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当我们坐在课室里准备上第一节课时,班主任带着一个新生和一个扛着大桌子的校工进来了。正在聊天的人马上安静下来。学生全都站起身朝老师行礼。
老师做了个手势要大家坐下来。
新生站在老师身后,那张精致无瑕的鹤蛋脸上带着些许羞涩的神情。她的年纪跟我们相若,约莫十一岁,蓄着一头清汤挂面的浅栗色直发,额上有个美人尖,一绺发丝轻轻拂在略微苍白的脸颊上,一双乌亮亮的大眼睛黑波和水,好奇地望着班上的女生。女生们也都好奇地盯着她看。她身材修长,身上那袭小圆翻领浅蓝色校服裙熨得帖帖服服,短袖下面露出来的两条瘦长膀子粉雕玉琢似的,刚刚开始发育的乳房微微地胀起来,脚上穿着雪白色的短袜和一双簇新的黑色丁带皮鞋。
老师示意她坐到后排我的旁边。
她乖乖走过来落座,把手上拎着的那个粉红色布书包塞到桌子底下。
“这位是新来的同学,告诉大家你的名字。”老师说。
新生这时有点窘地站起来,甜美的声音清脆地说出一个名字“刑露,露水的露。”
“坐下来吧!”老师说。
老师打开英文课本,开始读着书里的一篇范文。刑露从桌子底下拿出她的书,翻到老师正在读的那一页。这时,她转过脸来投给我一个微笑。那微笑,仿佛是羞怯地对我伸出了友谊之手。
我们之间只隔着几英寸的距离,我发现她的眼睛更黑更亮了,大得犹如一汪深潭,仿佛可以看进去似的。我咧咧嘴回她一个微笑,这时,我看到她细滑的颈背上不小心留下了一抹雪白的爽身粉,心想也许是她今天早上出门时太匆忙了。
过了一会儿,我悄悄在一张纸条上写下我的名字传过去。她飞快地瞥了一眼那张纸条,长而浓密的睫毛眨动时像蝴蝶颤动的翅膀,在她完美的颧骨上落下了两行睫影。
刑露来的这一天,新学年已经开始了将近三个礼拜,我猜想她必然是凭关系才可以这时候来插班,说不定她是某个校董的朋友的女儿。
我们这所学校是出了名的贵族女中,上学和放学的时候,学校大门都挤满了来接送的名贵房车,有些女生戴着的手表就是老师一个月的薪水也买不到。每次学校募捐的时候,她们也是出手最阔绰的。
我父亲开的是一辆白色的名贵房车,只是,他每天接送的不是我,而是我们的校长。父亲当校长的司机许多年了,我是凭这个关系才可以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插班的。虽然成绩不怎么样,这一年还是可以顺利升上初中一年级。
学校里像我这样的穷家女为数也不少。但是,穷女生跟有钱的女生就是有个不同的样儿,很容易可以分别出谁是大家闺秀,谁是工人的孩子。
当我第一眼看到刑露的时候,不期然联想到她是一个富翁的女儿,母亲肯定是一位绝色美人。她是个被父母宠爱着娇纵着的千金小姐,住在一座古堡似的大崖里,度假的地点是欧洲各国。
那并不光因为她长得美。她旁上有一股不一样的气质。即使是学校里最富有,论美貌也不会输给她的几个女生,都没有她那股公主般的气质。
我总觉得刑露不属于这里,她该属于一个比这里更高贵的地方。直到许多年后,我这种看法还是没改变,就是不管刑露在什么地方,她都不属于那儿,而是属于某个更高贵的舞台。
刑露很安静。她永远都是像第一天来的时候那么干净整洁。上课留心,读书用功,人又聪明,成绩一直保持在中等以上,从来不参加要付费的课外活动,仿佛她来这里只是一心要把书念好。
也许因为太安静了,大家对她的好奇心很快就消失了。班上那几个原本很妒忌她美貌的女生,也都不再紧盯着她。
我和刑露变得熟络是大半年以后的事。一个冬日的午后,上数学课时,我们全都有点恹恹欲睡,我发觉刑露在桌子底下偷偷读着一本厚厚的爱情小说。
我很高兴知道,刑露原来也有“不乖”的时候。我也早就注意到,除了刚改版的课本她用的是新书之外,其他的课本,她用的都是旧书。刑露并没有司机来接送,她上学放学都是走路的。我无意中看到她填给老师的资料,她住在界限街。
然而,我对刑露的看法并没有因此改变,反倒觉得跟她接近了些。我甚至私底下替她辩护,认为她是某个富商跟漂亮情妇生下来的私生女,那个男人没有好好照顾她们母女俩。
刑露和我两个都爱听英文歌,会交换心爱的唱片。不过,我们最喜欢的还是下课后一块儿去逛百货公司和时装店,只看不买,望着橱窗里那些我们买不起的漂亮衣裳同声叹息。刑露很少提起家里的事,我只知道她母亲管得她很严。每次当我们逛街逛晚了,刑露都得打电话回家。
那天,我们逛完街,想去看电影。我头一次听到她打电话回去跟她母亲说话。
“你跟你妈妈说什么?我一句都听不懂。”
刑露回答:“是上海话。”
“你是上海人?”
“嗯。”
“刚刚那句上海话是什么意思?”
刑露那一汪深眸眨也不眨,若无其事地“我告诉她,我跟同学在图书馆里温习,要晚一点回去。”
那几年的日子,我自认为是刑露最好的朋友。我简直有点崇拜她。在她身边,我觉得我仿佛也沾了光似的。刑露是不是也把我当作好朋友,我倒是没有去细想。她就像一位训练有素的淑女,很少会表现出热情来。除了必要时向她母亲撒谎之外,她是挺乖的。
然而,后来发生的那件事,对她打击很大。她绝口不再提,我也不敢问。
几个月后,会考发榜,成绩单发下来,刑露考得很糟,那对她是双重打击。她成绩一向都那么好,我不知道她怎样面对她母亲。
我的成绩不比刑露好,可我并不失望。我根本就不是读书的材料,巴不得可以不用再读书,早点出来工作,家里也没给我压力。
刑露也许是没法面对别人的目光吧。那阵子,她刻意避开我。我找了她很多遍,她都不接我电话。后来更搬了家,连电话号码也改了。
从那以后,我和刑露失去了联络。每次坐车经过界限街那一排旧楼,我总会不期然地想起她,想念那双如水的深眸。
刑露和我,直到差不多两年后才重逢。
那是一九八一年的秋天。
眼前的刑露出落得更漂亮了。她那头浅栗色的长发烫成波浪形,身上穿着一袭黑色西装上衣和同色的直筒半截裙,脚上一双黑亮亮的高跟鞋,露出修长的小腿。
那是我们店里的制服。
要是当时我们比如今再老一些,我们也许会觉得生活真是个嘲讽。刑露和我读书时最爱逛时装店,鼻子贴到橱窗上对着那些高级成衣惊叹。几年后,我们两个却在中环一家名店当了店员,天天望着摸着那些我们永远也买不起的昂贵衣裳,眼巴巴地看着它们穿在那些比不上我们漂亮,却比我们老的女人身上。
刑露比我早一年进那家店。我们相遇的那天,是她首先认出我的。
“明真,你头发长了许多啊。”她朝我咧嘴笑笑,那双大眼睛比我从前认识的刑露多了一份忧郁。
就像她第一天来到学校课室那样,站在我眼前的刑露,似乎并不属于这里。她该属于一个更高贵的地方,而不是待在这种地方,每天服务那些气质远不如她的客人。
不管怎样,我们两个从此有聚头了。我看得出来,她很高兴再见到我。对于过去两年间发生的事,她却一句也没提起,仿佛那两年的日子丝毫不值得怀念。我猜想她大概过得很苦。
那时候,我正想离家自住,一尝不受管束的独立生活。我不停地游说刑露跟我一块儿搬出来,却也没抱很大的希望。我知道她母亲向来管得她很严。然而,我没想到,她考虑了几天就答应了。
刑露和我去看了一些房子,最后决定租下来的一间公寓在浣纱街,是一幢四层高的唐楼。我们住的是三楼。虽然地方很小,可是,却有两个房间和一个小小的客饭厅,墙壁还是刚刚刷过的。
刑露是个无可挑剔的室友。她有本事把房子布置得很有味道又不怎么花钱。她买来一盏平凡的桌灯,用胶水在奶白色的灯罩上缀上一颗颗彩色水晶珠儿,那盏桌灯马上摇身一变成为高价品。
她会做菜,而且总是把菜做得很优雅。她从家里带来了几个骨瓷盘子,罐头也是盛在这些盘子里吃的。
刑露和我那几件拿得出来见人的衣服是店里大减价时用很便宜的员工折扣买的。刑露很会挑东西。虽然只有几袭衣裳和几双鞋子,她总是穿得很帅,把昂贵和便宜的东西配搭得很体面。店里许多客人都知道她会挑衣服,态度又好,不会游说客人买不需要的东西,所以常常指定找她。
我们这些在名店里上班的女孩,只要有点姿色的,都幻想钓个金龟。大家一致认为刑露是我们之中最有条件钓到金龟的,可我们每次唧唧喳喳地讨论这些事情的时候,刑露都显得没劲。
那些日子,我交过几个男朋友,却从来没见过刑露身边出现男孩子。她工作卖力,省吃俭用,看得出手头有点拮据。我没问她是不是缺钱。虽然我们同住一室,她还是跟以前一样,很少提起家里的事。
约莫又过了半年,刑露和我偷偷到一家高级珠宝店应征。刑露给录取了,她会说日语和国语,我两样都不行。幸好,珠宝店就在中环,我们有时候还是可以一块儿吃个午饭。
日子一直过得平平静静。一九八三年那个寒冷的冬日早上,我哆嗦着走下床上洗手间,看到刑露已经换好衣服,正要开门出去。
我许多天没见过她了。那几天都有朋友为我庆祝生日,玩得很晚。我回家时,刑露已经睡着了。
“你没在珠宝店上班了么?我前天下班经过那儿,走进去找你,他们说你辞职了。”我说。
她那双大眼睛看了看我,“哦……是的。”
“好端端的干嘛辞职?不是说下个月就升职的吗?是不是做得不开心?”
刑露:“没什么,只是想试试别的工作。”
我问她:“已经找到了新工作么?”
刑露点了点头。
我又:“是什么工作?”
刑露回答道:“咖啡店。”
我很惊讶,想开口问她为什么,刑露匆匆看了看手表,“我迟到了。今天晚上回来再谈好吗?”
临走前,她问:“天气这么冷,今天在家里吃火锅吧!我还没为你庆祝生日呢!下班后我去买菜。”
“我去买吧。”我说,“今天我放假。”
“那好,晚上见。”
“晚上见。”
她出去了,我仍然感到难以置信。卖咖啡的薪水不可能跟珠宝店相比,而且,她手头一直有点拮据。现在辞职,不是连年终花红都不要了么?她是不是疯了?何况,她根本不喝咖啡。
等她走了之后,我蹑手蹑脚地推开她的房门,探头进去看看,发现她床边放着一叠跟咖啡有关的书,看来她真的决心改行卖咖啡去了。
那天晚上,刑露下班时,带着一身咖啡的香味回来。我们点燃蜡烛,围在炉边吃火锅。她买了一瓶玫瑰香槟。
“你疯了耶!这瓶酒很贵的呀!”我叫道。
“不,这是为你庆祝生日的。”刑露举起酒杯,啜了一口冒着粉红泡沫的酒,一本正经地说:“我不喝酒,除了玫瑰香槟。”
说完,她静静地喝着酒,那的确是我头一回看到她喝酒。后来,那瓶酒喝光了,刑露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到厨房去喝水。我听到她不小心摔破了玻璃杯的声音。
我连忙走进去问她:“你怎么了?”
刑露笑着把滴血的手指头放到唇边,皱了皱眉:“血为什么不是酒做的?那便不会腥。”
刑露和我虽然都是二十二岁。但是,不管从哪方面看,她都比我成熟。我从来没停止过仰慕我这位朋友。直到许多年后,我还是常常想起第一次在课室里见到她的情景——她在我身边落座时,颈背上那一抹没有晕开的雪白的爽身粉,依然历历如绘。
后来有一次,她告诉我:“是蜜丝佛陀的茉莉花味爽身粉!我把零用钱省下来买的。”
那股记忆中的幽香偶尔仍然会飘过我的鼻尖,仿佛提醒我,她是个误坠凡尘的天使,原本属于一个更高贵的地方。
我并未征得刑露的同意说出我所知道的她的故事,但是,我在这里所说的全都是真话,我相信我这位朋友不会怪责我。
邂逅
一九八三年冬天,一个星期四的清晨,刑露从家里出来,朝咖啡店走去,咖啡店离家约莫二十分钟的脚程。寒风冷飕飕地吹着,她一张脸冻得发白,更显得柔弱。
她身上穿着一件带点油腻的黑色皮革西装外套,底下一袭低领的缀着蕾丝花边的连身黑色裙子,脚上一双黑色的短靴,风吹动她的裙子,露出纤巧的小腿。
她总是有办法把衣服穿得很体面。她知道鞋子最不能骗人,便宜货会毁了一身的打扮,因此,她这双皮靴是从前在时装店工作时狠下心肠用员工折扣价买的。皮外套是她三年前在一本外国杂志上看到的。她把样式抄下来,自己稍微改了一下,挑了一块皮革,给一位老裁缝做。那位老裁缝是在她工作的那家时装店里负责替客人改衣服的,他那双手很巧,店里的女孩都偷偷找他做衣服。刑露很喜欢这件皮革外套,她连续三个冬天都穿它,好不容易才穿出一种带点油腻的高级皮革才会有的味道。
她前几天去把头发弄直了。一路走来,那头浓密的浅栗色头发给风吹乱了些,她把一绺发丝撩到耳后,裹紧了缠在脖子上那条蓬蓬松松的樱桃红色缀着流苏的长颈巾。像这样的颈巾,她有好几条,不同颜色不同花款,用来配衣服,是她自己织的,款式旧了或者不喜欢了,就拆下来再织另一条。
她走着走着,经过一家花店,店里的一个老姑娘正蹲在地上把刚刚由小货车送来的一大捆一大捆鲜花摆开来,再分门别类放到门口的一个个大水桶里。
刑露的目光停在一大束红玫瑰上,那束玫瑰红得像红丝绒,刚刚绽放的花瓣上还缀着早晨的露珠。刑露伸手去挑了几朵,手指头不小心给其中一朵玫瑰花的刺扎了一下。她把手缩回来,那伤口上冒出了一颗圆润鲜红的血。刑露连忙把手指头放到唇边吮吸着,心里想:“这是个不祥的预兆啊!”
那位老姑娘这时候走过来:“你要多少?我来挑吧!全都是今天新鲜搭飞机来的,一看它们这么容光焕发就知道。”
刑露问了价钱,接着又杀了一口价,她知道,这些花到了晚上关店前至少便宜一半,明天就更不值钱了。
老姑娘遇到对手了,她看得出来眼前这个小姑娘是懂花的,也爱花。于是,老姑娘说了个双方都满意的价钱,用白报纸吧刑露要的玫瑰花裹起来。
刑露付了钱,拿着花离开花店的时候,才突然想起咖啡店里不知道有没有花瓶。
咖啡店外面搁着两个胶箱。刑露俯身掀开盖子看看,原来是供货商早上送来的糕饼和面包,发出一种甜腻的味道,她闻着皱了皱眉。另一箱是咖啡豆。
她在皮包里掏出一串钥匙,弯下腰去,打开白色卷闸的锁。
往上推开卷闸,露出一扇镶嵌木框的落地玻璃门,刑露用另一把钥匙开了门进去。她先把手里的花和皮包随手放在近门口的一张木椅子,然后转身把搁在门外的两个胶箱拖进店里,跟自己:“这就是我的新生活!”
呈长方形的咖啡店地方很小,加起来才不过几张桌子几把椅子,倒是有一个宽阔的核桃木吧台和一个有烤箱的小厨房,墙壁刷上了橘黄色,有些斑驳的墙上挂着几张咖啡和面包的复制油画,脚下铺的是四方形黑白相间的地板,从挑高的天花板吊下一盏盏小小的黄色罩灯,很有点欧洲平民咖啡馆那种懒散的味道,跟外面摩登又有点喧闹的小街仿佛是两个时空。
刑露在吧台找到一排灯掣,黄黄的灯火亮了起来。她盘着双臂,望着橘黄色的墙壁咕哝:“这颜色多丑啊!改天我要把它刷成玫瑰红色!”
转念之间,她又想:“管它呢!我不会在这里待多久!”
她看看吧台后面的大钟,七点三十分了,咖啡店还有半小时才开门营业,她在厨房里找到一个有柄的大水瓶,注满了水,把刚刚买的新鲜玫瑰满满地插进大水瓶里,搁在吧台上,心里想:“有了玫瑰,才算是一天。”
随后,她脱下身上的皮外套,换上女招待的制服,那是一袭尖翻领长袖白衬衫和一条黑色直筒长裙。她脚上仍然穿着自己那双皮靴,对着洗手间的一面镜子系上窄长的领带。别的女孩在若隐若现的白衬衫下面穿一个黑色缎面胸罩,总会显得俗气,但是刑露这么穿,却又一种冷傲的美,仿佛这样才是正统似的。
她口里咬着两只黑色的发夹,把长发撩起来在脑后扎成一条马尾,凝视着镜子中的那张脸和完美的胸脯。从小大大,别人都称赞她长得漂亮。母亲总爱在亲戚朋友面前夸耀女儿的美丽,刑露觉得自己长得其实像父亲。
但是,妈妈总爱用上海话对听得懂和听不懂的人:“露露是我的心肝儿,我的小公主。”
刑露一度以为,自己天生是公主命。
她扎好了马尾,用发夹固定垂下来的几绺发丝,系上一条黑色半截围裙,走到吧台,开始动手磨咖啡豆,然后把磨好的咖啡豆倒进黄铜色的咖啡机里。
过了一会儿,咖啡机不停地喧哗嘶鸣着,从沸腾的蒸汽中喷出黑色的新鲜汁液,咖啡的浓香弥漫。刑露自己首先喝下第一杯。
街上的行人渐渐多了,客人陆续进来,都是赶着上班的,排队买了咖啡和面包,边吃边走,也不坐下。
等到繁忙的上班时间过去,进来的客人比较悠闲,点了咖啡,从书报架上挑一份报纸,边喝咖啡边看报,一坐就是一个早上。
刑露坐在吧台里,一杯一杯喝着自己调配的不同味道的咖啡,心里埋怨道:“咖啡的味道真苦啊!”
于是,她把苦巧克力粉加进一杯特浓咖啡里,尝了一口,心里道:“这才好喝!”
她爱一切的甜,尤其是苦巧克力的那种甘甜。这里的苦巧克力粉还不够浓,改天她要买含百分之八十可可粉的那一种。
她那双大眼睛不时瞥向街外,留意着每一个从外面走进来的人。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她觉得自己的心跳仿佛愈来愈急促。她直直地望着咖啡店落地玻璃门外面穿着大衣、缩着脖子匆匆路过的人,心里跟自己“只是咖啡喝得太多的缘故罢了。”
要是在珠宝店里,平日这个时候,那些慵懒的贵妇们才刚起床,装扮得一丝不苟,然后去逛珠宝店,买珠宝就像买一头可爱小狗似的,眼也不眨一下。
这世界多么不公平啊!
坐在门口边的一位老先生终于离开了。刑露拿起抹布和银盘子走过去清理桌子。这时候,寒冷的风从门外灌进来,她感到背脊一阵凉意,转过身去,看到一个高大潇洒的男人,手上拿着书和笔记簿走进店里。他约莫二十五六岁,瘦而结实,身上穿着一件黑色高领羊毛衫和牛仔裤,深棕色的呢绒西装外套的肘部磨得发亮,上面沾着红色的颜料渍痕。他有一张方形脸和一个坚定的宽下巴,一头短发浓密而帅气,那双大眼睛黑得像黑夜的大海,仿佛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上面还有两道乌黑的剑眉,好像随时都会皱起来,调皮地微笑或是大笑。
他在刑露刚刚收拾好的桌子坐下来,书和笔记簿放在一边,投给她一个愉快的微笑,“看样子我来得正是时候。”
刑露瞥了他一眼,没笑,淘气地说:是啊!那位无家可归的老先生刚刚在这张桌子坐了大半天。”
他觉得这个女孩很有趣,笑笑:“放心,我不会霸占这张桌子多久,我是有家可归的。”
“没关系,反正也只剩下大半天就打烊了,况且咖啡店本来就是这么用的。”刑露搁下手里的银盘子,从围裙的口袋里掏出笔和簿,问他:“先生,你要点什么咖啡?”
“牛奶咖啡。”他说。
刑露那双亮晶晶的黑眼睛不禁皱了皱,重复一遍:“牛奶咖啡?”那语气神情好像觉得一个男人喝牛奶咖啡太孩子气了。
他腼腆地侧了一下头,为自己解窘:“牛奶可以补充营业……”
“所以……”刑露望着他,手上的原子笔在那本簿上点了一下。
“正好平衡咖啡的害处……”
“所以……”刑露拿着笔的手停在半空。
“两样一起喝,那就可以减少罪恶感!”他咧嘴笑笑说。
“这个理论很新鲜,我还是头一回听到。下次我喝酒也要加点牛奶。”
“你是新来的吗?以前那位小姐……”他问刑露说。
刑露瞥了瞥他,“她没在这里上班了。我调的咖啡不会比她差。你想找她吗?”
“呃……不是的。”
“老实告诉你——”刑露一本正经地说。
他竖起耳朵,以为以前那位女招待发生了什么事。
刑露接着:“她冬眠去了。”
他奇怪她这么说的时候怎么可以不笑。刚进来看到刑露时,他还以为她是那种长得美丽却也许很木讷的女孩子。他还从来没见过系上长领带的女孩子这么迷人。
他饶有兴味地问道:“那么你——”
刑露偏了一下头:“我只有冬天才会从山洞钻出来。”
“那么说,你就不用冬眠了?”
刑露朝他撤撤头,终于露出一个浅笑,“我又不是大蟒蛇!”
他憋住笑,礼貌地:“麻烦你,咖啡来的时候,给我一块巧克力蛋糕。”
刑露朝他皱了皱眉,摇摇头。
“哦,卖光了?那么,请给我一块蓝莓松饼。”
刑露又摇了摇头。
“既然这样,”他想了想,说:“请你给我一块奶酪蛋糕吧!”
刑露还是摇头。
“什么都卖光了?”他懊恼地转身看向吧台那边的玻璃柜,却发现里面还有很多糕饼。他满肚子疑惑,对刑露:“有什么就要什么吧!”
刑露仍然皱着眉摇摇头。
他不解地看着刑露,心里想:“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刑露瞥了一眼旁边正在吃糕点的客人,凑过去压低声音跟他:“这里的糕饼难吃的要命!只有咖啡还能喝!”
他觉得刑露的模样可爱极了,探出下巴,也压低声音:“我也知道,但是,有别的选择吗?”
“明天这个时候来吧!”刑露挺了挺腰背说。
他好奇地问道:“明天会不一样?”
刑露拿起搁在桌上的银盘子:“明天你便知道,要是你不介意,今天先喝咖啡吧。”
他笑着点头表示同意。
刑露托着银盘子,满意地朝吧台走去,动手煮他的那杯咖啡。热腾腾的咖啡送过去的时候,上面漂浮着一朵白色的牛奶泡沫花,总共有五片花瓣。他还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牛奶咖啡。
刑露静静地躲在吧台里,不时隔着插满新鲜红玫瑰的花瓶偷偷看他。后来,他又再添了两杯同样的咖啡,一边喝咖啡,一边低头看书,有时候也放下手里的书看看街外,就这样坐了大半天。
刑露今天一整天灌进肚子里的咖啡仿佛比她身体里流的血液还要多,她觉得自己每一下紧张的呼吸都冒出浓浓的咖啡味,那味道很冲,险些令她窒息。
回去的路上,她经过一家酒铺,没看价钱,就买了一瓶玫瑰香槟,想着以玫瑰开始的一天,也以玫瑰来结束,反正以后的日子都会不一样。
她跟明真在窄小的公寓里边和香槟边吃火锅。明真问她第一天的工作怎么样,弄不明白她为什么辞掉珠宝店的工作而跑去当个咖啡店的女招待。在明真看来,咖啡店女招待是次一等的。
刑露敷衍过去了。后来,喝光了那瓶酒,她摇摇晃晃地拎起香槟到厨房里倒杯水喝,一不小心又把杯子掉到地上,那个杯像鲜花一样绽放。她蹲下去捡起碎片时,手指头不小心割伤了,正好就是这天早上给玫瑰花刺扎了一下的那根指头。
明真走进来问她:“你怎么了?”
刑露吮吸着冒血的手指头,心里想:“这是个不祥的预兆啊!”
到了第二天午后,太阳斜斜地从街上照进来,那个男人又来了,还是穿着昨天那身衣服。看见刑露时,先是朝她微笑点头,然后还是坐在昨天那张桌子上,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搭在旁边。
刑露走过去,问他:“还是跟昨天一样吗?”
他愉快地:“是的,谢谢你。”
“我会建议你今天试试特浓咖啡,不要加牛奶。”
他那双黑眼睛好奇地闪烁着,“为什么呢?而且,昨天你在咖啡里做的那朵牛奶花漂亮极了。我还想请教你是怎么做出来的。”
刑露抬了抬下巴,“这个不难,只需要一点小小的技巧,我还会做叶子和心形图案。”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逗趣地做出很向往的样子,“噢!心形!”
刑露憋住笑,“但是,今天请听我的忠告,理由有两个——”
他一只手支着下巴,做出一副愿闻其详的样子。
刑露瞥了瞥他结实的胸膛,“第一,你身体看来很健康,少喝一天半天牛奶并不会造成营养不良。第二,待会儿我给你送来的甜点,只能够配特浓咖啡。”
他点点头,“第二个理由听起来挺吸引人!那就依你吧!”
过了一会儿,刑露用银盘子端来一杯特浓咖啡和一块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放在他面前,“试试看。”
他拿起那块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咬了一口,慢慢在口里咀嚼,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
刑露紧张地:“怎么样?”
“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蛋糕。你们换了另一家供货商吧?早就该这么做。”
刑露摇摇头,懒懒地:“是我做的。”
他讶异地望着她:“你做的?”
“你不相信吗?厨房里有一个烤箱,不信可以去看看。”
看到刑露那个认真的样子,他笑笑:“美女做的东西通常很难吃。”
刑露皱了皱嘴角,“看来你吃过很多美女做的东西呢!”
年轻的男人脸红了,低下头去,啜了一口特浓咖啡,脸上露出赞叹的神情:“吃这个蛋糕,咖啡果然不加牛奶比较好,否则便太甜了!”
这时候,邻桌那两个年纪不小的姑娘,闻到了香味,探头过来,其中一个,高傲地指着人家吃了一半的蛋糕,“我们也想要这个蛋糕。”
“哦……对不起,卖光了。”刑露抱歉地说。
然而,过了一会儿,刑露替他添咖啡时,悄悄在他空空的碟子里又丢下一块香香的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他投给她一个会意的神色。她若无其事地走开了。
邻桌那两位姑娘,闻到了诱人的香味,两个人同时狐疑地转过头来,把椅子挪过去一些,想看看男人吃的是什么。他用背挡住了后面那两双好奇的眼睛。虽然吃得有点狼狈,却反而更有滋味,刑露美丽的身影有如冬日的斜阳,静悄悄投进他的心湖,留下了一缕甜香。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也是约莫三四点就来到咖啡店,喝一杯特浓咖啡,吃一块好吃得无以复加的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有一次,刑露还带他去厨房看看,证明蛋糕是用那个烤箱做出来的。
一天,刑露建议他别喝特浓咖啡了,索性罪恶到底,试试她调的苦巧克力咖啡,一半咖啡结合一半的苦巧克力粉。他欣然接受她的建议。
咖啡端来了,他嗅闻着浓香,闭上眼睛尝了一口。
刑露:“怎么样?”
他回答:“我觉得自己甜得快要融掉了。”
刑露皱了皱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是太甜吗?”
他发觉她误解了他的意思,连忙:“不,刚刚好!我喜欢甜。”
刑露要笑不笑的样子,“从没见过男孩子吃得这么甜。”
他笑着文刑露:“你的意思是,我已经够甜了?”
刑露没好气地:“那位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温莎公爵的夫人说过,永远不会太瘦和太有钱,依我看,还要再加~一项。”
他好奇地问道:“哪一项?”
“永远不会有太甜的人!”刑露笑笑说,说完就端着托盘转过身朝吧台走去,脸上的笑容不见了,仿佛换了一张脸似的。她听到心里的一把声音:“是啊!永远不会有太甜的人,只有太苦、太酸和太辣的。”
这一天,他边喝咖啡边埋头看书,不知不觉到八点钟,一抬头才发现,其他的桌子都空了,咖啡室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他起来,走到吧台那边付钱。
刑露坐在吧台里,正全神贯注地读着一本精美的食谱,两排浓密翘曲的睫毛在黄澄澄的灯影下就像蓝丝绒似的。他双手插在裤子的两个口袋里,静静地站在那儿,不敢打扰她。过了一会儿,她感到好像有一双眼睛在看她,缓缓抬起头来,发现了他。
“对不起,你们打烊了吧?”他首先说。
刑露捧着书,站起来:“哦……没关系,我正想试试烤这个披萨。”她把书反过来给他看。那一页是蘑菇披萨的做法,附带一张诱人的图片。她问他说:“你要不要试试看?”
他笑着回答:“对不起,我有约会,已经迟到了。下一次吧。”
刑露:“那下一次吧。”
他把钱放在吧台上,然后往门口走去。刑露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脸上一阵红晕,这都是她的错,她不该这么快就以为自己已经把他迷倒了。
“多么蠢啊!”她心里责备自己。
就在这时,他折回来了。
他带着微笑:“你做的披萨应该会很好吃的吧?”
刑露:“你的约会怎么办?”
“只是一个朋友的画展。”他耸耸肩,“反正已经迟了,晚一点过去没关系。他应该不会宰了我。我叫徐承勋,你叫什么名字?”
“刑露,露水的露。”
他笑着伸出一只手:“承前启后的承,勋章的勋,幸会!”
刑露握了握他伸出来的那只温暖的手,“幸会。”
他念头一转。“你会不会有兴趣去看看那个画展?离这里不远。我这位朋友的画画得挺不错。”他看看手表,说,“酒会还没结束,该会有些点心吃。不过,当然没你做的那么好。”
“好啊!”刑露爽快地点头。她看看自己那身女招待的制服,说:“你可以等我一下吗?我去换件衣服。”
“好的。我在外面等你。”
刑露从咖啡店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一件黑色皮革短外套,她里头穿一袭玫瑰红色低领口的吊带雪纺裙,露出白皙的颈子和胸口,脚上一双漆皮黑色高跟鞋,脸庞周围的头发有如小蝴蝶般飘舞。
徐承勋头一次看到刑露没扎马尾,一头栗色秀发披垂开来的样子。他看得眼睛呆了。
刑露问道:“我们走哪边?”
徐承勋片刻才回过神来,“往这边。”
刑露边走边把拿在手里的一条米白色缀着长流苏的羊毛颈巾挂在脖子上,她正想把另一端绕到后面去时,突然起了一阵风,刚好把颈巾的那一端吹到徐承勋的脸上,蒙住了他的脸,他闻到了一股香香的味儿。
“噢……天哪!”刑露连忙伸手去把颈巾拉开来。
就在这时,她无意中瞥见对面人行道一盏路灯的暗影下站着一个矮小的男人,正盯着她和徐承勋这边看。那个男人发现了她,立刻转过头去。
徐承勋不知道刑露的手为什么突然停了下来,他只得自己动手把蒙住脸的颈巾拉开,表情又是尴尬又是销魂。这会儿,他发现刑露的目光停留在对面人行道上。他的眼睛朝她看的方向看去,却什么也没看到。
那个矮小的男人消失了。刑露回过神来,把颈巾在颈子上缠了两圈,抱歉的眼睛看了看徐承勋,“对不起,风太大了!”
徐承勋耸耸肩:“哦……不……这阵风来得正好!”
“还说来得正好?要是刚刚我们是在过马路,我险些杀了你!”
徐承勋扬了扬两道眉毛,一副死里逃生的样子,却陶醉地:“是的,你险些杀了我!”
刑露装着没听懂,低下头笑了笑。趁着徐承勋没注意的时候,她往背后瞄了一眼,想看看那个矮小的男人有没有跟在后头。她没有看见他,于是不免有点怀疑自己刚刚是不是看错了。
“你的名字很好听。”徐承勋说。
“是我爸爸改的。我是在天刚亮的时候出生的,他说,当时产房外面那棵无花果树上的叶子,载着清晨的露水,还有一只云雀在树上唱歌。”
“真的?”徐承勋问。
“假的。那只云雀是他后来加上去的。”刑露笑笑说。
“你以前在别的咖啡店工作过吗?”
“我?我在时装店和珠宝店做过。”
“为什么改行卖咖啡呢?”
“时装、珠宝、咖啡,这三样东西,只有咖啡能喝啊!”刑露微微一笑,“我不喜欢以前那种生活,在这里自在多了。你是画家吗?”她指了指他身上那件棕色呢绒外套的肘部,那儿沾着一些油彩的渍痕,她第一天就注意到了。
徐承勋暗暗佩服她的观察力,有点腼腆地点了点头。
刑露好奇的目光看向他,问道:“很出名的吗?”
徐承勋脸红了,带窘地:“我是个不出名的穷画家。”
“这两样听起来都很糟!”刑露促狭地说,“我知道有一个慈善组织专门收容穷画家。”
“真的?”徐承勋问刑露。
“假的。”刑露皱皱鼻子笑了,“你连续中了我两次圈套啊!”
徐承勋自我解嘲:“哦……我是很容易中美人计的!”
刑露:“画家通常都是死后才出名的。”
徐承勋:“作品也是死后才值钱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刑露:“画家的宿命?”
徐承勋笑了笑,“画家一旦变得有钱,就再也交不出画了!”
“除了毕加索?”
“是的,除了毕加索。”
刑露撇撇头:“可他是个花心萝卜呀!”
他们来到画展地点,是位于一幢公寓地下的狭小画廊,里面是一群三三两两大声聊天的人,他们大都很年轻。徐承勋将刑露介绍给画展主人,他是个矮矮胖胖、不修边幅的男人,五官好像全都挤在一块。然后徐承勋从自助餐桌给刑露拿来饮料和点心。这时,有几个男士过来与他攀谈,刑露径自看画去了。那个晚上,当她瞥见徐承勋时,他身旁总是围绕着一群年轻的女孩子,每个女孩都想引起他的注意。刑露心里想:“他自己知道吗?”
刑露并不喜欢矮胖画家的作品,他的画缺乏那种迷人的神采。这时,画廊变得有点懊热难耐,她不想看下去了。有个声音在她身边响起:“我们走吧!”
几分钟后,她和徐承勋站在铜锣湾热闹的街上,清凉的风让她舒服多了。
“你喜欢我朋友的画吗?”徐承勋问。
“不是不好,但是,似乎太工整了……哦,对不起,我批评你朋友的画。”
“不,你说得没错,很有见地。”停了一下,他:“你住哪儿?”
“哦,很近,走路就到。你呢?”
“就在咖啡店附近。”
“那我走这边。”刑露首先说,“再见。”她重又系上长颈巾,裹紧身上的外套,走进人群里,留下了那红色裙子的翩翩身影。
一个星期过去了,刑露都没有到咖啡店上班。一天早上,她终于出现了。
看完画展第二天,她心里想着:“不能马上就回去。”
于是,整个星期她都留在家里,为自己找了个理由:“要是他爱上了我,那么,见不到我只会让他更爱我,不管怎样也要试试看。”
徐承勋一进来,看到她时,脸色刷地亮了起来,刑露就知道自己做对了。
已经是午后三点钟,斜阳透过落地玻璃照进来,店里零零星星坐着几个客人,都是独自一人,静悄悄地没人说话。
徐承勋径直走到吧台去,傻乎乎地,几乎没法好好说话。
“你好吗?”他终于抓到这几个字。
“我生了病——”刑露说。
徐承勋急:“还好吧?病得严重吗?”
“不是什么大病……只是感冒罢了。”
徐承勋松了一口气,眼里多了一丝顽皮,“你那天晚上穿得那么漂亮,我还担心你是不是给人掳走了。”
“本来是的,但是我逃脱了。”刑露一脸正经,开始动手为他煮咖啡,“那天晚上忘了问你,你是画什么画的?”
徐承勋回答:“油画。”
刑露瞥了瞥他,“我在想,你会不会有兴趣把作品放在这里寄卖,一来可以当作是开一个小型的画展;二来可以多让一些人认识你,也可以赚些钱;三来——”刑露把煮好的咖啡放在他面前。
“好处还真多呢!”徐承勋微微一笑,就站在吧台喝他的咖啡。
“三来,”刑露看了一眼挂在墙壁上那些复制画,厌恶地说,“我受够了那些丑东西,早就想把它们换掉。”
“你老板不会有意见吗?”
“我说了算。这里的老板是我男朋友。”
“真的?”徐承勋脸色掠过一丝失望,酸溜溜地低下头去吸了一口咖啡。
刑露瞥了他一眼,脸露淘气的微笑:“假的。我老板是女人——你第三次掉进我的圈套了!”
徐承勋笑开了:“我早就说过,我是很容易中美人计的啊!”
刑露转身到厨房,把一块刚刚烤好的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放在碟子里拿给他。“你会不会考虑一下我的建议?”
徐承勋咬了一口蛋糕,“凡是会做出这么好吃的蛋糕的女孩子,提出的任何要求我都答应。”
刑露憋住笑:“我认识一打以上的女孩子会做这个蛋糕。”
可是,第二天,当刑露看到那些油画时,她心头一颤,后悔了。
她心里说着:“不该是这样的,他不该画得这么好!”
徐承勋:“我不知道该怎么标价。”
那个黄昏,徐承勋带来了几张小小的油画,摊开在咖啡店的桌子上。刑露坐下来看画,她一句话也没说,狠狠地用牙咬着唇,咬得嘴唇都有点苍白了。看了好一会儿,她抬起头,那双大眼睛像个谜,“先把画挂上去,我来标价吧!”
随后她问徐承勋:“就只有这么多?你还有其他的吗?”
“在家里,你有兴趣去看看吗?”
“好的,等我下班后。”
刑露站起来,把油画一张张小心翼翼地挂到墙壁上。
徐承勋有点窘困地望着刑露的背影,他觉得她今天的神情有点扑朔迷离,然而,这样的她却更美了。
刑露把画全都挂上去之后,望着那一面她本来很讨厌的橘黄色的墙壁,心里惆怅地想:“为什么会这样?现在连墙壁都变得好看了!”
徐承勋的小公寓同时也是他的画室,那幢十二层公寓有一部老得可以当作古董、往上升时会发出奇怪的声音的电梯。公寓里只有一个睡房,一个简单的床铺,一间小浴室,一间小厨房,厨房的窗户很久以前已经用木板封死了,家具看上去好像都是救世军捐赠的,一张方形木桌上散落着画画用的油彩和工具,一些已经画好的油画搁在椅子上,另一些挨在墙边。
刑露看了一下屋里的陈设,促狭地:“天哪!你好像比我还要穷呢!”
徐承勋咯咯地笑了,找出一把干净的椅子给她。刑露把外套和颈巾搭在椅子上,并没有坐下来,她聚精会神看徐承勋的画,有些是风景,有些是人,有些是水果。
当刑露看到那张水果画的时候,徐承勋自嘲地笑笑:“这我我的午餐……和晚餐。”
刑露严肃地:“你不该还没成名的。”
徐承勋脸上绽出一个感动的微笑:“也许是因为……我还活着吧!”
他耸耸肩,又“不过,为了这些画将来能够卖出去,我会认真考虑一下买凶干掉我自己!”
刑露禁不住笑起来。随后她看到另一张大一点的圆。
“这是泰晤士河吗?”她讶然问。
“是的。”
“在那儿画的?”
徐承勋回答:“凭记忆画的。你去过吗?”
“英国?没有……我没去过,只是在电影里见过,就是《魂断蓝桥》。”
徐承勋问道:“你喜欢《魂断蓝桥》吗?”
刑露点了一下头,“不过电影里那一条好像是滑铁卢桥。”
“对,我画的是伦敦塔桥。”
刑露久久地望着那张画。天空上呈现不同时刻的光照,满溢的河水像一面大镜子似的映照桥墩,河岸被画沿切开来了,美得像电影里的景象。
她脸上起了一阵波动,缓缓转过身来问徐承勋:“我可以用你的洗手间吗?”
她挤进那间小小的浴室,锁上门,双手支在洗手槽的边上,望着墙上的镜子,心里叫道:“天哪!他是个天才!”
随后她镇静下来,长长地呼吸,挺起腰背,重又望着镜子中的自己,那双眼睛突然变得冷酷,心里想:“管他呢!”
刑露从浴室出来时,看到徐承勋就站在刚刚那堆油画旁边。
“要不要一起吃个晚饭?”他问。
她瞥了一眼刚刚那张水果画,带着微笑问徐承勋:“你是说要吃掉这张画?”
徐承勋呵呵笑出声来。“不。我应该还请得起你吃顿饭。”他说着把她搭在椅子上的外套和颈巾拿起来,“我们走吧!”
他们在公寓附近一间小餐厅吃饭。
刑露吃得很少,她静静观察坐在她对面的徐承勋,眼前这男人开朗聪明,又有幽默感。她告诉刑露,他念的是经济,却选择了画画。
“为什么呢?”她问。
“因为喜欢。”他说。
刑露:“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喜欢的事的呀!”
“那要看你愿意舍弃些什么?”
“那你舍弃了些什么?”
徐承勋咧嘴笑笑:“我的同学赚钱都比我多,女朋友也比较多。”
“钱又不是一切。”刑露说,“我以前赚的钱比现在多,可我觉得现在比较快乐。”她把垂下来的一绺发丝撩回耳后。“你有没有跟老师学过画画?”
“很久以前上过几堂课。”
“就是这样?”
徐承勋点点头:“嗯,就是这样。”
“但是,你画得很好啊!你总共卖出过几张画?”
徐承勋嘴角露出一个腼腆的微笑。
“一张?”刑露问。
徐承勋摇摇头。
“两张?”
徐承勋还是摇摇头。
刑露把拇指和食指圈起来,竖起三根手指,说:“三张?”
徐承勋望着她圈起来的拇指和食指,尴尬地:“是那个圆圈。”
刑露叫道:“一张都没卖出去?太没道理了!”
她停了一下,“也许是因为……”
徐承勋点了一下头,接下去:“对……因为我还活着。”
刑露用手掩着脸笑了起来。
徐承勋一脸认真地:“看来我真的要买凶干掉我自己!”
刑露松开手,笑着:“但你得首先赚到买凶的钱啊!”
徐承勋懊恼地:“那倒是。”
他们离开餐厅的时候,天空下起毛毛细雨来,徐承勋拦下一辆出租车。
他对刑露:“我送你回去。”
出租车抵达公寓外面,两个人下了车。
“我就住这里。”刑露说。
“我送你上去吧。”
刑露看了看他:“这里没电梯。”
徐承勋微笑:“运动一下也好。”
他们爬上公寓昏暗陡峭的楼梯。他问刑露:“你每天都是这样回家的吗?”
刑露喘着气:“这里的租金便宜。”
“你跟家人一块住吗?”
“不,跟一个室友住,她是我中学同学。”
到了三楼。
“是这一层了。”刑露说着从皮包里掏出钥匙,“谢谢你送我回来。”
“我在想……”徐承勋站在那儿,脸有点红,说,“除了在咖啡店里,我还可以在其他地方见到你吗?”
刑露看了他一眼,微笑:“我有时也会走到咖啡店外面。”
徐承勋禁不住笑出声来。
“你有笔吗?”刑露问。
徐承勋连忙从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递给刑露。
刑露又:“要写在什么地方呢?”
徐承勋在几个口袋里都找不到纸,只好伸出一只手来。
“写在这里好了!”
刑露轻轻捉住他那只手,把家里的电话号码写在他手心里。写完了,她想起什么似的,“外面下雨啊!上面的号码也许会给雨水冲走。”
徐承勋伸出另一只手:“这只手也写吧。”
刑露捉住那只手,又在那只手的手心再写一遍。写完了,她调皮地:“万一雨很大呢?也许上面的号码还是会给雨水冲走。”
徐承勋吓得摸摸自己的脸问道:“你不会是想写在我脸上吧?”
刑露禁不住笑起来,因为喘着气爬楼梯上来而泛红的脸蛋闪亮着,听到徐承勋:“这样就不怕给雨水冲走了。”
她看到他双手紧紧地插在裤子两边的口袋里。
“那你怎么召出租车回去?”她问。
徐承勋看了看自己的腿,笑着回答:“我走路回去。”
刑露开了门进屋里去,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了。她在门后面的一把椅子坐下来,疲倦地把脚上的皮靴脱掉。
明真这时从浴室里出来。“你回来啦?”
刑露点点头,把皮靴在一边放好。
雨忽然下大了,啪嗒啪嗒地打在敞开的窗子上。
“刚刚还没这么大雨。”明真说着想走过去关窗。
“我来吧。”刑露说。
起身去关窗的时候,刑露站在窗前,往街上看去,看到徐承勋从公寓出来,一辆车厢顶亮着灯的出租车在他面前缓缓驶过,他没招手,双手在裤子的两个口袋里,踩着水花轻快地往前走。
刑露心里想:“他说到做到,这多么傻啊!”
“刚刚有人送你回来吗?”明真好奇地问,“我好像听到你在外面跟一个人说话。”
刑露没有否认。
“是什么人?他是不是想追求你?快告诉我吧。”
刑露轻蔑地回答:“只是个不重要的人。”
那天夜里,刑露蜷缩在她那张窄小的床上,心里却想着那幅泰晤士河畔。
她心里:“他画得多像啊!泰晤士河就是那个样子!”
突然她又惆怅地想:“也许我已经忘记了泰晤士河是什么样子的了。”
随后她脸转向墙壁,眼睛发出奇怪的光芒,嘴里喃喃:“得要让他快一点爱上我!”
第二天早上醒来,刑露经过老姑娘的那家花店时,挑了一束新鲜的红玫瑰,付了钱,听到老姑娘在背后嘀咕:“长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却总是自己买玫瑰花!”
快要到咖啡店的时候,她远远就看到徐承勋站在咖啡店外面。他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低下头去踢着地上的小石子。
刑露走过去,对徐承勋:“你还真早呢!”
徐承勋抬起头来,脸上露出有如阳光般的笑容,“想喝一杯早上的咖啡!”
刑露瞥了他一眼:“哦……原来是为了咖啡。”
“哦……那又不是!”徐承勋连忙说。
“可以替我拿着吗?有刺的,小心别扎到手。”刑露把手里的花交给徐承勋,掏出钥匙打开咖啡店的门。
徐承勋拿着花,顽皮地:“我觉得我现在有点像小王子!”
“《小王子》里的小王子只有一朵玫瑰啊!而且是住在小行星上的。”刑露把卷闸往上拉开。
“小王子很爱他那朵玫瑰。”徐承勋替她打开咖啡店的玻璃门。
“可惜玫瑰不爱他。”刑露一边走进去一边说,“而且,他爱玫瑰的话,就不会把她丢在行星上,自己去旅行了。”
“但小王子临走前做了一个玻璃屏风给她啊!”
刑露拿起吧台上的一只玻璃大水瓶,注满了水,接过徐承勋手里的玫瑰,插到瓶里,开始动手磨咖啡豆。
她带着微笑问徐承勋:“你吃过早餐了吗?”
徐承勋回答:“还没有。”
“我正准备做松饼呢。有兴趣吗?”
“你会做松饼?”
刑露瞥了他一眼:“我不只会做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
徐承勋:“那个已经很厉害了!”
“我还会做面包,今天我打算做一个核桃仁无花果面包。”
徐承勋露出惊叹的神色:“你连面包都会做?”
刑露笑开了,把刚刚冲好的咖啡递给他:“我可以做一桌子的菜。”
“哦……谢谢你。”徐承勋双手捧着咖啡,有点结巴地问道,“今天晚上一起吃饭好吗?”
那是美妙的一天,他们去看了一场电影,然后到一家小餐馆吃饭。徐承勋充满活力,总是那么愉快,那愉快的气氛能感染身边的人。他们什么都谈,刚刚看完的电影、喜欢的书,还有他那些有趣的朋友。他教会她如何欢笑,而她已经很久没有由衷地笑出来了。当他谈到喜欢的画时,那些也正是她喜欢的,她默默佩服他的鉴赏力。他又告诉她,有一种英国玫瑰叫:“昨日”。刑露笑笑说,她只听过“披头四”和“木匠乐队”的《昨日》。
送她回家的路上,徐承勋:“《快乐王子》里的王子,没有玫瑰;不过,他有一只燕子,那只燕子爱上了岸边的芦苇,但是芦苇不爱它……结果,它没有南飞,留了下来,替快乐王子把身上的珠宝——送给穷人。我小时候很喜欢这个故事。”
这时候,徐承勋怯怯的手伸过来握住刑露的手。
刑露羞涩地:“最后,燕子冻死在快乐王子像的脚边啊!这个世界根本没有王子。”
他们相爱了。是怎么开始的呢?仿佛比她预期的还要快,有如海浪般扑向人生,冲击人生。她躲不开。
后来有一天晚上,他们去看电影。徐承勋去买戏票,刑露在商场里闲逛着等他。那儿刚好有一家卖古董珠宝的小店,她额头贴在橱窗上,看着里面两盏小射灯照着的一颗胖胖的玫瑰金戒指,圆鼓鼓的戒面上头,镶着一颗约莫五十分左右的钻石。以前在珠宝店上班的时候,她见过比这颗戒指名贵许多的珠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颗戒指却吸引了她的视线。她心里想着:“是谁戴过的呢?好漂亮!”
突然之间,她在橱窗的玻璃上看到一张脸,是那个光头矮小的男人的脸,他就站在她身后盯着她看。
刑露扭过头去,却什么也没看见。
她心里怦跳起来,叫道:“我明明看到他的!又是他!他打算一直监视我吗?”
她追出商场去,想看看那个人跑到哪里去。就在这时,一只手搭在她肩膀上,她整个人抖了一下,猛然回过头来。
“可以进去了。”徐承勋手里拿着两张刚刚买的戏票。看到她苍白着脸,他问她,“你怎么了?”
刑露手按着额头:“你吓到我了!”
破碎的梦想
刑露九岁那一年,父亲带着她飞去英国见一个她从没见过面的、垂死的老人。
那是刑露头一次搭飞机。机舱里的空服员全都跑来看她。大家围着她,说从没见过这么粉雕玉琢的一个小人儿,眼睛那么大,那么亮,像天上的星星,长大了不知道还会有多美。
她困了,蜷缩在父亲的大腿上,父亲摩挲着她的头发,“你会爱上英国的,但是,你会恨她的天气。”
刑露早就梦过英国了。
自从有记忆以来,每年圣诞节,刑露都会收到从英国寄来给她的圣诞礼物。那些礼物有穿深红色天鹅绒裙子的金发洋娃娃、上发条的金黄色玩具小狗、毛茸茸的古董泰迪熊、一整套硬纸板封面的童话书……有一次,她还收到皇室成员才能吃到的美味果酱和装在一个精致铁盒里的巧克力。
每年的圣诞,成了刑露最期待的日子。
这些礼物,全都是一个老人寄来给她的。刑露只见过他的照片。照片中的老人瘦削潇洒,目光炯炯。
老人是刑露素未谋面的祖父。
刑家几代之前是从上海迁徙到香港的名门望族,出于子孙不懂经营,加上挥霍无度,到了刑露祖父这一代,也只剩下表面风光了。
祖父的父亲一共娶了三房太太,三位太太总共为他诞下十四个儿女。从英国留学归来的祖父排行第十三,并不是最得宠的一个儿子。性格反叛的他,当年跟父亲吵了一架之后,拿着自己那份家产,带着妻子和独生儿子回英国去了。
祖父交游广阔,出身显赫,很快就打进了伦敦的上流社会。他断断续续在大学里教过书,也做过一些小买卖,但是从来没有一份工作做得长。到了后来,千金散尽,只得依靠妻子的妆奁度日了。然而,纨绔子弟的习性和挥金如土的本性却始终改不了,喜欢美酒、美食和一切昂贵而不实际的玩意儿。
刑露的父亲是这样长大的。他是个美男子,由于母亲的溺爱,从来不知道忧愁为何物,也看不见家里已经外强中干了。他善良开朗、快活,书读得很随便,跟父亲合不来,却懂得一切美好的生活。他爱游历、爱好艺术,到处写生,留下了不少风流韵事,远至马达加斯加也有年轻的情人为他流泪。
他二十六岁那年,回英国去领了母亲留给他的一笔遗产,便再也没有留下的理由。三十三岁那一年,他就像候鸟回归那样回到香港,在到祖母家里邂逅了家中厨娘情窦初开的女儿。这个少女对他神魂颠倒,为了把他留在身边,不惜怀上了他的孩子。
两个人租下界限街一间小公寓,匆匆结了婚。七个月后,一个晨光初露的秋天,刑露出生了。
妻子曾经对丈夫如痴如醉,为他显赫的家世和堂皇的仪容倾倒,夫妻俩有过一段甜蜜的新婚日子。然而,几年过去了,婆婆留下的遗产已经花得七七八八,她发现从来没做过事的丈夫竟然天真地决定当个画家,以为这样就可以养活一家三口。
结果,他那些油画一年到头也卖不出去,丈夫抱怨是别人不懂欣赏,妻子则认为丈夫是不切实际。生活愈来愈拮据,妻子千方百计替丈夫找到一份画师的工作,负责画戏院外墙那些巨型的电影广告牌。丈夫认为这是一种沦落,妻子则哭着说已经欠了房东三个月的租金。丈夫为了逃避妻子的唠叨,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
其实,他早就被生活一点一滴地打垮了,那些浪迹天涯的轻狂往事已经束到记忆的高阁,就像酒变成了醋,只留下单调乏味的婚姻生活。每天离家上班,就意味着可以暂时逃离妻子的抱怨。于是,他以游戏人间的方式投入地画过《冲天大火灾》里的摩天大厦、《金刚》里的黑猩猩和《唐山大兄》里李小龙那一身漂亮的肌肉。
为了纾解生活挫败造成的郁结,每个月拿到薪水之后,他把钱花得好像还是当年那个风流倜傥的阔少爷似的,有时候更喝得酒气冲天才回家。妻子在默默的忍耐中克制着怒气,为了帮补家计,她在一户富有人家家里当个厨娘,兜兜转转那么多年,她发现自己竟然又走在母亲那条老路上。于是,只要一有机会,她就会絮絮不休地提醒女儿:“永远不要爱光棍!”
“不要相信男人的甜言蜜语!”
“只有嫁给钱才会有幸福!钱是可以买到幸福的呀!”
她把化为粉碎的梦想寄托在孩子身上,期望她将来嫁个金龟婿。女儿是她的骄傲,长得美若天仙,温驯听话,聪明用功。她每天为女儿梳好那一头浅栗色的秀发,喂她喝牛奶和鱼油,把孩子打扮得像小公主似的,不会比任何一位真正的千金小姐逊色。
她对女儿管得很严,生怕她走上岔路。刑露小学毕业后,升到一所男女合校的中学。母亲一听到女儿要跟男孩子一起上课,就吓得昏了头。拜托东家帮忙,终于靠着东家的面子把女儿弄进了一所贵族女中。
丈夫打心眼里瞧不起妻子的势力和肤浅。他教给女儿的是另一些事情:他教刑露画画,时常穿着衬里缀着补丁的西装和那双鞋底补了又补的皮鞋,像一位绅士似的,牵着她的小手,带她去看画展,也带她到海运码头去看停泊在那儿的远洋油轮。他走遍世界,告诉女儿伦敦、巴黎、威尼斯、蒙特卡洛、布达佩斯的事情,从前的情人、见过的大人物、参加过的大宴会……女儿崇拜父亲,父亲也在女儿身上看到曾经年轻热情的妻子。父女俩渐渐成了同盟。
做父亲的,有一次因为一时高兴,把女儿的照片寄到英国给自己的父亲,用一个小人儿来打破父子之间多年的隔阂。祖父被那张照片打动了,那时刚好是十二月初。到了圣诞节,刑露收到祖父从英国寄来给她的一份精致的礼物、一张近照和一封写着寥寥几行字的信,大意是:“我想念你们。”
那些圣诞礼物一共送了六个年头,到了第七年五月的一天,送来的是一封电报。祖父病危,电报上特别提到:“想见见孙女儿。”
那一刻,刑露父亲看到的是再也没机会修补父子情和悔恨,刑露母亲看到的却是一笔遗产。
“那个自私的老人就只有这一个儿子,何况,他生活在英国啊!”她心里想。
于是,她咬着牙把积蓄拿出来,典当了一些首饰,才凑够钱买了两张飞往伦敦的廉价机票,满怀希望地把父女两人送上飞机。
刑露没见到祖父最后的一面。他们抵达医院时,老人已经在几个钟头之前安详地离开了人世间,把他带走的是淋巴癌。
老人留下的不是一笔遗产,而是一笔债务。儿子从律师那儿才知悉,父亲人生最后那几年的岁月全是建筑在债台上的。儿子听到了并不失望,反而觉得父子之间从来没有这么亲近过,他走了那么多的路,终于知道自己像谁了。
现在他思念起父亲来,对往昔的日子无比眷恋,于是,那天早上,他带着女儿离开寒碜的小旅馆,搭上一艘观光船重游小则父亲带他看过的泰晤士河。那时正是五月,是伦敦一年之中最漂亮的季节,刑露看到了皇宫、西敏寺、大教堂、伦敦塔桥、大奏钟……
她指着在河岸上翱翔的白色海鸥,天真地问身旁的父亲:“这些海鸥是谁的?”
父亲笑笑:“全都是属于女王的!”
“女王的?那总共有多少只?”
“就连女王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她的侍宪每天都会替她数数看。”
上了岸,父亲兴致勃勃地跟刑露:“走吧!我们去吃饭。”
父亲带她走进一家古旧堂皇的餐厅,从天花板垂挂下来一盏亮晶晶的巨大吊灯,墙上镶着镜子,拼花地板打磨得光可鉴人,桌上铺着附有红色流苏的天鹅绒桌布,服务生全都穿着黑色的燕尾服,脸上的神情高傲得像贵族。她吃了奶油汤和牛排,一小口一小口地啃着盛在一个银杯子里的草莓冰淇淋。
吃完饭,他们离开餐厅,走上伦敦大街时,刑露在一家店的蓝色橱窗前面停下脚步,脸贴到橱窗上,目不转睛地望着里面一盒木颜色笔。她一直想要这么漂亮的颜色笔,装在一个金色的长方形铁盒里,每一支笔都削得尖尖的,总共有二十四种颜色。
父亲找遍身上每一个口袋,终于找到一张揉成一团的钞票,妻子给他的旅费就只剩下这么多了。这个乐天的男人潇洒地对女儿笑了笑,“你将来也想当画家吗?好吧!我们就买下来。”
也许这个世上有比英国更美的国家,比伦敦更美的城市,然而,童年往事就像从高高的天花板垂挂下来的那盏水晶吊灯上无数的小切面,在记忆里闪烁生辉,永远也不会熄灭似的。
许多年之后,人脸模糊了,泰晤士河的河水愈来愈模糊了,那盒颜色笔也显得憔悴了,然而,每当刑露感到挫败和死心时,她总以为,美好的生活与无限幸福就在那儿等待着她。为什么不能奔向那儿呢?
为了回去她向往的那片土地,她甚至会不惜一切。
刑露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奢华的天性的呢?
十一岁那年,母亲把她送进一所俨如修道院的贵族女中。开始的时候,刑露并不讨厌学校,在那里过得很快乐。她爱在教室的大吊扇下用手帕抹着颈子上细细的汗水,在外面铺上拼花地板的回廊散步,爱看学校里最美丽的那几位修女。
刑露不信宗教,却常常到学校的小圣堂去,双手合十,跪在阴暗中。她爱的是墙上的彩绘玻璃、祭坛上的玫瑰花、念珠的慈悲、十字架上的受难耶稣和圣母怜子像。她倾听诗歌里忧愁的咏唱和尘世的空虚,那里回响着永恒的悲叹。
但是,不久之后刑露就发现,在学校早会上为唱诗班钢琴伴奏的那位高年级学生是富商的孙女儿;圣诞晚会时,在台上跳芭蕾舞的是建筑师的掌上明珠。她那些趾高气扬的同学,全是非富则贵,开车送她们上学的司机,其中有几个是穿一身笔挺的白色制服、头戴帽子的,看上去就像电影里一艘豪华邮轮上的船长。到了中午,那些女佣一个个排着队送午饭来给她们的小主人,生怕娇贵的小姐们吃不惯学校的饭菜。
于是,刑露变得愈来愈安静了,免得露出自己的底细来。
填写家庭信息的时候,父亲明明是一名画户外广告牌的工人,她却在职业那一栏巧妙地填上“画家”,母亲明明是厨娘,她只填上“家庭主妇”。
每一次学校向学生募捐的时候,刑露总是拼命游说母亲多捐一点钱,撒谎说有个最低限额。游艺会的时候,老师发给每个学生一叠抽奖券,说明用不着全都卖光,刑露偏偏哄父亲替她全部买下来。她这些行为并不是出于慷慨或是善良,而是好胜和虚荣。
然而,刑露发现她永远不会是班上捐款最多的那个学生。她也没机会学钢琴和芭蕾舞。要是她能够,她难道不会做得比她们任何一个都出色吗?她不禁在心中质问上帝,为什么不能成为那样呢?为什么要贫穷呢?
贫穷并不是圣坛上的玫瑰花或者耶稣头上的荆棘冠冕,而是撒旦的诅咒。刑露不再去圣堂祈祷了。
她把好胜和虚荣改而投进书本里,她上课留心,读书用功,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她最爱上英国文学的课,在家里跟父亲说英语,心中暗暗瞧不起不会说英语的母亲,觉得这个厨娘的女儿配不起父亲。
然而,学校那张漂亮的成绩单只能满足她心中好胜的那部分,虚荣的那部分却感到饥渴。
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刑露如痴如醉地沉浸在另一种书里,内容全是爱情,热恋中的男女,充满波澜的生活,短命的多情女子,在覆满玫瑰花瓣的地板跳的华尔兹,大宅弧形露台上看的月光,生死不渝的誓言,雨中相拥的泪水,醉倒在怀里的吻,头戴珍珠冠冕披着白色面纱、拖着长长裙摆踏上红地毯的纯洁新娘和套在西盟全本小说网指上的盟约。十五岁以前的刑露,这几年间,双手都被这些租书店的旧书上的灰尘弄得脏脏的。
爱情不该是这样的吗?
华丽水晶大吊灯下的那支舞一直跳到永远,披着粉红色羽毛的多情小鸟在窗外翻飞,男人会为女人摘星星、摘月亮。
挂在刑露头顶上方一盏昏黄的罩灯,照亮着那个遥远而波澜起伏的世界,忧愁晚钟和痴情夜莺的歌声在那儿回响着,她苍白的少女时代是感情平庸的人无法到达的境界。
到了十五岁那一年,刑露爱上了一个男孩。
他跟她一样念高中四年级,是隔邻一所男校理科的高材生程志杰。程志杰是学校里风头最盛的运动健将,网球打得很棒,拿下了学界冠军的奖杯。他长得挺拔帅气,身上穿着雪白的球衣,在球场上奔跑的那个模样就仿佛顶着一身的阳光。
一个冬日的黄昏,程志杰在学校外面头一次看到刑露,从那天起,每天上学和放学的时候,他总是找机会在她面前晃过。
其实,刑露早就风闻过他的名字了,她们学校的女生经常私底下讨论他,去看他比赛,为了他才去学习网球,故意在他练习的球场上出没。
一天,放学的时候,刑露发现程志杰坐在学校前面的栏栅上等她,身旁还围着几个小跟班。他看到她,连忙走过来自我介绍,匆匆把一张网球公开赛决赛的门票塞到刑露手里,满怀自信地:“你会来看我比赛的吧?”
刑露好奇地抬起头看了看他,收下那张门票。
比赛的那天,程志杰击败了厉害的对手,摘下冠军的奖杯,却赢得很寂寞,因为,他爱慕的那个女孩并没有出现在看台上。
第二天早上,刑露进去课室的时候,发现里面数十双眼睛全都看向她。她缓缓走过去,把放在她椅子上那只绑着银丝带的沉甸甸的金色奖杯拿开,随后若无其事地坐下来,把要用的课本摊开在桌子上,心里却翻腾着甜蜜的波澜。
那天放学的时候,程志杰身边的几个小跟班不见了。他走上来拦住刑露,撅着嘴问她:“你昨天为什么不来?”
刑露看了他一眼,冷着脸:“有必要这么张扬吗?”
程志杰红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刑露故意气他:“我宁愿要一个鸟巢!”
看到程志杰那受伤的神情,刑露心中却又后悔了,害怕他不再找她。
然而,第二天早上,刑露走进课室的时候,发现一个孤零零的鸟巢可怜地放在她的椅子上,里面还粘着几根灰绿色的羽毛。那几个妒忌她的女生脸上露出讪笑和幸灾乐祸的神情,以为程志杰故意放一个鸟巢在那儿戏弄她。只有刑露自己知道,这个喂她摘鸟巢的男孩子,也会为她摘星星、摘月亮。
那天放学的时候,程志杰在学校外面等她,看到她出来,他走上去,撅着嘴问她:“那是你要的鸟巢吗?”
刑露瞥了他一眼,“你是怎么弄来一个鸟巢的?”
程志杰回答:“树上。”
刑露语带嘲讽地:“是你那几个跟班替你拿下来的吧?”
程志杰连忙:“是我自己爬上去的!”
他又不忘补上一句:“我爬树挺快。”
刑露好奇地:“那棵树有多高?”
“约莫一层楼吧!”
刑露吓坏了,叫道:“天哪!你会掉下来摔死的!”
程志杰耸耸肩,“没关系!你还想我为你做些什么?”
刑露笑开了。“我现在还没想到,以后想到再告诉你。”
程志杰又:“你喜欢那只奖杯吗?”
刑露撅撅嘴:“你害得我很出名呢。”
程志杰怯怯地偷看了刑露一眼:“我想把它送给你。”
刑露看了看他:“那是你赢回来的,我又不会打网球。”
程志杰雀跃地:“我教你。”
可是,刑露想起自己没有打网球穿的那种裙子,母亲也不会买给她。她低下头去,望着脚上那双黑色丁带皮鞋的脚尖,幽幽地:“我不一定想学。”
随后她听到学校的小圣堂敲响了五点的钟声,那声音变得很遥远。两个人已经不说话了,不时看向对方的脸。她的脸像春风,驱散了寒冬的萧瑟,那双黑亮的瞳孔流泄出一种声音似的,弯翘的睫影在那儿颤动着,想着幸福和未来、人生和梦想。夕阳落在远方的地平线,天色渐渐暗了,爱情才刚开始自她脚踝淹开来。
为了跟志杰见面,刑露编造了许多谎言,做母亲的自以为一向把女儿管得很严,因此丝毫没有怀疑那些要到图书馆温习和留在学校补习的故事,也没注意到女儿的改变。
而今,在教室里上课的时候,刑露的眼睛不时偷偷看向窗外,因为从那些窗户看出去,可以看到隔壁那幢男校和那边走廊上的一排粉蓝色的栏栅,她的世界就封闭在那儿。
这双小情人一见面就互诉衷肠,离学校不远也竟然大着胆子偷偷牵着对方的手。志杰有时会带刑露回家,他跟父母和一个老佣人住在一幢两层高的房子里。两个人躲在志杰的睡房里一起读书、听歌、接吻,紧紧地搂抱。她有好几次推开他那怯怯地伸过来想要尝试抚爱的手,坚定地:“要是你爱我,你会愿意等我。”
她的贞洁是为他们的爱情而守着的,并且相信他会因此感动。
然而,她是什么时候开始恨他的呢?也是在这个铺了厚地毯的房间里。
那天,贞洁结结巴巴地告诉刑露:“爸爸要我去美国念书。”
她颤抖着声音:“一定得去吗?”
“那边的学校已经录取了我,我这两个月之内就要去注册。”他不敢看向她。
刑露的眼泪扑簌簌地涌出来,叫道:“你早就知道会走的!你早就知道的!”
志杰临走前的那个夜晚,刑露瞒着母亲,偷偷走到公寓楼下跟他见面。她紧紧地搂着他,哭着:“你会爱上别人……你很快就会忘了我……为什么明知道要走还要开始?”
志杰向刑露再三保证:“不会的……我不会爱上别人……我不会忘记你……”他抓住她两个肩膀,看着那双哭肿了的大眼睛,“我想过了,等我在那边安顿下来,我马上叫爸爸出钱让你过来跟我一块儿念书。”
刑露彷徨地:“你爸爸他会答应吗?”
“他很疼我,他会答应的!只要我把书念好就跟他说。而且……”他带着微笑说,“他很有钱!不成问题的!”
刑露那双泪眼看到的是一个充满希望和无数幸福的未来。她终于可以摆脱母亲,离开这里了。虽然舍不得父亲,但是,父亲会为她高兴的。其实,她根本就没想那么多,一心只想着志杰很快会把她接过去,两个人不会再分开。从此以后,他们会一起上学,几年后,他们大学毕业,说不定会结婚……还有梦寐以求的许多日子等着他们。
然而,他就像出笼的鸟儿一样,她抓不住了。起初的时候,他每天写信回来,然后是每星期一封,随后变成了每个月一封,信的内容由当初的痛苦思念变成总是抱怨功课有多忙,信写得愈来愈短,也没有再提起接她到美国读书的事。
那时差不多要会考,刑露每天摊开一本书,想集中精神,脑子里却一片混乱,一时安慰自己说:“他在那边读书一定也很辛苦,所以没办法常常写信!”一时又悲观地想:“说不定他已经爱上了别人。”
她整天躲在房间里胡思乱想,母亲以为她太紧张考试了,特别弄了许多补品,逼她吃下去,她却全都偷偷吐出来。
她不断写些充满热情的信给志杰,志杰的回信却愈来愈冷淡,而且常常是过了很久之后才回信。
那曾经自脚踝边淹开来,她浸泡在当中过日子的爱情,已经退到遥远的他方了。
她受不了,写了一封长信质问他是不是爱上了别人。她骄傲地表示,要是这样的话,她会祝他幸福,她会永永远远忘掉他。她这么说,只是想扑上去用双手和双脚抓住那无根的爱情。
信寄出去了,刑露每天心慌意乱地来来回回跑到楼下去检查信箱。那两个星期的日子太漫长了,一天,她终于在信箱里看到一个贴着美国邮票的蓝色信封。她手里抓着那封宣布她爱情命运的信,拼命爬上楼梯。信在她手指之间薄得像一片叶子似的。
她到了家,推开睡房的门,走了进去。
“我们这么年轻,还是应该专心读书的……我对不起你……你会忘记我的……你一定会找到幸福……”
刑露坐在床边,那双载满泪水的眼睛反复读着最后几行字,脑里乱成一团,整个人空了。她的世界已经化为粉碎,为什么不干脆死了算呢?为什么不能去美国呢?
母亲在外面叫她,刑露心烦意乱地把信藏起来,打开门走出去。
母亲给了她几件漂亮的衣服,是东家那个年纪和她差不多的女儿不要的旧衣服。母亲:“那孩子今年要去美国读书了。临走前要在家里开几个舞会呢!”
刑露砰的一声直挺挺地昏倒在地板上。
那段日子是怎么熬过去的呢?她整天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有时候倚在窗边,呆呆地看着街上,一看就是几个钟头,一句话也没说,吃饭的时候,只是勉强吃几口。
一天,刑露在公寓楼下坐了一个早上,为的是等邮差来。她心里想着:“他也许会回心转意。”
邮差并没带来那种贴着美国邮票的蓝色信封。刑露失望地爬上楼梯,回到家里。
走进睡房时,她发现志杰写给她的那些信全都拆了开来丢在桌子上,母亲站在桌边,露出吓人的样子。
刑露扑上去抓起那些信,哭着叫道:“你为什么偷看我的信!”
“你好大的胆子!”母亲抓住她一条手臂,把她拉扯过来,咆哮着,“你有没有跟他睡?”
“没有!”她啜泣起来。
“到底有没有?”母亲疯了似的,抓住她的头发,狠狠赏了她一记耳光。
五个指痕清晰地印在脸上,刑露挣脱了母亲,扑倒在床上号啕大哭。“没有!没有!没有!”那声音诉说着的却是悔恨。
可是,母亲不相信她,把她从床上拉起来,一直拉到街上,拦下一辆出租车,使劲把挣扎着哭着的她推进去。
在那间苍白的诊所里,一块布盖到刑露身上。她屈辱地躺在一张窄床上,弓起膝盖,张开两条腿,让一个中年女医生替她检查,随后她听到那个人走出去跟母亲说话。
从诊所出来,母亲牢牢地握着她的手,眼里露出慈爱的神情。母女之间的恩怨化解了,仿佛她们是彼此在人世间唯一可以依靠的。母亲抹了抹眼角涌出来的泪水,喃喃对女儿:“永远不要相信男人!”
刑露哭了,但是,她流的却是羞辱的泪水。
可是,母女之间不久之后又再起波澜。中学会考的成绩单发下来了,刑露只有英文一科合格。早在发榜之前,甚至是在她考试的那段日子,她已经想到会有什么结果了。然而,就像天下间所有心存侥幸的人那样,刑露也抱着虚妄的希望。
现实却有如冷水般泼向她,她踉跄着悔恨的脚步,这就是爱情的代价。为什么要相信那个人呢?为什么天真地以为那个甚至没能力养活自己的男孩会带给她幸福和梦想呢?
那天晚上,刑露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脑子里空荡荡的,回家的路多么遥远啊!还有母亲那张愤怒的脸孔在那儿等着她。
直到公园关门了,她踏着蹒跚颤抖的脚步回家,看到憔悴的父亲坐在公寓的楼梯上。父亲抬起头,看见她时,松了一口气。然而,随后他看到她的成绩单时,一句话也没说,把那张成绩单还给她。
“你自己上去跟你妈妈说吧。”
刑露畏怯地一步一步爬上楼梯,那段路却像一千里那么漫长,实在是太漫长了。父亲为什么不陪她走这条路呢?那天,母亲把她揪上出租车拉她去诊所的时候,父亲并没有拯救她。这个晚上,他依然没有伸出双手去拯救她,那就是出卖!曾几何时,父女俩是一对盟友啊。
刑露多么希望自己会昏倒,甚至滚下楼梯死掉算了,也不情愿面对母亲那张脸。
然而,当母亲终于看到她的成绩时,并没有骂她。母亲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那比责备,甚至发疯,都更让她难受,仿佛她踩烂的不是她自己的人生,而是这个家庭的人生和未来,还有那个摆脱贫穷的希望。
父亲在楼梯上等她回去的这个晚上,也是他失去工作的夜晚。他喝醉酒,跟老板吵了一架,给开除了。
然而,他们却已经欠了房东三个月的租金。
一家人后来搬到一家更旧更小的公寓,父亲借酒浇愁,母亲则像一尊高傲的雕塑那样,不跟刑露说话,也不看她一眼。
刑露想起已经逝世的祖父,她见过的只有老人的照片和那具留有余温的尸体,然而,她却在已经渐渐模糊的记忆中想象那张脸是慈爱的。要是祖父还在世,她会恳求祖父接她去英国,她会从头来过,她也许还能抓回那些有如小鸟般掉落在泥泞里的无数梦想。
如今却只好去找工作了。她其实有着母亲的现实和好胜。她知道,在贫穷的家庭里,谁赚到钱,谁就有地位。
由于长得漂亮,出身名校,英语也说得好,她很快就在一家时装店找到一份见习售货员的工作。每个月,她把大部分的薪水都交给母亲,为的是要封住那张势力的嘴巴。果然,母亲又开始和她说话了。
她本来是可以去当个小文员,过着朴素寒酸的日子的。是她虚荣的天性把她带来这家开在丽晶酒店里的高级时装店。
姿色平庸的人根本不可能在这里工作。众所皆知,她们店里的售货员是这个行业中最漂亮和时髦,也最会穿衣服的。因此,能够进来的女孩脸上都难免带着几分势利眼和骄傲。
刑露是打败了许多对手,才跨进这个嵌金镶玉的浮华世界。
从前在学校念书的日子,她和李明真两个人最喜欢下课后去逛那几家日本百货公司,摸摸那些漂亮的衣服,许多次,她们甚至大着胆子把衣服拿去试身室试穿,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从试身室出来的时候,故意皱皱眉头找个借口说那件衣服不合适。然而,而今她每天随便摸在手里的衣服都是她几个月,甚至几年的薪水。
与其说这是一家时装店,倒不如说这是一个挥金如土的乐园。客人们在这里挥霍着金钱,买衣服的钱甚至可以买一幢房子。这些人也挥霍着生活,挥霍着短暂的青春,急不可待地把华丽的晚装和皮草大衣披在年轻的身体上,或是用同样的衣服来挽回已逝的青春。
进这片乐园的都是浑身散发着光芒的人物。刑露就接待过一位欧洲公主和一位女男爵,也接待过阿拉伯王子和他那群美丽的妃嫔,更别说最红的电影明星和上流社会那些脸孔了。
然而,置身于浮华乐园的虚荣,很快就变成了更深的空虚,就像吸鸦片的人,一旦迷上了这种麻痹感官的逸乐,也愈来愈痛恨真实人生的一切。他们回不了头,仿佛觉得那些从袅袅上升的烟圈中看到的幻影才是至高的幸福。
有时候,刑露也像店里其他女孩一样,过了营业时间,等主管一走,就关起门来随意从一排排衣架上挑出那些自己喜欢的衣服逐一穿在身上,然后站在宽阔的镜子前面叹息着欣赏自己的模样。起初的时候,刑露也尝到了这份喜悦,可是,到了后来,这些借来的时光和借来的奢华只是加深了她的沮丧。
她诅咒上帝的不公道。那些客人的样貌并不比她出色,体态也不比她优雅。上帝是不是开了个玩笑,把她们的身份对调了?
于是,刑露咬着牙回到现实了。接下来的日子,一切都变了。她默默苦干,参加公司为员工举办的那些培训班时,她比任何一个同事更努力去学习穿衣的学问、找数据、做笔记。她本来就拥有天赋的美好品味,成绩自然成了班上历年最好的,导师都对她另眼相看。她也去上日语班。
现在,每天上班,即使是面对那些最傲慢无礼的客人,她还是会露出微笑,她侍候周到,无可挑剔,再也提不起劲偷偷试穿衣架上那些昂贵的衣服了。
私底下,她变得沉默寡言、忧郁、平静,仿佛已经接受了这种宿命的人生。然而,愈是这样,她心里反而充满了欲望、愤怒和憎恨。她瘦了,苍白了,旁人都能感受她身上那种冰冷的魅力。她的顺从其实也是抵抗,她的沉默只是由于倦怠。日子的枯燥单调,让她更向往她曾经幻想的爱情和死心过的幸福。
一天,刑露在店里忙着整理衣架上的衣服,有个声音在她身边响起:“对不起,我想找一件衬衫。”
刑露转过头来看着说话的人。他仪表堂堂,身上穿了一袭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笔挺西装,系了一条红色领带,脚上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眼睛在微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那张快乐的脸显得生动活泼,仿佛随时都会做出许多可爱的表情来。
刑露发现他身上衬衫的胸口沾了一些还没干透的咖啡渍。
他望着刑露:“刚刚在酒店咖啡室不小心弄脏了衬衫,待会儿要去喝喜酒,赶不及回家换另一件了。”
“好的,先生,请你等一下。我拿一些衬衫给你看看。请问怎么称呼你呢?”
他回答:“我姓杨。”
刑露问了他的尺码,随后从衣架上挑出一些衬衫,逐一在他面前铺开来,那儿有二十件。
“杨先生,你看看喜欢哪一件?”她问。
他溜了一眼面前的衬衫,皱皱眉头:“看起来全都很好!”
刑露歪着头,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看向他:“嗯……对呀!都很适合你。”
他瞄了刑露一眼,耸耸肩:“我全都买下来吧!”
刑露神情平静,什么也看不出来。“谢谢你。杨先生,今天晚上,你打算穿哪一件呢?”
他回答:“你替我挑一件吧。”
刑露看了看他今天的打扮和他身上的领带,拿起一件有直条暗纹的白色衬衫给他,微笑问他:“杨先生,这一件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他说。
随后刑露带他进去试身室。他换上那件新的衬衫出来时,松开的领带挂在脖子上,那模样好看极了。
“要我帮忙吗?”刑露问。
“哦……谢谢。”
他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刑露凑近过去,动手替他把领带重新系好。她的眼睛在弯翘的睫毛下注视着前方,专注的眼睛张得大大的,一张脸的轮廓在头顶的罩灯中显得更分明,抿着的两片嘴唇露出樱桃似的光泽。
她嗅到了他身上淡淡的古龙水香味,隐隐地感到他的鼻息吹拂着她头顶的秀发。她的头顶差一点就碰到他低垂的下巴,他无意中看到了她制服领口露出来的雪白颈子上留着一抹白色的粉末,看起来像爽身粉,散发着一股引人遐思的幽香。
两个人好一会儿都没说话。随后刑露松开了手,稍微挪开些许距离,“行了。”
他摸了摸身上那条系得很漂亮的领带,说起了他其实不想去喝喜酒,他讨厌应酬。
刑露:“是朋友结婚吗?”
“不,是在斯坦福留学时的旧同学。”
刑露:“哦……是美国……”
“你去过美国吗?”
刑露回答:“我没去过,不过,我认识一个旧朋友,在那边念书。”
对方问道:“有联络吗?”
刑露想起了程志杰,她那双忧郁的大眼睛眨了眨,喃喃:“已经没有再联络了。”
刑露把衬衫上的标价牌一个一个摘下来,接过了客人的信用卡看了看,他的名字叫杨振民。她让他在账单上签名。
对方再一次:“待会儿得要找机会逃出来。”
刑露:“喜宴是设在这家酒店吗?”
对方点点头,笑了笑:“听说差不多把香港一半的人口都请来了。”
刑露铺开一张薄薄的白纸把衬衫裹起来,笑着:“结婚总是值得恭喜的。”
她仰起脸时,发现对方凝视着她,她脸红了。
随后她把裹好的衣服放到一个纸袋里,送客人出去。两个人在门口分手。她看到他一个人朝通往二楼大宴会厅的方向走去,那个穿着讲究的背影渐渐离她远了。
第二天,杨振民又来了。
看到刑露的时候,他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笑:“昨天听你的话,一直坐到散席,吃得肚子胀胀的,得买一些新的裤子了。”
刑露:“你喜欢什么款式的?”
他回答:“你替我挑一些吧!你的眼光很好。”
像昨天一样,刑露挑的,他全都买下来。
三天两头,杨振民就跑来店里买衣服。他喜欢的衣服既随便也讲究,那种不协调却使他显得与众不同。他常常和刑露讨论穿衣的学问,他也喜欢古典音乐、喜欢歌剧、喜欢艺术。
有一天,杨振民谈起他去过很多地方,告诉她斯坦福的生活,他们家里在巴黎、东京、巴塞罗那和伦敦都有房子。
刑露强调:“我去过伦敦。我爷爷大半辈子都住在伦敦,不过,他许多年前已经死了。”
杨振民凝视着她,“伦敦是不是你最喜欢的城市?”
刑露嘴里虽然:“没有比较,不会知道的呀!”
然而,对她来说,伦敦已经升华成为一个象征,象征她也曾拥有俨如贵族般的家世,就像欧洲那些没落王孙,眼下的生活,只是命运的偶然。
随后杨振民:“我可能有一段时间都不再来了。”
刑露的脸色刷地转为苍白,问他:“噢,为什么呢?”
杨振民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凝视着她那双乌黑的大眼睛:“我这阵子买的衣服,够穿十年了!”
刑露看了看他,抿着嘴唇:“对呀!一个人根本穿不了那么多的衣服!”
杨振民点点头:“虽然买了那么多的衣服,我来来去去还是穿旧的那几件。”
刑露想找些事来做,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于是,她在货架上抓起几件好端端的衣服,又再折叠一遍。
“新买的那些为什么不穿出来呢?”她一边折衣服一边问。
杨振民:“我这个人,喜欢的东西就会一直喜欢。”
刑露瞥了他一眼,只说了一句:“哦……有些客人也是这样。”
“而且,”杨振民说,“我下星期要去意大利。”
刑露:“是跟朋友去玩吗?”
杨振民雀跃地:“不,我是去参加赛车。”
刑露吃惊地:“你是赛车手吗?”
杨振民笑笑:“跟几个朋友业余玩玩罢了。”
刑露睁大眼睛:“赛车很危险的呀!”
杨振民脸上露出很有信心的样子:“看的觉得很危险,其实不是的,只要试过一定会爱上它。”
然后,杨振民看了看手表,仰起脸来望着刑露:“你快下班了?”
刑露回答:“是的,快下班了。”
杨振民又:“下班后有空一起吃顿饭吗?”
那是一个愉快的夜晚,刑露坐上杨振民那辆屁股贴地的鲜红色跑车。他的车在曲折多弯的郊区公路上奔驰起来。刑露不时用双手掩着眼睛不敢向前看。杨振民好几次拉开她的手,“不用怕!”
车子像风一样奔向山顶,他们在山上一家餐厅吃饭。两个星期以来一直下雨,这天刚好放晴,夜空一片清亮,星星在那儿闪烁着。
杨振民叫道:“我们运气真好!”
刑露:“就是啊!已经很多天没看到星星了。”
杨振民凝视着她双眼,“不过,你的眼睛比星星还要亮。”
刑露笑笑:“是吗?”
杨振民再度凝视她,“一双眼睛这么大,是个负担吧?”
刑露皱了皱鼻子:“负担?”
杨振民咧嘴笑了笑:“这双眼睛,还有这么长的睫毛,少说也有两百克重吧?怎么不会是一种负担?不过,倒是个美丽的负担。”
刑露笑了:“你在斯坦福念数学的吗?怎么会一算就算出两百克来?”
杨振民回答:“我是念工商管理的。”
他说起他从美国毕业回来后就管理家族的生意,他家是做纺织业的。他本来想自己出去闯,但是,父亲需要他。吃完饭后,他们在山顶散步。他爱慕的眼光望着她,向她:“明天还可以见到你吗?”
刑露揉了揉甜蜜的眼睛,朝他微笑。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他们每天都见面,在不同的餐厅吃烛光晚餐,餐厅里的乐队在他们桌边高歌。有几个晚上,他们还去跳舞,有时也跑到海滩,赤着脚散步。
有一天晚上,杨振民把那辆跑车开到海滩上,两个人在月光下谈心。
随后的两个星期,刑露却饱受思念的甜蜜和煎熬。杨振民去了意大利参加赛车。刑露一时担心他会出意外,一时又害怕他离开那么久,又去了那么远的地方,也许会发觉自己并不思念她,毕竟,他们之间什么事都没发生啊!
那天,杨振民终于回来了。刑露下班后,离开酒店,看到他那辆红色的跑车在斜阳的余晖中闪闪发光。他从驾驶座走下来,走向她,像个小男生似的,凑到她耳边,有如耳语般:“我很想你!”
刑露陶醉了,想起曾经溜走的爱情,而今又回到她的脚踝边,日常生活掉落在非常遥远的他方,漫长的梦想实现了。杨振民教会她如何享受生活,他懂得一切优雅的品味和好玩的玩意。他努力取悦她,像个痴情小男生那样迷恋她,一见面就像她细诉衷情,刚分手就跑回来说舍不得她。
现在刑露快乐了,她心里开始想:“他早晚是会向我提出那个要求的,我该给他吗?”
这一天,杨振民带着刑露来到他们家位于郊区的一幢别墅。车子开上山径,经过一个树林,一座粉白的平顶房子在眼前出现,几个穿制服的仆人露出一张笑脸,站在通往大门的台阶上欢迎他们。杨振民把车停下,下了车,抓住刑露的手,没有首先进屋里去。
他对她:“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他们穿过别墅的回廊来到屋后面的花园,一片绿油油的草地映入眼帘,花园的边沿是两排茂密的老树,长长的枝丫在风中摇曳。
他们穿过草地,刑露那双漂亮的红色矮跟尖头鞋子踩在露水沾湿的草地上。
刑露:“你要带我看什么呢?”
杨振民没有回答,走了几十步,他们来到一片空地上,突然之间,刑露面前出现一头大黑熊。那头大黑熊困在一个巨大的铁笼里。
刑露惊得叫了出来,紧紧抓住杨振民的手,躲到他背后去。
“这是我爸爸的宠物,很多年前一个朋友送给他的。”
那个笼子用一条沉甸甸的锁链拴住。他们挪到笼子前面。
杨振民转过脸去跟刑露:“你看!它不会吃人的!”
刑露探出头来。那头大黑熊懒懒地在笼子里踱着步。它看起来已经很老了,鼻子湿湿的,眼睛很小,身上的黑毛脏兮兮的,胸部有一块蓝白色的斑纹,好像根本没发现有人在看它。
除了在书上,刑露还没见过熊呢!而且是一头养在私人别墅里的大黑熊。她大着胆子从杨振民背后走出来,问他:“它是雄的还是雌的?”
杨振民回答:“雄的。”
那头大黑熊踱到笼子前面,傻兮兮地打了个呵欠。
刑露又:“它几岁了?”
突然之间,大黑熊整个挺立起来,粗壮的后肢垄着地,两只前肢抓住笼子的铁栏栅。刑露吓得掩面尖叫。杨振民连忙把她搂在怀里,安慰她:“别怕!我在这里!”
两个人离开花园,回到别墅里,吃了一顿悠闲的午饭,伴随着一瓶冰冻的香槟。杨振民带她四处参观,来到一个房间,房间的中央摆着一张豪华大床,铺上了丝绸床罩。斜阳的余晖透过窗户的纱帘斑斑驳驳地照进来。刑露和杨振民坐在床缘喃喃地说着话。
杨振民问她:“你想喝点什么吗?”
刑露回答:“我不渴。”
他突然把她搂在怀里,她身上的黑色羊毛裙子跟他的蓝色衬衫上的纽扣纠缠在一起。她羞涩地闭上眼睛,一条腿悬在床边,碰不到地。那只红色的尖头鞋子挂在赤脚的脚趾上,在那儿颤抖着。
刑露在自己的欲望中奔流,那是个无限幸福与热情的世界。从前,母亲总是一再提醒她,男人只要把一个女人弄上床,便不会再爱她。她相信了母亲。为了她和程志杰的爱情而守住那脆弱的贞操,结果却挂不住他。
母亲错了,这种事情只会让两个人变得更亲近。刑露觉得自己仿佛从来没有这么爱过这个人,没这么爱过一双眼睛和那喃喃倾诉心情的嘴唇。
她太爱他了。有一次,她要他说出一共跟几个女孩子睡过。杨振民告诉了她,刑露却妒忌起那些她从没见过面的女人,开始想象她的“情敌”长什么样子。
刑露咬着嘴唇:“你爱她们吗?”
杨振民窘困地摇摇头。
刑露责备他:“男人竟然可以跟自己不爱的女人睡的吗?”
尽管杨振民百般辩解,刑露仍然恨恨地望着他。直到他凝视着她,发誓:“我从来没像爱你这么爱过一个女人!”
听到他这么说,刑露温柔地摩挲着他的脸,赏给他一个吻。
这个游戏永远不会完。下一次,她骄傲地抬起下巴,向他:“你以前那些女朋友……她们长得漂亮吗?”
她喜欢看到杨振民苦恼着解释的样子,喜欢听他说出赞美的话,这一切都让她相信,如今是她拥有他。
他们常常去跳舞,在烛光下纵声大笑,在别墅那张大床上慵懒地喝着冰冻的玫瑰香槟。刑露带着画纸和画笔到那儿写生。她替那头大黑熊画了一张素描,也替别墅的老花匠画了一张,那个人有一张布满孤独皱纹的脸,总是笑得很苦。她梦想着要当一个画家,摆脱那个她从早到晚要看人脸色的浮华乐园。
她现在向往的不也是一种浮华吗?她却把这种浮华当成是精神的愉悦,把用钱买到的浪漫当成是爱情的甜蜜。她追逐那种生活,却只看到那种生活的幻影。她常常想象有一天,她头戴花冠,披着长长的面纱,穿着比银狐还要雪白的婚纱,扶着父亲的手,高傲地踏上红地毯杨振民就站在地毯的那一端等她。
婚后,他们会住在比这幢别墅更漂亮的大宅。他们过着热闹繁华的生活,也许还会参加化装舞会,在朦胧的月光下久久地跳着舞。
爱情不是需要这样的夜色的吗?
可是,一天夜晚,刑露下班经过酒店大堂的时候,看到那儿衣香鬓影,男的穿上黑色礼服,女的穿上名贵晚装,鱼贯地踏上那条通往二楼大宴会厅的白色大理石楼梯。宽阔的楼梯两旁,盛开的白玫瑰沿着嵌金边的扶手一直绵延开去,消失在看不见的尽头。
她从前经过这里都不看一眼,今天却不知不觉停下了好奇的脚步,向往地想象自己将来的婚礼。她溜了一眼摆在楼梯脚旁边的那块金属脚架,上面一块金属牌写着一双新人的名字。她发现新郎的姓氏和英文名字跟杨振民一样。
刑露心头一颤,想着:“这个英文名字很普通呀!”
何况,杨振民正在美国公干呢!他前两天临上机的时候还跟她通过电话,她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他说这一次要去三个星期,挂线之前还在电话里吻她。
大宴会厅里那个同名同姓的新郎,又怎么会是他呢?
然而,刑露还是不由自主地爬上那条白色大理石楼梯。她靠到一边,扶着扶手往上走,那儿回响着醉人的音乐和喧闹的人省,穿着华丽的宾客在她身边经过,她显得那么寒碜,甚至瘦小,没有人注意她。
她一直往上走,觉得自己一颗心怦怦乱跳起来,仿佛没法呼吸似的。她突然想起中学会考发榜那天,她孤零零地爬上楼梯回去见母亲。她已经不记得那段路是怎么走完的了。
这会儿,刑露已经站在楼梯顶。一个捧着鸡尾酒的侍者在她面前经过。大宴会厅外面挤满等待进去的宾客,大家三三两两地挤在一起聊天。她从那些人身边走过,突然发现几个穿黑色礼服的年轻男子,每人手里拿着一杯香槟,围着一个穿白色礼服和黑色长裤的男人高声大笑。
刑露看不见那个男人的脸,她走近些看,其中一个年轻男子看到了她,朝她看过来,这时,他身边的其他男子挪开了些距离看向她。刑露终于看到那个穿白色礼服的男人了,他衣服的领口上别着新郎的襟花,看起来容光焕发,正在放声谈笑。
刑露那双有如燃烧般的大眼睛凝视着这位新郎,他不就是那个两天前还说爱她,几天前还和她睡的男人吗?
而今他却站在那儿,想装着不认识她。他身边那几个年轻男人都用奇怪的眼光看着这个不速之客。
刑露转过身去,背着那些目光,蹒跚地走下楼梯,走到最底下的两级时,她飞奔了出去。
酒店外面停满了车,刑露从一辆驶来的车子前面没命地冲了过去,司机狠狠地响号。她头昏了,颤抖着脚步继续往前跑。这时候,一只手使劲地从后面抓住她的胳膊。她扭过头来,想甩开杨振民那只手,他抓住她,把她拉到地窖的停车场去。
刑露吼道:“你认识我的那天,你已经知道自己要结婚了!你为什么还要骗我!”
杨振民那双手始终没离开她,生怕只要一放开手,刑露便会做出什么不顾后果的事情似的。他解释:“那时候……我并没想过我们会开始……”
刑露因愤怒而尖声脱口叫道:“但是你也没想过不去结婚!”
杨振民依然抓住她的胳膊,无奈地:“这桩婚事是家里安排的!”
刑露看了他一眼,恨恨地:“是吗?你是被逼的!你很可怜!对方一定是一位漂亮的大家闺秀吧?我真是同情你……你没法不娶她!”
她的眼光落在他那身考究的礼服上。
“但是如果一个人是被逼去当新郎的,绝不会向你刚刚看来那么高兴,那么容光焕发,谈笑风生……我忘了恭喜你呢!杨公子!恭喜你和你的新娘子白头到老,永结同心!”
刑露想要从他手上挣脱开来,杨振民把她搂得更紧,他红着眼睛:“你别这样,你不会知道,也不会明白……我是多么爱你呀!”
刑露仰起脸,那双模糊的泪眼静静地凝视着他。她啜泣起来,问他:“你没骗我?”
她看来有如受伤的小鸟在雨中抖动着。那双悲哀的大眼睛漾着颤抖的泪水。他心动了,低下头去吻那双泪眼。刑露搂着他的脖子,踮高脚尖,她的吻落在他的嘴唇上。
突然之间,杨振民惨叫一声,把她推开来。她踉跄着脚步往后退,发出凄厉的笑声,用手背揩抹嘴角上的鲜血。
她在他唇上狠狠咬出了一个血洞,鲜血从那个血洞涔涔流出来。杨振民用一条白色的手帕按住伤口,愤怒地望着她。
她披头散发,慢慢站稳了,嘴唇哆嗦着:“现在去吻你的新娘子吧!”
他朝她大吼:“你疯了!你这个疯婆子!”
她舐了舐嘴边的血,那双受伤的大眼睛绝望地看着他,“假如是我的话,我不会说这种话……说我被逼娶一个我不想娶的女人……说我有多爱你……你把我当作什么了?你的情妇?你的玩物?然后嘲笑我的愚蠢和天真?整整六个月,你让我相信你,你说你爱我……如果没有认识你,我本来是可以幸福的!”
杨振民的嘴唇扭曲着,他低着头用双手去按住那个伤口,不让血弄污他身上白色的礼服,克制住怒气和想扑过去揍她一顿的冲动,“是你自愿的!”
刑露跌跌撞撞地往后退去,冲到外面去。她跑过马路和人行道,喘着气,觉得这一切仿佛都只是个幻影,她拥抱过的东西全都粉碎了,像粉末般从身边飞散。她想起程志杰曾经每天坐在学校外面的栏栅上等她放学的情景。她也想起笼子里那头大黑熊孤寂的身影、和杨振民跳过的舞、在郊区别墅那张床上喝过的玫瑰香槟、在白色丝绸床单上留下的斑斑血迹……她整个人给往事掏空了。
然而,隔天她还是回去上班,往苍白的脸颊上擦上蜜桃色的腮红,那张咬过另一张嘴巴的嘴巴紧紧闭着,忘记了血的腥味。
一个月后,拿了年终花红,刑露离开了那儿,转到中环置地广场另一家时装店上班。
那是另一个浮华乐园。
在那里工作一年后,她重遇中学时最要好的同学李明真。她突然发现,只有年少时的友情还是纯真的。她离开了家,跟明真合租了一间小公寓。她没有对明真提起过去的事,为了赚钱,她默默苦干,仿佛身边的一切都与她无关了。她的灵魂早已经随着那些她拥抱过又破碎了的梦想从身边飞散开去。
刑露从枕头上转过脸去看徐承勋,他睡得很酣。他们头顶上方那盏黄澄澄的罩灯,照着他那张俊秀的脸,他看来就像个孩子似的,毫无防备,任何人都可以在这时候伤害他。
睡着时,徐承勋的一只手仍然牢牢地握住她的手,仿佛是要这样一直握到永远似的。刑露突然想起,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这么温柔地用手裹住她的爱情。她想凑过去吻他,差一点要吻下去的时候,她却被自己这种感情吓坏了。她把脸缩回来,小心翼翼地把手从他那只手里松开来。
她轻轻地掀开被子走下床,抓起床边一件羊毛衫套在身上,裸着双脚走到厨房去喝水。她渴了,倒了一大杯水,仰起头喝下去,水从她嘴边流出来,沿着下巴一直淌到白皙的颈子上。她心里:“我才没有爱上他……那是错的。”
然而,跟徐承勋一起,她的确度过了许多愉快的夜晚。就像今天晚上,她跟他几个朋友一起吃饭:两个跟他一样的穷画家、一个潦倒的作家和一个等待成名的导演。这些人对她都很友善。他们聊天,说笑,畅谈理想和人生。徐承勋毫无疑问是他们中间最出色的,却那样谦虚留心地听着其他人滔滔不绝地发表意见。他有一股难以言喻的迷人魅力,每个人都喜欢他。
“他们根本不认识他!不知道他本来是什么人!”刑露看了一眼这个寒酸的厨房,唯一的一个窗子也被一块白色的木板封死了,就像她的内心早就封死了,是不该再有任何感觉的。
她把空的杯子放到洗手槽里,那儿搁着一个调色盘和一只铲子,调色盘里还有未用完的油彩。
她望了一眼那块用来封着窗子的白色木板,觉得它太可怜了。于是,她拿起铲子和调色盘,在木板上画上两扇半开的窗户,窗户左边是鳞次栉比的房屋,掺杂其中的路灯,大片铺陈开来的柏油路,画的上方是渐层变化的蓝色夜空,右边窗户上挂着一轮苍白的月亮。
这片风景就像是从这口窗子看出去似的,她看到了一片辽阔的天地。
这时,刑露感到背后好像有人在看她。她转过头去,看到徐承勋站在身后,只离她几步远,刚睡醒的头发乱蓬蓬的。
“你醒啦!”她说。
徐承勋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你没说过你会画画。”
“我乱画的。”刑露说:“这个窗口为什么要封起来呢?”
“我搬进来的时候已经封死了,房东说是因为刚好对着旁边那间酒家的烟囱。”
徐承勋走近些,看着刑露在窗口上画的那片风景惊叹着:“你画得很好!”
刑露把铲子和调色盘放到洗手槽里,“你别取笑我了。”
“你有没有学过画画?”
“我?小时候学过几堂素描。”刑露淡淡地说。
“你很有天分!”
刑露笑笑说:“这我知道,但是,当然不能跟你比。”
徐承勋:“你该试试画画的。”
刑露毫不动心地:“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的呀!”
徐承勋把她拉过来,搂着她的腰,望着她那双深邃的大眼睛,苦恼地:“有时我觉得我不了解你。”
刑露用指尖轻轻地摩掌着他的鼻尖,“因为……我是从很远的外星来的嘛!”
徐承勋吻着她的手指:“原来……你是外星人?”
刑露一本正经地点点头说:“这个秘密只有你一个人知道。”
“那么,原本的你是什么样子的?”
徐承勋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吓了她一跳。她镇静过来,缩回那根手指,放到那一头披垂的长发里,严肃地:“头发是没有的……”
随后刑露的手指移到眼角:“眼睛是两个大窟窿,看不见瞳孔……”
那根手指一直往下移:“鼻子是塌下去的,口里没有牙齿,皮肤长满疙瘩。”
最后,刑露把一根手指放在徐承勋眼睛的前方,“就只有一根手指。”
徐承勋抓住刑露那根手指,笑着:“我很害怕!”
“好吧!”刑露做了个潇洒的手势。“我答应你,我永远不会让你看到我本来的样子。”她心里想着:“是啊!你不会看到。”
徐承勋突然问道:“那你为什么会找上我?”
刑露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定定地看着他,柔媚地:“因为你是地球上最可爱的……一件东西!”
徐承勋望着她身上那件蓬蓬松松的深灰色开胸连帽兜的羊毛衫,“但你也用不着穿了我的羊毛衫吧?”
刑露拍拍额头:“噢……怪不得我刚刚一直觉得有点松。”
“这可是我女朋友亲手织的,从来没有女人织过羊毛衫给我!对不起!我不能把它送给你。”
这是刑露花了一根夜晚不眠不休织给徐承勋的。那天收到这份礼物时,徐承勋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马上套在身上。刑露觉得袖子好像短了些,但是徐承勋硬是说不短,怎样也不肯脱下来,还开玩笑说,万一脱了下来,怕她会收回去。
那件羊毛衫穿在徐承勋身上很好看,是她花了一个夜晚不眠不休织给他的。那只是用来俘虏他的一点小伎俩,她没想到他会感动成那个样子。
刑露双手抓住身上羊毛衫的衫脚往上拉,露出了肚子,作势要脱下来,“你要我现在就还给你吗?”
徐承勋把刑露拉过来,将她身上羊毛衫的帽兜翻到前面去盖在她头上。由于那顶帽兜是根据他的尺码织的,对她来说大了几点,帽檐遮住了刑露的一双眼。
她背靠在他怀里笑着:“你要干吗?”
“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你先不要看。”徐承勋双手隔着帽檐蒙住她双眼。确定她什么也看不见之后,他把她带出去。
徐承勋的胸膛抵住刑露的背,把她一步一步往前挪。刑露想偷看,徐承勋的一双手却把她的眼睛盖得紧紧的,她只看到眼前漆黑一片,不知道他要带她去什么地方。
她抓住徐承勋两个手腕,笑着:“是什么嘛?”
徐承勋没有回答,只是继续把她往前移。周围一片寂静,刑露突然感到害怕,想起他刚刚说的那句话,他问她:“你为什么会找上我”,难道他什么都知道了?他要把她怎样?
她一颗心怦怦剧跳起来,试着想要挣脱他那双手。他却把她抓得死死的,仿佛要把她推进一个可怕的深渊里活埋。她慌了,使劲扯开徐承勋蒙住她眼睛的那双手,指甲狠狠地掐进他的皮肤里,尖声喊了出来:“放开我!”
徐承勋叫了一声,放开了手。
刑露从他手上拼命挣脱出来,头发凌乱,毛衫的帽兜甩到脑后,在发梢那儿微微颤抖,鼻翼因害怕而向两边张开,那双大眼睛睁得更大,可是,她发现徐承勋吃惊地凝视着她。
徐承勋被她吓到了。他从没见过刑露这个样子,她看起来就像一只受惊的野猫,全身的毛发倒竖,张大嘴巴露出两颗尖牙朝他咆哮,想要扑到他身上用利爪抓伤他,噬咬他。
徐承勋搓揉着被刑露弄痛的两个手腕,望向刑露背后:“我只是想让你看看这个。”
刑露猛然转过头去,看看是什么。
看到眼前的景象时,她怔住了。
原来徐承勋要她看的是画架上的一张画。画里的人物是她。她身上穿着咖啡店的制服白衬衫,系上黑色领带,浅栗色的头发扎起来,站在吧台里,两个手肘支在吧台上。那儿的一个大水瓶里插着一大束红玫瑰。她仿佛冷眼旁观地看着外面的浮华街景,眼神中透出一股漠然和深刻的忧伤。
刑露直直地望着画,好一会儿都没说话。
这幅画多么美啊!
刑露做梦也没想到徐承勋仿佛看到了她的内心。她一直以为自己在他面前隐藏得很好。她总是显示出很快活和一副了无牵挂的样子,经常挤出一张笑脸去掩饰内心的秘密。徐承勋却看出了她的孤单和忧伤。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闪着泪光,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感动。
徐承勋不解的目光看着她,问她:“你刚刚怎么了?”
刑露朝他转过脸来,咬着嘴唇:“我很怕黑的。”
徐承勋笑开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刑露抿抿嘴唇,“你会取笑我胆小的呢!”
徐承勋走过来,搂住她,用手背揩抹着她额上的汗水:“不,我会保护你。”
刑露仰脸望着他:“这张画你什么时候画的?”
徐承勋用狡黯的眼神凝视着她:“秘密。”
刑露撅撅嘴:“画了多久?为什么我没看见你画呢?”
徐承勋还是狡黯地:“一切秘密进行。”
刑露望着那张画,想起徐承勋这一阵子都有点神神秘秘,好像想在她面前藏起些什么。有一天,她事先没告诉他就跑上来,用他给她的钥匙开门。她一打开门,就发现他好像刚刚鬼鬼祟祟地藏起些什么东西似的。她一直很狐疑,原来,他要藏起来的,是未画完的画,想给她一个惊喜。她怪错了他。
她抬起徐承勋的手,那双手的手腕上还留着清晰的掐痕。她内疚地:“还痛吗?”
徐承勋摇摇头,回答:“不痛了。”
徐承勋问她:“你喜欢这张画吗?”
刑露喃喃:“你画得太好了!”
刑露凝视着那张画,画中那个看起来淡漠而无奈的女人是她吗?她觉得好像不认识自己了。她改变太多了。她想起她曾经对人生满怀憧憬,她是那么相信自己可以抓住幸福和快乐,她羡慕花团锦簇的日子,羡慕繁华热闹的生活,这一切却在远方嘲笑她。
她仰起脸,望着徐承勋,有一刻,她心想着:“他是爱我的。”
幻灭
十一月的一个星期天,阳光明媚的午后,刑露和徐承勋坐船来到梅窝。徐承勋一个做陶艺的朋友在岛上的祖屋举办作品展。
那幢祖屋位于长沙的山腰下,经过一片农田和一条溪涧,抄小路就到。房子只有一层高,看来已经很老了,大门的两旁,挂着一副旧的新春对联和一对红灯笼,门槛是木造的。
徐承勋牵着刑露的手走进屋里去,他们穿过一个宽阔的中庭时,几只懒洋洋的老黄狗趴在那儿睡午觉,看到陌生人,头也不抬一下。
许多朋友已经到了,三三两两挤在一起高谈阔论,其中有一些是刑露见过的。徐承勋把刑露介绍给女主人。她皮肤黝黑,身材很高,身上穿一袭白色的宽松裙子,赤着一双脚,眼睛周围长满雀斑,厚厚的嘴唇笑起来往上翘,一把长发挽成一个髻,耳背上随意地插着一朵兰花。这是一张奇怪的脸,五官都不漂亮,合起来却充满野性的吸引力。
女主人跟刑露握手,那个性感的嘴巴笑着:“我从没见过徐承勋带女朋友出来,还以为他是不喜欢女人呢!原来他要求这么高!”
刑露客气地笑笑。
这位女主人瞥了徐承勋一眼,对刑露:“他是个好男人,要是你哪天不要他,通知我一声!他可是很枪手的呀!”
刑露心里想着:“这个女人说话很无礼呢!”
不过,刑露还是露出一张笑脸。
然后,他们走入人群里,跟朋友打招呼,欣赏女主人的作品,也去看看屋后那个用来烧陶的巨大的土窑。
到了接近黄昏的时候,大家都有一点懒洋洋了,坐到一边吃着糕点喝着下午茶,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徐承勋在刑露耳边:“我们出去走走!”
于是,他们悄悄溜了出去。
他们沿着一条小路漫无目的地往山上走。
刑露看了看徐承勋:“主人家好像很喜欢你呢!”
徐承勋笑开了:“怎么可能?”
刑露:“人家都说得那么明白了,只有你不知道!”
徐承勋:“她闹着玩的。她这个人,性格像男孩子!”
刑露酸溜溜地:“是吗?”
突然之间,她不说话了,默默地走着。她为什么要妒忌呢?妒忌是危险的,就像一段乐章的留白,留白之后,必然是更激扬的感情。
徐承勋握住她的手,紧张地:“你怎么了?我跟她真的什么也没有!”
刑露淡然地笑了,“你看你,用得着这么认真吗?跟你玩玩罢了!”
不知不觉间,他们爬到山顶了,一幢漂亮的白色英式平房出现在面前。只有一层高的房子,屋顶伸出了一个烟囱,是山上唯一的一座建筑物,房子用白色的木栅栏围了起来,栏栅里种满了花。一条傻头傻脑的黑色卷毛小狗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朝刑露猛摇着尾巴。刑露眯着眼睛笑了。
她停住脚:“奇怪!这里怎么会有一幢房子呢?”
徐承勋在她身边:“你看!”
刑露转过身去,在这里,可以俯瞰山下一片野树林,辽阔的天际挂着一轮落日,刑露看到了大海和大海那边默然无语的浪花。
她以前向往的是月光下的大宅,铺上大理石的回廊和华丽的水晶吊灯下的繁华缤纷,从来就没羡慕过田园的幽静和树林里的虫鸣。然而,这幢白色平房和眼前的景色,让她惊叹。
那头小黑狗朝刑露汪汪地叫。刑露低下头去看它,它撒娇似的趴在她脚背上,水汪汪的黑眼睛抬起来看她。她终于把它抱了起来。
有一个声音在他们身后响起:“它最喜欢缠住美丽的女孩子!”
刑露和徐承勋同时转过脸去,发现一个慈祥的老人站在栏栅里,手上拎着一个浇花用的大水桶,看来是这里的花匠。
徐承勋首先开口:“老伯伯,这里有人住的吗?”
老人回答:“主人一家只有夏天来避暑。这里的山风很凉快!”
老人接着又:“你们要不要进来参观一下?”
刑露和徐承勋对望一笑,几乎同时:“好啊!”
老人领他们经过屋前的花园进屋里去。屋里的陈设很朴素,挑高的天花板垂挂着几把白色的吊扇,地板是木造的,家具全都是藤织的,墙上有一个古老的壁炉。穿过客厅的一排落地玻璃门,来到回廊上,那儿吊着一个藤秋千。他们脚下就是那片山和海。
刑露雀跃地坐到藤秋千里,荡着秋千叹息着:“这里好美啊!”
看到刑露那么快乐,徐承勋:“等我将来成了名,我要把这幢平房买下来送给你!我们一块儿住在这里!在这里画画。”
刑露抬起脸来,看着徐承勋:“你有没有听过一个穷画家和一幢房子的故事?”
徐承勋皱了皱眉,表示他没听过。
刑露摩挲着俯伏在她怀中的小黑狗,脚尖踩在地上:“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穷画家。一天,这个穷画家和他的妻子来到一个幽静的小岛,发现了一幢两个人都很喜欢的房子。
“那个穷画家跟妻子说:‘将来等我成了名,有很多钱,我要把这幢房子买下来,我们就住在这里,一直到老。’
“许多年后,这位穷画家真的成名了,赚到很多钱。他跟妻子住在市中心一间豪华的公寓里,不时忙着应酬。
“一天,妻子跟他说:‘我们不是说过要把小岛上那幢房子买下来,住在那儿的吗?’画家回答说:‘我们现在不是很好吗?谁要住在那个什么都没有的小岛上!’”
徐承勋抓住秋千,弯下身去,凝视着刑露:“你为什么不相信我?”
刑露:“你真的从来没听过这故事吗?人是会改变的。”
徐承勋望着刑露:“我说到就会做到!”
刑露茫然的大眼睛越过他的头顶,看到天边一抹橘子色的残云,觉得有些凉意。于是,她把怀里的小狗放走,站起来:“太阳下山了,我们走吧!”
离开这幢白色平房时,那条小黑狗在她身后追赶着,刑露并没有回头多看一眼。
第二天,刑露生病了。这种痛楚几乎每个月那几天都来折磨她,可这一次却特别严重。从早上开始,她就觉得肚子痉挛,浑身发冷。她蜷缩在被窝里,额上冒出细细的汗珠。
她打了一通电话回去咖啡店请假,以为睡一会儿就会好过来。然而,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小声地呻吟着,那种痛苦愈来愈剧烈。她想起曾经读过一本书,说狗儿能够闻到血的味道、病人的味道和即将死去的人身上的味道,她终于明白昨天那头卷毛小黑狗为什么老是追赶着她了。
她虚弱地走下床,想找些药。但是,医生上次开给她的药已经吃完了。她走到明真的房间,想请她带她去看医生。床上没有人,刑露看看床头的那个钟,原来已经是午后一点钟,明真上班去了。
她本来想换件衣服去看医生,可是,想到要走下三层楼的楼梯,回来的时候又要爬上三层楼的楼梯,根本不可能做得到。
她回到床上,忍受着小腹的抽痛,屈曲着两条腿,在被窝里有如受伤小动物般发着抖。模模糊糊的时候,床边的电话响起铃声,她伸手去抓起话筒,说了一声:“喂?”
“你怎么了?没去上班吗?”是徐承勋的声音。
刑露回答:“我……不……舒……服……”
徐承勋紧张地:“你哪里不舒服?严重吗?”
刑露发哑的声音:“我睡一会儿就好。”
徐承勋:“我过来带你去看医生!”
刑露昏昏沉沉地:“不……用……了。”
然而,十几分钟之后,门铃响了。
刑露从枕头上转过脸来。她脸庞周围的头发湿了,身上穿一袭白色的睡裙,汗湿了的裙子粘着背。她颤抖着坐起来,双手摸着脸,心里想着:“不能让他看到我这个样子,他会不爱我的!”
她想擦点口红,可是,她已经一点儿气力也没有了。
门铃又再催促着,她跋着床边的一双粉红色毛拖鞋,扶着墙壁缓缓走去开门。门一打开,她看到徐承勋站在那儿,他上气不接下气地,一张脸变得通红,一定是一口气从楼下奔跑上来的。
徐承勋扶着她,问她:“你怎么了?”
她怪他:“不是叫你不要来吗?只是痛经罢了,躺一会儿就没事。”
她有气无力地回到床上,徐承勋坐到床边,抚摸她的双手,给那双冰冷的手吓了一跳。她披散头发,软瘫在那儿,怕他看到她苍白的脸,她背朝着他屈曲着身体。他看到她白色睡裙后面染了一摊血迹。
他吃惊地叫道:“你流血了。”
刑露摸摸裙子后面,果然湿了一大片。她尴尬地扭转过身来,拉上被子生气地骂道:“走呀,你走呀!”
徐承勋冲出房间,在浴室的镜柜里找到一包卫生棉。他拿着那包卫生棉跑回来,走到床边,掀开她盖在身上的被子,温柔地把她扶起来:“快点换衣服,我带你看医生。你用的是不是这个?”
她看到他手里拿着卫生棉,心里突然觉得说不出的难过。
“你的衣服放在哪里?我替你拿!”他说。
她看了一眼床边的衣柜。徐承勋连忙走过去打开衣柜,随手挑出一件大衣和一条裙子,放在床边,对她:“我在外面等你。”
刑露虚弱地点了点头。徐承勋走出去,带上了门。
刑露禁不住用那条手帕掩着嘴巴啜泣起来。
随后她抹干眼泪,换上了干净的内衣裤和他挑的裙子与大衣,趿着拖鞋蹒跚地走出房间找鞋子。
徐承勋抓住她的手:“别找了,我背你下去。”
刑露:“我自己可以走路!”
徐承勋弯下腰去,命令道:“快爬上来!”
刑露只好爬到他背上。
徐承勋背着她走下楼梯,她头倚在他背上,迷迷糊糊地呻吟着。
徐承勋:“很痛吗?”
刑露咬着唇摇了摇头。
两个人终于抵达医院。医生给刑露开了止痛药。
徐承勋倒了一杯温水给她,看着她把药吞下去,像哄孩子似的:“吃了药就不痛了。”
刑露抬起依然苍白的脸问他:“我现在是不是很难看?”
徐承勋摩挲着她的头发:“你最漂亮了!”
回去的时候,他背着她爬上楼梯。
刑露:“我自己可以走。”
徐承勋:“不,你还很虚弱。”
刑露在他背上喃喃地:“不过是痛经罢了!看你紧张成这个样子!”
爬上那条昏黄的楼梯时,他:“这种痛有办法医好的吗?”
刑露回答:“医生说,生过孩子就不会再通了。”
徐承勋:“那么,我们生一个孩子吧!”
她凝视着他的侧脸,低声:“疯了呀你!”
徐承勋认真地:“只要你愿意。”
刑露没回答他。她心里想着:“这是没可能的。”
徐承勋:“以后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告诉我!今天要不是我打电话过来,你也不说。”
刑露:“你说今天要去见一个画商,我不想让你担心啊!对了,他看了你的画怎么说?”
徐承勋雀跃地回答:“我带了几张画去,他很喜欢,他说很有把握可以卖出去,还要我把以后的作品都交给他卖。他在行内名气很大的呀!”
刑露脸抵住他的肩膀:“那不是很好吗?”
“说不定我们很快就有钱把山上那幢平房买下来了。”徐承勋把她背紧了一些。
刑露双手搂住他的脖子,一句话也没说。
那天夜晚,刑露起床吃第三次药,那种折磨她的痛楚已经渐渐消退,徐承勋也听她的话回家去了。
她用枕头隆起身子,弓起两个膝盖坐在床上,拉开床边一个上了锁的抽屉,那儿放着一个文件袋。她从文件袋里拿出一张已经发黄的旧报纸来。
有时候她会想:“我现在做的是什么呀?”
跟杨振民分手后,她转到了中环置地广场另一家高级时装店上班,那只是另一个浮华世界。可她已经不一样了,以前爱看的那些小说,她如今全都不看了。她悔恨委身给他,却发觉自己对他再没有感觉。也许是心中的柴薪已经燃烧殆尽,化为飞灰了。
现在,她想要许多许多的钱,那是生命中唯一值得追寻的事物,也是唯一可以相信的。然后,她会离开这个使她绝望和痛苦的地方,跑到遥远的他乡。在那儿,没有人认识她。
于是,刑露拼命工作,没多久之后就升职了。后来,她为了多赚一点钱,转到一家珠宝店上班。然而,就在这时,父亲却雄心壮志起来,跟一个朋友合作做小买卖,结果却亏了本,欠了一屁股的债,刑露只得把她咬着牙辛苦储在银行里的钱拿出来替他还债。
刑露对这个她曾经崇拜,也爱过的男人突然感到说不出的厌恶。那天,她回到家里,把钱扔在饭桌上,恨恨地朝他吼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要是父亲骂她,她也许还会高兴些,可他却一言不发,走过去捡起那些钱。现实已经彻底把他打垮了。
刑露心里骂道:“真是窝囊!真是窝囊!”
刑露不再跟父亲说话了。
一天,她无意中在报纸上一个不起眼的位置,看到一则奇怪的广告。
广告上这么写着一位富有而孤独的老夫人,想找一位年轻人陪她环游世界。
酬劳优厚,应征者只限女性。
相貌端正,中英文良好。
广告上只有一个邮政信箱的号码。
这则广告出现的时候,刑露正对自己的人生感到绝望。
因此,她把相片和履历寄出去了。
第二天醒过来后,刑露身上仍然穿着睡裙。她推开窗户,清晨的街道空荡荡的,只有一排瘦树的枝吖在风中摇曳。她仰望天上的云彩,一片澄蓝的颜色映入她那双清亮的大眼睛。
她不由得微笑了,沉浸在一种新的喜悦之中。
她踢掉脚上那双蓬蓬松松的粉红色毛拖鞋,在衣柜里挑了喜欢的衣服穿上,回头却又把那双拖鞋摆齐在床边;这双拖鞋昨天唯一踩过的只是医院急诊室的白色地板。
随后她离开公寓,在那位老姑娘的花店买了一大束新鲜的玫瑰花。
老姑娘:“你今天的脸色很好啊!平常有点苍白呢!”
刑露带着一个甜美的浅笑,“你也很好看呀!”
她付了钱,老姑娘另外送了她一束满天星。她微笑着走出花店,抬起头的时候突然发现那个光头的矮小男人。他就站在对面人行道的一块路牌旁边,身上穿一套寒酸的西装和大衣,头戴便帽,口里叼着一根烟,怀里揣着一份报纸。看到她时,他转过身去背对着她,打开手上那份报纸,装着在看报纸。
刑露已经发现他许多次了,他一直在监视她的一举一动。但是,这一刻,她突然觉得忍无可忍了,她朝他冲过去。那个男人用眼角的余光看到她时,急急地往前走。她不肯罢休,追上去拦在他面前,生气地:“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
那人逼不得已停下了脚步。他约莫四十岁,藏在粗黑框眼镜后面的那双锐利的小眼睛看起来愁眉不展,给人一种深藏不露的感觉。
他看了刑露一眼,歉意地说:“刑小姐,早!”
刑露没领情,有点激动地:“你干吗成天监视着我?”
男人眯细着眼,很有礼貌地:“我是来协助你的,不是监视。”
刑露瞅了他一眼,悻悻地:“我自己可以搞定!”
男人没回答,露出一副不置可否的神情,接着他:“他对你挺好啊!”
刑露吃惊地想:“原来昨天他也跟着我!”
她冷冷地:“这不关你的事!”
男人恭敬地:“刑小姐,我们都有自己的职责。”
刑露一时无话。
男人又开口:“我得提醒你,你的时间不多了。”
说完这句话,男人嘴角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神情走开了。
刑露茫然地站在那儿,看着那个矮小的背影消失在拐角。街上的人渐渐多了,天空更澄澈,她的心情却骤然变了。
这个男人的出现,就像给了她当头一棍似的,提醒了她,她并不是一个恋爱中的女人。
一个星期四晚上,徐承勋说好了会来咖啡店接她下班,然后一起去看电影。然而,等到咖啡店打烊了,他还没出现。
刑露走出去,在玻璃门上挂上一块“休息”的告示牌,却发现徐承勋就在咖啡店外面,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神情有点落寞。
刑露惊讶地:“你为什么不进去?”
徐承勋看到了她,抬起头,沮丧地:“那个画商把我的画全都退回来了。”
刑露又:“他不是说很喜欢你的画吗?”
徐承勋回答:“他说找不到买家。”
刑露气恼地:“这怎么可能?你的画画得那么好!”
徐承勋苦笑:“没关系,反正他也不是第一个拒绝我!他说了很多抱歉的话,弄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刑露愤恨地:“那些人到底懂不懂的!”
看到刑露那么激动,徐承勋反倒咧嘴笑了。他耸耸肩,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潇洒地:“我还可以拿去给别的画商,总会有人懂得欣赏的!我们走吧!去看电影!去庆祝!”
刑露瞪大眼睛看着他:“庆祝什么?”
徐承勋脸上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庆祝我们仍然活得好好的!庆祝我们在一起!庆祝我会继续画画!我是不会放弃的。”
那天以后,他把作品分别送去给几个画商,送去之后就没有任何下文。随后那些画跟几封信一起,陆续退回来了。
徐先生不要气馁。自古以来,艺术家往往比他身处的时代走得快一些。
诚心祝福你找到更有眼光的画商。
艺轩总经理
顾明光敬上
亲爱的徐先生感谢你的信任,把大作送来敝店。
敝店私下做过一些推广活动,惜反应未如理想。
此事万分抱歉。
艺星轩总经理
白约翰敬上
徐先生敝店无能,
大作奉还。
云丰轩总经理
鲁光敬上
徐承勋把所有的信全都收集在书柜里。他对刑露开玩笑:“将来我成了名,这些信全都会变得很有纪念价值啊!”
刑露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惊讶地看着这个男人。他完全出乎她意料之外,永远那么快活,任何的挫败仿佛都没法把他打垮,只能让他眉头轻皱一下。
她咬着牙:“这些人太没眼光了!”
徐承勋豁达地笑笑:“即使这些人全都不买我的画,我还可以拿到街上去,摆个摊子卖画,也挺好玩啊!放心吧!我不会饿死的!”
刑露难过地看着他,徐承勋倒过来安慰她:“只有穷的时候,你不介意跟我一起吃面包,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刑露笑着:“是火腿鸡蛋面包呢,还是白面包?”
徐承勋微笑着回答:“开始的时候应该还可以吃到火腿鸡蛋面包,然后也许要吃白面包了!”
刑露仰起脸看他,皱了皱眼睛,“那么,不如先从排骨面开始吧!”
徐承勋咯咯地笑了。他把她搂入怀里,“我不会让你挨饿的。你身体不好,以后要多吃点东西。”
刑露的脸抵住徐承勋的肩膀,那双乌亮的眼睛若有所思地凝视着窗外茫茫的黑夜。那个光头矮小的男人的脸仿佛突然出现在远方。
徐承勋:“每次到那儿看电影,你都会去看看这颗戒指。我想你一定很喜欢,所以买下来了。”
刑露有如做梦般仰起脸来凝视他,心里想着:“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会这样呢?”
她咬着嘴唇,问他:“你哪来钱买?”
徐承勋笑笑:“我卖了一张画。”
刑露:“卖给谁?”
徐承勋回答:“就是姚阿姨啊!”
刑露狐疑地:“哪一张?”
她说完,转过头去看了一眼画室那边的画。突然之间,她想起来了,怪不得这几天她总觉得似乎少了一张画。
她缓缓回过头来,吃惊地:“你卖了那张泰晤士河畔?卖了多少钱?”
徐承勋笑着回答:“刚好够买这颗戒指!”
刑露心痛地:“她占了你便宜啊!那张画画得那么好,不只值这个钱!况且你根本没钱!为什么还要买呢?”
徐承勋伸手过去温柔地握住她的手,望着她:“因为你喜欢!”
刑露止住话,身体颤抖起来。
她凝视着徐承勋,想起她曾经追寻的爱情是怎么背叛她的,她曾经向往的温馨又是怎么嘲笑她。这一刻,她死心过的幸福,在她没有去要的时候,却又飞舞着会来,用尖尖的鸟喙在她那有如死灰的心里翻出了一朵尚未熄灭的蓝焰。
她那双悲伤的大眼睛望着面前这个男人,他是那么想让她快乐,但她是不值得的!
她眼睛一热,倏地从椅子上站起来,颤着声音:“我不要!你拿回去吧!”
徐承勋仰头望着她,惊愕地:“你怎么了?你不喜欢吗?”
刑露看着他,脸上凝固着一种让他猜不透的神情,回答:“是的,我不喜欢。”
徐承勋百思不解地望着她,拿起桌上的那个红丝绒盒子:“我以为你喜欢……”
没等他把话说完,刑露突然抓起了搁在门后面的大衣和皮包,冲出了那间屋子,奔跑到街上去。
她踉跄着脚步,一边走一边啜泣起来,心里悲叹着:“他是爱我的!”
这时,一只手从后面抓住她一条手臂,她猛然扭过头去,看到了徐承勋,他迷惑地望着她:“我是不是做了什么让你生气?”
她含着泪凝视他,心里说着:“……趁着我还有良知……”
徐承勋问她:“你到底怎么了?”
她断然:“我们分手吧!”
徐承勋愕住了。他:“为什么?”
刑露咬住嘴唇:“我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好!”
徐承勋摇摇头:“怎么会呢?”
刑露抬手推开他的手,歇斯底里地吼道:“你走吧!我是不值得你爱的!不要再来找我!我是不会再见你的!我们分开吧!”
徐承勋吃惊地问她:“发生什么事了?告诉我吧!”
刑露激动地抽泣着,想把一切都告诉他,可是,她仿佛看到那个矮小男人正躲在远处阴暗的角落监视她。她终究开不了口。
她流泪的眼睛看着他:“总有一天,你不会再爱我!”
徐承勋松了一口气,这才明白她担心的原来是这个。他紧紧地把她抱入怀里:“我会永远爱你。”
而后,他把那个装着戒指的红丝绒盒子放到她手里,“送给你的东西,我是不会收回的。”
刑露的眼泪扑簌簌地涌出来,搂着他,心里叹息:“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这是命运啊!”
后来有一天夜晚,刑露在咖啡店外面碰到姚阿姨,她正带着一个瘦小的男人和一个更瘦小的孕妇去看房子。
一见到刑露,姚阿姨就很热情地拉着她,扯大嗓门:“真巧呀!刚刚下班吗?”
根本没等刑露回答,姚阿姨自顾自说下去。她告诉刑露,那一男一女是小夫妻,太太已经有了五个月的身孕,经朋友介绍来看她在街角的一间出租公寓。他们是在附近上班的,一个是秘书,一个是文员。那对畏畏缩缩的夫妻就像两只呆鹅似的站在一旁,很无奈地等着。
刑露想找个办法摆脱她。突然之间,她想起了一件事。她问姚阿姨:“你是不是买了徐承勋那张泰晤士河畔?”
姚阿姨一头雾水地回答:“什么泰晤士河畔?”
刑露心里怏怏地:“她买了那张画,却不知道是泰晤士河!”
刑露告诉她:“那张画画的是英国泰晤士河的黄昏景色。”
姚阿姨回答:“我没有买过他的画啊!”
刑露生气地想:“他为什么要说谎呢?”
姚阿姨突然“哎”一声叫了出来,“他说我买了那张画?我知道是谁买了!”
刑露:“是谁?”
姚阿姨继续:“我不知道是谁……”
刑露:“你不是说你知道的吗?”
姚阿姨又继续:“我的意思是我知道他把那些画拿到什么地方去了……我前几天碰到他……他要我别告诉你……你千万别说是我说的……”
刑露狐疑地:“你在哪儿碰到他?”
姚阿姨回答:“不就是弥敦道吗……那天我去探几个旧姐妹,看到他在那儿摆地摊卖画……看的人多,买的人少……可不是人人都懂得欣赏的呀……而且天气又这么冷……挺可怜的……”
刑露颤抖了一下。
姚阿姨凑近她:“你怎么了?”
刑露:“没什么,只是觉得有点冷。”
姚阿姨又同情地补了一句:“你见到他……就别说是我说的……他是怕你不喜欢……”
刑露点了点头。
姚阿姨终于带着那对呆呆地等了很久的小夫妻走了,一老两少的身影消失在街角的暗影里。
原来徐承勋偷偷瞒着她去摆地摊。刑露心里想:“买戒指的钱是从那里赚回来的!他打算什么时候才告诉我呢?”
第二天夜晚,刑露来到弥敦道的地摊上,发现徐承勋果然在那儿。
她吃惊地躲在老远看他。徐承勋身上穿着她织的一件羊毛衫和颈巾,地上搁着一盏油灯,十几张画摆在那家已经关门的银行的台阶上。他一边卖画一边在画板上画画。天气严寒,行人都缩着脖子匆匆路过,只有几个好奇的游客偶尔停下了看看。
这时,起了一阵风,呼啸而过,更显得他高大的个儿衣衫单薄,他连一件大衣都没有,双脚在地上磨蹭着取暖,看上去那么寒碜,却又那么快活,脸上一径挂着微笑,口里还哼着歌,仿佛眼下这种生活并没有什么大不了。
刑露想起他曾经戏言:“即使他们都不买我的画……我还可以去摆摊子……”
她没料到徐承勋真的会这么做。
她静静地来到他面前。徐承勋看到她时,脸上露出惊讶又歉意的神情。
他试探着:“是姚阿姨告诉你的?”
刑露抿着嘴唇:“那张画你说卖给她了。”
徐承勋咧嘴笑笑:“是一个英国游客买走了,那个人是在博物馆工作的,他懂画!”
刑露:“这里一张画能卖多少钱呢?买不到一枚戒指。”
徐承勋雀跃地:“他一口气帮我买了三张。今天天气不好,天气好的时候,生意挺不错的!”
刑露板着脸问他:“为什么不告诉我?”
徐承勋深情地望着她:“我不想你担心。”
刑露仰起脸来,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凝视着徐承勋,带着几分苍凉,也带着几分失望,眼前这个男人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了,永远也成不了名。
徐承勋摩掌着她冰凉的一双小手,轻轻:“回家去吧!这里的风很凉。”
刑露知道,自己再也不会留在他身边了。
第二天一整天,家里的电话不停地响,刑露坐在客厅的椅子上,静静地用手指翻阅着一本流行时装杂志,对铃声充耳不闻。她知道是徐承勋打来的。他一定已经发现她没去咖啡店上班。
到了傍晚,铃声终于停止了。明真下班回来,一拧开灯,发现刑露一个人坐在黑漆漆的客厅里,苍白的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
明真“哇”的一声叫了出来,问刑露:“为什么不开灯?你吓死我了!他现在就在楼下!”
刑露抬起头来问明真:“你怎么说?”
明真把带回来的几本杂志放在桌子上:“我说你今天一大早出了门,只说去旅行,三天后回来,没说要去哪里。”
刑露:“谢谢你。”
随后她拿起那几本杂志翻阅,“这是买给我的吗?”
明真回答:“嗯,你看看是不是你要的那几本?你和他怎么了……他刚才的样子很紧张呢!”
明真说着走到窗子那边,从窗帘缝往下面看了一会儿,喃喃:“好像已经走了。”
刑露冷冷地:“他还说了什么?”
明真坐下来:“他问我你为什么会辞职。你辞职了吗?”
刑露点点头,又:“那你怎么说?”
明真双手托着头:“我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嘛!你们是不是吵架了?他对你挺好的呀!我还以为你很喜欢他!他长那么帅,你们很衬啊!有好几次我在楼下碰见他刚刚送你回来,脸上一径挂着微笑,甜得像块糖似的。说真的,那时候我还担心你会搬过去跟他住呢!”
刑露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杂志,什么也没说。
随后的三天,徐承勋的电话没有再打来了。到了第四天大清早,家里的电话铃声又再响个不停,刑露依然好像没听见似的,坐在客厅的椅子上,安静地读着手里的一本书。那是一本惊悚小说。
一直到了夜晚。刑露站起来,放下手里的书,换过一身衣服,对着镜子擦上口红,走到楼下,拦下一辆出租车。
车子开动了,她背靠在车厢的椅子里,脸上的神情冷若冰霜。
后来,车子停在徐承勋的公寓外面。刑露下了车,仰头看了一眼,十楼那扇熟悉的窗户亮着昏黄的灯。她咬着牙,走了进去。
上了楼,刑露用钥匙开了门。门一推开,她看见徐承勋站在画室里,正看向门的这一边。他憔悴了,脸上的胡子也没刮。
看到刑露时,徐承勋与其说是抱她,不如说是扑过来。他叫道:“你去了哪里?为什么一声不响去旅行了?我很担心你!”
刑露站着不动,“我什么地方都没去。”
徐承勋吃惊地:“但是,明真说你——”
刑露回答:“是我要她这么说的。”
徐承勋不解地:“为什么?”
刑露从他的怀抱中挣脱出来,直直地望着他,抿着嘴唇:“我不想见你。”
徐承勋怔住了,久久地说不出话来。
“我是来拿回我的东西的!”刑露说完了,径自走进睡房里,打开衣柜,把她留在这里的几件衣服塞进一个纸袋里。
徐承勋急得把她手里的纸袋抢了过来,“你是不是气我对你撒谎?你不喜欢我摆摊子,我以后都不去好了!”
刑露把纸袋抢回来,看了他一眼:“你连吃饭交租的钱都没有了,不摆摊子行吗?”
徐承勋:“你不喜欢我就不去!”
刑露瞪着他:“你别那么天真好不好!你以为生活是什么?现实点吧!”
她叹了一口气:“反正你以后做什么都不关我的事!”
她砰的一声把衣柜门摔上,冷漠地对他:“我们分手吧!”
徐承勋惊呆了,急切地问道:“为什么,我们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分手?你到底怎么了!我不明白!”
刑露回答:“我们合不来的!不要再浪费时间了!”
她说完,拎着那个纸袋走出睡房。徐承勋追出来,拉住她的手臂,近乎恳求地叫道:“不要走!求你不要走!我做错了什么,你告诉我吧!”
刑露拽开他的手:“你放开我!我们完了!”
徐承勋没放手。他使劲地搂着她,泪水在眼眶里滚动,“你知道我是爱你的,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我不能没有你!不要离开我!”
刑露凝视着他,即使在生活最困难、最潦倒的日子,她也从没见过他像今天这么软弱。他的眼睛又红又肿,已经几天没睡了,那张曾经无忧无虑的脸给痛苦打败了。她鼻子发酸,带着悲哀的声音:“你根本不认识我!我们要的东西不一样!”
他感到她软化了,带着一丝希望哀求她:“我们再尝试好不好?”
她突然发现,徐承勋根本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不要离开我!”他把她抱入怀里,濡湿的脸摩掌着她的头发,想要吻她。
刑露别过脸去,终于:“你给我一点时间吧!”
徐承勋仿佛看到了一丝希望的曙光,他搂着她:“今天晚上留下来吧!”
“不!”刑露说。她从他怀里睁开来。“让我一个人静一静吧。我会找你。”
她的态度是那么坚决,以致他不敢再说话了,深怕自己纠缠下去会让她改变主意。
刑露走了出去,没回头看他一眼。
她从公寓出来,瞥见那个秃头矮小的男人躲在拐角的暗影下,她直挺挺地朝他走过去。经过那个人身边的时候,她没抬起眼睛看他。
随后的三个星期,家里的电话每天都响,全都是徐承勋打来的。刑露总是由得它响。明真在家的话,就叫明真接电话,说她出去了。只有几次,刑露亲自拿起话筒听听他说什么。
徐承勋变得像只可怜小狗似的向她摇尾乞怜,结结巴巴地说很想念她,很想见她。每一次,刑露都用一把没有感情的声音拒绝了。
这个被悲伤打垮了的男人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有时哀求她回来,有时试探她最近做什么,是不是爱上了别人,有时好像死心了,第二天却又若无其事地打来,希望事情会有转机。他有好几次喝得醉醺醺,半夜三更打来倾诉对她的爱。于是,刑露不再接那些午夜的来电了。
一天晚上,徐承勋在公寓楼下打电话上来,软弱地问刑露他可不可以上来见她。刑露回答:“要是你这么做,我连考虑都不会再考虑!”
说完之后,她挂上了电话。
半夜里她被一场雨吵醒。她下了床,从窗帘缝朝外面看,发现一个人站在对面灰蒙蒙的人行道上,被雨打得浑身湿透。他还没走,她看不见他的脸,看到的是那个身影的卑微和痛苦。
她对他的折磨已经到了尽头。
那场雨直到第二天夜晚才停了。徐承勋还没有走。她知道,看不见她,他是不会走的了。
刑露拿起话筒,拨了一个号码:“八点钟来接我。”
七点二十分的时候,刑露坐到梳妆台前面开始化妆。化完妆,她穿上花边胸衣和一袭胸口开得很低的黑色连身裙,在胸前洒上浓浓的香水。
八点二十分,她关掉屋里的灯,披了一袭红色 大衣,穿上一双黑色高跟鞋走出去。
她从公寓里出来,那部火红色的跑车已经停在路边等她了。她脸上露出妩媚的笑容,车上的一个男人连忙走下车。他是个高个儿,有一张迷人的脸,身上穿着讲究的西装,笑起来的时候有点像女孩子。他走过去替刑露打开车门,一只手亲昵地搭在她背上。
刑露上了车,她眼角的余光看到了徐承勋躲在对面人行道的一颗瘦树后面盯着这边看。
车子不徐不疾地往半山驶去,刑露不时靠过去,把头倚在那个男人宽阔的肩膀上,热情地勾住他的手臂。
随后车子驶进半山一幢豪华公寓的停车场。刑露和男人下了车,他搂着她的腰,两个人边行边说笑,乘电梯上了二十楼。
那是一间装满漂亮的四房公寓,可以俯瞰整个维多利亚港的夜景。两个人进了屋里之后,刑露脸上妩媚的神情消失了。她从皮包里掏出一迭钞票递给那个男人,没有表情地说:“这是你的。”她瞄了一眼其中一个房间。“今天晚上你可以睡在那儿,明天早上,等我走了之后,你才可以走。”
男人收下钱,恭敬地说。
“知道了。谢谢你,刑小姐。”
刑露走进宽敞的主人房,带上了门。她没开灯,和着大衣靠在床上,一动不动地坐着。房间里有一排落地窗户,她看到了远处高楼大厦五光十色的夜灯。她从小就向往住在这样的屋子里,睡在这种铺上丝绸床罩的公主床上,以为这样的夜晚一定会睡得很甜。
可是,这天晚上,她没法睡。她知道明天以后,一切都会改变。
第二天,早上的阳光照进屋里来,眩得她眼睛很倦。刑露看看手表,已经十点半了。她慢慢离开了床,坐到梳妆镜前面,亮起了那面椭圆形的镜子周围的灯泡,拿起一把刷子开始刷头发。
十一点钟,刑露从公寓出来,脸上一副慵懒的神情。披垂的长发,发梢上还荡着水珠。
徐承勋就站在公寓的台阶上。刑露已经三个星期没见过他了,他消瘦了,憔悴了,脸色白得像纸,一双眼睛布满了血丝,头发乱蓬蓬的,胡子没刮,身上穿着她织的羊毛衫——这件羊毛衫前天被大雨淋湿过,昨天又被风吹干了,今天已经变了样。
看到他,刑露吃了一惊,问他:“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这个可怜的男人甚至不敢骂她。他哆嗦着嘴唇,试着:“他是谁?你们……昨天晚上一起吗?”
刑露那双无情的大眼睛看着他,回答:“是的!”
这句话好像有人宣判了他的死刑。徐承勋痛苦地问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刑露冷冷地:“这你不用知道!”
徐承勋红着眼睛:“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他觉得眼前这个女人是他不认识的,她变得太厉害了。
刑露激动地:“你没做错!我已经告诉过你,我们想要的东西不一样!我二十三岁了,我不想再等!女人的青春是有限的呀!你以为贫穷是一个光环吗?你以为艺术是可以当饭吃的吗?我不想下半辈子跟一个穷画家一起!有些女人也许会愿意,但不是我!你那些画根本没有人想买!没有人买的画就是垃圾!”
徐承勋呆住了,他吃惊地望着她,“我一直以为你欣赏——”
刑露打断他的话,冷酷的黑色眸子望着他:“你以为我欣赏你那些画吗?有几张的确是画得不错的!但那又有什么用?你以为现在还是以物易物的社会吗?你可以一直拿那些画去换饭吃!换屋住吗?你这个人根本就不切实际!我跟你不一样!我已经挨过穷了!我不想再挨穷!”
“你认识我的时候,我已经是这样!”他说。
“我尝试过的!但我做不到!我不想等到人老珠黄的时候才后悔。你可以一直画画,画到八十岁,但是我不想一直到死都住在那间破房子里!你到底明不明白?”
徐承勋震惊地:“我没想到你是这种人!”
刑露瞪着他:“徐承勋,我本来就是这样,只是你不了解我!”
突然间,他脸上的软弱不见了。她撕碎了他一颗心,把他的自尊踩得稀巴烂,然而,正因为如此,他反而清醒了。
他那双愤恨的眼睛看着她,好像正要抬起手狠狠地赏她一记耳光或者扑上去揍她几拳。
刑露害怕了,紧紧咬着嘴唇,仰脸瞧着他。
徐承勋静静地:“刑露,你长得很美丽,尤其是你的眼睛,我从没见过这么亮这么深邃的一双眼睛。但是,你的内心却那么暗,那么浅薄!”他轻蔑地看了她一眼。
刑露那双倔强的大眼睛瞪着他,傲慢地:“你尽管侮辱我吧!徐承勋!我们已经完了!”
她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头也没回,飞快地上了车。
车子离开了半山,离开了背后那个身影,刑露头倚在车窗上,大颗泪珠从她的眼里滚下来。
她知道回不去了。
三天之后的一个清晨,一辆出租车把刑露送来石澳道一幢临海的古老大宅。屋前的台阶上,站着一个身穿灰布长衫,身材瘦削的老妇人。这人头发花白,腰背挺得直直的,布满皱纹的脸上有一种充满威严和傲慢的神情,两个身穿制服的女仆恭敬地站在她背后。
看见刑露踏上台阶时,老妇人木无表情地对她:“徐夫人在里面等你。”
刑露抿着嘴唇点了点头,随那老妇人进屋里去。走在前面的老妇人昂起了头,脚上那双平底黑色皮鞋踩在地板上,不时回响着轻微的声音。刑露仰脸看了一眼屋里的一切。她还是头一次来这里,这幢大宅突然使她感到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片叶子掉进深不见底的湖里。
老妇人带她来到书房。门开了,刑露看到一个穿着翠绿色旗袍的窈窕身影背朝着她,站在临海的一排窗户前面。
老妇人对那身影毕恭毕敬,充满感情的声音:“夫人,刑小姐来了。”
那身影做了个手势示意老妇人离开。老妇人轻轻退了出去,把门带上,留下刑露一个人。
那个身影这时缓缓转过来,仿佛她刚才正陷入沉思之中。
徐夫人已经五十开外,不过保养得宜,外表比真实年龄年轻,染过的黑发在脑后挽成了一个髻,身上的绣花旗袍造工巧究,脚上着一双到蜜面的半跟鞋,右手的手腕上戴着一只碧绿色的翡翠玉镯。她有一双温柔的黑眼睛,却配上一个坚毅的下巴和冷静的神情。这张脸既可以慈爱,也可以冷漠,这一刻的她,脸上的神情正介乎两者之间。
徐夫人打量了刑露一下,做了个手势,“请坐吧,刑小姐。”
刑露依然站着,回答:“不用了。”
徐夫人脸上泛起一丝微笑,“你做得很好,谢谢你。”
刑露那双憔悴的眼睛望着她,迟疑地问道:“他现在怎么了?”
徐夫人:“多谢你关心。”
刑露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其实是:“与你无关,你不用知道。”
她又:“那些画廊商人为什么都不买他的画?是因为您吗?”
徐夫人只:“钱可以买到很多东西。”
刑露恍然明白了,徐承勋画的画,是永远不会有一个画商愿意买的。
她直挺挺地站在那儿,没有再问下去。
徐夫人在书桌上拿起一张银行本票递给刑露:“这是你的酬劳。”
刑露没有伸出手去接。她咬着牙:“我不要了。”
徐夫人脸上露出诧异的神色,她望着刑露,静静地衡量她,怀疑她,想知道她到底要什么。
刑露鼓起勇气:“我爱上了他。”
徐夫人没说话,这样的沉默让刑露看到了一丝希望。她的心怦跳起来,那双患得患失的大眼睛想从徐夫人脸上看出一些端倪。
徐夫人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她看着刑露,慢慢地:“但是,你更爱钱!”
刑露无言以对。
徐夫人把那张本票递到她面前,冷冷地:“一千万可以做很多事情。你检查一下数目。”
刑露有点激动地:“你根本不了解你儿子!”
徐夫人反:“难到你会比我更了解他吗?”
刑露:“要是你爱他的话,根本就不会这样对他!”
徐夫人淡然:“你也一样。”
刑露语塞。
徐承勋母亲说得对,要是她真的像她自己以为的那么爱徐承勋,她早就应该收手了,为什么还要做下去呢?为什么不能向他坦白呢?也许他会相信。他还是可以当个穷画家,两个人还是可以过平凡日子的。但是,天知道到底为什么,她根本没有想要收手。
于是,她接过了徐承勋母亲手上那张本票。
“我希望你会遵守你的诺言,一星期之内离开香港。”徐夫人说。
“刑小姐,你别生气。事关重大,我们必须确定你是适合的人选。”
刑露冒火地:“就因为我穷!所以你认为我什么都肯做?”
徐夫人冷漠地:“每一样事情都能买,也能卖。”
刑露觉得这个女人简直是在侮辱她。她愠声道:“这种事我不会做!”
“不如我们先来谈一下酬劳吧!”徐夫人说,“事成之后,你会得到一千万。”
刑露惊呆了。
她睁大眼睛望着徐夫人,压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徐夫人诚恳地:“刑小姐,我会很感激你帮我这个忙。而且,我儿子并不是丑八怪。你不用现在答应,三天之内,我会等你回复。”
刑露不禁:“为什么是我?”
徐夫人回答:“我可以找到比你漂亮的女孩子,但是,你是我儿子会喜欢的那种女孩子。今天见到你,我更肯定我不会错。刑小姐,你这么年轻,一千万可以做到很多事情。你好好考虑一下吧。”
刑露亦没有立即答应,离开侦探社之后,她在书店买了一本《徐浙生传记》。
那天晚上,她从头到尾翻了一遍那本书。徐浙生比她想象中还要富有。他生前是世界十大船王之首,稳执世界航运业牛耳,旁及金融、保险、投资和地产。美国总统、英国首相、英国女王、日本天皇都是他的好朋友,他跟美国总统可以直接通电话,也是英国唐宁街十号首相府的常客。妻子顾文芳是他的学妹,夫妻恩爱,两人育有一子。书里有一张徐承勋小时候与父母的合照。徐夫人没说谎,徐承勋不仅不是丑八怪,他长得眉清目秀。
刑露放下书,愈是去想,脑海愈是乱成一团。一千万……一个女人给她一千万,要她爱上自己的儿子,然后抛弃他。她不会是做梦吧?
有了那一千万,她就可以做她想做的事。
她想要那笔钱。
第三天,她打了一通电话给徐夫人。
“我答应。”她有点紧张地说。
徐夫人感激地:“谢谢你。林亨是我管家林姨的侄儿,绝对可以信任。他会协助你。你有什么事,都可以找他帮忙。不过,我要提醒你,如果我儿子从你口中知道这个计划,到时候,我是不会承认的。”
刑露忐忑地:“徐夫人,要是他不喜欢我呢?”
徐夫人简短地回答:“你得设法他喜欢你。”
事情就这样展开了。第二天,刑露从林亨那儿得到一份徐承勋的数据,里面除了有他的相片之外,还详细列出他各样好恶,喜欢的画家、喜欢的音乐、喜欢的书、喜欢的食物,比如说,他最喜欢吃甜品,尤其是巧克力。
他每天都到公寓附近的一家咖啡店喝一杯咖啡。于是,店里原来的一个女招待给辞退了。林亨安排刑露代替那个人。
那时候,刑露正对有钱人充满蔑视和愤恨。第一次在咖啡店见到徐承勋的时候,她心里就想:“这种人也能挨穷吗?说不定我还没抛弃他,他已经挨不住跑回家了!”
还没看到徐承勋的油画之前,她以为这种公子哥儿所画的画又能好到哪里。
但是她错了。
他天才横溢。
他也不是她想象的那种公子哥儿。
他是个好人。
他能吃苦。
她以为自己可以很无情,她的心早已经麻木了,甚至连爱情和身体都可以出卖,不料她一心要使徐承勋爱上她,自己倒深深爱上了对方,就像一个职业杀手爱上了他要下手的那个人。
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像徐承勋那样爱过她,他治愈了她心中的伤口,可是,他也是她唯一出卖的男人。
甚至到了最后,她还要林亨帮忙,找来那个男模特儿和那间豪华公寓,合演了一出戏,伤透了他的心。
徐承勋永远都不会原谅她了。
伦敦的冬天阴森苦寒。刑露记起九岁那年她第一次来伦敦的时候,父亲告诉她:“你会爱上伦敦,但是,你会恨她的天气。”
那时候,她为什么不相信呢?
她曾经以为,当她有许多许多的钱,她会变得很快乐,所有她渴望过的东西,她如今都可以拥有。
可是,来伦敦一年了,她住在南部一间出租的小公寓里,重又当上一个学生。她把长发剪短,现在她穿的衣服比起她在香港时穿的还要便宜,生活甚至比从前还要清苦。她舍不得挥霍银行户口里的那笔钱,不是由于谨慎,而是把它当成了爱情的回忆来供奉。
一年前离开香港的时候,走得太匆忙,她跟明真:“我到了那边再跟你联络。”
就在她走后的那天,一台黑亮亮的钢琴送去了。那是她静悄悄送给明真的一份礼物。读书的时候,她们两个都很羡慕那些在学校早会上负责钢琴伴奏的高傲的女生。明真常常嚷着很想要一台钢琴。这么多年后,她终于拥有了。
如今,刑露不时会写信给明真,甚至在信里一点一滴地向她透露往事。这本来有违她沉默和怀疑的天性,也许是由于她憋得太苦了,也由于她知道自己不会再回去了,两个人隔着那么遥远的距离,反而变得比从前更亲近,彼此交换着秘密,并要对方再三发誓不管发生任何事,也不会说出去。
时间并没有冲淡往事。多少个夜刑露在公寓的窄床上醒着,觉得眼前的一切是那么陌生,她仿佛是不属于这里的。她来到了她魂牵梦萦和神话里的:“千洞之城”,却看不见金色的灯笼和有若繁灯的喷泉,反倒发现自己是个孤独的异乡人,面对泰晤士河的水色,就会勾起乡愁。
每当痛经来折磨她的时候,她总会想起那天徐承勋背着她爬上公寓那条昏暗的楼梯的身影,他说:“我们生一个孩子吧!”那是最辛酸的部分。她本来是可以向他坦白的。但是她没有。
二月的一天,痛经走了,她却还是觉得身体虚弱疲乏。一天,在学校上课的时候,她昏厥了。同学把她送到学校附近的医院。在那儿,一位老医生替她做了详细的身体检查,要她一个星期之后回去。临走前,那位老医生问她:“你的家人有过什么大病吗?”
刑露回答:“我祖父是淋巴癌死的。”
说完,她虚弱地走出医院。一个星期后,烟雨蒙蒙的一天,她又回来了,除了有点疲倦,她觉得自己精神很好。
那位老医生向她宣布:“是淋巴癌,你要尽快做手术。你回去跟家人商量一下吧,明天再打电话来预约手术时间。要尽快。”
刑露蹒跚地离开医院,心里充满了对已逝的祖父的愤恨,是那个老人的圣诞礼物把她一步一步引来这里的,原来就是要把这个病遗传给她吗?那个自私的老人,她甚至不记得他的样子了。
回家的路,漫长得犹如从遥远的中土一路走到眼下茫茫的世纪。烟雨湿透了她的衣衫。她走进屋里,开了暖气,软瘫在客厅那张红色碎花布沙发里。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在她耳边回响着,渐渐消减至无。
要是她早知道会得这个病,她还会答应出卖她的爱情吗?她曾经那样渴望死而不可得,死神却在她措手不及的时候,有如惩罚一样降临。她诅咒上帝,咒骂宿命对她的不公平。还是她应该感谢上帝,给了她治病的钱?
这时,外面有人按铃。她以为是死神来访,蹒跚地走去开门。
门一打开,她惊住了。
徐承勋站在门外,他穿一套笔挺的蓝色西装,一头帖服的短发,脸上有刮过胡子的青蓝色,从前脸上那种快活开朗的神情不见了,变得严肃和稳重。
徐承勋首先开口:“是明真告诉我你住在这里。我可以进来吗?”
刑露点了点头,让他进屋里来。
她望着他的背影,在她枯萎的苦心深处又重新泛起了一度已经失去的希望,是明真把一切都告诉了他吗?
徐承勋转过身来,“我来伦敦之前,在街上碰到她。”
随后他看了一眼这间局促的小公寓,狐疑地问她:“你那个有钱男朋友呢?他没跟你一起来吗?”
重新泛起的希望一下子熄灭了。刑露用左手紧紧握住右手的几根手指,她右手西盟全本小说网指上套着他送的那颗玫瑰金戒指,分手后,她一直戴着。
“不能让他看见。”她心里想。
两个人沉默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徐承勋终于:“我本来是可以给你一切你想要的东西。”
刑露装作听不懂,“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徐承勋踱到窗户那边,墙壁上一排古老的暖气管道在他脚边发出轻微的响声。他:“你认识我的时候,我很天真,想要当个画家,以为有人会无条件地爱我,不会因为我是什么人……”
刑露心里悲叹着:“他好恨我!”
然而,她轻皱着眉头望着他,装作还是不明白他想说什么。
徐承勋:“你当然不知道,那也不能怪你。我是很有钱的。你想不到吧?”
刑露抿着嘴唇没说话。她把几根手指握得更紧了。
徐承勋朝睡房敞开的门里面瞥了一眼,回过头来望着刑露,嘲讽地:“生在一个这么有钱的家庭,让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就好像我们是拿走了别人应得的那一份似的,我甚至想过要放弃我的财产,只做我喜欢的事。像你说的,我以为贫穷是一个光环。”
刑露只:“你没有画画了吗?”
徐承勋耸了耸肩,冷淡地回答:“我现在很忙,没时间了。”
他继续:“谢谢你让我知道,有钱并不是罪过,贪婪才是。”
刑露咬着颤抖的嘴唇,沉默不语。她明白了,他来这里,不是对她尚有余情,而是要向她报复。
她是活该的。
徐承勋走了之后,刑露绝望地蜷缩在公寓那张窄床上,痛楚又来折磨她了,她觉得肚子胀胀的,比痛经难受许多。她很热,身上的睡衣全湿了,粘在背上,犹如掉落在泥淖里挣扎的一只可怜燕子似的啜泣起来。
到了第二天,她打电话到医院。
那位老医生接电话,问她:“你想哪一天做手术?”
刑露:“这个星期四可以吗?”
昨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星期四的清早,灰色的晨雾沉沉地罩住伦敦的天空。刑露带了几件衣服,出门前,她戴上一条樱桃红色级着长流苏的颈巾,在脖子上擦上了爽身粉。
那茉莉花的香味是她的幸运香味。
她离开了公寓,本来是要往东面的车站去的,那边不知道为什么挤满了车。她决定抄另一条路往地铁站。
她走进西面一条阴暗阅寂的巷子,地上布满了一个一个污水洼,她匆匆跨了过去。
猝然之间,一只肮脏的大手不知道从哪里伸出来使劲地抓住她的手臂。她猛地扭回头去,看到一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那人紧张地朝她喝道:“把你的钱给我!”
刑露想逃,那人扯住她脖子上的颈巾把她揪了回来,亮出一把锋利的小刀,贴在她肚子上,把她肩上的皮包抢了过来。
这时,一星闪烁的光亮映进他贪婪的眼睛里,他命令道:“戒指脱下来给我!快!”
“不!”刑露哀求道,“这不能给你!求求你!”
那人没理会她,抓住她的手,想要把那颗戒指扯下来,刑露挣扎着喊道:“不!不要拿走戒指,我可以给你钱!”
那把小刀一下就捅入了她的肚子,鲜血有如决堤的河水般涌了出来。
那人惊慌地丢下小刀逃跑了。
刑露双手惊惶地掩住伤口,想要走出那条巷子,却像中了箭的鸟儿,开始翻翻滚滚,飘飘晃晃地,终于掉落在一个污水洼里。
她本来是想活下去的。
她这一生都努力过得体面些,而今,污水却浸湿了她散乱的头发,她瘫在那儿,浑身打颤,鲜血从肚子一直绵延到她的脚踝边。她闻到了血的腥味,那味道有如尘土。
她直直地瞪着天空,雾更深了。一两颗不知道是雾水还是雨水的水滴,开始滴落在她那双曾经贪恋过人世间一切富贵浮华的眼睛,然后是因为说口茫而打开、由于悔恨而哭泣的嘴巴,接着是抚摸过爱人的胸膛的指尖,最后是脚踝,那双脚曾经跟幸福走得那么近。
她想起徐承勋那天背着她爬上那条昏黄的楼梯,他说:“我们生一个孩子吧!”她也想起和他在山上那幢白色平房看到的一抹残云,他说过要跟她在那儿终老。
她有如大梦初醒般明白,她走了那么多路,并不是来到了“千洞之城”,而是走进了“死亡沼泽”,这片沼泽是没有出路的,精灵和半兽人的灵魂四处飘荡。
可她为什么会走在这条路上呢?
远处的教堂敲响了晨钟。
巷子这边的一个破烂的后窗传来收音机的声响,一个女新闻报道员单调地念着已故船王之子今早到访唐宁街十号首相府,与首相共进早餐。
刑露的脸色变得惨白,嘴巴微微地张开着。
年轻船王挥军登陆,宣布入股英国第一银行,将成为第二大股东……
刑露突然笑了,是她让徐承勋回去继承家业的。他那么成功,应该是幸福的。伤口已经没有血涌出来了,她尝到了幻灭的滋味,不会再受苦,也不会再被欲望和悔恨折磨了。她头歪到右肩上,断了气。
船王同时表示,现正商讨入股英航……
几个钟头之后,雨停了,一条闻到死人气味的邋遢的黑狗跑进巷子里来,朝尸体吠叫。一个脑袋长着癣、只有几根头发的拾荒妇跟着黑狗走来,抓起系在黑狗颈上的绳子叱喝它。狗儿嗦声了。
拾荒妇看到刑露僵直地瘫在污水洼里,指甲脏兮兮的,她跑去叫了警察。
不过,在喊警察来之前,她动作利落地把刑露手指上那颗玫瑰金戒指脱了下来,藏在身上破衣的口袋里。
刑露死后,母亲从律师那里收到通知,女儿把全部的钱留给她。她完全不明白,女儿银行户口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庞大的一笔遗产。
可是,她已经没法问了。
她心爱的女儿就这样走了,丢下他们两个老人。她想起女儿小时候多么乖、多么可爱,美得像个洋娃娃,她这个母亲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她。这孩子太可怜了,让她心碎。
女儿留给她的钱,她打算用一部分来买两间房子,一间自住,一间租出去,最近房子都涨价了。她那没用的丈夫如今喝酒喝得更凶,没有一刻是清醒的,可是,长久的相依已经成为习惯,而且,女儿已经不在了,他们两个人又像年轻时一样,互相厮守。
刑露死后一年,徐承勋已经把手上的船队数目大幅减少,成功进军地产和银行业,买下了大量土地,避过了世界航运业衰退的危机。
母亲很为他骄傲。
他温柔的母亲是世上对他最好的女人。他从前为什么会跟母亲吵架,让她伤心呢?跟刑露分手之后,他沮丧到了极点,一天,管家林姨忧心忡忡地跑来告诉他,母亲病倒了,病得很严重。
他赶去医院见母亲,母亲躺在床上,虚弱地握住他的手,“孩子,你瘦了。你这些日子都好吗?一个人在外面习惯吗?”
那一刻,他哭了。
母亲恳求他回去接掌家族的生意,那时,他正对人生感到万念俱灰。他答应了。
他没想到他是可以做生意的。
如今,他已经不再画画了。
最后一次在伦敦那间小公寓里见到刑露时,他说了许多伤害她的话,却瞥见她房间里依然放着他画给她的那张肖像画。
他心里想:“她为什么还留着这张画呢?”
从英国回来之后,他才知道她的死讯。
他不恨她了。
那时候,他是想要为刑露放弃画画的,他可以给她许多许多的钱,满足她一切的欲望,只为了她的微笑,只为了看到她快乐。他知道她缺乏安全感。
他终究是爱过她的。
刑露死后第二年,徐承勋结婚了,娶了一个银行家的女儿。这个女孩子虽然没有主见,却温婉娴静,母亲喜欢她。
结婚的那天,新娘头戴珍珠冠冕,披着面纱,穿着长长裙摆的象牙白色婚纱,由父亲手里交给新郎。
婚后第二年,徐承勋第一个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子。
(全文完)