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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雪克风波】

雪克村



在冰雪平原有很多像雪克村一样的村子,冰雪平原是一个危险的地方,在这里雪狼才是冰雪平原的主人。



冰雪平原上的居民对雪狼简直是又爱又恨,恨的是雪狼毁坏他们的家园,杀害他们的亲人,爱的是雪狼全身都是宝,雪狼肉是一种非常好吃的肉类,用雪狼皮制成的一件大衣足够他们一家普通人生活两个月。



冰雪人以好客豪爽著称,冰雪平原不归任何一个国家管辖,是一个很自由的地方,对佣兵来说冰雪平原就是他们的天堂,这里是佣兵的国度,这里是佣兵们掏金梦想实现的地方,雪狼给他们提供了大量的金币和美女。



有佣兵的地方一定会有酒吧,有酒吧的地方一定少不了上等美酒,但在冰雪平原只有一种酒——伏特加,冰雪平原由南向北,天气越来越冷,在最北端的冰雪城更是长年都是冬天,即使在最南边的冰雪关,一年中也有两季都在下雪。



伏特加以酒烈而出名,是每一个冰雪人御寒必不可少的装备之一,连十几岁的小孩都能喝上半瓶。



……



在雪克村的一间小酒吧里,大堂中间生着一个很大的炭炉,炭炉周围围着几个佣兵不住地搓着手,或许是靠近妖精森林的缘故,小酒吧里老板和几个服务员竟然都是漂亮的森林精灵,酒吧虽然不大,连包房都没有,不过,虽然现在是刚过了午饭的时候,但酒吧大堂里的人还是不少,几名精灵服务员在人群中穿梭,鼻尖上竟渗出了汗珠。



“妮亚!你又胖了啊!”



一个少年佣兵带着调侃的口气道。



看来少年佣兵经常光顾这里,这个被他调侃的精灵妮亚一点也没有生气,脸上保持着职业的微笑给中年佣兵倒了满满一杯伏特加。



“史特林团长,你又取笑我,这一次去冰雪关换了不少金币吧!”



史特林脸上露出了一丝尴尬的表情。“咳…咳…恩!是,是不少,有一百多枚金币呢。不过……”



“哈哈…不过恐怕他现在身上连一枚金币都没有了吧!恐怕这顿饭还要挂账呢?”



哄亮的声音震得人们耳朵“嗡嗡”之响,这可是纯粹说话的声音,没有灌入一点斗气,在流云大陆,能发出这么哄亮声音的只有矮人一族,矮人的身高只有不到普通人类的三分之二,即使在族里面身材最高大的矮人也不过只到一个普通人类的肩膀那么高。



史特林脸一红反击道:“克洛斯,你的金币呢?又送给你那个情妇了吧!你现在身上能几个金币?拿出来给我瞧瞧!”



矮人一族身材矮小,但脾气火爆那是出了名的,克洛斯“腾”地一下就跳了起来咆哮道:“史特林,你这个混蛋,我说过多少次了,那不是我的情妇,是我从小就一起长大青梅竹马的未婚妻,我的先祖可是‘战神’切尔西大人,我的血脉流的是战神的血脉,我们矮人一族是父神大人最先创造出来的种族,我们是高贵的矮人,战神血脉的我是不会像你一样无耻的。”



克洛斯说话的声音又响又快。



“哼!战神血脉,战神又怎么了,还不是被我们的‘佣兵王’奥特曼大人给打败了。”史特林为找到打击矮人克洛斯的办法有些洋洋得意。



看着史特林洋洋得意的样子,克洛斯恼羞成怒:“史特林,你这个混蛋,我以我们矮人战神一族的名义,向你挑战!”克洛斯从身后拨出了一对板斧。



史特林也抽出了自已的大剑来到森林矮人克洛斯面前,居高临下道:“佣兵,为生存而战斗,为荣誉而决斗,我以我们佣兵王的名义接受你的挑战!”



两个人眼看就要在小酒吧展开一场生死决斗,令人奇怪的人,其他人没有一点反应,有的甚至连头都没有抬起来,几个精灵服务员照样忙碌着,只有那个叫妮亚的精灵漫不经心道:“史特林团长,十四个铜币,克洛斯战神,十三个铜币。”



“哦!”收银台的一个精灵女孩飞快地在账本上记下了两个人所欠的饭账,写完又加了一句:“对了,别忘了到外边去啊!打坏一张桌子,要十个银币。”



史特林团长,只有一个人的佣兵团团长,和喜欢别人叫自已战神的克洛斯是一对老冤家了,史特林好赌如命,拥有六级实力的他每次都能有不少收获,但每一次都会忍不住将用生命换来的金币扔进赌场里。



克洛斯则是一个标准的百分百矮人好男人,每过一段时间便会把自已身上所有的金币送到在冰雪关的未婚妻那里,两个人身上经常都是连一个铜币都没有,在小酒吧挂账是常有的事,两个人更像是一对前世仇人,见面就吵,三句吵完。一个就以战神的名义挑战,另一个就会用佣兵王的名义接受挑战,两个人的实力相差不大,谁也不服谁,打完之后就各自为了自已的金币猎杀雪狼。



第一次的时候,小酒吧的老板还以为他们是为了没钱付账而用的借口,时间长了,次数多了也就习已为长了,连常来这的熟客都见怪不怪了。



“走!到外边去!”



“哼!谁怕谁呀!”



克洛斯和史特林一前一后就准备出去决斗,两个人自从第一次为打坏了一张桌子赔了十个银币后,非常有默契地都是在没钱的时候,先吃完饭然后再吵,然后到外面决斗,再然后就为了金币各奔东西了。



冰雪平原的天气非常寒冷,酒吧门上挂着一个厚厚的帘子,克洛斯还刚要走出去,门帘一挑,从外面飞快冲进来一个少年,少年像是有什么急事冲进来的速度非常快,狠狠撞了我们的战神克洛斯一下,把克洛斯撞倒在地,少年连声对不起都没有说,继续往里面冲。



史特林从小就非常崇拜佣兵王奥特曼,可惜他是个武者,不是魔法师,武者是不允许穿魔法长袍的,如果一个武者穿魔法长袍,那是对魔法师的大不敬,会受到魔法师的追杀的,不过史特林也有办法,特意请人花了十个金币做了一个非常像魔法长袍的武士披风,虽然看起来有点不伦不类,不过史特林本人非常满意。



少年来势汹猛,在撞倒了克洛斯之后,又一头扎进了史特林的披风里。



少年一用力“嘶拉”一声,我们可怜的史特林先生用十个金币做的披风就被少年给撕烂了。



“快!给我来点吃的,什么都行!”少年一下子冲到了柜台前。



“你!”



“你!”



克洛斯和史特林第一次站在了同一战线上面,克洛斯爬了起来和史特林一前一后将少年夹在了中间。



“啊!我可怜的披风,我的十个金币,你快赔我!”史特林哭丧着脸怒道。



和史特林不同,克洛斯一脸愤怒,像是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双手叉腰跳腿怒道:“可恶,你撞到了我,侮辱了我们高贵的战神家族,我以战神家族的名义请你向我道歉,否则,我要用你的鲜血来洗刷你给我们战神家族带来的耻辱!”



门帘一挑,又进来一个高大的男子和一个漂高的精灵少女,看着克洛斯和史特林杀气腾腾将少年包围,高大的男子脸色一变“锵!”地一声拨出了背上的大剑。



看到这里读者大人应该知道他们是谁了,不错,先前撞倒克洛斯,撕坏史特林披风的少年正是星辰,后面进来的高大男子和精灵少女正是凯罗和诺娅。



在冰雪关,我们的主角星辰在默念了几句妖精森林和药经参林之后,突然发现,什么狗屁药经参林,药经参林不就是妖精森林吗?



梅里镇是一个很偏远的小镇,奥斯虽然是一镇之长,但也没多大世面,这完全是一个误会,把妖精森林说成了药经参林,经诺娅无意的一提醒,星辰终于想起来了。



二十年前,妖精森林的公主莫尼卡和一个人类逃出了妖精森林,一年多前莫尼卡公主生病被叫雷欧的人类送回了妖精森林。



二十年前,听镇上的人说,父亲和母亲搬进了梅林镇,一年多前,因为母亲生病,父亲和母亲突然离开了梅林镇,并留言说待星辰有八级实力的时候才能去药经参林去找他们,什么狗屁药经参林,这绝对不是巧合,莫尼卡公主和雷欧的经历,和父亲修,母亲兰子的经历竟然这么相似,妖精森林,药经参林?这会是巧合吗?



而且星辰渐渐回忆起小时候邻居们一些议论的话,母亲在他们的印像中从来都是那么年轻漂亮,在梅林镇近二十年,容貌几乎没有变过,而一个正常的人类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小时候他认为是邻居在夸奖他母亲,也根本就没有多想,现在想起来,妖精一族的生命比人类长太多了,一个一百多岁的妖精只相当于人类十六岁的年纪,如果母亲真的是莫尼卡公主的话,这样就能解释为什么母亲二十年都没有变老了。



想到这里,星辰着急了,如果真是这样,那关在锁妖塔里的雷欧岂不就是自已的父亲修?当天夜里星辰就叫起了凯罗,来不及向凯罗和诺娅说明原因,给老年哈伯留下一封简短的信,急匆匆出了冰雪关向妖精森林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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