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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丛林之夜(上)

战斗结束了,魔兽猎人们取得了全面胜利。

雄性血蟒被哈里格恩斯的巨斧生生劈碎脑壳。它还算幸运的,在它死前,还能痛痛快快的打上一次,至于那只雌性血蟒,则为了保护孩子而被克雷格三人生生射死。

哈里格恩斯他们对付血蟒的方法,简单,有效,也异常歹毒,充分利用了魔兽的护犊本性。

必须承认这些魔兽猎人对付高等魔兽的确很有办法,他们是真正的猎人,但是如果可以,修伊更希望看到的是别的方法。

修伊并不介意使用阴谋诡计的手法,但他极度反感利用一切美好的东西去杀戮对方。在所有他所用过的阴谋中,有一种阴谋他永远不会采用,就是威胁对方的家人。

在他看来,这种做法是最卑鄙也最无耻的,是完全放弃道德底线的做法。

可是当哈里格恩斯他们这样做的时候,他并没有出声阻止。

九级的血蟒并不是好对付的,它们的战力甚至在炽焰鸟之上。无论是物理攻击能力还是它们的毒雾,都非常强大。假如不使用这种方法,哈里格恩斯他们很可能会折损人手。

对于魔兽猎人来说,那是绝对无法接受的。他们到这里来是寻求发财,而不是寻求送命。

而且魔兽也不是人,对人的标准也不能轻易套用到魔兽身上。

所以他也只能苦笑。

此刻哈里格恩斯等人正在打扫战场,这个外表粗犷的汉子正捂着伤口叫嚷着:“快点把箭都收回来。这可都是附魔的箭,50个银维特一支呢,少两支就少了一个金维特啊!”

普通的箭对血蟒很难造成伤害,附上斗气到是可以,但是效果有限。加注了锐利效果的附魔箭,在斗气的支持下,则可以毫无阻碍的穿透血蟒的皮肤。

半个金维特一支,修伊知道,这是最简单最低级的附魔,然而就是这种平时他根本不放在眼里的附魔箭,却对高达九级的血蟒造成了致命伤害。由此可见,很多时候武器的威力不是越大越好,关键还是要看使用的人。

莱森正在照顾他的木巨人。这个大家伙在刚才的战斗中吸收了血蟒全力一击,保护了大家。木巨人并不是什么强力魔偶,攻击力有限,但有个很明显的好处,就是拥有自我恢复能力。当然,前提是不被人砍得七零八落。

象这样的魔偶虽然不算实用,但价格却并不便宜,修伊估计两头血蟒也未必能换来。他很奇怪哈里的小队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

果然,哈里格恩斯叹息着说:“妈的,怕什么来什么。越是怕它发狂,它就越发狂。还好魔偶没报废,不然可赔不起。”

“赔不起?”修伊有些惊奇。

“这不是我们买的,是借的。”哈里格恩斯回答。刚才的战斗,自己聘请来的魔法学徒没派上什么作用,反到是临时入伙的修伊先是阻止了血蟒的突袭,然后又救了自己一次。否则刚才那口血雾一旦喷到他,就算不死也会很麻烦。所以对修伊的问话,他立刻做出回答。至于那位魔法学徒,他连理都懒得搭理了。

丛林法则就是如此,谁有用,谁就受到重视。

“达利莫尔家族?”修伊问。

“你知道?”哈里格恩斯有些惊讶。

修伊耸了耸肩:“帝国最大的炼金家族,看来金刚犀也是他们要的吧?”

“是。”哈里点点头:“达利莫尔家族正在研究一种新的魔偶,听说是帝国需要。他们需要金刚犀来提取特质金属。我接了这趟活,他们借给我这个木巨人。声明只要能得到金刚犀,这个木巨人就是我们的。它价值八百个金维特。可如果没完成任务……这东西太他妈贵了,我们可赔不起。”

“华而不实的东西,它的真正价值不值这么多钱。”

“魔偶只有在战场上成群使用才具有价值,单个使用,除非是巨魔神,否则都没多大用,至少我是没听说过有什么魔偶单独使用能比得上一个四级武士。”

那是你没碰到我的金刚傀儡,修伊腹诽。

哈里格恩斯继续道:“不过话说回来,魔偶这东西在关键时候还是能派上作用的。象刚才如果没有这只魔偶帮我们挡住血蟒最凌厉的那一下攻击,也许我们中就有人会死。这东西用来挡灾救命还算不错。”

他说这话时,眼睛斜瞅乌迪克,言下之意不言自明。

修伊笑了笑,没再接口。

让他感兴趣的是,达利莫尔家族研究新魔偶,竟然是帝国需要。这样看起来帝国是被自己逼的没办法,转而另求他助。尽管在表面上,兰斯帝国和佛朗克帝国正在和解,签订和平协议,但是背地里,大家依然各有阴谋。

不过修伊对此到也不奇怪,反正事情到了这一步,兰斯帝国已经放弃了对他的追捕,他们爱怎么干都行,只要别再重蹈炼狱岛覆辙就好。

不远处卡梅拉正在把四只小血蟒拎出来。四只小血蟒在母亲的殊死保护下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但在红硝的侵蚀下也已经奄奄一息。

“头,这四个小的怎么办?”

“小的对我们没什么用,老规矩,放掉。不要做无意义的杀戮,更没必要让血蟒绝种。”哈里格恩斯回答。

修伊本想劝说哈里格恩斯放掉四只小血蟒,没想到哈里格恩斯自己先这样决定了,他不得不对这个粗豪大汉另眼相看。

接下来就是收割血蟒的皮甲,毒液和牙齿。血蟒的皮甲是上好的附魔材料,毒液可以制作顶级的毒药剂,牙齿更是可以用作多种用途的炼金材料。两只成年血蟒上收取到的这些东西,差不多可以卖到三百个金维特,足够普通人家生活一年,收获绝对不能算小。不过付出的代价也不少,有二十多支附魔箭被彻底损坏,无法再用。那些红硝也都是花钱买来的,此外还要付给魔法学徒一笔额外费用。

前两笔费用也就算了,后一笔费用,哈里格恩斯等人有些不太甘愿。

好在乌迪克到也识趣,自己走了过来:“刚才的战斗,我没派上什么作用,非常惭愧。这次的收益我就不参与分配了。请放心,我以后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

“没关系,第一次见血,总是会害怕的。”乌迪克识相,哈里格恩斯也不想太过得罪他:“钱还是会给你的,毕竟你的缠绕荆棘发挥了作用,不过要稍微减少一些,因为放得晚了,幸好有安得鲁在。”

乌迪克点点头,表示没意见。

哈里这才过来搂着修伊的肩膀说:“嘿,小子,你刚才表现得真不赖。我哈里格恩斯做人向来公平,三百个金维特,去掉附魔箭和红硝的本钱,差不多能剩二百六十个金维特。这里八个人,本来说好了乌迪克拿两份,不过他现在只拿一份,每人八分之一。你能拿差不多四十三个金维特,怎么样,我没亏待你吧。”

“谢谢。”

“那好。”哈里格恩斯拍拍手叫道:“接下来,我们就要准备去对付金刚犀了。达利莫尔家族可是开的一千五百个金维特一只金刚犀的价钱。”

“价钱涨了五倍,实力涨了十倍。”

“放心,我们自然有对付它的方法。”

“还是用刚才那种?”

“不不不。”哈里立刻摇头:“金刚犀可不是血蟒,它们吃岩土,很少离开自己的领地。想要吸引小金刚犀设置陷阱,根本就不可能,而且这种箭对它们无法造成足够的伤害。我们得用别的方法来对付它们。”

“它们?”修伊很敏感地捕捉到哈里的用词。

“对。”哈里格恩斯很认真的回答:“是它们。达利莫尔家族给的消息,东边有一个金刚犀领地,里面有大约三十头金刚犀,它们是群居魔兽。”

“三十多头金刚犀?”向来天不怕地不怕的修伊也被这个数字吓了一大跳。

三十多头十级魔兽,别说是哈里格恩斯了,就是修伊拿出全部实力再加黑武士也对付不了。

“别担心,我的朋友。”哈里格恩斯拍拍修伊的肩膀自信道:“我们有办法分离它们的。一只,老子只要一只就够了。”

“悠着点,一只金刚犀就能撑死你。”

——————————————————

黄昏的时候,魔兽小队来到了一片低洼地。这一带比较开阔,树木较少,远处有一个小湖,附近游弋着一些大型食草生物。

从小坡上看去,远方蓝天绿水,青草悠悠。草地上奔腾着大批的鹰首马,剑齿虎懒洋洋地趴在草丛中打瞌睡。一小群吼狼小心地绕过剑齿虎的领地,一大群白尾猿看到土狼过来,吓得纷纷窜到林中树上。

天空中几只红隼在自由的飞翔,啼铃鸟发出好听的风铃般的声音。

整个地区充满了安静祥和的气氛,谁能想到,这里会是人类进出的禁区——神恩之地呢?

“过了那个湖,就算是正式进入神恩之地的区域了。别看这里的魔兽相处融洽,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它们就会突然发狂。”哈里格恩斯向修伊介绍。

“金刚犀的领地在哪里?”

“过了湖继续向东走,穿过一片山林后,能看到一片断崖。金刚犀的领地就在断崖下,从这里过去,差不多是三天路程。不过我们一路要穿越许多魔兽的领地,能够在七天能到那里,就算是速度快了。”

修伊眺望远方:“六只火焰豹,十二只魔虎,九只大地暴熊,五只三首地狱犬,二十多只狂暴豪猪……光是七级到九级的魔兽有差不多八种,数量不少于五十头。七级以下的魔兽无法计算。你打算怎么到断崖?走过去拍着狂暴豪猪的背说,嘿,哥们,我们要去金刚犀的领地打猎,借个路?”

哈里格恩斯哈哈大笑:“必须承认这是很有创意的想法,不过没必要为此担心。”他指指远处小湖:“我们从湖上走。”

“有水生魔兽怎么办?”

“大型水生魔兽一般都存在于海里,象这样的小湖,一般很少有大型肉食性魔兽。即使有也不过一些小型肉食鱼类,没必要太过担心。”

“也有一些小型魔鱼同样很让人头疼。”

“那就没办法了。”哈里格恩斯摆了摆手:“这一行本就是冒险者的工作,你不可能把所有的危险因素全部排除。从湖上走,安全性要比陆地上可靠得多。过了湖之后我们进入丛林,如果一切顺利,也许五天就能赶到。”

修伊还想说什么,哈里格恩斯已经摆手说:“别担心,小伙子,干这种事我们有经验。哦,瞧,那几个家伙已经把晚饭做好了,还是先一起享用美味的血蟒大餐吧。”

魔兽猎人们长年在丛林中捕猎魔兽,对于野外生存相当有经验,每个人多少都会些厨艺。先前杀死的血蟒是最好的食物来源。血蟒肉质细腻,味道鲜美,用来炖汤更是绝对的美味。几名猎人熟练的把汤锅支起,用魔炉烧汤。这种魔炉最适合丛林环境下的烧烤,因为没有火焰,既不会点燃丛林,也不会引来喜光的大型魔兽。

卡梅拉给修伊盛了满满一大碗蛇汤:“尽情享受吧,你会爱上它的。”

“谢谢。”

战场可以说是最容易激发人类感情的地方,经过和血蟒的一战,大家对修伊的看法好了许多,感情也明显增长。

“嘿,我说安得鲁小子,要不要来些烈酒?”叫克雷格的猎人对修伊叫道。

“酒是好东西,不过不适合我。我自己带了小麦酒。”修伊从怀里掏出酒瓶。

哈里格恩斯是老酒鬼,他嗅了一下味道,惊奇地说:“竟然是玫瑰庄园出的高品麦酒。”

“喜欢就拿去。”修伊把酒瓶抛给哈里。

“你小子还真大方,要60个银维特一瓶呢。”

“尽管喝,我还有。”

哈里毫不客气的仰头灌了一大口,随手又扔给了其他人。

这就是魔兽猎人的生活方式,肆意,张扬,豪迈,就连卡梅拉这唯一的女人,也颇有大丈夫风范。

“能够喝得起这样的酒,安得鲁,你为什么还要冒险做魔兽猎人?”卡梅拉忽闪着眼睛问。作为小队中唯一的女性,一身肌肉破坏了她的美感,却给人刚强与野性的感觉。修伊对她环型飞刀的凶狠劈掷印象深刻,他几乎可以肯定,卡梅拉是小队中战力仅次于哈里的人。

“那么你们呢?你们又为什么要做魔兽猎人?仅仅是为了钱?”修伊反问。

“还有自由。”哈里回答:“在这里不用受那些上流贵族的白眼,鄙视,可以尽情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我情愿和魔兽打交道,也不愿意和那些贵族老爷打交道。他们比魔兽更加肮脏。”

从哈里的这句话中,修伊听到了无尽怨愤。

“噢,该死的,头又来了……”有人开始抱头叫道。

修伊有些迷惑。

卡梅拉笑着解释:“哈里以前有个未婚妻,很漂亮,后来嫁给了一个贵族。”

“闭嘴,卡梅拉,不仅仅是那样!”哈里格恩斯给自己狠狠灌了一大口酒。然后他叹了口气说:“她死了,被那个贵族老爷玩弄至死。”

“没必要去怀念那样的女人,头。”莱森耸了耸肩膀:“窑子里多的是好姑娘。”

“混蛋莱森,你再该说她一句坏话我就撕碎你!”哈里大声咆哮起来。

所有人都立刻闭嘴。

“真抱歉让你听到这些不好的东西,真有意思,为什么我会觉得你也是个贵族呢?”哈里有奇怪的眼神望着修伊。他能感觉到修伊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与他们这些魔兽猎人的狂野豪放完全不同,修伊更加斯文,安静,举止从容,看上就象是某个大家族中出来的少爷。

“也许是因为我是第一次进入丛林,还没有彻底融入丛林的氛围中去。”修伊用自己的方式回答了哈里。

“那么那之前呢?你干什么?”

“仆役。”

“大家族的仆役?”

修伊点点头:“我在一个大家族里干过几年,认识了一位武士,是他交会了我如何培养和使用斗气。后来我的仆役时间到了,获得了自由。我无处可去,就选择了到丛林里来试试运气。”

“那一定是个很大的家族,就算是从家族走出来的下人也比我们这些老粗文明得多。”

“是的。”修伊回答:“不过我更喜欢做自由人,做老粗。”

大家都被这句话高兴的咧着嘴笑了起来。

天色已不早,吃好晚饭后,众人各自扎帐睡觉。

按照规矩,八人组会分出两个人来守夜,以防备夜间有大型魔兽的侵袭。

今晚是修伊守夜,他负责上半夜。

躺在一块大石上,修伊静静地望着头顶那片璀璨星空,耳边是风吹树叶时传来的沙沙声响,远处不时地有蛙鸣声声,连月光都充满了柔和。旭则躺在修伊的怀里呼呼大睡,甚至还很不雅观的打着呼噜。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他就很少有机会能这样安静的躺着,以至于这刻他突然发现,这种安静祥和的滋味,原来竟是相当美妙的。

于是修伊就那样安静地坐着,直到怀里的旭突然睁开眼:“父亲,有人来了。”

“有七到八个,潜行接近,应该是来杀我的。”修伊回答。

“我们怎么办?”

“杀光他们。”低沉的语调透露出强大的肃杀之意。

———————————

那个……莫念老弟特别托朋友帮我做的新封面,我竟然还把这事给忘了。发现我这人没心没肺的。平时生活里也是这样,总是忽略掉许多东西。昨天正好极品石头说了这个事,我这才想起来,特别道歉,还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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