墓葬出土情况可想而知。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这样两方面原因:第一,铜镜是一种贵重的日常生活用品,对于社会下层的平民来说,有铜镜随葬未免奢侈,对于贵族富绅来说,显示身份、财富的方式有很多种,如大量成组的陶俑、陶模型等;第二,墓葬中除了可以用铜镜来驱鬼魅外,镇墓兽、一些玉器、金属锐器等亦可作为驱鬼魅的镇物。铜在古代是国家战略资源,政府铸造兵器、钱币等对铜的需求量很大。大量的铜被用于铸造铜镜会对国家的国防、财政构成威胁,尤其是唐代的铜镜不是厚重就是硕大,对铜的消耗量很大。把铜镜不断下入墓葬就会产生社会对铜镜的不断补充性需求,从而对铜资源造成持续性、永久性浪费。唐开元二十九年玄宗敕令:“禁止百姓以金、银、铜、锡随葬”。从此以后,随葬铜镜的墓葬越来越少。宋、金时期实行铜禁也是出于上述原因。

  三国两晋南北时期,铜镜的形制、纹饰和布局方式基本上是在汉镜基础上的延伸。种类不多,类型集中,少有创新。隋至唐代前期,铜镜形制、纹饰和布局基本延续前代风格。至唐代中期,铜镜形制突破了传统的圆形、方形,新出现菱花形、葵花形、六角形、八角形、亚形镜等。纹饰图案以禽鸟植物为主要题材,布局突破了以往对称方式区分布置的传统模式,手法不拘一格,自由活泼,形式多样,大方美观,趋于世俗。从唐中宗景云年间开始,扬州向宫廷进贡江心镜、百炼镜、千秋镜。从此以后,扬州铜镜名扬天下,全国各地均有扬州铜镜出土。唐代中期以后各地铜镜表现出的极大一致性与扬州铜镜的大量制造与流行有密切关系。

  三国两晋时期,各地铜镜出土状态变化不大。东晋以后,南北方墓葬中都有铜镜与铁制锐器同置一处的现象。墓主头前铜镜下或旁边常有一把铁剪。墓主腰侧铜镜常与铁剑、匕首放置在一起。还有的墓主头前、腰侧铜镜与带钩放在一起。铜镜的这几种出土状态分布范围广,南北方墓葬中均有发现。个别墓中墓主腰后置镜。除此之外,汉代已经出现的铜镜出土状态在这一时期仍是主流。

  (四)五代宋辽金元明

  此期各地出土的铜镜无论在制作精度,纹饰内容抑或在出土数量上都远不如盛唐时期。出现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铸造业技术发生了倒退,也不是铜镜作为一种日用品已走到了历史尽头,而是以下三方面原因交叉作用的结果:其一,五代十国纷争,北宋与西夏、辽并立,南宋与金对峙,处于不同政权和民族传统控制下的官府手工业作坊和私营作坊更注重铜镜的实用性,容易忽视背纹饰的创新;其二,宋政权封建经济发达,大量铜用于铸币,北方少数民族地区历代产铜都很少,南北铜荒现象均十分突出,致使铸镜量锐减,镜体变薄,重量变轻,质量大不如前;其三,其他手工业门类,尤其是瓷器制造业的发展对铸镜业产生间接影响。私营铸镜作坊以赢利为目的,为满足市民的消费需要、实用心理而大量铸造素镜。

  此期有铜镜随葬的墓葬比率呈明显递减之势。五代、两宋时有铜镜出土的墓葬比率还维持在大约20%的水平(同期北方契丹、女真人故地只有三室贵族墓葬有镜出土),元明时则有少数墓葬中出土铜镜,主要见于贵族和富绅墓葬,百姓墓中很少有铜镜出土。

  五代两宋时期铜镜形制较前期有了新的变化,具柄镜出土数量较前增加,新出现鸡心形、盾形、钟形、鼎形和长方形等多种形式。从纹饰上可分为素镜、缠枝花草纹镜、花鸟纹镜、蹴鞠纹镜、海舶纹镜、八卦纹镜等6类。其中素镜数量最多,有相当一部分素镜上铸有铭文,如纪名号铭、千秋万岁铭、都省铜坊铭等。辽代,河北、辽宁、内蒙等地契丹墓出土的铜镜均为宋人所铸,并无自身特色。

  南宋时期,我国北方为女真所统治,即金代。金代镜主要有双鱼镜、历史人物镜、盘龙镜、瑞兽镜、瑞花镜等。其中双鱼镜为金代独具特色的镜子。

  元明时期铜镜形制、纹饰粗糙简陋,无所创新。明清之交,玻璃镜子由欧洲传入我国,铜镜随即在清代中叶停止了生产。

  五代至明,我国大部分地区墓葬中铜镜出土状态仍沿袭前代,部分地区有新的形式出现,如镜悬(挂)墓室内顶正中或墓壁,镜钉(嵌)棺内前壁或后壁。

  铜镜悬于墓顶的设镜方式最早见于辽代墓葬,河北、辽宁、内蒙等地发现的内顶悬镜墓葬均为契丹王室、贵族墓,其中有些墓的壁上也钉或挂有铜镜。

  金代的陕西、山西的一些女真人墓和元明时期甘肃境内的一些大中型墓中也有内顶悬镜的现象。

  棺内悬镜是指将铜镜钉或镶嵌在棺的前壁或后壁上。从考古发掘资料来看,镜悬于棺仅见于上海、四川的明墓。南宋・周密《癸辛杂识》曰:“世大敛后,用镜悬棺,盖以照尸取光明破暗之义”。由此看来,这种棺内设镜方式至迟在南宋时期就已有之。

  四川地区多雨,设在山腰上的墓葬需在墓底设排水孔,以免墓被淹。四川铜梁县发掘的两座石椁墓,在墓室前后排水孔下各置1面铜镜,这种设镜方式在其他地区还不曾发现。

  纵观我国各个时期铜镜出土状态,我们不难发现,出土铜镜的墓葬比率从商周到两汉一直呈上升之势,而此后直至元明则呈缓缓下降之势。出土铜镜的纹饰也经历了由简到繁,又由繁到简的演化过程。墓葬中铜镜的出土方位,多数出自棺内,棺外的则相对较少。棺内铜镜又以出自墓主头部的最多,约占一半左右,这一位置出土铜镜的墓葬战国至元明历代都有。墓主胸、腹部置镜在西周至明的历代墓葬中都有发现。铜镜出墓主腰侧、足后的见于西周至唐代墓葬。死者手中握镜,面罩板中镶镜见于江苏地区汉墓。墓主腰后、腰坑置镜见于唐墓和明墓。镜置墓主耻部的仅见于唐墓。棺外铜镜,战国时期楚墓中的多置头箱,少数在边箱;秦人墓多见置于头龛正中。汉以后,大中型墓中棺外的铜镜多与其他随葬品同置墓室、侧室,部分置甬道或天井下。墓室中以镜布设成正方形阵势见于广西地区南朝墓。镜置墓室底下排水孔见于四川地区明墓。铜镜悬于墓顶或挂于墓壁仅见于宋辽金元明的北方地区大中型墓。唐以后佛塔(地宫)中也时常有铜镜出土。

  墓葬中的铜镜多数是单独放置的,也有些与其他器物搭配放置在一起。战国时期,秦墓和楚墓中墓主头前和腰侧的铜镜上面或旁边常见有1带钩同出,汉唐时期各地墓葬都有此类现象发现。西晋以后,有些墓葬中墓主头前铜镜与铁剪式匕首叠放一起,腰侧铜镜则与剑、刀等兵器叠放一起,这一现象在江汉一带最为多见。墓葬中置于奁、盒或匣中的铜镜战国以后逐渐增多。

  “破镜”现象在战国墓葬中就有发现,西汉时墓葬中的铜镜约一半是人为击破后放入墓中的,东汉时期墓葬中铜镜约1/4是人为击破后放入的。三国至唐,“破镜”偶尔也有出土,再后“破镜”不复见。

  三、铜镜出土状态所反映的古人置镜方式

  铜在古代是贵重金属,用它制成的镜子自然为人们所珍爱。对于这种每日只用片刻的贵重物品,古人平时是如何置放的呢?笔者通过对大量铜镜出土状态的观察分析,发现了古人置放铜镜方式的线索。如上所述,墓葬中棺内出土的铜镜多数附着有布帛残迹;有些墓主头前、腰侧的铜镜上不但附着有丝织品残迹,其上或旁边还有带钩同出;也有些铜镜置于棺内或棺外的容器上。墓葬中铜镜的这几种出土状态间接反映了古人平时置放铜镜的方式。

  棺内铜镜出土时附着布帛残迹的现象在历代墓葬中都有发现,且所占比率较高,这些铜镜随葬时原是用布帛包裹后放入棺中的。由此看来,用布帛做镜衣包裹后放置起来是古人置放铜镜的最普遍方式。

  目前发现最早的置镜器具出自战国墓,有竹编镜奁和木质漆奁两种。竹编镜奁主要见于江汉楚地墓葬。1982年发掘的江陵马山1号楚墓,在头箱的大竹笥内存放的物品中有1件小圆竹,其中放有包裹在凤鸟花卉纹绣绢镜衣内的羽地蟠螭纹镜。圆竹笥编工精巧,盖顶周边及转折处、口沿内外层均有宽竹片相夹,篾锁口,外层经篾红色,纬蔑黑色,编织成矩形和十字形花纹。内层蔑素色,正中用红色蔑编成十字交叉纹。盖、底套合,通高5.4厘米,直径23.2厘米。该墓主人是一位40~45岁的女性,那件精工编成的圆竹笥就是她用以盛放铜镜的“镜奁”。置镜的木质漆奁各地战国墓均有出土。1953~1954年在湖南长沙发掘的长沙杨6号楚墓的左边箱中有1漆奁,内有四山镜1面,另有铜带钩、竹筒、木梳、木篦和铜刷柄各1件。1982年在辽宁省锦西县台集屯徐家沟发掘的1座战国墓中,棺内漆奁内放有连弧纹镜和银币1枚。再如1975~1977年在陕西咸阳黄家沟发掘的第49号战国秦人墓中,1面谷纹镜用布帛包裹后置于漆奁内(位置不明)。这些镜奁除秦人墓放在棺内墓主头前、腰侧、腹部外,其他地区战国墓中均置棺外。

  汉以后陆续出现的置镜器具有:漆奁、木匣、金属奁、瓷盒、镜箱和镜架6种。

  漆奁是最为常见的置镜器具,一般为木质,圆形,涂漆,自战国至近代一直流行。如湖南长沙马王堆西汉�侯家族墓的1号墓中发现的1件圆形单层五子漆奁,其中放有1面裹在镜衣中的青铜镜,还有篦、梳、笄、镊等物品,墓主是一位年长的女性。不仅女性有镜,男性墓中也有,如广州象岗山西汉南越王墓中放置南越王物品的西耳室里,出土的迄今国内考古发掘所见最大的彩绘铜镜(直径41.5厘米)就放置在圆形的漆奁之中。1960年在辽宁锦州发掘的北魏2号墓出土1面素镜,置墓主头前蛤(近圆)形漆奁内。1984年在江西南丰县发掘的1座宋代合葬墓出土2面铜镜,女棺前圆形漆奁内置1面瑞兽镜和木篦梳等,男棺前放1面葵花镜。1982年在山东嘉祥县发掘的元代曹元用墓中室一漆奁内置1面素镜。有时皇帝也会以镜奁作为奖励物品赏赐给臣下。《后汉书・蔡邕列传》载:“赐镜奁等,前后重叠,父母于子,无以加此”,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一般所讲的镜奁多指木质漆奁,这里应也不例外。从文献记载来看,置镜用的木质漆奁在清末仍在使用。清・龚自珍《最录南唐五百字》:“镜奁屑桂,阆�搴蓉”。宋以后,随着具柄镜的逐渐增多,带把漆奁也应运而生。如1976年4月在江苏武进县村前乡蒋塘村6号南宋墓出土一剔犀执镜漆奁,长27厘米,径15.4厘米,高3.2厘米,内放双鱼纹执镜1面。

  镜匣,即长方形木盒,汉代便已有之。1992年在陕西省富平县发掘的西汉陈清士墓,墓主头前长方盒内有1面彩绘镜,另外墓主腹部还置1块素镜残片。汉・徐斡《情诗》曰:“炉熏阖不用,镜匣中尘生。”匣为木制,易朽,墓葬中几乎没有完整的出土。其沿用的时间下限应至铜镜消失为止。

  金属镜奁多数为铜质,少数为锡质、银质。铜奁、锡奁最早见于西晋墓葬。如江苏宜兴发掘的西晋周处家族墓第5号和第6号墓共出3件铜质镜奁,形制相同,都是圆形有盖,盖顶心有钮,盖面和奁腹各饰弦纹数周。5号墓出土2件:1件盖径19.2厘米,高1.5厘米;另1件盖径18.9厘米,高10厘米。奁内除分别存放铜镜、铁镜各1面外,一奁内还有匕首,另一奁内有铜弩机;6号墓出土1件,亦高10厘米,只放有1面圆铁镜。这些铜质镜奁和铜镜、铁镜均制做精细,显然为死者生前用品,这说明当时社会上已开始流行铜制镜奁,并已开始使用铁镜。锡质镜奁在江苏武进县村前乡蒋塘村6号墓出土1件,形为圆筒状,通高5.5厘米,直径6.5厘米,分盖、中、底三层,上层放1面无钮、无纹饰的明器小铜镜,下层放3件圆筒形锡质小盖盒。银质镜奁最早见于宋墓,1990年3月福建省福州市茶园山发掘的宋代许峻墓中,墓主头前置1件鎏金银镜奁,口径13.7厘米,高5.9厘米,六出菱花形,子母口,器身扁平,制作规整。盖面上捶�双凤图案,周边錾刻如意花卉,腹部饰卷草纹,通体鎏金,出土时奁内放置1面六出菱花形铜镜,镜的轮廓与奁吻合。

  瓷镜盒最早见于西晋时墓葬。1979年1月在江苏吴县狮子山发掘的4号西晋墓后室口东侧出土1瓷盒,其内的3、4面铁镜已锈成一很厚的铁饼,镜上有钮,纹饰已不可辨。瓷盒通高12.6厘米,口径17.6厘米,方唇直口,直筒腹,平底,下设三个蹄足;器壁饰弦纹和刻画波浪纹,釉色黄绿,有垂釉现象,底部露胎处呈豆沙色。南京博物院收藏的古代瓷器中,有1件北宋白釉黑花带盖瓷盒,通高12.2厘米,盖上饰黑彩莲花、荷叶和水生植物图像,内圈盖钮两侧各书“镜”、“盒”两字楷体铭文。考古发掘出土的瓷镜盒很少,文献中也未见记载,其是否曾经广泛流行尚待进一步研究考证。

  镜箱是一种结构较为复杂的化妆用品盛贮器,能分放包括铜镜在内的各种化妆用具。1976年在江苏省武进县村前乡蒋塘村发掘的1号宋墓出土了一具镜箱。该箱木质,黄地,长方形,通高12.5厘米,长16.7厘米,宽11.5厘米,箱设两抽斗,上部有两层套盘。上层套盘内放长方形铜镜一面,下层盘内放镜架。抽斗内盛放木梳、竹篦、竹柄毛刷、竹剔等,抽斗板面上有柿蒂纹铜环。箱盖面有云钩纹图案的线条痕迹,有可能是剔漆工艺,但漆层已全部脱落,四周立墙与抽斗板面均为素面。这种镜箱能够存放用于梳妆的各种用品,功能齐全,使用方便。迄今发现的镜箱仅此一具,这主要是与宋以后的薄葬风气有关,相信在珍视铜镜的宋明时期,此类镜箱在当时社会上应较为流行。

  镜架是用于斜置或竖置铜镜的支架。1964年江苏苏州南郊吴门桥元代张士诚父母合葬墓出土一银镜架,通高32.8厘米,宽17.8厘米。镜架折合式,分为前后两个支架,结构略似交杌。后架上部镂雕凤凰戏牡丹纹,框沿为如意式,顶端立雕流云葵花。中部分为三组,中雕团龙,左右二组对称,如窗式,透雕牡丹,四角有柿蒂形镂空。下部为支架。一“H”型活动构件斜撑于前后架间,其中心錾六瓣形开光,内凸雕玉兔、蟾蜍、灵芝、仙草等。此构件可用来承镜。两架底部横档有一活动底板相连,底板上饰六出开光,内凸雕鸟雀花草。底板可使镜架立放时更稳定。有关这种镜架的用法,《红楼梦》第五十一回有这样的描述:“(宝玉)便自己起身自去,放下镜套,划下消息。”又如第四十二回:“黛玉会意,便走至里间,将镜袱揭起照了照。”由此看来,放在此类镜架上的铜镜平时斜置其上,不用时就给上面盖上镜袱并不取下。

  除上述几种置放方式外,还有些铜镜是随身携带的。

  墓主头前、腰侧的铜镜上面或其旁边有带钩同出的现象在战国至唐的墓葬中时有发现,有带钩同出的铜镜上一般都附着有布帛残迹。战国时期墓葬,秦人墓中约1/3的铜镜与带钩同出墓主头前或腰侧;楚墓中置于棺内的铜镜一般放在墓主头前,其旁有带钩同出;中原地区战国墓中未发现有镜与带钩同出的现象。汉以后至唐,有镜与带钩同出现象的墓葬分布范围有所扩大,中原、华北、西北等地亦时有发现。墓葬中带钩一般只出自墓主头前或腰侧,墓主头前的带钩旁边或下面一般都有铜镜,腰侧的带钩旁边有的有兵器,有的没有兵器只有铜镜,少数带钩与铜镜一同放在墓主头前或腰侧的镜奁内。墓葬中铜镜与带钩放置一处并附着布帛残迹这一现象表明,这些铜镜原是盛装于镜囊再用带钩勾挂于腰间的,主人去世后将与囊连同带钩一同随葬。山东临淄郎家庄1号大墓中的4号陪葬坑墓主头前出土1面素镜和1枚铜质带钩,镜的正背两面均有布帛残迹,是为镜囊。囊上有水晶环2枚,当为佩囊挂钩所用。此例较为典型,最能说明带钩与铜镜及布帛残迹间的关系。

  佩囊括物,文献多有记载。《礼记・内则》曰:“子事父母――左佩��、刀、砺、水,金燧、右佩�、捍、管、�、大,木燧。”《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曹瞒传》说,曹操“自佩小�囊,以盛手巾细物。”《隋书・礼仪志》记陈朝皇太子“素革袋,玉钩燮,兽头�囊”。清代以前,男女衣裤均不设袋,故而贵族和富家子弟常在腰间佩带�囊,用以盛放随用杂物,如镜、印、钱币等。考古发掘中凡有镜与带钩同出现象的墓葬的规模和随葬品的数量一般要比平民墓大且多,墓主身份多属贵族。

  墓葬中没有带钩同出的墓主头前或腰侧的铜镜也有可能原是死者生前佩系于腰间的。郑注《礼记・玉藻》的□制度说:“凡佩系于革带”。也就说,盛装铜镜、印或其他物品的佩囊,也可以不用带钩而直接用丝带系于革带上。墓主腰侧附着有丝织品残迹而无带钩同出的铜镜当为此种用法。还有些铜镜既不用带钩挂也不用佩囊装,而是直接用丝带穿钮系于革带上。《春秋左传读本》庄公十一年“郑伯之享王也,王以后鉴与之。”鉴即镜,按杜预的说法,王后带上的铜镜是作为装饰用的,那么它应该不用佩囊而是直接用丝带系于�带上。这种用法的铜镜尺寸一般较小。1957年在山东滕县紫胡店发掘的一座汉墓出土2面铜镜,其中一面直径仅4.3厘米。长沙发掘的第7号、10号南朝墓各出土1面直径仅3.3和3.5厘米的素面小铜镜,这样小的铜镜不具实用价值,但都有使用过的磨损痕迹,说明它们并非专为随葬制做的明器,而很有可能是死者生前系于革带上的装饰或辟邪的小铜镜。

  四、铜镜出土状态所反映的思想观念

  由前述铜镜出土状态类型可知,墓葬中铜镜除部分与其他普通随葬品的随葬形式相同以外,另有相当部分铜镜的随葬方式、方法和出土形态是十分特殊的笔者认为,铜镜在墓葬中的种种随葬形式是古人为表达某种思想观念而有意放置的,归纳起来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事死如侍生――孝道观

  上古之世,人类穴居野外,生活居住条件十分简陋,自然对死者遗体的处理也极为草率,或抛尸于野外,或埋于土中,无衣衾棺椁可言。这便是《周易・系辞下》所说的“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这种做法与禽兽无异,认为死亡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大事,因此它所引起的悲哀伤痛也是人类其他事情所无法比拟的。于是,“孝”的观念萌生了,安葬死者的丧葬礼仪也应运而生。关于孝,《礼记・曲礼上》云:“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是故圣人作,为礼而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吕氏春秋・孟冬纪》解释道:“孝子之重其亲也,慈亲之爱其子也,痛于肌骨,性也。所重所爱,死而弃之沟壑,人之情不忍为也,故有葬死之义。”这正是孔子在《论语・学而》中引曾子所说的:“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为政》又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就是说,自己的先辈在生之时要对他们尽养、尊之意,去世后则要通过丧礼来体现子孙后代对祖先的孝意。丧礼是对死者殡殓祭奠和拜踊哭泣的礼仪。为表达孝意,使祖先在冥世仍能得到和人间一样的享受,在封棺埋葬之前通常将死者最喜爱和经常使用的物品随葬墓中。铜镜自齐家文化时期产生到清代中叶为玻璃镜子所取代的近四千年间,始终是人们最珍爱且最常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因而,在铸镜业日渐繁荣的战国至清代初期的墓葬中,铜镜便成为墓葬出土数量最多的主要金属制品之一。墓葬中凡是放在奁、盒之类的容器中或是与其他普通随葬品放置一处的铜镜,其随葬的意义与墓主生前使用过的其他随葬品一样,反映的是中国人在丧葬活动中历来所遵循的“事死如侍生”的孝道思想。

  (二)护卫亡灵――鬼魂观

  古人认为灵魂不灭,人活着受灵魂的支配,即魂魄与人体合一;人死后形魄入土,灵魂归天,归天之魂谓之鬼。考古发掘证实,我国先民早在旧石器时代即有鬼魂不灭的观念,以为冥冥中的鬼魂与人同在。进入阶级社会以后,随着氏族社会的解体、阶级的分化,人们对于鬼魂的认识有了新的变化,认为鬼魂世界有尊卑之别,即人死后有的升天成神,有的在冥府为官,有的受冥官管辖,有的则沦为游魂,生活在另一世界的鬼魂能降福或作祟于人。并认为冥间还有怪兽,它们不但时常作祟人间,有的还会进入墓穴侵害死者。

  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的认识受到很大局限,所有降临到古人头上的灾祸都被视为鬼魅作祟。民间传说中鬼的种类、名目极多,难以胜举,其中被认为会到墓葬中为祟死者的主要有野鬼、厉鬼、魍魉和�等。野鬼指居无定所,四处游荡的鬼。《礼记・祭法》曰:“无庙死曰鬼(野鬼)。”厉鬼,意即为害最烈之鬼。《左传》成公十年有关于此鬼的记载。魍魉,是传说中颛顼之子。《风俗通》引《周礼》曰:“魍魉好食亡者肝脑。”�是流传于秦地的一种冥世怪兽。据《七国考》卷十引《博物志》说:秦穆公时,有一种叫�的兽,常在地下吃死人的脑。

  为防止传说中的上述鬼魅进入墓中作祟,人们采取了许多对付它们的手段。据《风俗通》载:“墓上树柏,路头石虎。《周礼》‘……魍魉畏虎与柏,故前立虎与柏。’”考古发掘资料显示,战国时期的有些楚墓已出现了专门用于驱鬼辟邪的镇墓兽,汉以后各地的多数墓葬都设有镇物,除特制的镇墓兽、镇墓瓶和石敢当外,许多死者生前使用过的铜饰、兵器和生活用品都被用作驱鬼辟邪的镇物放在墓主周围或墓室,铜镜就是其中最常见的镇物之一。

  在出自墓葬的数以万计的铜镜中,许多铜镜出土时的状态是十分特殊的。如前所述,有的墓主身体(头、胸、腹、耻、膝、足等)多处置镜、镜盖墓主面部、竖置死者头顶足底、握死者手中、镶面罩板内、钉(镶)于棺壁,有的置墓室排水孔下、置天井口下等设镜方式。有些墓葬中铜镜与特定器物搭配放,有的墓主头前铜镜下或旁边放一剪刀,有的墓主头前或腰侧的铜镜放在兵器上。在墓葬中以如此种种形式设置铜镜有着明显的辟邪用意。

  关于铜镜的驱鬼辟邪作用,汉以后的文献中多有记载。据《龙江录》记载“汉宣帝有宝镜如五铢钱,能见妖魅,常常佩之。”东汉方士郭宪在《洞冥记》中说:“望蟾阁上有金镜,广四尺,元光中,波只国献此,照见魑魅、百鬼不敢隐形。”汉以后铜镜上有铭文辟邪内容的也相当多,如“尚方御意大毋伤,巧工刻之成文章,左龙右虎辟不祥,朱雀玄武顺阴阳,子孙备具居中央,长保二亲乐富昌,寿敝金石如侯王宁”或“……屡(镂)刻博局去不祥”等。这些内容的铭文充分说明,铜镜至迟在汉代已被用作驱鬼辟邪的法器。

  古人之所以认为镜子有驱鬼辟邪的法力,其原因在于对镜子的崇拜和迷信。古人以铜为镜,把铜加工成镜子要经过十分复杂的过程,因此镜子十分贵重。而镜子能把周围万物的形象直接无误地照射出来,又增加了它的神秘性,人们自然认为铜镜是物之精英而有灵性。加之,铜镜表面光亮,能反射太阳光,而鬼魅都是人们想象中的冥世阴物,因而,只要铜镜在,任何隐形变形的妖魅鬼怪都得原形毕露,凶焰顿敛而逃之夭夭。

  (三)佛家的业镜与道家的照妖镜――宗教观

  在中国历史上最具影响的佛、道两大传统宗教中,辟邪是二者思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佛教和道教所讲的辟邪与民间辟邪的目的不一样,其主要目的是为宗教修养(炼)服务的。其所讲的每一种辟邪方法都包含着非常复杂的“道理”,以使人们相信辟邪的重要与必要,同时其操作的方式千奇百怪。以铜镜辟邪是佛教和道教均采用的主要辟邪方法。古墓葬中的所有铜镜随葬方式(出土状态)中,从铜镜纹饰到铜镜的设置方式都与宗教有关的是墓室内顶和墓壁悬挂铜镜的现象。这种墓中设镜方式最早见于辽代契丹墓,金元明时期甘肃、陕西、河北等北方地区的汉人墓中也多有发现。由于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的差异,契丹墓与汉人墓中内顶悬镜的设镜形式所反映的文化内涵有所不同。

  在内蒙、辽宁等地发现的有镜悬墓顶现象的墓葬均为辽代契丹王室墓,同样的设镜方式在山西发现的女真人墓中也有发现,这些墓内顶中央都有莲花图案的藻井,所悬铜镜纹饰图案与宗教有关的是伽陵频迦纹镜。伽陵频迦是佛教佛说中的妙禽,而以铜镜为中心的墓室内顶周围的莲花图藻井更是典型的佛教图案。这些契丹墓中的墓主定是佛教信徒无疑,这种设镜方式与辽代和金代极度崇佛的文化背景是一致的。佛教将用作法器的铜镜称为“业镜”,谓诸天下、人间、地狱中照摄众生善恶的镜子。佛教认为,在“天道”的众生,寿命长,享福多,然而一旦“天福”享尽,免不了要讲恶道受苦。因此,协力天主帝释为了告诫天众(“天子”)不要纵欲作恶,“示诸天业镜之影,告诸天曰‘:汝等观是一切业报’”。帝释在琉璃壁上显示了生死轮回的种种“业相”,包括地狱的苦相和天上的天相,并对诸天说:“汝等天子,慎勿放逸也。”帝释见于《正法念处经・观天品》。“业镜”之说在民间影响较大。宋・庄季裕《鸡肋编》卷上载:“佛书云:大海之内,凡有四洲,中国与四夷特南瞻部一洲耳。天帝之宫有一镜,能尽见世间人之所作,随其善恶而福祸之。轮照四洲,每岁正、五、九月,正在南洲,故竞作善以要福”。宋・元照《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沿袭此说:“年三者,正、五、九月,冥界业镜轮照南洲,若有善恶,镜中悉现。”

  墓室内顶和墓壁悬挂铜镜与佛教寺庙中大梁正中和壁上悬挂铜镜的做法十分类似,再结合辽代崇佛且所悬铜镜上又有佛教图案这两点来看,可以认为,契丹墓中内顶和壁上所悬挂铜镜具有“业镜”用意。契丹和女真人的传统宗教“萨满教”认为,人死后,其鬼魂可能会为害生人。墓顶、墓壁悬挂“业镜”意在警示死者之灵,不要为害生人,凡做坏事,帝释都会通过“业镜”看得一清二楚,会遭惩罚。

  在甘肃、陕西、河北等地发现的宋元明时期有内顶悬镜的墓葬均为汉人墓,这些墓中所悬挂铜镜的纹饰图案和其他墓饰或随葬品都没有明显的宗教色彩。关于这些地区汉人墓中悬镜之意义,南宋・周密《癸辛杂记》曰:“世大敛后,用镜悬棺,盖以照尸取光明破暗之义。”实际上,其用镜目的与汉人墓中其他特殊用法的铜镜一样,即驱除鬼魅,护佑亡灵。已发现有内顶悬镜做法的汉人墓较契丹墓晚,其墓顶悬镜是仿照了契丹墓的做法,但其文化内涵仍反映的是汉族地区流行的鬼魂观。

  从古代文献资料来看,早在晋代铜镜就已成为道家对付妖魔鬼怪的利器。晋代葛洪所著《抱朴子》一书,其内篇二十卷记述了大量神仙、炼丹、符�等事,均为道家之言。书中说:天下万物变老后,时间一长久,就会有灵性和神通,它们的精魂会化成人形,祟人、迷惑人,但它们唯独不能在镜中改变真形,镜子一照便原形毕露。唐以后的一些墓葬中有八卦镜、神仙人物故事镜随葬,表明了墓主的身份或宗教信仰,但各类铜镜的随葬形式均与道教文化没有直接联系。

  (四)破镜现象――灵魂观及其他

  中国各地古墓葬中出土的铜镜有的完好,有的残破。导致铜镜残破的原因有两种:一是自然致残,较薄的铜镜在墓葬中经长期腐蚀而破损,也有些镜在地震时被其他倒落的随葬品压破;二是人为致残,也就是有意识地将镜击破后再放入墓中或是在墓中就地击碎。这种铜镜人为击破后随葬的做法因形式不同所反映的思想也有所区别。

  墓葬中人为击破后随葬的破镜,其出土状态大体可分为两种:

  1.残镜和碎镜

  残镜,即残缺不全的铜镜。考古发掘出土的铜镜有的不完整,局部缺损,有的只有一块残镜片,墓葬中这种不完整的铜镜是在随葬前将完整的铜镜击破后取其部分入墓随葬的,打掉的其余部分不放入墓中。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长沙地区发掘的73座战国楚墓共出铜镜9面,其中第311号和317号墓中的两面蟠螭镜都只是约为原镜1/4的残片。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发掘的广州地区汉代墓群,西汉早期的第1120号墓中仅有1块连弧纹镜残片,约为原镜的1/3;西汉中期墓出土的14面铜镜中有6面残缺不全;西汉后期墓出土的15面铜镜有7面残缺不全,另在第3020号墓中有几块“家常富贵”镜的残片;东汉前期的32面镜中有5面残缺不全;东汉后期的37面镜中有7面残缺不全,另在第507号墓中的1面圆雕纹镜仅残存1/4,第5045号墓有1面云雷纹镜仅存约2/5.1964年在河北定县发现的一座北魏石函,内有分属5面铜镜的5块铜镜残片。1978年四川万县一座唐代墓葬出土铜镜4面,其中1面海兽葡萄镜残缺1块。唐以后墓葬出土残镜的很少。

  碎镜,一般碎裂成7~8块。这类破镜多是就地砸碎留在墓中的,也有些是在墓内或墓外砸碎后再将其碎片散布墓室。这些残破镜片经拼合后通常能看到明显的打击痕,有的甚至还不止一处。仍以广州汉墓群为例,西汉早期的56座墓共出59面铜镜,其中的28面破碎成7~8块或更多;西汉中期的90座墓共出铜镜14面,其中第2034号墓的铜镜碎成小片(纹饰不明)。1955~1957年在广州华侨新村发掘的第2号、30号、40号西汉墓各有1面铜镜破碎(纹饰不明),原《简报》指出,这些镜的中部正反面均有明显的打击痕。1981年在河北省徐水县防陵村发掘的第2号汉墓出土铜镜8面,除2面日光镜完整外,另6面破碎,碎片遍布墓室。破镜现象仅见于汉代墓葬。

  残镜与碎镜随葬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在墓外击破后取其部分放入墓室的,后者是在墓室就地击碎的。二者做法虽略有不同,但就随葬方式而言是一样的。

  2.半镜

  一般从钮侧截为两半。有些合葬墓中将铜镜一分为二分置夫妻棺内(前),个别单人墓中仅放半面铜镜。1958~1959年在河南洛阳烧沟发掘的第38号夫妻分穴合葬战国墓中,男女两棺各出半面素镜,从两个半镜的断痕上看,二者完全吻合,两半镜原本是一面完整的素镜,生前为夫妻共同拥有。当一方去世时,将此镜打成两半,把其中半面随死者下葬。另一方去世时,再将剩下的半面与之随葬,从而使夫妻“破镜重圆”。1975年在陕西西安北郊发掘的1号汉代合葬墓出土两个半面连弧纹镜,分置墓室口左右,从两块半镜的断痕上看,二者原本是一面完整的连弧镜,系人为击破后分置夫妻棺前。1986年安徽省淮南市下陈村一座东汉墓出土的昭明镜仅存半面。

  上述两种破镜随葬方式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思想观念。

  以残镜随葬的做法最早见于战国墓,秦、楚、中原地区墓葬均有发现。汉代随葬残镜的墓葬分布范围有所扩大,甚至连北方草原地区的匈奴人墓也不例外,此期新出现的碎镜随葬较残镜随葬的现象更为普遍。近几十年来,全国各地发掘的每一处较大的汉代墓群都有部分墓葬出土残镜或碎镜。三国以后,随葬碎镜的现象消失,出土残镜的墓葬亦逐渐减少,至唐代只有个别墓中偶尔可以见到,再以后不复见。从考古文献资料来看,墓葬中除了有铜镜人为击破后随葬的现象外,其他如铜器、铁器、陶器等随葬品也有类似现象。1975年11月~1976年1月在湖北江陵雨台山一带发掘战国楚墓552座,其中41座墓中出匕首,这些形状似剑的匕首全部残断或弯曲,从断痕和弯折部位留有的打击痕来看,都是人为砸断或击弯的。而这些墓中的其他兵器――剑、戈、戟、矛都完好无损,只是有些生了锈而已。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长沙地区发掘的战国73座楚墓,共出剑22柄,分别出自22座墓,其中一半刃首残损,另一半残断,而出土的4件戈均完好无损。汉代具有代表性的几处较大墓群,如广州汉墓、长沙汉墓、洛阳烧沟汉墓、广西贵县汉墓、青海省西宁市上孙家寨等,这些墓群共发掘的2000多座汉墓出土的大多数铜、铁兵器都残缺或被人为击弯,部分墓中还有些难以判断原件形制的铜、铁、陶制的器物部件,这些器物部件显然是从完好器物上打下或取下后放入墓室的,与击破铜镜和兵器后再放入墓葬的做法类似。

  将器物击破或打掉其中某一部分再随葬的做法最早可以追溯到仰韶文化时期。陕西境内发现的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西安半坡遗址的许多墓葬中就有类似的现象,据《西安半坡》载:M4、30、45、47、55~69、91、104、106、132、155等墓葬中,很明显地可以看出“随葬品中的尖底瓶和长颈壶一类器物,很多是把口打破后再埋入墓中的。”在东北地区的西团山文化,流行打破炊具以祭死者。许多墓中出土有打掉鬲腿、鼎腿改制而成的陶碗。

  将器物击破后随葬的习俗源自古老的万物有灵观念。远古的原始人从自身的梦境和幻觉出发,认为人有肉体和灵魂之分,人是肉体和灵魂的统一体。继而把人的生命现象作为理解整个大自然的一把钥匙,认为自然万物都是实体和灵魂的结合,这样就产生了“万物有灵观”。原始人将灵魂观念回复到解释人和自然万物的生死存亡现象时,则认为实体虽然死亡或消失,但灵魂仍然存在,而脱离了实体的灵魂便成了鬼魂。也就是说,人死后灵魂会脱离人体而成为鬼魂,物质实体打碎后,其灵魂会继续存在,供人的鬼魂驱使。这种观念在丧葬活动中的表现形式就是将某些死者生前的常用器具打碎,再放入墓室或棺内。新石器时代到春秋时期,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人们的日用器具主要是陶制品,故而墓葬中的“破器”也主要是陶器。战国以后,金属制品日渐普及,铜镜逐渐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并成为最常使用的生活用品。兵器,尤其是短兵器是战国秦汉时期武士们最常携带的佩器。于是“破器”的范围也就扩大到了这些金属器上。汉代至唐代中前期,各地墓葬中的兵器多数都是被砸断或击弯后放入墓中的,有些则是砸断后只将其残余部分入墓随葬。唐开元二十九年,政府下令限制厚葬,倡导薄葬,“禁止百姓以金银铜锡随葬”。从此以后,“破器”对象仅限于陶器。据民俗调查显示,这种习俗在近代北方地区依然流行。

  上述将铜镜等器物击碎或击残后再随葬的做法都是“万物有灵观”的具体表现,生者希望通过打碎死者生前最常使用的某物质实体,从而使该物质实体的灵魂去伴随死者亡灵,供死者的灵魂驱使。这也正是中国古代千百年来所遵循的“事死如侍生”的丧葬原则。

  与残镜或碎镜随葬不同,墓葬中半镜随葬所代表的不是某种信仰而是夫妻间的爱情。《神异经》曰:“昔有夫妇,相别,破镜各执其半。后妻与人通,镜化鹊飞至夫前。后人铸镜,背为鹊形,自此始也。”这是有关以分半铜镜象征夫妻分离的最早文献记载。据《太平广记・气义》载:“陈太子舍人徐德言之妻,后主叔宝之妹,封‘乐昌公主’。方属时乱,恐不相保,谓其妻曰‘以君之才容,国亡入权豪之家,当情缘未断,犹冀相见,宜有以信之。’乃破一镜,各执其半,约曰‘他日必以正月望,卖于都市。’及陈亡,其妻果入越公杨素之家。德言至京,遂以正月望访于都市,有苍头卖半镜者,德言出半镜以合之,乃题诗曰‘镜与人俱去,镜归人不归,无复�娥影,空留明月耀。’陈氏得对,涕泣不食。素知之,即召德言,还其妻。”从考古发掘中的半镜出土情况来看,古人以一分为二的“破镜”象征夫妻分离和以“破镜重圆”喻夫妻失散后重聚或离而复合的观念应是从战国时期开始形成的。以半镜分置夫妻头(棺)前的做法虽在汉以后墓葬中较为少见,但从文献记载来看,这种以半镜喻夫妻分聚的习俗一直延续到唐以后。

  五、结语

  本文通过对大量有关铜镜的考古发掘资料的归纳、整理,在全面分析了铜镜的出土状态各种类型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古代社会人们平时置放铜镜的方式和丧葬活动中支配各种铜镜随葬形式的思想观念。

  铜镜出土状态所反映出的古人置放铜镜方式的信息是比较明确的。古人平时用毕铜镜后通常是用布帛包裹起来,战国以后有些铜镜是用布帛包裹后再放入漆盒、木盒(奁)、瓷盒或金属盒等置镜器具内。将铜镜置于�囊佩挂腰间的做法最早见于战国秦地,汉唐时期这一习俗在社会上曾较为流行。置于镜台的大铜镜和框立于地的镜屏一般固定放置,平时用毕后给其盖上镜袱还可穿上镜套。

  我国古代墓葬中铜镜的各种随葬形式反映着古人在丧葬活动中特定的思想观念。墓葬中铜镜与其他随葬品放置一起或置于奁内的常见随葬形式反映的是“事死如侍生”的孝道观,这也是千百年来古人在丧葬活动中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以裸镜盖墓主面部、竖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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